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其它小说>大明望族>第九十一章 有女初芙蓉(三)
  宗房大老爷插手沈举人再娶之事,沈瑞并不觉得有什么。

  四房的长辈张老安人是不靠谱的,这几年并不出去走动,沈举人虽不能说是宅男,可交际范围也不广。贺家要是有心算计这门亲事,能够指望的就是宗房大太太与宗房大老爷。

  这两位是宗子宗妇,又是沈举人的族兄族嫂,只是没想到宗房大太太会反对这门亲事。

  至于宗房大太太所说,四房续娶了贺家人,她不好护着沈瑞之类的话,沈珏相信,沈瑞不信。不管宗房大太太与孙氏到底有没有交情,交情如何,在孙氏故去这几年,宗房大太太不过是人情面子情,对沈瑞并无另眼相待的地方。

  不过沈瑞相信,沈珏因担心自己半夜失眠是真的,只觉得心中一暖,道:“珏哥也不必太担心我,我不是小孩子,以后白日都在族学里,只晚上才回家,碍不着旁人什么。”

  沈珏轻哼了一声道:“哪有你想的那般容易,等你继母进门,那可是名正言顺的至亲长辈,不能说一言生死,可即是当家娘子,你的衣食起居都要看那边安排。那位只是贺家旁枝出来的,不能说小门小户,家境也寻常,若是小气吝啬的性子,即便不是故意苛待你,也能让你喝一壶的。”

  沈瑞道:“那也没什么,不过多花几个银钱的事,实在不行我还能搬出来。新妇进门,装也要装个一年半载,总不会立时发作。再说这门亲事既是贺二老爷操持,绝不会选不妥当的人选,否则不是结亲,就是仇上加仇。”

  沈珏闻言,想了一想也是,拍了拍脑门子道:“是哩,既是二堂舅挑出的人,别说是苛待你们兄弟,怕是讨好你们还来不及!我是关心则乱了……”说到这里,有些不忿地看着沈瑞道:“倒是你,没心没肺,不惊不慌,倒好像你是局外人,我倒成了多事爱操心了!”

  沈瑞忙安抚道:“就因晓得为我操心的人多,我才这么有底气,有六族兄与大婶子做靠山,又有珏哥惦记我,我有甚好怕的?别说只是贺家养女,就是贺家嫡嫡出的姑娘嫁过来我也不怕。”

  沈珏一笑道:“你这样也好,男子汉大丈夫目光就当长远些,整日里提防这些也没意思。只是与源大叔说亲的那位小姨母,年方二九,你到底差着几岁,一时不碍什么,你大哥还有将来的大嫂可就要尴尬。”

  沈瑞点点头,确实如此。

  不过继母与继子年纪相仿这并不算什么稀奇事,别说沈举人只是四十出头,就是花甲老翁续个十五、六岁的小娘子做填房,也是有的。

  兄弟两个说着话,马车就到了南城。

  沈珏两眼发亮,精神头十足。

  外头已经是人声鼎沸,马车根本就敢不过去。沈珏招呼着沈瑞下了马车,打发车夫先回去,两人一人带了一个书童,往步行往前面的一处香火鼎盛的寺院去。

  道路两侧,都是各种摆摊的商贩,有卖香烛的,有卖吃食点心的,还有卖各种小玩意儿的,叫卖声络绎不绝。

  在这些商贩中间,又穿插着各色乞丐,有年老的,有年幼的,有身残的,有眼盲的,都是跪坐在那里,满脸可怜的模样。

  因是佛诞,这日行善的人也多,不能说铜钱如雨,可眼见着这些人收获不菲。施舍的满脸慈悲,跪着的叩头不已,同远处的香烟缭缭,钟声隐隐,呼应起来,形成一副寺前善行图。

  沈珏瞥了一眼,不以为然道:“平素不修善果,一年做一次好事就成了好人了?”

