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都市小说>放任时光里的布鲁斯>第一十三章 会员
  会面的时间到了,原来大胡子、白面书生、洋基球迷都是这次召集的人员,另外还有一个大学生模样的人,其他三个不知何故没有到场。

  大家来到旁边的柳云居饮茶小坐。相互做了介绍:大胡子柯哲,煤气公司设计师,是我们这里学历最高的,音乐喜好:港台民谣、流行;白面书生叫任其,百货大楼营业员,音乐喜好:港台流行和轻音乐;洋基球迷其实不是洋基球迷,只是喜欢美式棒球帽的款式,跟我和光是同行——之江饭店服务员,因为喜欢美国,所以让我们叫他Sam(山姆)。音乐喜好:重金属,与他的外形很匹配;学生模样的叫小天,是杭州电子工学院大二在校学生。音乐喜好:港台、日本流行。

  加上珠江,各类音乐爱好的人齐聚一堂,倒也难得。那个阳光明媚西湖边的下午,大家畅谈音乐,一致同意入会。成为“乐友”歌迷会的一个里程碑。

  大头和歌迷会的其他成员也终于见了面:就是我和囡宝。

  本来大头叫了同窗小齐一起来我家聚聚。毕业后大家各奔东西,忙于工作,联系不便,很少聚会。那天是礼拜天,他们没事先通知,直接去我家扑了个空。因为此刻我在囡宝家聚精会神地看周润发李修贤演的《喋血双雄》(1989)录像。正到紧要关头,囡宝家的电话响了。

  “找你的。”囡宝接了电话,两人都有点懵。安慕小说网

  我莫名其妙,一听竟是大头。他和小齐扑空后我妈找出我的通讯录,里面有囡宝家的电话——好在我出来时跟老妈说了一声。

  这样大头、小齐来到囡宝家没头没脑地看了《喋血双雄》的精彩结尾部分。结束后天色已晚,大家都是歌迷会成员,又都是哥们,我提议请去外面搓一顿。囡宝把我带到黄龙洞旁的一个餐馆,点了几瓶酒,大家吆五喝六地吃喝起来。

  看到小齐,我就气不打一处来。这小子每次上交五首最喜欢歌曲(评选排行榜用)时,月月都是刘文正的歌,而且五首歌都是。让人哭笑不得。

  我说:“现在都什么时代了,你从上学就天天刘文正听到现在不会厌出鸟来吗?”

  小齐扬着头自信满满:“不会啊,刘文正的歌就是最好的!”

  可真够顽固的,尽管我也喜欢刘文正。

  大头嘿嘿笑着:“人家这叫信仰,懂?”

  我一听,也没了反驳的劲。想想学生时期在他家听了不少东山流行歌曲,也就不再计较。开始和大头聊港台、大陆的流行乐。

  大头那时特迷谭咏麟,搜罗了很多Alan(谭咏麟英文名)的卡带,还每次在寄我的信中夹着他抄的歌词。因为拷贝磁带容易,复制封套、歌词较难:复印机少。彼时的时尚青年谁没一两本抄满歌词歌谱的笔记本呢?!所以抄歌词也是当时的文化现象之一。可要命的是大头的字写得像缩紧身子的八爪鱼,我每次半猜半蒙看得眼睛生疼,最后还是一知半解。

  囡宝是个十足的“港迷”,穿衣品味打扮都以港星为标准,十分讲究。故对粤语歌曲非常推崇。说得也是,那时湘江代表着华语流行乐的前沿。电影当然更是了得,一度领衔亚洲,深受日韩市场的追捧。他

  家有很多翻录的最新港片。如《英雄本色》、《赌神》、《笑傲江湖》系列、《纵横四海》、《倩女幽魂》、《监狱风云》等等精彩纷呈,看港片录像是年轻人业余生活的主要娱乐方式。

  我们三个聊得火热,小齐插不上嘴,也不喝酒,只顾吃菜。等我们告一段落,他已翘着二郎腿在剔牙,大伙儿低头一看:菜盘都空了……

  十五奎巷晓霞弄在杭城鼓楼附近,是吴山的一部分。街弄弯弯曲曲带着坡度,景色宜人,属于闹市中的幽静之地。

  我身背画筒,提着塑料袋里的两颗水仙花球,在一扇斑驳的院门前按了电铃。少顷,门开了,一位凹眼钩鼻,眼神深邃,白发卷曲,貌如欧美人的长者出现在我面前,他就是我技校的美术老师:裴老。

  裴老六十左右,样貌俊朗,气色焕发。是民盟及美协成员,擅长工笔花鸟。看外貌即非普通之人,对自己的身世裴老十分低调,我也是陆陆续续才知大概。但这大概已让我这个涉世不深的年轻人感慨万千。

  我在裴老身上重新补习了一段几乎被遗忘的近代史。事情该从六十多年前一段浪漫的跨国爱情开始说起。

  裴父是美国空军上尉,上世纪三十年初代来到杭州,为中国空军的摇篮——杭州笕桥“中央航空学校”担任军事顾问,为国军培训飞行员。当时杭城一位女教师为其当翻译。两人日久生情,萌生爱意,一对跨国婚姻就此促成。

  五年后抗战爆发,航校的飞行员成为唯一抗衡日军空军的中坚力量,激烈的空中战役,一千多名青年才俊命洒长空,平均年龄才23岁……奇怪的是我等对这段经历竟一无所知,历史书中更是从未提及。

  杭州沦陷,航校迁到了云南昆明,裴老父母分居两地,那时他才三岁。抗战胜利后,航校又回到杭州。一家子少有的团聚时光。可好景不长,国共内战又起,这个家再次遭到时代车轮的碾压。由于母亲不愿离开杭州,也没想到中美之间会交恶这么多年,这一别就是三十六年。一九八二年团聚之时,裴父已在美国另成家庭,裴母则坚守妇德,没有再嫁,孤身一人把孩子抚养成人。

  裴老的居室是一个带小天井的砖木结构小屋,木匾上的篆书“陋石斋”三字彰显着文人雅士特有的情怀和信念。窗户对着小院里一棵倚石而长、造型优美的石榴树。那块石头应是太湖石,在此至少百年历史,室名即以此而来。屋内仅十余方,陈设简单,几只老红木柜子,一案画桌,一架钢琴,一张床,窗明几净,一尘不染。老伴多前去世,他和另一屋子里的儿子同住。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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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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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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