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宋翊看了不远处的程展一眼,决定在程展面前尽量少提萧遥——程展是个巨星,唱歌巨好听,比他帅,家世也比他好,若真的对萧遥有心思,他可就毫无胜算了,所以不能让程展对萧遥感兴趣。
至于那个简雍,宋翊认为,简雍不过是个普通的留学生,绝对比不上自己的。
就是有一点,他得开始将手语学起来,到时能跟萧遥自由交流。
一想到有一天自己跟萧遥用手语交流,旁边站着一脸无奈的程展以及其他男士,宋翊的心情就激动了起来,神色也变得荡漾了起来。
程展转着手中的笔,看了一眼在一旁想入非非的宋翊,再也没心情创作,便将纸笔收起来,起身往外走。
甄惜玉见了,连忙问道:“程展,你要去哪里?”
程展道:“出去走走。”他家在绿岛这一带也有房子,但是为了避开记者和粉丝,他不住自己家,住到宋翊家,到目前为止,都没有被发现,所以他也敢出门。
甄惜玉顾不得再跟宋翊说话,连忙叫道:“等等,我跟你一起啊。”
程展摆摆手:“别了,被人拍到太麻烦了。”说完快步离开。
甄惜玉看着程展的背影,没有说话,但是心情很不好。
他总是这样,丝毫不顾她的面子。
宋翊看向甄惜玉:“你是不是喜欢程展?”
甄惜玉一怔,旋即苦笑,看向宋翊:“很明显吗?”说完不等宋翊回答,便又道,“我和他从小认识,我也是从小就喜欢他,可惜,我只是单相思。”
宋翊仔细打量了甄惜玉片刻,道:“会不会是因为,你们太熟了?”甄惜玉虽然远不如萧遥,但也是个美女,性格又好,按理说,程展应该会喜欢她的啊。
甄惜玉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加油吧。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宋翊握拳道,“难得有一个那么喜欢的人,怎么能放弃呢?”
甄惜玉点了点头:“没错!”她不会放手的,程展到目前还不喜欢她,一定是因为还没开窍,他开窍素来就比别人晚。
何况,她认为,这个世界上除了自己,没有女人配得上程展。
程展驱车出了门,还没想好去哪里,就下意识驱车直奔萧遥所在的那片海滩。
等他反应过来之后,发现那片海滩已经近在咫尺了。
程展停下车,戴好口罩和鸭舌帽,便下车直奔之前看日出的地方——那一处人很少,是附近业主的公共海滩中风景不怎么样的地方。
坐在先前看日出的地方,程展将脑袋转向西边,等待落日。
当金色的太阳渐渐染红一片海域,从西边慢慢下坠时,程展的眼睛看着落日,脑海里,却无法自控地出现那天清晨和萧遥初遇的一幕。
当时她站在海边,背后是一片被染了色的大海,初升的朝阳悬挂在她的肩头上,有种从亘古跨过来的永恒的蓬勃生机,那一刹那间,他在她的脸上看到了生命,看到了自强不息。
轰隆隆——
无数句子与情感,一刹那铺天盖地地涌进了程展的脑海,这让他整个人都战栗起来,马上掏出纸笔,快速地写着。
终于写完,脑海里那些令人战栗的句子和情感,这才缓慢退去。
程展仰天躺下,看着天空久久不语。
他想,怎么会这样呢?
萧遥正在跟简雍请教根据人骨恢复人脸的技术,她看书看懂了大多数,但还是有一些不懂的,所以需要跟简雍请教——明天要去给钱太太母子入殓,她得多做准备,应对最糟糕最难修复的情况。
当天边铺满了彩霞之际,叔婆领着程展走了进来:“阿遥,这位程先生说找你有事。”
萧遥和简雍聊得开心,俏脸上满是笑意,闻言便抬起头。
于是程展看到的,便是笑盈盈的萧遥——他从未见过萧遥这个样子,虽然他才第二次见到萧遥。
萧遥看到程展,将手机放下,起身招呼程展坐下,又给程展上茶,这才拿过桌上的纸笔,快速写道:“是有什么事吗?”
程展不答,而是看着萧遥,问道:“你看起来很开心,是遇上什么喜事了吗?”
萧遥摇了摇头,在纸上写道:“跟简雍请教了一些问题,学到了很多知识,所以高兴。”
程展忍不住说道:“是学到很多知识高兴,还是跟简雍聊天高兴?”
萧遥听到这话忍不住吃惊地看向程展。
程展这是怎么了?
为什么跟她说这些话?他不觉得太唐突了么?
