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都市小说>M君的相亲小记>第十三次相亲117
  说到想办法取悦他人这事,就像是每个人都会迎来生命的终结一样,只不过是方式与过程不同,终究是无法避免的事情。

  有的人喜欢用甘美如蜂蜜的甜言蜜语;有的人喜欢用柔美若姬妾的恭顺态度;还有的人喜欢用俗人的最爱:钱。实际上,不过是殊途同归。

  就好像世界上所有国家发行的货币,看似花花绿绿的五花八门什么样子都有,可归根结底,不过都是该国政府信用的体现。

  他第一次在某本书里看到这概念的时候,突然明白许久都没想明白的事。

  为什么本国人放在银行里的存款算是银行的负债,而放在银行的外汇却算是资产。

  当他明白钱的实质是信用的物化实体后,也就顺其自然想通了。

  钱本就是该国政府信用物化后的实物,国民把钱存在本国银行,就等于政府的信用没能变现为现金。

  而外汇是他国政府的信用,本国政府收购他国政府的信用,相当于是投资,自是可以算作资产的。

  有时候想想挺有意思。很多人天天嚷嚷以后要取消实物货币,使用信用货币。

  这些人一定不看经济入门级书刊。不然不会不知道,纸币本身就是信用货币。人们手里钱的本尊实际就是信用。

  有时候想想,人挺没意思的。L君对电话那头恭顺温和态度的缘由,说白了也就是想多换些散碎银两。

  他看着点头哈腰打电话的L君,突然想到了野生的狼与家养的狗。

  狼本来算得上是荒野中的强者,虽比不上狮子老虎,但也是可围猎牛羊鹿羚,凶暴难驯的猛兽。

  怎么后来就变成给人做家奴的狗了呢?

  思来想去,大概只有一个解释:狗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吧。

  不过,L君不能完全算做是狗,很多时候仍是个狼性十足的人。当然,其狼性只对处于其下位者展露,在上位者脚下就像一条恭顺阴柔的狗。

  狗对主人恭顺有错吗?

  其实没错。

  不但没错,还万分正确。

  反之,狗逆反则是错误。

  因为不惹主人喜欢的狗,多半会被遗弃。结局,要么,流落街头,饥寒交迫而死;要么被狗贩子送进狗肉馆,变成陌生人的下酒菜。

  那条懒洋洋的沙皮,就因为会讨主人欢心,整天吃得滚瓜肚圆,一身松垮的皮在清洗后,锃明瓦亮油光可鉴。

  同样是狗,结局可谓有天壤之别。基本上就是一种可以吃上肉罐头,另一种会变成肉罐头的区别。

  m君见过比L君更谄媚的人。

  在做北漂的时候,有位仁兄抢着给公司里的上位者洗脏袜子。

  说实话,这人虽是自甘轻贱,不值得别人同情。这件事却真的是让m君在情感上无法接受,甚至生出了兔死狐悲的感觉。

  这哪里是在给别人在下属,简直是形同侍妾嘛。

  什么叫侍妾呢?

  在古代所谓侍妾就是奴仆,在大户人家里和狗的地位差不多。

  也就是在认识到这一点后,他忽然不再羡慕不夜城里的灯红酒绿了。

  那位老总自是从没要求下属给他洗袜子。毕竟血统纯正的奴隶社会已经结束了两千年,就是使唤包衣奴才的满清都快灭亡一百年。这人就算满脑子奴隶主义思想,也是不好明目张胆,拿人当狗奴才使唤的。

  但是,他默认了对方奴才般的伺候,且似乎还很享受这种服务带来的感觉,就说明一个很严肃的问题,那人在其认知里就是个奴才。

  可以想象,一个皇帝要给大臣洗袜子。大臣绝对不会安然享受这天赐的服务,而是会以面对飞来横祸的态度,跪求皇帝收回成命。

  就算不是皇帝是大臣,是普通的奴隶主突发奇想,要给奴隶洗袜子。一个奴隶只要脑子没掉进马桶冲掉,也绝对会敬谢不敏,省得主子哪天心情不佳,拉出一长串秋后清单来。

  那位公司老总把那人视为自轻自贱的狗奴才,又会把其他下属看做什么呢?

  不自贱的狗奴才?

  或者,别人比那人品格高尚一点,不是狗奴才,只是奴才?

  m君在目睹洗袜子那一幕后,辗转反侧了一个礼拜,终于做出决定,离开大都市回家。

  说实话,当时离开有赌气的成分。但是,他没有为此后悔过。

  总有年轻人会用满怀羡慕的目光,注视着如满天璀璨星河的都市夜间灯光,仿佛这一切繁华都是他们的私产。

  可是他们不明白,星河遥不可及,远在几万光年甚至几十万光年之外,除了赏心悦目,对大多数人而言毫无用处。

  真正有价值的不是那些美艳夺目的灯光魔术幻象,而是能制造这些幻象的能力。就好比一个渔民总是对守着大海洋洋自得,却没有能抗击风浪的船,和可以捕获鱼生的网,最终的结局不过是望洋兴叹,一无所获。

  m君在离开前,曾像一位要从桥上跳下去的人一样,痴痴的看着桥下黑夜中巨大无匹的都市。

  夜幕下的城市在黑暗中隐藏起所有细节特征,只留给m君一个庞大迷糊的轮廓,还有千万只不眨动的眼睛,活像是一只趴在地上的不知名巨兽,吐息间弥散着财富的气息。xfanjia.com

  可惜,m君没有能把弥漫在空中的金钱味道,还原为现实中货币的能力,只能深吸几口气,略微感受下这诱人的味道。

  不过,画饼充饥式的体验没有太多现实意义,只不过会再一次的提醒他,这里充溢着各种欲望交织出来的梦,却没有哪个梦是他能抓在手里的,实在不是他久居之地。

  古人说过“百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他不是刚毕业的毛头小伙子,早就没了站在某个城市最高处,赢来人生和事业高峰的狂想,已经明白很多事无法强求,只想得到应得,且确实可以得到的。

  或许,真是由于过早失去年青人的冲劲儿、闯劲儿,他才没能成就一翻轰轰烈烈的事业。

  又或者,正是因为如此,他避免了某些年青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悲剧。

  毕竟,绝对不是每个人摔倒了都能站起来的。有的人一旦跌倒,就真的被埋在乱草堆里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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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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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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