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言情小说>穿越诸天做土匪>第两百零四章:【走到哪儿,杀到哪儿】
  闻言,徐千秋嘴角抽搐道:“老前辈,你这么说可就不对了啊。”

  老剑神哦了一声,自顾自道:“确实,有那个借你春雷绣冬双刀的家伙珠玉在前,恐怕那慕容桐皇未必能被你瞧上眼。

  那你啥时候对那白狐儿脸下手,越以后,你越难下手,到时候,连做霸王拉弓的机会都没有。

  闻言,世子殿下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满腹悲愤。

  李淳罡不屑道:“咋的,想跟老夫打架?”

  徐千秋撸起衣袖,摆开架势,道:“打就打,看你个老匹夫不爽很久了!”

  瞧着这疯子境界一路攀升,由三品,直入陆地神仙,老剑神一脸不屑,道:

  “老夫不与你这后生小子一般见识!”

  出知章城后,走了一个时辰,才好不容易寻觅到一座孤坟荒冢。

  三尺孤坟,荒草疯长。

  徐千秋蹲下身,拔去缠绕墓碑的野草,望着这块树起不过三尺的墓志石刻,默不作声。

  二十几年寒风苦雨,字迹早已斑驳不清,只依稀断断续续见到残篇断句:

  “日出东海,地气涌茫茫;日落昆仑,天穹复归休。

  春秋春秋复春秋,马蹄踏破读书声。

  吾将囊括宇宙,浩然与青冥同科”。

  老剑神闲着没事,便蹲下眯眼看着文章断裂的墓志铭,啧啧称奇。

  世子殿下从青鸟手中拿过酒,慢慢洒在坟前。

  坟在山头,一壶酒祭奠后,徐千秋坐于地上,望向远方田野。

  天下大战在即,此番祸乱,却要由他一手操控。

  届时,必将人头滚滚。

  较之春秋大战,有过之而无不及。

  为天下一统,这个恶人,必须他来做!

  自己现在打仗,是为了子孙后代没仗打。

  北凉,北莽,离阳,三足鼎立,这一战,不可避免。

  便是再多上一些如眼前这般的无名孤坟,名传千古也好,恶名千秋也罢,此战,他必须打!

  .

  .

  牯牛大岗上,暗流涌动。

  二十骑暴毙于贺州知章城附近,消息已传遍徽山。

  领头的袁庭山杳无音信,一时间,流言蜚语,千奇百怪。

  有人说,是广陵王赵毅不惜调动铁甲重骑抢女人来了。安慕小说网

  有人说,是那命犯孤星的袁庭山引来祸水,给赵勾盯上,连累了家族重金培养的骑队。

  还有人说,是慕容家那对小雄雌并非凡间人物,有仙人庇佑,各种言之凿凿,各种鬼鬼祟祟。

  老家主已潜心闭关多年,主事徽山的轩辕国器又在东越剑池那边与人论剑。

  牯牛大岗上,轩辕府邸,群龙无首。

  加之,家族内部本就派系林立,长房与其余几房势力,貌合神离,无人能弹压下这股愈演愈烈的喧嚣。

  轩辕青锋出自嫡长房,为轩辕世家大宗,可惜父亲轩辕敬城不管老祖宗如何刻意栽培,皆显得不堪大用。

  扶不起,大家族自有其优势,换人便可。

  轩辕青锋有两个叔叔,轩辕敬意和轩辕敬宣。

  一个沉稳持重,一个锐意进取。

  后者,武道天赋尤为惊才绝艳,离宗师境界,只差一步之遥。

  感觉手指蘸蘸口水,一捅就破,故而轩辕敬宣这一脉,母凭子贵,子凭父荣,在徽山横行跋扈。

  但整座徽山,轩辕青锋最不愿意看到的男子,却是她的亲生父亲,那个永远只知道嚅嚅喏喏点头称是的男子。

  于一般士族之中,嫡长孙这等行径,许能勉强撑起一个温良守礼的形象。

  可这里是牯牛大岗。

  轩辕家族,与吴家剑冢,及西蜀刘氏,乃是三足鼎立的武学世家。

  读书千斤万卷又如何,比得上别人一双摧山撼城的拳头吗?