程展见萧遥吃惊地看向自己,才慢慢意识到自己刚才说的话太过唐突了——他们才见过两次面,说起来连朋友都算不上,他有什么资格这样质问萧遥呢?他又不是宋翊。
意识到这一点,程展的心跟被堵住了似的,他挠了挠头发,竭力缓和自己的脸色,才道:“抱歉,请你忘掉我刚才说的话,我是因为……是因为最近作词作曲都有些不顺,所以心情比较暴躁。”
萧遥听到这话,想起从前程展跟自己写信时,也曾提过,说由于思考词曲,心情有些不好,得罪了身边一圈的人,觉得有些过意不去,当年仍是少年的程展是这样写的——我是觉得很抱歉,但是却又不愿意道歉,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这种心情。
当下萧遥摆摆手,写道:“我想,作词作曲应该是一件很美好的事,取决于妙手偶得之,如果它会让你变得暴躁,不如停下来,先做点别的,等你有了灵感再写。毕竟音乐上的事,更多是源自天赋与灵感。”
程展呆呆地看着萧遥写的字,许久没有说话。
萧遥见他不说话,也不催促他,而是在旁坐下,耐心地等待着。
搞音乐的,应该都有那么一些痴性。
过了许久程展才看向萧遥,细细地打量着在夕阳中翻书的少女。
时隔多年,他又产生了找到知己的感觉。
他忽然产生一种迫切想要了解眼前人的感觉,忍不住问:“你一天之中,都会做些什么事?”
萧遥虽然好奇程展会问这个,但想着这或许和他作词作曲有关,当下便认真写字回答:
“清晨去散步或者看日出,甚至踏浪,回来便修剪花店送来的最新鲜的鲜花,上午其他时间,便看看书,听听海浪声,下午听着海浪声睡午觉,醒来之后看书看落日,晚上跟家里人一起看电视或聊天,喝点小酒。”
这明明是平平无奇的事,可是程展看着,却觉得这是一种别样的悠闲和美好。
他忍不住又问:“你有喜欢做的事吗?”
萧遥点头,写字回答:“有啊,还不止一件。”写到这里,想起从前通信的情谊,忍不住又写道,
“做自己喜欢的事,我的心情只会逾越,从不会烦躁。不过也有人说,当自己的喜爱被贩卖,成为职业,喜爱就会凋零,并在日复一日的重复劳动中耗尽。可是我认为,作词作曲从来不是重复,而是人生体验和创造,所以它始终是有趣的。”
程展点头,伸出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抚摸着本子上的文字,过了半晌才道:“谢谢你的开导,为了表示感激,我给你唱一首歌吧。”他说完,不等萧遥回答,便侧头看向天边的夕阳,轻轻开口哼唱——
听见冬天的离开,我在某年某月醒过来……
萧遥想不到程展一言不合就开唱,但很快便沉浸在歌声中,不及多想了。
一曲终了,萧遥才慢慢回神,一边鼓掌一边在心中感叹,程展不愧是能成为天王巨星的人,唱歌的水平的确很高。
这时程展说道:“是不是不大合适?感觉现在是黄昏,我该唱黄昏才对,再来一次好不好?”他仿佛怕萧遥拒绝自己,马上又唱起来,“过完整个夏天,忧伤并没有好一些……”
萧遥愕然地听完程展的第二首歌,直到程展唱完,站起来说再见,才忍不住疑惑,难道搞艺术的都这么随性?
