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言情小说>渭北春天树>第 12 章 杀年猪
  过了小年,诸事皆宜,百无禁忌,婚嫁迎娶,买卖经济,佛道法事都赶在这几日,乱哄哄喜洋洋,是一年里头最热闹的时候。

  孙行翁女婿在狼心山开马场,前几日用高车给老丈人家送来一头髭毛野猪,冲冲撞撞拱坏了孙家半边院墙,这日趁着天光大放,雪停风歇,喊了驼马队的一帮汉子,来家中杀年猪。

  嘉言异常亢奋,大概在他小时候,觉得手握尖刀的屠夫是个很厉害的角色,追着赫连广出门的时候,陆明月却把他拦下来。

  “血淋淋的场面,有什么好看的,你仔细晚上做噩梦。”

  “娘,就让我去看看吧。“嘉言拖着陆明月的袖子。

  陆明月不肯让步,正色道:“回屋背书写字去,背不出来不许出门。”

  “娘,娘,我答应你,看完我就回来背书。”嘉言伸出手,”我就去看半个时辰,我发誓。“

  “我看着些嘉言,只让他在屋里玩耍,不碰那些血腥。”赫连广有心偏袒侄子,奈何陆明月一张冰冷冷的脸庞儿,连眼风都懒得从他身上扫过。

  陆明月充耳不闻,只劝嘉言:“这些日子娘放纵你的还不够?你只管成日在外头野,书还学不学了?少看那些打打杀杀的,沾染了坏性子,和长留一样斯斯文文的不好么?”

  嘉言磨不过他娘亲,憋着一股气,去央求他的亲叔叔。

  赫连广经不住孩子的撒娇,去寻陆明月:“我们白兰羌人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男孩大了,就要学会驯马猎鹰,杀羊屠狼,血里往来,今天不过去看看热闹,如何就不成了。”

  陆明月不看他,只顾低头做针线:“你们做什么我不管,天天看这些打打杀杀,腥风血雨有什么好的。再者,嘉言是我生养教大的,他不认识什么羌人,他就是个汉人。”

  “哦?”赫连广淡色的眼眸眯起,冷笑一声,“他怎么算个汉人,他不姓赫连?他长得像个汉人?身上没流羌人的血?”

  这句话捅进了陆明月心窝子,嘉言长相肖父,身量高,脸庞轮廓深,发浅眸色淡,他肖父,仔细看也像赫连广,因外貌缘故,嘉言小的时候常被其他孩子追着打骂。

  “呵。”陆明月指着赫连广道,“什么白兰羌人,白兰部落早就亡了,你们先几十年做了吐谷浑人的奴隶,现在又是吐蕃人的奴隶,你们引以为傲的青海湖,现在那是吐蕃人的土地。你们现在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是。”

  连广脸色瞬间冷到极致,盯着陆明月那张气的满面通红的脸,皱了皱眉头,冷然道:“我们白兰羌人是奴隶,你还不是一样的嫁了,替白兰男人守寡。”

  陆明月霍的站起来,柳眉倒竖,冷冷的盯着他。

  赫连广一言不发,扭头便走。

  “娘....你别生气。”嘉言这时怕了,瞧着他娘脸色,“我不去了还不成么?你别跟广叔叔吵架。”

  陆明月胸口起伏,面色发红,喝令嘉言:“回屋里去,别整天跟着你那什么旮旯里冒出来的叔叔一个样。”

  那边李渭缠了头巾,换身旧衫正要走,长留见自己阿爹要出门,定要随着去玩耍,李娘子无法,只得替他穿戴整齐。

  出门之际,李渭瞥见春天独自坐在西厢窗下做针线,知她伤口已愈,行止无碍,又兼在家闷了三个月,问道:“既然旧伤已愈,要不要出去透透气。”

  春天走的最远的也在瞎子巷,正想出去透透气,闻言不觉点头,李渭一招呼,索性带上仙仙,大小四人一道走出门去。

  几个孩子都没见过杀年猪,春天更不用说,真是闻所未闻,到孙翁老家,男人都站在屋外,屋里坐了十来个女眷和孩童,热闹非凡,淑儿亦在,向春天几人招手:“来这儿坐。”

  在坐妇人都是驼队家眷,素日里都有往来,有不少春天认识的,当下春天和长留、仙仙一一喊了娘子,怀中不知被塞了几把糖果,其中有个大嗓门的郭娘子,笑眯眯的就把几个孩子摁到炕上坐。

