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都市小说>M君的相亲小记>第十二次相亲16
  那句话的余威像是一只小榔头反复锤击着他脆弱的自尊。

  一个念头突然从心底深处翻腾出来。

  “我是什么?”

  这似乎是一个哲学问题。

  他想到的第一个回答是:我是一个人啊!

  几乎就在这个想法产生的瞬间,他又犹豫不决无法妄下论断了。

  他开始怀疑一件事。

  这是一件他从出生以来就没有动脑子想过的事。

  那就是:自己真的算是一个人吗?

  绝大多数人恐怕都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

  通常人们都默认自己是人。或者说,在父母等长辈的教导下自认是人,就像狼孩在狼的教育下自认为狼一样。

  那么,我们真的是人吗?

  或者,m君这种人也算是人吗?

  他疑惑了。

  女孩抛出的那句话像是投入死水的一块大石头,“噗通”一声激起来满池的风波。

  他第一次认真思考这个看似不是问题,又几乎很少有人自问的问题。

  那么,什么是人呢?

  东西方哲学家们对此的认知趋于一致。他们都不是以生物本身的诸如:几只翅膀,有无羽毛,几条腿,有没有獠牙等外在特征来定义人,而是用更抽象的,形而上的社会原则来解释人。

  换句话说,人只是长得像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不等于这人就是真正的人了。一个人首先必须满足人的社会属性,才是一个完整的人。

  如果一个人不具备人应有的社会属性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结果呢?

  中国有一句流传几千年的俗语,完美阐释了这种情况带来的恐怖后果。

  这句话是“乱世人不如太平狗”。

  只要稍微翻看那些有关乱世的记载,你就能深切感受到这句话的正确性。

  比如:安史之乱,大唐名臣张巡为了对抗河朔将领尹子奇,在没有援军的情况下坚清壁野,硬是拖住了有绝对兵力优势的河朔军队。但代价是几乎满城老少妇女,羸弱男子都变成了张巡及其部下口下的粮食。

  再比如:“冲天香阵透长安”的黄巢就带领军队吃了不少陈郡人。当然有人说这是对大丈夫黄巢的污蔑。因为《新唐书》这些史书都是黄巢的敌人撰写的,自然就把所有坏事一股脑子扣在老对手头上。

  但张巡部队吃几万百姓却是作为胜利者的唐王朝官方认可的事实,还被当成是张巡忠勇无双的证据向全天下宣讲。安慕小说网

  张巡身为唐朝大臣守土有责,能以一地之凋敝,换大唐东南半壁江山之繁荣,自然是勋高柱石,理应被视为力挽狂澜而不倒的擎天玉柱一样的豪杰。他作为一代名将的历史功勋不容置疑。

  他及其部队所为看起来确实残忍,可那是万般无奈下的被迫之举,是当地军民为了国家大义做出的牺牲,与朱灿、麻叔谋等人残害无辜百姓有本质区别,不可过分苛责。

  但是,那些尘世里的卑微者在乱世之中,生死全系于他人之手,丝毫不由自己做主,身似暴雨中飘摇的浮萍,命如任猪狗践踏的草芥,也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近代也有类似情况发生。

  比如:《白话文学史》的作者胡适。

  这位大名人在处于外忧内患窘境的中国并没有遭遇“不如太平狗”的惨祸。可以说,他在国内混得春风得意,风生水起,特别是在文化界内算得上是翘楚式人物。

  此人曾在大诗人徐志摩的婚礼上公开发表了一篇檄文。他为社会公序良俗出头,狠狠教训了徐氏和陆名媛一番。

  说实话,这是m君所知的胡适做过的最能让人身心畅快的好事。现在的人们怕是少有能像他这样不留丁点儿情面直斥第三者和“陈世美”。

  不过,有件事不可忽视。他当众痛斥徐氏夫妇无耻行径,徐氏不但没有当场反驳,甚至事后仍然以师礼恭敬对待胡适,不是因为他言之有理,也不是因为他占据了道德高地,更不是因为他本人修德怀远,以德服人。

  真正的原因是他在当时的文学界,乃至整个文化界扛山拔鼎般的重要地位。徐氏作为文化界的一分子,一位后生晚辈,不过是忍气吞声,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那场婚礼现场有不少名气与徐氏相当的青年才俊。这些人无一不是当时的精英,无一不是能把名字写进文化历史的俊杰。其中就包括晚清闻人梁启超的儿子,民国名媛林徽因的丈夫,我国著名古建筑学家梁思成。

  胡适知道这俩人的婚姻败坏了社会风气,玷污了徐陆两家门风,给本应如琉璃般干净的文化界抹黑。

  其他那些人中俊才都不知道,都看不出吗?

  当然是知道的。

  为什么没人站出来,像胡适一样来一篇可流传百年的正义痛斥呢?

  是他们不如老先生才思敏捷,文采风流,没法出口成章吗?

  当然不是。

  究其根本,在那一刻,以社会属性而言,胡适是一个形容伟岸的大丈夫,他们都和徐氏夫妇一样是身材短小的小矮人儿。

  但是,胡适移居美国的那几年,丧失了在中国所有的优势。他在远离二战战场的美国遇到了大麻烦。当时的美国人并不熟知这位东方的文学家。也就是说,他在美国丢失原有的部分社会属性,不再是那个众人眼中的文化巨匠,只是一个普通的外来户儿老头。

  用胡适自己对在美国讨生活经历的评价,就是他和妻子就是在异国他乡“插标卖首”。

  这是一个很年轻的成语,特别是相对于邯郸学步这种有两千年以上历史的老成语而言。

  这句成语最著名的出处是《三国演义》里关羽评价颜良。于是很多人误会这句话从汉末就有了。

  实际上,这句话产生自宋末。说的是当时的元军会任意给路上的行人头上插根草。被插草的人就得像被卖的牲口一样跪在路边。

  等待他的或者是被元军士兵当骡马卖给别人,或者是因卖不出去被杀。总之,毫无做人的尊严可言。

  胡适还是那个胡适,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毫无变化,顶多比去美国之前老了几岁。

  为什么同一个人,在这一国是备受尊崇的人,在那一国就形同蝼蚁了呢?

  道理很简单,他原有的最重要的社会属性文学大师这一身份丧失了,导致在异国作为一个人的社会属性不完整。于是,他国人士也不可能给与他原有的同等对待。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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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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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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