程展临出门时,回头深深地看着萧遥:“谢谢你。”
萧遥见他嘴角微翘,显然心情很好,以为他是真的解决了心中的困扰,便含笑挥挥手跟他说再见。
程展的心情的确很好,他开车回去的路上,脑海里一遍又一遍地回放萧遥沉浸在歌声中的样子。
西侧的阳台上,有透明玻璃门,他随看向西边的夕阳,可是眼睛却总可以从玻璃门看到夕阳下萧遥陶醉于自己歌声的样子。
他想给她唱歌,一直唱一直唱,可惜,真的一直唱下去,萧遥会以为他是疯子。
当天晚上,程展坐在阳台上,看着夜色,听着远处传来的海浪声,又写完了一首曲子。
他低头认真看着曲子,轻轻哼唱一遍,觉得这浑然天成的歌曲格外美妙,嘴角忍不住翘了起来,便将纸笔放下,拿起旁边调了静音的手机。
只是低头一看手机,他的好心情就受到了影响,因为经纪人老杜打了无数个电话过来——程展有经验,一般这种情况就表示,他有麻烦了。
不过,由于心情实在愉快,此刻虽然受影响,但也也还算可以,所以程展给老杜回电话。
老杜一开口就道:“你被拍照了,在一个海滨小店的阳台上给一个美人唱歌。我看过一张照片,拍摄得很清晰,还有视频截图,也很清晰,恐怕不好公关。”
程展一下子坐了起来,毫不犹豫地道:“把照片和视频买断。”
老杜听到程展这话,松了口气,他就喜欢带这样脑筋清醒的艺人,当下连忙说道:“那我马上跟对方联系并买断照片和视频,这是最好的处理方式了,你的星途不容有失。”
程展一怔,片刻才道:“你先去办事吧,绝不能让照片泄露出去。”他刚才听到老杜说被拍照了,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自己的星途会受影响,而是担心萧遥被自己的粉丝骂和网曝。
他不用想也知道,当粉丝知道存在着这样一个女子,而这个女子根本不会说话,骂得会有多难听。
他并不希望萧遥遭受这些。
第二日,萧遥上午九点,便出现在钱家大宅门口,跟黄小芬、胡金生汇合。
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萧遥戴了口罩。
钱家的人出来将萧遥三人引进去,一边走一边打量萧遥三人,忍不住开口问道:“你们当真是跨国集团啊?”
黄小芬忙道:“当然!我们在大马有分公司,这位萧女士就在大马担任入殓师的,她回国休假,我们接到你们的委托,想表达最大的诚意,所以特地请萧女士来帮忙,因为萧女士是我们团队中最优秀的一位。”
因为萧遥的确是从大马回来的,所以黄小芬说起来理直气壮气势如虹。
钱家人信了,也客气了几分,忙带萧遥三人进入暂时停放钱太太母子尸体的房间。
进去之后,萧遥先观察钱太太母子的脖子以及面部情况,然后在旁思索,任凭黄小芬和胡金生忙活。
当黄小芬和胡金生将钱太太母子的身体清理干净,又换上寿衣后,萧遥便拿着工具上场了。
钱太太和她的儿子的确被撞得很惨烈,但是面部和脖子伤得不重,主要是脑袋破了,身体内部也大出血。
因此给钱太太母子化妆,倒也不是很难。
不过萧遥还是精益求精,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化妆,直到让两位逝者看起来完全和平常睡着了没有任何不同,这才收工。
外头,钱家人已经来催几次了,这次又过来催,语气也有些不好起来:“怎么还不行?我们约定吊唁的时间马上就要开始了,你们再拖,我们可就来不及了。”
萧遥冲黄小芬点点头,便准备给钱太太母子做最后的整理。
宋家跟钱家算是老熟人,所以来得比其他宾客早。
宋翊临出发前,还特幽默地给萧遥发信息:“我出发去钱家了,希望能看到你。”
到了钱家,他作为小辈,跟着帮忙,一边帮忙一边问入殓师是不是在处理尸体,又是在何处处理的,问清楚了,知道要再次去催入殓师,便自告奋勇道:“我还没见过,想去见识一番,不知是否方便?”
帮忙办事的不是钱家主人家的人,而是旁支,听了这话也不觉得冒犯,而且还点头同意:“那你跟我来。”
所以这会儿,听到里头说好了,宋翊便跟着钱家老二进去了。
刚进入房间内,他的目光有些漫不经心地看向屋内——他相信,萧遥是绝对不在屋中的。
可是下一刻,他的目光便凝固了,因为,萧遥的确在屋中。
而且,此刻她没有戴口罩,一双纤纤素手正在温柔地抚摸着躺在板子上,下半身盖着白布的女子的面容。
钱家老二有些怵,进来之后是握住宋翊手腕的,此时向前走时,手也拽着宋翊往前。
所以,此刻宋翊离萧遥很近,他清楚地看到,萧遥那双手,抚摸钱太太的脸时有多温柔,她的目光,又有多少爱意,这让宋翊下意识地觉得,躺在板子上失去生命的,不是钱太太,而是萧遥的爱人。
因为萧遥在为钱太太做最后整理时,展现出来的温柔以及敬畏实在太强大了,所以宋翊和钱家老二,都忘记了所有的害怕,只怔怔地看着萧遥温柔的面容。
萧遥帮钱太太整理好,便又去给钱太太的儿子整理。
这一次,她动作起来更轻更温柔了。
每次面对这种年龄的孩子,她总会忍不住想起了悄无声息地夭折的原主,然后加倍的温柔。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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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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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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