  对于那些壮年乞儿,沈珏更是看不上眼,嘀咕着:“这天下身上有残的多,没见得个个都做了乞丐,不过是好吃懒做!”

  他嘴上如此说,却不是吝啬之人,让书童给了几个老乞儿铜钱,还不忘对沈瑞道:“这些上了年岁的,不管日子是真过不下去,还是想要贪几个钱,这大冬月的跪在这里委实不容易。”

  松江府有个好知府,这几年政通人和,又无天灾人祸,哪里会一下子涌出这么多乞丐。

  正入沈珏所说,这些所谓乞丐,大多数都是冲着这庙会临时换的装扮。那些壮年乞丐多是好吃懒做的地痞流氓,这些年老的或是家贫或是子女不孝,各种原因出来行乞,倒是可怜可悯的多。

  沈瑞的想法,与沈珏不谋而合,便也吩咐柳成拿了一缗钱出来,拆散了,递给了几个老乞。

  这一番行事,却是正好落入旁眼眼中。

  不远处,一少年脸上露出几分笑意,快走几步,走近前来,伸手去拍沈瑞的肩膀。

  沈瑞因学了几年吐纳功夫,耳聪目明,立时就察觉不对。脑子里还没反应过来,身子已经侧开,一把抓住来人手臂。

  来人不知是惊住还是被攥疼,讶然出声。

  沈瑞眨了眨眼,有些意外,道:“董小弟?”

  来人不是旁人,正是前些日子从沈氏族学离开的董双。

  董双抿了抿嘴,有些腼腆道:“沈兄……”

  沈瑞只觉得手心中滑嫩一片,忍不住曲了曲食指,摩挲了两下。

  董双的脸,立时跟点火了似的,“腾”的一下通红,咬着嘴唇瞪着沈瑞,脸上带了薄怒,道:“沈兄,还不撒手?”

  沈瑞讪笑两声,松开董双胳膊,刚才倒不是他有心“调戏”,实是下意识动作。之前不过觉得董双长相雌雄难辨,如今一留心,发现他行事也带了女气,还且像是对自己抱有好感。

  倒不是沈瑞自作多情,实是董双的喜怒并不难分辨。即便沈瑞方才不当,引得董双羞恼,可董双并没有真生气的意思,望向沈瑞的眼神依旧隐隐带了欢喜。

  沈瑞面上如常,心里有些吓到,他对董双虽有些好感,不过是因见他小小年纪,勤勉用功,可敬可亲,并没有其他意思。

  不管这董双是“祝英台”,还是“秦钟”,沈瑞都无心与之再进一步。

  松江府的男风,虽比不得福建那边明目张胆,可也不少。同窗好友做了契兄弟的,婚前一双两好,婚后也见走动的不乏其人,不过是风流雅事。沈珠就有个契兄弟,是来族中附学的姻亲子弟,如今也中了秀才,在族学里是沈珠的跟班。

  沈瑞无心如此,心中反而暗暗可惜。他与董双同桌的时间不长,可两人常在一起说功课,对于董双的水平心中也有数。董双年纪虽小,可功课扎实,学东西又快,要是一心走科举这条路,会走的很远。

  同窗同桌的关系,以后说不定还会成为同年。沈瑞本当他是同路知己,要是董双这份“亲近”是对旁人,沈瑞绝对不会干涉也不会轻视,朋友是朋友,朋友的私事是朋友的私事。可这“亲近”的对象是自己,自己只能退避三舍。

  沈珏本在前头,听到身后动静,转身望过来,就看到董双笑吟吟地同沈瑞说话。

  沈珏走过来,打量董双几眼道:“瞧着你比在族学里时还清减,这是双倍用功了不成?”

  听他这么一说,沈瑞也打量起董双来。

  方才只觉得董双脸色有些苍白,仔细一看,是比在前些日子瘦了,下巴尖了不少。

  董双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道:“是不敢偷懒,不想拉同窗们太多功课。”

  沈珏不赞成地摇摇头道:“你比大家都小,又急甚哩?读书又不是一朝一夕之事,你这样熬下去,身子都垮了,又在在科举之途走多久?”

