后山是一片空旷的松林,林中夹杂着一些常青灌木。王大可兴致最高,和许梅英走在前面。林新华走在最后,他自始至终保持着一种戒备的心理,不住地告诫自己,千万不要去看许梅英的眼睛,千万谨言慎行别让王大可他们看出了自己对许梅英的心思。
山顶果然有雪。那是一个巨大的雪团,有大半个人高,看外形可以想象出它以前是个雪人,只不过现在雪人的头部已经分辨不出了。细心一瞧,雪团的外围满是浅黄色的雪水,它也正在融化中呢。
王大可献媚似的乐呵呵道:“梅英,这可能就是你的伟大杰作吧?”
“是我和村里几个小孩子在下大雪那天堆起来的,原来可比这漂亮多了。”
“你经常和小孩子玩吗?和小孩子玩有一种回归童年的感觉,对吗?”王大可饶有兴趣问。
“对,下雪天和一群小孩子打雪仗最有趣。”
王大可立即接过话题:“你这么大的人打人家小孩子,也不害臊。”
许梅英一脸的纯真,蹙眉说:“我一个人他们人多嘛。”看着她蹙眉的样子,林新华又开始心跳加快了。
许梅英在雪团上抠了几个指洞,忽仰脸问:“我们四个人中,谁年龄最大?”其时林新华正蹲在地上用小树枝在光秃秃的地面写写划划,以排遣心头莫名的烦乱。听见问话他抬起头,恰好与许梅英四目对视,两人同时一惊,又各自把头偏开。
王大可在嘴皮子上颇会讨女孩子的欢心,当即答道:“这还用问,当然是最我的年龄大。”许梅英摇摇头说:“不,去年我曾经翻过我们班的花名册,全班同学中除下王剑波、卢不乐和李清芳,就属我的年龄大了。”她的目光有意无意地扫了林新华一眼,又说:“唉,老一辈人起名字真土气,譬如我的名字,一点都不好听。”
王大可象在做抢答题般,及时插话:“好听,谁说不好听,你这名字给人一种清新之感,不信你问他们二位。”
“许梅英这三个字可以说是雅俗共赏。”李怀德附和说。
王大可又高兴地问林新华:“林新华,你说呢?”林新华没有回答,仍埋头用树枝在泥土中插一个个的小孔,心里却在说:“她的名字好不好听,还用你来问我,如果不好听,昨天我就不会当面向她求爱了。”
王大可见他不答理,有些不满地说:“你今天是怎么啦,半天也不说一句话,我的满腔热情都让你这态度给冷落了。”李怀德也讪笑说:“就是,鲁迅先生说平生最怕不说话的人,有什么看法发表出来不好吗?好也不说,坏也不说,让人难受。”
“你们在这儿玩一会儿,看看风景,我去厨房帮一下我妈,她一个人忙不过来。”许梅英低着头下山了。
没过多久,许梅英在市郊一家橡胶厂上班的妹妹带着几个女同事也上山来了。孤寂的山林顿时热闹起来,到处充斥着女孩子清脆悦耳的欢笑声。让林新华觉得费解的是,这时候王大可说话反而少了,倒是李怀德左右逢源,谈笑风生不时博得少女们的笑声。
中午,酒席设了一桌,林新华、王大可、李怀德以及许梅英妹妹的同事还有她们姐妹俩一共是八人。酒席上,一惯大大咧咧,个性张扬的王大可似换了个人,一举杯、一落筷,言谈举止宛如一位知书达礼的绅士。
他说:“王某不胜酒力,还请在座的诸位多多包涵,今日仅以茶代酒、以烟代酒陪陪诸位,请,请。”
许梅英歉然说:“真对不起,王大可,我们家没人吸烟,所以家里也没准备香烟。”林新华忽想起自己带来的那条烟放在许梅英卧室里的木椅上,忙离开桌子将烟取来,给王大可、李怀德一人丢了一包。
王大可抄起烟盒一看,喜出望外说:“哇,红塔山,好烟,好烟,十几块钱一包哇!”他熟极如流地撕开封条,掀起盒盖,弹出一支烟,嚓地点上火,然后微闭着眼深深吸了一大口,又徐徐吐出一串烟雾,同时右手大拇指和食指捏着烟,中指轻弹两下,烟灰已自行飞落。此刻许梅英说不清为什么,她就是欣赏王大可这副抽烟的模样,她觉得这才象个成熟的男人。她从小父亲早逝,当过大队书记的父亲留给她的记忆只剩下酷似王大可这般的抽烟神态了。
桌上除下林新华和李怀德喝的是白酒外,其余人的碗中都是甜酒或干脆就是白开水。众人用的酒杯都是那种塑料小茶碗,其中七只是绿色的,只有林新华用的那只是红色。林新华默默地盯着手中的小碗,象在欣赏一件工艺品。他不理解,为什么别人用的都是绿颜色的碗,而许梅英偏偏挑一只红色的给自己,难道这里面会有什么深意?随即他又为自己的这个念头感到脸红:这会有什么深意,如果王大可或是李怀德坐在这个位置上,他们不是一样也用这个红色的碗吗?糊思乱想到如此地步,可笑!
