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接过,只觉双手一沉!
轻轻一页纸,因半圣书写其上,竟有数斤之重!
“兼爱非攻。”
董仲低喃,纸上所书,正是墨家理念。
四个字笔走龙蛇,字型刚正大气。
笔墨留香,四字之上,墨香浓郁。
仅仅浅闻,便让人神清气爽。
“半圣墨宝,珍贵无比,先生能得墨家半圣赐墨宝,实属善缘。”
张维兴叹,提议道:“传闻,半圣墨宝有种种神奇,先生不妨将此墨宝带在身上,日后说不定能起大作用。”
“双须公所言有理。”
董仲赞同。
墨宝初入手,重达数斤。
可随着时间推移,重量越发减少。
此际在董仲手中,已与寻常纸页无异。
唯有淡淡墨香仍存,闻之舒坦!
将半圣墨宝折叠收好,董仲沉声道:“双须公,黄通多行不义被半圣所杀,此事后续还劳烦你来处理了。”
“先生放心,黄通此人贪婪无度,得此下场实属咎由自取!”
张维说道:“出手杀他的是墨家半圣,即便老夫如实禀告朝廷,丞相也不敢以此事来做文章,否则半圣定要与他亲自对峙!”
“如此甚好。”
董仲听闻,彻底放心。
黄通伏诛,管家早已吓得瑟瑟发抖。
董仲拿回两页首稿,自无阻拦。
之后,张维作为县丞,留在县令府处理后续事宜,董仲则带着两页首稿,告辞离去。
一夜无话,第二日。
黄通身死之事,传遍整个宜阳县。
一时间,全县欢庆!
更有甚者,为此事写了一首口水歌。
仅仅半日,已是家喻户晓,就连小孩都会唱:
“县令黄通贪,贪墨状元稿。
状元怒请圣,圣裁恶县令。
活该!活该!活该!”
最后三个‘活该’,一吐全县百姓心中恶气。xfanjia.com
黄通贪婪,惹得天怒人怨,此歌可见一斑!
董仲今日出门,本想寻张阳、和恒。
沿途所见,人人欢声笑语,百姓见他,恭敬行礼。
董仲本还有些不解,直到听了那口水歌谣,适才猜到一二。
“看来是昨日之事,传扬开来了。”
董仲暗道。
黄通贪贪赃枉法,加重赋税只为满足私利,闹得百姓民不聊生。
如此贪官污吏死了,自然人人拍手庆贺!
宜阳,北区。
董仲才到这里,张阳已主动迎接:“仲兄,你这次可是为民除害啊!那黄通贪官一死,整个宜阳可都解脱了!”
“阳子,你这说的什么话,我也是被迫无奈。如果不是他以大欺小,非要贪墨我的首稿,我又岂会被逼得请圣?”
董仲摇头一笑。
还好黄通死了,要不然听到这话,都得跳起来大骂。
听到‘请圣’,他都认怂了,是董仲要斩草除根。
现在人杀了,你说被迫无奈?
嘿!
吃干抹净,不负责任了!
当然,黄通已经死了,这话也只能在黄泉下骂了。
再说董仲,他直入主题道:“阳子,两页首稿我已要回,打算两天后便出发前往京都,这次过来就是和你说一声的。”
“这种事,让别人代传就好,何须仲兄亲自走一趟。”
“你我好友,这话董某自是要亲自说的。”
董仲才说完,张阳已连连摆手,拱手道:“仲兄,此举要不得。如今,你已是状元,而我上京后便是你的侍读。”
“在京都,最注重身份。你我之间虽曾有同窗之谊,但今后这身份不可乱,否则入了学府,定会让那些京都学子笑话。”
张阳郑重道。
董仲哭笑不得,若换成那胖子和恒,哪会在乎他人目光,在意这些徒劳无用的虚名?
可惜,张阳太过古板。
他几番劝说都是无用,最后只得以‘侍读’相称。
从张阳家中离开,董仲又去找了趟胖子,适才回府。
府中,短短几天时间,早已变了天。
二房一脉权力、产权,尽数过到了董仲名下。
董仲,则将这些都赠予了三叔董成。
董成虽再三推托,但董仲以他要上京为由,搪塞过去。
最终,三叔不情不愿,‘暂且’接管董家。
回到府中。
董仲前往南院,寻得三叔董成。
“小仲,你来啦?先坐,三叔看了这账单后,再和你聊。”董成招呼一声,再度投入工作。
三叔是个实诚耿直的人,他与董鹏不同,事事喜好亲力亲为。
如今接管偌大董家,自然也就从闲人,变成了大忙人。
董仲也不恼,倒一壶茶,自饮自乐。
足足半个时辰,董成才对完账单,抱歉一笑:“抱歉抱歉,忙昏头了,还要小仲你这位状元郎,等我这么久。”
“三叔,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你这就客气了。”
董仲一笑,直言道:“我这次过来,是想要和三叔聊聊那两页首稿的。鸣州首稿,我打算留在府中作镇宅之宝。”
“至于达府首稿……此次我能要回两页诗篇首稿,双须公出力不少,我打算赠予他作为答谢,不知三叔觉得如何?”
才气,妙用无穷。
若文士直接吸收,可提升境界;若随身携带,才气也可吸引天地元气,让修读书稿之时,事半功倍。
鸣州才气,若放在府中,作为镇宅之宝,只需稍加处理,便可让整个董府元气加倍,全家受用!
往轻了说,元气浓郁,生活其中可强身健体,少病少痛。
往重了说,有利于文士修读,大大提升了董家人成为文士的可能!
世家名门,之所以能文士辈出,便因有才气之宝镇宅。
董成听闻点点头,提议道:“做人不能忘恩,双须公帮了你,你报答他理所应当。”
旋即,他又摇头道:“达府首稿之事我赞同,但这鸣州首稿太珍贵了,你才初起步,把此稿留在府中镇宅,不如自己留着。”
“三叔,你多虑了。此首稿中大量文气已被我用于提升境界,剩余才气虽有价值,但对我而言已无大用,还不如留在府中镇宅。”
董仲解释道。
鸣州诗成,大量才气被董仲吸收,将境界拉升。
文士以文气提升境界,讲究的是量。
首稿蕴含的剩余才气,于他而言,确无大用。
但作为镇宅之宝,讲究的是质。
才气,于天地如天材地宝。
它就像鱼饵,只要质达到,即便量不多,也足以引来‘大鱼’。
这条‘大鱼’,便是天地元气。
解释完,董仲胸有成竹一笑:“难不成,三叔你觉得,我之后便写不出鸣州诗篇了?”
此言,自信满满!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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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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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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