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都市小说>M君的相亲小记>第十三次相亲107
  北宋算是历代王朝里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的典型。

  那么人呢?

  恐怕大多数人都有些先天不足。否则,大家都应该是完美的,不只相貌、身高、体重都达到完美指数,就算是体力也应当个个堪比奥运长跑冠军。

  事实上,这种完美的人根本不存在。我们总是生下来就有这样,或者那样的缺陷。

  比如:有的人天生是算术大师,但缺乏运动神经,连常规的八百米跑道都征服不了。

  还有的人面容姣好,却身材矮小如孩童。

  还有一些特殊的人可能是位拉小提琴的天才,但是因为家庭贫困等原因,一辈子都没有触碰过小提琴,直到死亡都不知道自己有这方面天赋。他自己都不知道有这种天赋,别人自是更加不知道,世界上有这样一位天才被埋没在无穷尽的庸才里。

  谁说是金子就一定会发光呢?如果这颗金子掉落进沙漠里,还会发光吗?就算天可怜见,让金子发出金子该有的光芒。在广阔无垠的沙海里,除了仙人掌,就是骆驼和蜥蜴,有哪个会在意这里有一块金子吗?金子对于它们而言有什么用处吗?

  m君没有瞧不起骆驼的意思。骆驼的选择没有错。在头顶烈日,遍地黄沙的无情大漠里,真正有价值的不是黄金珠宝,而是水。水才是哪里最珍贵的珠宝。

  他听过一个笑话。有一个山沟里的放羊娃,在自己祖屋的地下,挖出一罐不知是什么年代的琉璃珠子。他用这罐珠子换了三百块钱,和一条崭新的马鞭。

  可那位买主倒手后,用这些珠子换了一套三层的小楼,外加一辆崭新的小轿车。

  有些看客就开始大发感慨。大意就是那孩子是天生的穷命,有改善生活的机会也抓不住,只能便宜别人。

  还有的人更是尖酸刻薄的嘲笑这孩子愚钝。

  诚然,这孩子算不上睿智。

  但是,一个人的任何选择,都是参考其过往经历来做出判断的。一个放羊娃可能从不知道世界上有古董这回事。看客们让他去用珠子换大房子、好车子、新票子,不是太强人所难了吗?

  这里说个小插曲。

  笔者在电脑上打“强人所难”的时候,输入法上排在第一位的是“强人锁男”。

  “所难”?“锁男”?

  一字之差,谬之千里。

  写出前者的还算是个“正经人”,写出后者的多少总是有些不正经的。

  言归正传,那个孩子换来的东西不能改善生活吗?

  当然是可以的。

  只不过,他所得相较于那位买主实在不值一提。

  可世界上的事不是大多如此吗?

  人们因为过往经历的不同,造成了当下收入差别的不同。似乎,很少有人因为自己的财富无法与巨商富贾相比,就在大庭广众之下嘲弄自己。

  既然大家能够谅解自己的无知、无能与贫穷,又何必笑话别人呢?

  m君自被那位女孩戳中痛楚后,每天早晚都会对着镜子嘲讽镜中人。也不知道,终有一天,镜中人会不会伸出手来给他一记响亮的耳光,让他好好清醒一下,仔细看看镜中人,一切的不如意真的怪他吗?

  有些心宽者总会说,长得不好看怨父母,过得不好就得怪自己了。

  这话猛一听话粗理不糙。

  可是,认真琢磨一下,也不过是句哗众取宠的废话。不过是“别找客观理由”这几个字的翻版。

  其实,人们胎里带来的“病根”也何止区区身高体重的不如意呢?

  如果没有那些“病根”,或许人人都能成为亚当,当上人类之王。

  不过,仔细想想如果遍地是王,这王也就不是尊号,怕是连虚名也算不得了,要体现某人的尊贵就得另想名号了。

  就好比草原民族上的王本叫单于,或者汗。可是后来随便一个割据者都自称为汗,到蒙古帝国名存实亡的时代,大草原的东西南北到处都是汗。为了体现最强者的与众不同,大家只好给其在汗字前冠以尊号,比如称其为博格达汗,或者直接称为大汗,以示区别。

  这种做法其实不是在朱明王朝把大元打成北元之后才有的。早在铁木真建立蒙古帝国之前,草原上汗这个称号,就已经不足以用来作为最强者的尊荣名号。

  铁木真的那位干爹,就因为统御一小半草原地区,被人们上尊号为王汗,意为众汗之王,相当于波斯王统里万王之王的意思。可惜,此人后来被干儿子消灭,死在太阳汗手下普通士兵手里,一生建立起来的伟业,被遮掩在别人的荣耀光辉之下。

  这位众汗之王,王中之王,草原之王的王号也就不再是王汗,而是变成一个迷糊暧昧的名字:王罕。

  势在为万王之父,运去边无人认识的路人。人世间的世态炎凉无过于此。不过,也不用以此过份苛责,那些取代了王罕的汗们。西方人对待此人的态度,与他们如出一辙。

  在王罕得势时,有西方传教者甚至称,这位草原帝王就是西方神话里的东方老约翰国王,是基督世界的天然盟友,是西方对抗新月的潜在有力支持者。

  等到这位君主兵败身死,头被太阳汗扔掉的时候,西方人嘴里的老约翰国王又变成了西辽菊花石耶律大石了。

  先不说耶律大石存在的年代和老约翰不搭界。这位辽国皇帝虽奉行宗教宽容,却不是如王罕一样的基督徒。一个异教徒能是基督教国王老约翰吗?

  不得不说,某些西方史学家真是如那位缔结渎神同盟的法国国王一样,内心丝毫没有对所奉行的宗教的敬畏。

  东西方的古人在某些方面其实很接近。比如:法兰西王国最强之王,自称为太阳王。草原上的乃蛮最著名的王叫太阳汗,实际也是太阳王。

  猛一看历史,似乎这王不如那王。其实不然。如果太阳汗没有遇到那个命里的克星,恐怕是可以自高自傲安享尊容一辈子。

  北方的金国对他鞭长莫及,南方的宋自顾不暇,西边的辽、东邻的夏,看似强盛,却也无力征服乃蛮。

  法国的太阳王能一辈子笑傲欧洲,打遍各地的亲戚们被尊为王者,最大的原因是“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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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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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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