  沈珏向来瞧不上董双,这略带关切的话一说出口,董双不免“受宠若惊”,讪笑两声道:“谢沈兄教诲。”

  沈珏瞥了沈瑞一眼,道:“你唤瑞哥沈兄,也唤我沈兄,一会儿碰到同窗还是沈兄。以后你就叫我珏五哥,就瑞哥瑞二哥好了。”

  董双听了,犹豫地看了沈瑞一眼,从谏如流地改了口。

  沈瑞在旁,看着沈珏对自己挤眉弄眼,颇为无奈。沈珏的意思他懂,那就是看在他的面上,“爱屋及乌”地接受董双做朋友。

  不过看着素来不喜董双的沈珏,只因亲近自己的缘故,便能真心接纳董双做朋友,沈瑞觉得自己方才的想法有些狭隘。

  董双即便对自己有好感,而且这好感全然不似沈珏那么纯粹,可他年纪在这里摆着,十来岁的小孩子,朦朦胧胧的那点好感,自己计较那些做什么。只要自己以后注意些,不要表现出暧昧,不回应这份好感,这少年懵懂中生出的些许情思说不定就散了。

  这样想着,沈瑞便自在许多,知晓董双最在乎的还是四书功课,便将近日夫子的重点解题说了一遍。

  董双听得专心致志,沈珏却在旁掏了掏耳朵,无奈道:“行了,两个书呆子,今儿可是逛庙会来的,莫扯闲话,别忘了正经事!”

  听了这话,沈瑞与董双相视而笑,只有沈珏这贪玩的家伙,才会将正经功课当成闲话,将逛街玩耍当成是正经事。

  两人倒是没有扫兴,都收了话头。

  沈珏瞧着眼前这两个乖宝宝的模样,得意地扬了扬下巴道:“这庙会上好耍的可多,想来你们也没见识过。走,五哥带你们好好耍去!”

  董双还没说话,他身后的小书童已是在偷偷拽他的衣服;他回头看了一眼,依旧点头道:“那就随珏五哥去见识见识!”

  沈瑞自然无二话,众人便随着沈珏,挤到寺前一处人声鼎沸的广场。

  这里的场地,中间分做好几块,搭着台子,是耍百戏的,有爬刀山的,还有耍猴子,还有喷火的,还有顶碗的,都围了一圈的人,不时传来叫好声。周围则有些地摊,多是带了关扑性质的游戏,各种玩法不一,有套圈的,有丢布口袋的,还有投壶的。

  那耍百戏的里,围人最多的就是爬刀山那处。

  用成年人胳膊粗细的竹竿搭起来的框子,有一丈半高,中间垂下两根软绳到地,软绳中间两尺来宽,每隔七八寸的距离,就绑着一柄三尺来长的刀,刀口向上,在日光照射下泛着森白寒光。从贴着地面的地方,一直到竹框顶上,二三十把尖刀看着渗人。

  大冬天的,那“刀山”上的汉子却是短打装扮,上身穿着半截衲衣,半露着精壮的胸口,下半身是裤子,裤脚卷到膝盖处,露着毛烘烘的小腿,一双大脚丫子赤裸。

  别说是大明朝百姓,就是沈瑞这个见识过各种杂技的两世生人,看着这壮汉爬刀山都心惊胆颤。

  这“爬刀山”的杂技,一直流传到后世。虽不知到底是什么原理,可沈瑞晓得,那些刀锋不是作假,都是真正开了刃的。

  若是换个轻柔的少女或者少年来“爬刀山”,还不会让人这样悬心。可这七尺大汉,铁塔似的一坨,看着分量实在不轻,这一步一步的,让人的心跟着忽上忽下,生怕他一个不小心,脚丫子被利刃隔成两半……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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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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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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