  山上众人皆知,轩辕敬城不仅对独生女有求必应,对媳妇更是惧内得无以复加,从未有半点纳妾念头。

  虽说轩辕家族霸道,任何人想要上山,就得改姓轩辕。

  这些年,不乏有武道英才入赘轩辕,但堂堂嫡长房竟没个带把的子嗣继承香火。

  便是日后轩辕青锋成功让某位俊彦入赘家族,大宗一脉,难免抬不起头来。

  这些年,离心离德,一盘散沙,纷纷改换门庭,去依附蒸蒸日上的其余两房。

  轩辕敬城彻底沦为孤家寡人。

  甚至,所有人都知道,给这位嫡长孙生下一女的妻子,至今仍爱慕他人。

  婚姻初始,她便大逆不道,与轩辕敬城约定,只生一胎。

  是儿是女听天由命。

  轩辕青锋呱呱坠地后,轩辕敬城果真守约。

  轩辕青锋年幼时尚且不理睬娘亲那眉宇间总化解不了的郁结神色,觉得从不发脾气的父亲并未做错什么。

  随着年龄渐长,她终于知道,父亲的不争,在崇武数百年的轩辕家族之中,是如何致命。

  越长大,越沾染人情世故,轩辕青锋便越想离得这个碌碌无为的男人远一些,再远一些。

  轩辕青锋送宋恪礼下徽山,对于这位宋家雏凤,她自然心怀愧疚。

  以宋家在王朝内稳居一流清贵的显赫家世,况且宋家三代单传,宋恪礼的分量不言而喻。

  与轩辕来往,已算是折了身份。

  轩辕世家在江湖呼风唤雨,这对于朝廷中枢重臣而言,不值一提。

  轩辕青锋遇到护柩南下的宋恪礼后,使了诸多小心思,才得以相遇相知相亲。

  以宋恪礼的眼力,相信早已看穿。

  但他仍是不介意轩辕青锋借他,或者说,借宋家在轩辕家族内部示威。

  不但来到徽山,还在牯牛大岗看上去与轩辕敬城相谈甚欢。

  给了天大面子。

  轩辕青锋即便天生对士子书生并无好感,对宋恪礼,还是生出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不知是缘于感恩,还是敬佩。

  至于那个自负到不遮掩狼子野心的袁庭山?

  轩辕青锋扪心自问,若是他真的死了,会不会感到遗憾?

  轩辕青锋走在下山的青石板路上,眺望了一眼六叠姊妹瀑布。

  宋恪礼微笑道:“我与家父学了些面相,袁庭山不容易死。命格极差,却偏偏极硬。”

  轩辕青锋有些惶恐,正要解释什么。

  宋恪礼柔声道:“轩辕小姐多虑了。”

  轩辕青锋不再说话,生怕画蛇添足,有些事总是越抹越黑。

  两人默默走在路上,行至山脚,可见泊船,宋恪礼突然停下脚步。

  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开口道:“守拙先生学富五车,对三教义理剖析深入浅出。

  我这几日与守拙先生秉烛夜谈,受益匪浅,先生说凡从静坐经书中过来识见道理,便如望梅画饼,靠之饥食渴饮不得。

  此语让我豁然开朗,以往我铭记家训凡事谦恭,不得盛气凌人,可终归不懂为何要谦恭,幼稚言行落在贤人眼中,只能贻笑大方。

  轩辕小姐,请恕宋恪礼直言,守拙先生,绝非庸人!”

  望着宋恪礼登船背影,轩辕青锋一头雾水。

  宋恪礼百感交集时,瞥见一艘大楼迎面而来。

  船头站有一名玉树临风的白衣公子哥,身畔只有一名青衣女婢,和一名羊皮裘独臂老头。

  宋恪礼并未留心,只当作是游览龙虎的寻常香客。

  宋恪礼这趟逗留徽山,其实有等待那名北凉世子的私心。

  可惜还有父亲吩咐下的事情去做,无法再等下去。

  船头,两头终于不用闷在车厢里的虎夔,在徐千秋脚下闹腾撒娇。

  世子殿下立于船头,负手而立,眺望徽山青石大顶,自言自语,低声道:

  “牯牛大岗,终于到了!”

  一旁,老剑神轻嗯了一声。

  老头儿几近预料,吃饭牯牛大岗之行,免不了又是人头滚滚。

  这疯子,可真是走到哪儿,便杀到哪儿。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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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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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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