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有上百双眼睛,通过千里镜,始终盯着海面上同一个区域。否则,很难发现那六艘帆船的踪影。
而帆船尾部所挑的航灯,又用喇叭状的铁皮卷筒,进行了专门的遮掩,只有紧跟在其后的同伴能够看得见,前、左、右三个方向,则不会漏出任何光芒。
每一艘帆船,都没有这时代海船上常见的首楼和尾楼。三支桅杆,在船前部、中部和船后部高高的耸起。
即便最短一根桅杆,也有船身的四分之三长。每根桅杆之上,悬挂的也不是常见的竹蔑船帆,而是五面大小不一方形布帆,和两面向左右大幅度探出的三角形翅膀。
每一艘帆船上,也没有常见的首楼和尾楼。更没有安装任何火炮。甚至船首部,还有很大一段区域,没有安放任何设施和船上建筑,只有空荡荡的甲板。
这样设计,令船首的重量,远低于船尾。进而导致船前部的吃水,也远比后部来得浅。
每逢波涛起伏,船首就微微抬高,仿佛有一双无形的手,将它永远抬在海浪之上。
紧跟着,整个船身,就风帆的推动下,劈波斩浪,在船尾后留下一道优雅的航迹。
“天,天啊。这,这船,简直就像在海上飞。”第一艘帆船前部位置,俞庆双手扶着护栏,两眼圆睁,赞誉的话,不绝于口。
现在,他已经完全不怀疑,韩庆之有本事从海盗精心构建的包围圈缝隙插过去,平安抵达厦门岛了。
作为大明水师的一名游击,作为俞大猷的侄孙,他从小到大,接触过的船型不下百种,却从没见到过,像自己脚下这么快,这么稳,模样又这么古怪的海船!
甭说许心素手中的那些福船和大青头,不可能追它得上。就连荷兰人引以为自豪的大盖伦,也只有跟在此船后面吃屁的份儿。
俞庆凭借多年航海经验,刚才悄悄估算了一下。自己所乘坐的这艘怪船,每个时辰(两小时)速度将近七十里。并且还是在风向不完全有利的情况下。
如果是顺风,俞庆怀疑,此船绝对能跑出每个时辰一百里的高速。世间任何其他船只,甚至是骏马,都不可能追它得上。(注:飞剪船凭借风力,每小时最快能跑二十二海里,也就37公里左右。一个时辰能跑74公里。)
此船的唯一缺陷,恐怕就是过于狭长。不象福船那样看起来大腹便便,也不像盖伦船那样沉稳厚重。其长度比宽度,绝对超过了五倍半,甚至有可能达到六。
如此恐怖的长宽比,侧面抗击风浪能力,自然不可能像大盖伦一样优秀。所以,此船很难在侧舷上装备大量火炮。
而船身越窄,能够容纳的货物和辎重就越少。所以,此船也不适合用来长途贩运大宗货物。在素来喜欢经商的福建人眼里,等同于鸡肋。
不过,如果不拿此船充当战舰和货船,只拿它来传递消息或者运送乘客跑短途,此船就令人眼睛发亮了。
日行八百里,根本不是什么传说。而福州港到厦门岛,还不到五百里。所以,也怪不得韩庆之坚信,日出之前,大伙就能赶到厦门。
而日出之前,正是天色最暗,人精神最松懈的时候。负责监视敌情的海盗瞭望手,只要稍一疏忽,六艘哨船,就能从他们眼皮底下溜过去。
而只要哨船能溜过包围圈,海盗们再想追赶,就肯定来不及。毕竟,夜间停泊,船帆通常都会卸下来,甚至还要放下船锚来稳定船身。
等海盗们重新起锚升帆,新式哨船恐怕已经冲出十多里远了。任海盗们帆桨并用,也休想追它得上。
“小心,夜风凉。吹伤了身体,上岸之后没力气杀贼。”一个熟悉的声音,忽然从俞庆身后响起。却是韩庆之在船舱里养足了精神,走出来巡视。
“我早就被吹习惯了。”俞庆的心态,比白天求救之时平稳了许多。笑了笑,低声回应。“倒是你,刚刚睡醒,小心被夜风吹了头。”
“我也早就被吹习惯了。”韩庆之用对方原话回应,随即,快速举目望向远处漆黑绵长的海岸线。
一处为商船和渔民指引航向的灯塔,恰好在此刻亮起。将橘红色灯光,洒向塔身之下的大海。
几只水鸟被惊醒,呼啦啦地飞上了半空。紧跟着,又像飞蛾一般,绕着灯光留恋不去。
“这次,多亏了锦衣卫全力相助。否则,咱们不可能走得这么顺利。”韩庆之的脸上,立刻出现了笑容,压低了声音向俞庆介绍。
这个时代,没有雷达,也没有精密导航设施。即便是他,想要在夜间保证航向不出差错,也得交叉参考陆地上和天空中的标识。
而灯塔和星斗,便是航行的参照。
为了避免出现疏漏,早在哨船出发之前,他就向陈永华那边紧急求援,让福建锦衣卫都指挥使司派出了众多骑术精湛的好手,调动驿马,从陆地赶赴距离厦门岛最近的大屏山。并且检查沿途所有灯塔,保证每一座灯塔在当天夜里,都必须被点燃。
这样做,虽然容易引起海盗们的警觉和猜测,但是,给船队带来的好处,却远远高于风险。
“陈千户是我师叔,我还答应他,这次如果能守住中左所不失,就将我手中的烟厂干股,分两成给他。”俞庆叹了口气,有些郁闷地回应。
“有这种事情?”韩庆之听得微微一愣,本能地低声确认。
在他的印象中,陈永华绝对不是一个贪财的人。更何况,陈永华与俞咨皋两个,关系一直走得很近。于情于理,此人都不该趁着这机会,打俞氏手中烟厂干股的主意。
“我估计,他是替别人要的。”俞庆也认为,陈永华的举止,与自己印象中的那个陈师叔有些不符,想了想,又主动替对方辩解。“正像我手中所持的干股,其实不属于我。他拿到的干股,恐怕落不到他自己手中。”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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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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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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