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都市小说>M君的相亲小记>第十三次相亲92
  好多事似乎都是这样,一定要亲身经历过,才能真正理解它。

  所谓易地而处,感同身受是不存在的。过去不存在,现在不存在,将来也不会存在。

  好比祥林嫂心心念念的都是剥豆子的阿毛。可是所有人都没心思去听她唠唠叨叨的诉苦。

  这种同事异感的事例比比皆是。

  就好像有的人觉得自己的宠物狗不是不懂人话的牲畜,而是善解人意的长着毛的孩子。

  但是,在他人眼中,那就是一头会咬人,甚至会吃人的野兽。

  或许,爱狗人士能找出一大堆狗对人友善的事例。

  但是,说起狗,m君最先想到的是,那个关于愚者的笑话。

  一个蠢人信誓旦旦的说:狼是世界上最高傲的动物,有不退缩、不畏惧、不低头的高贵品质,是比狮子、老虎、棕熊更应该担任兽王的勇者。

  旁边有人听不下去这种蠢话,直接反驳道:请问你知道狗是怎么来的吗?

  蠢人默然不语。

  其实,谁都知道,狗就是被驯化之后的狼。

  那些把狗当家庭成员的人对此也是心知肚明。

  只不过,狗对于主人表现出的温顺,给来他们一种奇妙的错觉。似乎这些兽类就像小绵羊一样温文尔雅,不会伤人。

  然而,不论如何美化狗,都改变不了其是食肉掠食者的事实。

  实际上,不要说肉食动物,就算所谓的食草动物,对于人而言也不过就是一种野兽。

  如果羊有吃人的能力,吃起人来,绝不会比一头饿狼怀有更多的慈悲心肠。

  m君本人就亲眼见过羊杀生的情景。

  那还是在他才十来岁的时候。

  就在街边,一头粉唇白毛的山羊,不紧不慢的一口,一口,又一口的,吃掉了纸箱子里的十五只黄毛小鸡。

  那些小毛团对这个庞然大物毫无反击之力,就被它像吃糖豆一样,一个接一个的吞下肚子。

  说实话,这是他平生唯一一次见到食草动物吃肉。

  那场景比肉食者吞噬猎物更能震撼人心,更能让人深刻理解什么叫“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动物一旦处于弱势,不光是要被掠食者吃掉,甚至会被同为被猎杀者的其他猎物吃掉。

  自然界残酷如此,生存的真相实在是惨烈到让人无法直视。

  大约,人类的基数太大,导致我们不会明显察觉到,每时每刻都有被自然或者同类淘汰掉的人,以至于我们像把狗误认为是无害宠物一样,把每个具体的人能继续生存下去,当做是天经地义的事。

  事实上,人存在于世上的每一天,都像是与命运不期而遇的偶然。

  有太多的事可以给人生画上休止符。

  比如:古希腊有位剧作家被从天而降的乌龟壳活活砸死。

  这件事绝对是小概率事件。但是,无论谁遇到,都绝对会一命呜呼。

  只不过,不幸者因其不幸遭遇到这种事。而幸运者因幸运躲过了这种劫难。

  就像所谓的“冤家路窄”。

  一对“冤家”相遇,大多数情况下,不是“狭路相逢勇者胜”,而是强大者胜,弱小者败。

  对于胜者这一次幸运的相遇,对败者来说,这种“相逢”就是灾难。

  好比老鼠遇到猫,多半会死,越是勇于应战的,死的越快。反倒是及时察觉到有猫,然后迅速逃离的胆小鬼能活下去,并把自身基因一代一代传播下去。

  如果物竞天择是大自然的真理,那么,老鼠这个物种大概会一代更比一代胆小。道理显而易见,不怕天地的壮士都被猫或蛇吃掉,只有那些胆小机敏的卑微者能存活。

  这看起来不太符合优胜劣汰。在m君的概念里,或者说在历史书里,那种有“虽千万人吾往矣”气概的,才是进化中产生的优等生物。至于那些,一上战场就趴地上装死的胆小如鼠者,不过是随时应被历史的笤帚扫进故纸堆的垃圾。安慕小说网

  然而,讽刺的是,鼠群里活下来的都是后者。也就是说被自然认定为劣质品淘汰的是前者。

  莫名其妙。

  这就是m君对此的全部理解。

  不过有些事,他还是能捋顺出逻辑链条,找到其合理性的。

  比如:猫为什么能吃掉老鼠。

  猫吃鼠靠得当然不是一颗勇敢的心,而是相对于鼠类而言过于庞大的身躯,以及锋利的爪牙,敏捷的身手。

  以体型而言,或许胆子小一些的耗子,能活得更久些,确实是合情合理的。

  人们总喜欢看有强烈反差的事件结果。

  比如:官渡之战、赤壁之战、彭城之战这些以弱胜强的事儿。

  但是,看客们显然搞错了一件基本事实。

  正如刀会被折断,不是过钢易折,而是还不够“钢”。

  拿彭城之战来说,乍一看刘邦统领五十几万诸侯联军,是当之无愧的最强者。

  于是乎,有些人把项羽赢得彭城之战的胜利,视为以弱胜强的典范。

  可事实上,打仗不是谁兵多,谁就能赢的。

  如抛弃一切客观条件,诸如:后勤、装备、天时、地利等等,只看将与兵。

  一个能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优秀军事将领抵得过一群各怀鬼胎的军事庸才。

  一支久经战阵,百战百胜的精兵,足可以一当百,摧毁螳臂当车的百万乌合之众。

  从这两点来看,在那个时间点,项羽兵虽少,但不弱。刘邦人虽众,却不强。

  世界上,没有以弱胜强这回事,只有强的战胜弱的。

  历史上所谓的以弱胜强,大多是一种缪识。

  举个简单的例子。

  某人有几百万分散在各地的军队。对手只有十余万聚合在一起的军队。

  看起来,有几百万军的为强,只有十余万的为弱。

  但是,有百万雄兵者每次与敌人会战,能同时投入几百万人吗?

  显然是不能。

  也就是说,只要满足两个条件,兵少者就能摧毁兵多者。

  第一,兵少者可以集中使用兵力,而兵多者无法在某一具体战役中,集齐优势兵力。

  第二,兵少者单兵作战能力比兵多者强。

  这不是m君自说自话的臆想。

  满洲八旗军与明崇祯皇帝的军队就是按照以上模式在作战。

  以历史事实来说,崇祯算不上强势一方,后金国小但绝不是弱者。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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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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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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