  孙家娘子提着铜茶壶招待来客,笑道:“外头让爷们去收拾,腌脏的紧,我们在屋里坐着,喝喝茶。”

  有人去猪圈看一眼,喝了声:“好家伙。”那是头毛色油亮的野猪,獠牙霍霍,哼哧哼哧的喘着粗气,体型庞大,壮如黄牛,足足有四五百斤之中,看着围观人群,焦躁不安的趴在泥地上,锁着后蹄的绳索已松,在地上刨出好大一个土坑。

  八九个壮年男子里,钱清是蜀人,爱干净,瞧着猪头猪脑的皱了皱眉,自去磨刀。答那提是胡人,嫌猪肉有股土骚味不肯吃,自然也不肯动手。

  沈文和赫连广挽起袖子,跃入圈中,那野猪听见旁磨刀霍霍之声,已然急红了眼,一声一声长嚎就未停过,嗤嗤哼哼的在圈内乱撞,企图冲出去,见有人跃进圈中,拱着背脊往两人处冲撞过来。

  “哎呦,这野猪太凶了。”女眷们嗑着瓜子,显然已经开始看好戏。

  赫连广等着野猪冲过来,猱身往侧一闪,双手向前握住野猪两只獠牙往地上摁去,沈文在后,拖着两只粗壮后蹄往后撇,止住畜生的冲势。野猪嘶声嚎了一声,被两人力道掼在地上,尤狠力挣扎,这畜生力大无穷,两人按不住手下动作,喊道:“拿绳子来。”

  李渭握着绳子上前,把野猪两只后蹄绑住,岂料野猪越挣越狠,拼命挣开禁锢,赫连广沈文摁的吃力,都有些兜不住。

  李渭腰间正别着匕首,肩肘向前一顶,控住野猪一只蒲扇大耳,匕首把是生铁造的,狠狠在野猪颈子里一劈,那猪嘶叫一声,挣扎偏了寸许,这才让旁人趁机绑住了四蹄。

  屋内有胆大的孩子跑出去旁观,长留自小崇拜他阿爹神武,又从未见过这场面,伸头看看他爹,牵牵春□□角,也溜了出去。

  院子早已架起大锅在烧雪水,野猪被绑了四蹄,仍晃着獠牙在地上死命挣扎,一声一声哀嚎,哼哼唧唧挣松地上一片泥。

  热水烫过匕首,两人摁着猪身,李渭跪在地上,尖刀寒光一闪,往猪颈里穿去,围观的孩子们呀了一声,长留禁不住往后缩了下,春天揽住他,抬袖遮住他的双眼,掩住耳朵:“不看了。”

  长留闻见一股馨香扑鼻而来,心神晃了慌,不由得抓紧春天袖子。

  一蓬鲜血溅出,野猪的惨叫贯彻云霄,瞪着四蹄拼死挣扎,一声越过一声的惨叫的听人头皮发麻,热腾腾的血腥气在寒冷的风里弥漫开来,冲入鼻端让人作呕,鲜红的热血汩汩流入地面,渗透泥土,顺着几人地面形成汩汩的小血流,几人手握成拳头,死死的摁着它垂死挣扎的身体,旁边有人急急递过木盆,那鲜红的血潺潺流在盆内,渐渐转为猩红,盆内浮满血泡,逐渐的凝结成冻状。

  鲜血满地的场面实在不忍直视,春天第一次见,亦是满心颤颤,后脊生凉,想挪开眼,又被猩红的颜色钉住,野猪仍在断断续续的哀嚎,听之也实在觉得残忍,这热闹的场面也觉得有些索然无味。

  长留有些儿急,扯住春天袖子:“好了么”

  野猪声音渐渐嘶哑,逐渐放弃了挣扎,但四肢尤在抽搐,大家都松了口气,开始等猪血流尽,春天垂下衣袖,揽着长留默默看着,李渭几人松开手等着野猪咽气,神情自若的准备后面屠宰的工具

  他们眉头未皱,站在肮脏的猪圈里,穿着一身寻常男人穿的衣裳,春天突然想到,他们常年行走在大漠荒野,他们杀过人么,他们会用什么动作结束一个人的生命,看见满地热血,会不会害怕。

  她想起自己遇见马匪那日,那群人眼神凶悍,长刀寒刃,就那样朝她劈下来。

  这是个距自己的以往,完全迥异的世界。

  开膛破肚,扒拉肠子这种事实在不太好看,野猪肚里的气味不太好闻,女眷们都进屋去了,男人们分工行事,待到事毕,几人在檐下净手。

  春天在外头站了半响,冻的脸颊通红手指发麻,李渭一抬头,瞧她鼻头通红,愣愣的盯着自己的手,问她。

  “看到了?”

