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都市小说>放任时光里的布鲁斯>第二十二章 南京
  最早在客房部,我跑得最多的是七楼,完全是因为囡宝在那个楼层。

  记得我刚进湖畔,囡宝家和我同一方向,上下班经常会同路,有个熟悉的人聊聊也可以打发时间,故上班空闲常去七楼找囡宝。正值旺季,客服部的一次性牙刷来不及包装就送来了,要员工客串包装工。操作很简单:只要把牙刷牙膏往包装盒里一塞就完事儿了。那天我也在员工休息室里帮忙,一边和囡宝聊天。

  不知是否包装口子设计得太小,牙刷塞进去不太容易。

  我嘟囔了一句:“这么小塞不进去啊!”身边忽然发出一声清脆的笑声。

  我抬眼,看到一个眉清目秀的女孩不知何时已站在我旁边,正捂着嘴笑。我的脸有点发烫。我可以发誓:当时我衷心希望她的笑是纯洁的,而是我自己想弯了。

  “你是插花的园艺师吗?”她停住笑,声音脆生生的仿佛山间清泉一尘不染非常悦耳。

  “我就是打工的不是园艺师。”我照实说。

  “太谦虚了,我看你插的花很好看呢,一定有专业学过。”她靠近身子,压低声音说:

  “我告诉你个秘密:我常把最漂亮的几支花偷偷藏回家,嘻嘻。”

  我略吃惊,顺口说:“以后我有多,就给你留着。”

  没想她伸出小拇指:“来!”

  “干嘛?”

  “拉钩啊,笨!”

  就这样,拉钩以后,丽莎成为在湖畔认识的第一个让我心动的异性朋友。

  这以后我来七楼就不一定是找囡宝了。

  丽莎喜欢花,她说她家每天鲜花不断,即使在寒冬腊月。而且,对花的知识如各种花的寓意、花语比我这个专业人士都要精通,我常以花的名义与她展开话题。她对我的爱好特别感兴趣,比如画画、摄影、围棋、集邮等;她也说她的爱好:钢琴、音乐、看书、花艺,交汇点比较多,也让我发现自己谈吐上的弱点其实也没那么不堪。但因为七楼VIP客户比较多(楼层高,可看西湖),丽莎总是很忙。

  有天我来找她,服务台没人,刚想离开,发现柜台里面有一本翻开的工作笔记。走近一看不由心跳加速,发现本子上密密麻麻写满了我的名字。

  我疑惑不解之际,走廊里来了一人,正是丽莎。她态度自然,走过来先把笔记本合上,说今天很忙,没时间聊天了。气氛一时有点尴尬,我就此告别。

  刚进电梯,“等等!”丽莎跑了过来。我忙按住电梯门,心砰砰跳着。

  她眨了眨长长的睫毛,往我手里塞了一张纸条,转身走开了。xfanjia.com

  我等电梯门合上,打开一看,是六个阿拉伯数字。

  美妙的感觉让我沉醉了好几天。这种感觉十分奢侈,人一生中可能只有那么一两次。

  除了学生时期的单相思,认识丽莎之前我的情感生活就是一张白纸,典型“爱情的小白”。有人说,感情的付出如果不是双方面的,那就毫无意义。我对此持保留意见。

  那时私人电话不多,但每次看到她妩媚的容貌和大小姐的举止,总觉得是我的一厢情愿。因而丽莎给的号码多半只是静静地呆在我小小的通讯录里。即使偶然用马路边的公用电话和她交谈,也都只局限于普通朋友间的范畴。这种友情式的关系延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有人跟我说:朋友间耐得住平淡,经不起风雨;情侣间经得起风雨,却耐不住平淡。以此验证,她只是一个普通朋友无疑了。直到有一天,她说要我来教她围棋。

  女人说的某一件是往往并非指这件事本身。那时我还没明白这一点。

  所以丽莎休息日那天,我背着五六斤重老爸从云南买来的棋子,顶着大风赶到她香积寺的家。其实我差点把老爸的酸枝木棋盘也偷偷带出来。到不是因为实木棋盘的重量,而是我想了想背着棋盘骑自行车的样子,还是放弃了——我的菲利普赛车没有后座,而骑普通单车又有些令我掉价。

  丽莎的家在香积寺旁边。

  香积寺建于北宋年间,历代多次毁建。清代在寺内建有东西双塔,后寺毁仅留双塔;六八年东塔被毁,仅存西塔。我去她家的时候那里一片废墟被高墙围挡着。

  我在大运河一条穿过老城区的支流河道旁停好车,这里小河弯弯,古巷深深,别有意境。走进她家大门的时候,她外婆正在阳光下打理种在门口的蔷薇花,画面宁静而祥和。

  “哦,莎莎的同事啊!”外婆六十左右,目光炯炯,精神矍铄。

  我进到里屋,丽莎还在她自己的房间里,让我等一会。我就在客厅沙发坐下。

  丽莎的家是旧式老房经过改建,比较宽敞,布局合理。光洁的地砖,铝合金门窗,都是当年时新的建筑材料。客厅正面墙上有一副油画:托斯卡纳的乡村风光;茶几上摆着一盆文竹,窗户前面一架盖着洁白刺绣桌布的钢琴正沐浴着阳光……一切洋溢着浓浓的艺术气息。

  门开了,丽莎身着浅紫色运动装,长发披肩,淡妆略施,更加妩媚。她泡了外婆做的玫瑰花茶给我,带我参观她的闺房。花瓶里的康乃馨、墙上的孔雀羽毛、床上大大的毛绒玩具,还有一个装满书的书架。文学也是我的兴趣之一,就到书架旁看她的藏书:既有《简爱》、《巴黎圣母院》、《傲慢与偏见》等名著,也有东山席慕蓉、大陆“朦胧派”的诗集,以及亦舒、琼瑶那样的小说。忽然,一本书的标题引起我的注意:《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抽出来一看:米兰•昆德拉著,作家出版社1987年,翻译:韩少功。

  “书名很吸引人。好看吗?”我问。

  “我才看了一半,嗯……”丽莎露着好看的酒窝,笑嘻嘻地:“反正等我看完了,借给你自己看好了。”

  我把书放回书架。

  作为主人,她说先要为我谈一首钢琴曲,以示对我的欢迎。我窃喜:平生第一次现场聆听一个人弹钢琴,且还是我暗中喜欢的人。要知,八九十年代钢琴绝对是普通家庭高高在上的奢侈品,许多学琴之人均以电子琴代替,不难想象我当时激动复杂的心情。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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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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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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