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穿越小说>城市食尸鬼>第一百四十六章 乐队初成
  “我又不会弹吉他,你找我干嘛?王飞和陈正比我长得摇滚好不好,你找他们去不行吗?。”

  沈浪撇撇嘴,表情像是鲁萧琦在问他一加一等于几这种弱智问题:“陈正这种为了建设社会主义而生的人会唱摇滚?我保证他唱三句就有一句社会主义好。”鲁萧琦笑笑,对此不否认;“王飞就更别用提了,三分钟一看手机。”沈浪故意将声音说的有些高。

  王飞把手机扔到一边道:“狗屁!我高中也是天天听何勇张楚崔健的歌,来就来,谁怕谁!鲁萧琦,你上不?”

  “你都把手机扔了我还有什么可说的。”

  鲁萧琦四人稀里糊涂的组成一支所谓的乐队,一个半行家带着两个门外汉。

  鲁萧琦从小动手能力就极差,就是叠个纸飞机鲁萧琦都叠不好,扔出去之后总是在鲁萧琦脚前坠落,最后气的把纸一揉扔得老远,比鲁萧琦叠出来的飞机飞得远多了。垒积木的时候放七八个积木就摇摇欲坠,小时候最大的心愿是会亲手叠一个纸蛤蟆,至今尚未实现。

  弹吉他有点像做刺绣,手指要灵活,但鲁萧琦就算把手指头练抽筋了都弹不好,鲁萧琦看着自己的手指都觉得纳闷:鲁萧琦手指也是纤细如春葱,怎么就弹不好呢?反观王飞,此人一弹吉他就摇头晃脑长发乱甩,跟吃了摇头丸一样,都快成仙了。最后气得鲁萧琦扔了吉他,抓起架子鼓槌,出乎意料之外,鲁萧琦打架子鼓比弹吉他好多了。

  练了两个多月,沈浪中间换了两个女友,此君红光满面,看他如此滋润,鲁萧琦心中默默诅咒他有一天力尽而亡。

  鲁萧琦的架子鼓技术渐渐成熟,起码鲁萧琦们可以一起演奏一些曲目唬人了。另外,鲁萧琦们乐队还加了三个人,都是刘琦宿舍的,盛师翔,肖熊,郭海波。

  肖熊唱歌非常好,也会弹吉他,还得过校园歌手大赛的前十,郭海波是一名灵活的胖子,会跳街舞,虽然对乐队作用不大,但有时候看他灵活的扭动着肥胖的身躯,也是一件乐事。盛师翔是鲁萧琦们请来看场子的,他两个碗口大的拳头可以吓唬一些试图惹事的人。鲁萧琦们给乐队起了名字叫“全真七子”,代表鲁萧琦们七个人。鲁萧琦们需要乐器和场地,为了省钱,乐器是二手的,场地是郊区的一间很小的平房,连个院子都没有。

  为了乐队,沈浪转而学习贝司,键盘手只有刘琦可当。

  随着深入了解,鲁萧琦们越来越佩服刘琦,真的是一位非常有才的人,反正鲁萧琦是这样认为的。不仅吉他弹得好,还会弹钢琴,吹唢呐,拉二胡和小提琴。有一次鲁萧琦看到他在一个本子上写着什么,两眼放光,嘴角挂着笑,鲁萧琦以为他在写情书,过去一瞅却不是,他是在写非常唯美的文字,刘琦说,说不定以后可以给自己的乐队写歌。

  一次深夜鲁萧琦看到刘琦宿舍亮着火光,过去一看,刘琦桌子上点着蜡烛,他趴在那里睡着了,手边是一个厚厚的笔记本,鲁萧琦拿起来一看,是他写的东西,有两段。

  酒杯上留印的唇红,转眼即深成颜色的痛。一种视觉名为不堪沉重,逆来顺受的风铃悦耳动听,川流不息那么多的面容,最后只一人从你而终。瞳中的你眸然而动,密麻的雨成水墨境界的空。失落的滴答之声诉说它身世非雨却钟,面目全非空洞如喝光了酒的瓶。花未落的梦醒尚记得那个背影茶凉蝶冷,凋零的恍如隔世其实只是视线未及月落梧桐。

  深夜宁静,思绪万千,乱写一首,以表心境:侯鸟如梭穿斜阳,瞬眼乱时光。分前之事恍如昨,落叶尚青却凋零,长叹如故人渐远。轻羽惊风动,夕阳畏首,也许二八正羞。侯鸟随夕去,明日夕又回,鸟侯徒落羽,晚霞依红娆。人老秋暖多枯笑,人生颠倒。茶热往事,回想心凉。灯下飞雪夹雨过,岁月流金。夜飞蛾扑面,只当忆中候鸟归,羽轻若纸燃。

  刘琦似乎有什么心事。

  入冬之后鲁萧琦迎来了第一场正式的演出,鲁萧琦负责鼓,沈浪是贝斯手,刘琦是键盘手,肖熊主唱兼职吉他,吉他手还有王飞。郭海波去了舞蹈队,鲁萧琦们依然还叫全真七子,有空郭海波也会来帮忙,包括打架。盛师翔的职责一直是看场子兼听众,当局者迷,他能听出来他们哪里不对劲以便于改正。m.xfanjia.com

  那次是校园文化节,鲁萧琦被请去演出,因为学生组的乐队不仅表演卖力,而且便宜。鲁萧琦没想到演出之前还得化妆,一个明显还是学生的女孩拿着一堆鲁萧琦说不出名字的化妆品在鲁萧琦脸上涂来抹去,“你脸真白。”她犹豫了一下,还是给鲁萧琦抹了什么,应该是打粉吧......鲁萧琦问她:“你是学化妆的?”“业余学习。我专业是土木工程。”她笑道。鲁萧琦实在不觉得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只要她不拿鲁萧琦的脸当土木工程实习就行了。

  “你化妆技术好吗?不会把我化成京剧脸谱吧?”鲁萧琦开玩笑的问道。

  “我不把你脸化成鸟巢就不错了”她果然是土木工程专业的。

  上台之后深呼吸几下平静一下紧张的心情,随着节奏响起,也不那么紧张了。化妆实在是多余,那天鲁萧琦表演的特别卖力,架子鼓被鲁萧琦打的震耳欲聋,兴致上来之后鲁萧琦打的更加卖力,一会儿汗就下来了,也顾不上擦,一滴汗水流到唇角,鲁萧琦舔了一下,一股脂粉的味道,又苦又甜。

  那天表演他们去了五个人,郭海波和盛师翔没有去,盛师翔那晚陪女朋友过生日。他女朋友叫王雨兰,找盛师翔做男友多半是因为他的两个碗口大的拳头。王雨兰的前男友是学武术的,分手之后还是对王雨兰纠缠不清,只要有男生和王雨兰走得近,王雨兰的前男友就出现,在他们面前打一趟拳,拳头挥舞的虎虎生风,男生多半就被震住了,知趣的不敢再靠近王雨兰,要是还不走,前男友就把刚才打的那趟拳用在人身上。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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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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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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