跟女孩子喝酒是最没有酒兴又最容易被灌醉的,这点林新华和李怀德都有同感。女主人满脸笑容地敬酒来了,在一片燕语莺声劝酒中你没有推辞的勇气。偶尔迟缓一下,就有人哇一声:“装什么客,让你喝就喝嘛!”假如这杯酒不能一饮而尽,她们又有笑话了:“不能喝刚才就别装英雄逞能,你瞧我们不会喝酒就不倒白酒。快喝了吧,免得大家都等你一个人。”火辣辣的言辞将你激个满脸通红,于是心一狠,罢了,纵然豁出性命去也要把这碗烈酒灌下。唉,难怪大宾馆中日夜笙歌,无时不在飞觞醉月,因为那里有太多的女人,佳丽如云呐,酒色,酒色,酒壮色胆,色助酒威也。
林新华那天醉酒倒不是因为有诸多佳丽相伴,主要原因还是许梅英再三给他斟酒。瞥见许梅英微红着脸,双手微微发颤地拿着酒瓶,林新华豪气顿生:既然是你亲自倒酒,那好,你倒多少我就喝多少。一个人的酒量跟他喝酒时的心情和体质有很大的关系。当身体虚弱,心情抑闷时饮酒不醉才怪,那天他就是这样醉的。
他一口气把许梅英刚斟满的那碗入口如刀的白酒灌下,就感觉头部渐渐膨胀,四周的物体摇晃起来,甚至地也正在下沉。林新华意识到自己若不赶紧脱身非呕吐醉倒当场不可。他竭力使自己镇定下来,并坚持走进厨房向许梅英的母亲告辞说:“伯母,我有事先回去了。”他隐约觉得身后有许多道陌生得象要吃人一样的目光在盯着自己,甚至有人在窃笑。再以后的事,他的记忆就模糊了,好象推着自行车出门时王大可追了出来,大声在他耳边说了什么,似乎是说让他把带来的礼物拿回去,要不然人家许梅英会伤心的。林新华借着酒力,把昔日对王大可的不满发泄出来,狠狠推了他一把,吼道:“滚开,这关你屁事!”
他推着自行车深一脚浅一脚跌跌撞撞地走了,再以后就更加记忆恍惚了,但可以想象一个醉小子扶着自行车走了二十几里地形复杂的山路,至少不会雅观。林新华自诩还比较机灵,每次连人带车颓然栽倒后,立刻会弹簧般地跳起来,推着自行车踉跄地跑几步,所以似乎没有那种众人围观的场面。虽然一路上拜年串亲戚的行人络绎不绝,但他们还没来得及围观,林新华已经爬起来摇摇晃晃地走开了。不知什么时候他闯入了平时回家最平坦如今却又最危险的国道。国道正在扩建,工程还没完工,因为是春节,铺路的民工都放了假,更显出大道泥泞,坑坑洼洼。饶是如此,宽阔的国道上依然车来车往川流不息,滚滚车轮,泥浆飞溅,或高或低各式各样的喇叭声不绝于耳,车辆电掣而过的风声在耳畔畔呼呼作响。林新华有些意气飞扬,竟然一下子跨上了自行车,七歪八扭地骑了起来。
突然,迎面一声剌耳的汽车刹车声划过,飘忽不定的自行车前胎卟地撞在了一辆大货车前板板上。林新华吃惊不小,却瞪大眼睛冲探出驾驶室窗外的一张吓得变了形的脸吼:“他妈的,你会不会开车呀,不要命了。”
后来自行车窜进了一块潮湿的油菜地里,并且绷脱了链条。林新华开始还茫然不知,待接二连三地翻倒在地,他才发觉车链条出了故障。他想将车弄好,但手和眼配合不来,始终无法将链条安上。纵然嘟嘟嚷嚷地咒骂几声,并狠狠地照着自行车踹上两脚,仍然于事无补,折腾了半天,只好推着车步行。
一进家门,他咣啷将自行车一丢,一头扑倒在床上,只觉头痛如裂,虽然紧闭双眼,仍然有天旋地转的感觉。**中就听见母亲在门外唤:“新华,快点起床,你同学来了。”林新华抱住脑袋吼道:“你别吵我,我头痛,我要睡。”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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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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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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