  她点点头。

  “不害怕?”

  她摇摇头,苍白的脸又顿了顿,复点点头。

  李渭笑了。

  他笑的很好看,一个年轻又不算太年轻的男人的笑容,像这个寒冷冬日,清冽又和熙,脱去了身份地位和性格际遇的掩饰,露出原本玉一样的纯粹光辉。

  他低头洗手,那一双男人的手,沾了皂粉,揉揉搓搓,将血迹冲去,露出本来的模样。手掌宽大如蒲叶,手指笔直,骨节分明,指腹和掌心有薄厚不一的茧子,看起来,无论是马鞭刀剑,握起来都很合适。

  她手指头伸出,指指自己的一侧腮边,对他道:“这儿。”

  他抬手用衣袖擦了擦面靥上血迹,回道:“多谢。”

  收拾干净,孙大娘用干蒲叶包了野猪肉,贴上红纸分赠众人。李渭拎着蒲叶包,带着几个孩子往家走,沿路有小贩挎着竹篮卖冰糖葫芦,李渭停下来,掏出钱袋,一人买了一支。

  春天看着李渭递给她的红艳艳的糖葫芦,喉间堵着什么似得,咬唇摇摇头:“我不吃。”

  “吓到了?”李渭看看她苍白脸色,“这就是我的不对了。”

  长留握着冰糖葫芦,脸色也有些为难:“爹爹,我也不太想吃。”看着殷红的糖葫芦,难免想到刚才那头惨死的野猪。只有仙仙,见了糖葫芦把什么也忘了。

  “阿爹,我们不吃肉。”

  “不吃肉,那吃什么?”北地不比南国,蔬菜甚少,到了冬日,冰雪掩地,只有糠萝卜咸菜这种东西。

  长留想了半日,不吃肉,那大概只能饿死了,所以书上才说,君子远庖厨,但又转念一想,若是人人都远庖厨,那天下人都要饿死。

  深夜了。

  陆明月听见院门的吱呀声,和男人熟悉的脚步声,知道是赫连广回来了,心头一松,不自觉的吐了口浊气。赫连广走后,嘉言难得掉了几滴眼泪,让她这做娘的满心苦楚。

  她十二岁的时候,因为爹爹做了篇文章得罪了地方长官,举家流放边塞,娘未到河西就死了。她跟爹两人自此在沙柳营生根,沙柳营都是各州府犯事的罪民,流放在此地屯田,老父弱女,父女两人受尽苦楚,她被营里各种男人垂涎调戏,几乎不保贞洁。

  沙柳营有个专门挑粪养肥的奴隶叫赫连伯,是个犯事的白兰羌人。赫连伯面庞上有几道刀疤,很是狰狞,但他身材高大,力大无穷,兼又独来独往,整个营地的流民都有些惧怕他。

  赫连伯虽然身份低微,但私下里对她处处照顾,但比起营里那些黄牙恶臭,对她不怀好意的流民要好的太多。老父病亡后,她独身一人在沙柳营就成了羊入虎口,忧愁之际,陆明月委身嫁给了赫连伯。

  时下贵汉贱胡,赫连伯还是胡人的奴隶,身份更是低贱,整个营地的男人都轻贱她委身给一个挑粪的劣奴,每每路过都要朝她吐口水,大肆羞辱。

  赫连伯死后,时逢大赦,她带着两岁的嘉言前往甘州,甘州有胡汉互市,胡人云集,嘉言的日子要好过很多。

  几年后赫连广前往沙柳营寻自己的兄长,最后在功德巷找到了自己的侄子和嫂子。

  白兰羌人原先生活在神圣的青海湖旁,他们自诩为自己是天之子,牛羊健肥,有无边的盐田和遍地的稀包,但这些很快被吐谷浑人和吐蕃人占有,白兰羌人受尽欺凌和屠杀,最终逃不过被各强胡奴隶的生活。白兰羌人的孩子,是最劣等的人种,被冠于杂种,狗奴这样的称谓。

  她只想让嘉言过的好一点,更像汉人一些,有什么错么。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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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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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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