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一会儿,果然看到一个人跑了过来,四下张望,冬瓜一眼认出,这就是方才护着喜妹子的那个大汉。
冬瓜没说话,和南瓜从巷子的那一个出口离开了。
路过一个代写书信的小摊子,冬瓜花了三文钱,借了纸笔,写了一张纸条,又给南瓜说了一个地址,让南瓜去找一个从京城来的苏公子,把这张纸条交给他。
次日,南瓜又去了那个地址,再次见到苏公子。
苏公子打量着眼前的小孩:“小不点儿,小嫂子手里没有能使唤的人吗?怎么让你一个小孩儿来跑腿?”
南瓜撇嘴,你一个卖凉粉的,还看不起我?
南瓜伸出自己的小爪子:“怎么,比试比试,你敢吗?”
苏长龄哈哈大笑,扭头对朱云说道:“听见了吗?这小东西要和我比试,比试啥?掰手腕?你今天吃奶了吗?没吃奶就别比,免得连吃奶的力气也没有,饿坏肚子。”
南瓜不高兴了,很认真很认真地说道:“小夜才吃奶,我吃饭。”
“小夜?小夜是谁?也是给小嫂子跑腿的小孩?”苏长龄笑道。
“小夜是大黑的儿子,算了,和你说你也不懂,到底比不比,我看你就是不敢。”南瓜不耐烦了,傻大个,真讨厌。
“比,怎么不比,不过,你可不许哭鼻子,免得小嫂子怪罪我。”
说着,苏长龄在桌旁坐下,撸起袖子,露出一截粗壮的手臂。
好吧,南瓜承认,这个卖凉粉的,胳膊快比她的腿粗了。
不过,南瓜毫不畏惧。
她坐到苏长龄对面,伸出了她的小细胳膊。
朱云连忙过来,就连他们两个各自的小厮也凑过来看热闹,朱云的嘴巴还不停念叨:“等回了京城,让营里的兄弟们知道,老苏你和一个小屁孩掰手腕,保管把他们笑死。对了,你小心点,别把这小孩弄伤了,别说小嫂子,就是霍头儿那里也不会饶了......”
朱云忽然没有了声音,大张着嘴,惊讶地看着眼前的一幕,不仅是他,就连小厮们,也都张大了嘴巴,不可置信。
那个小不点轻轻松松掰倒了苏长龄!
良久,朱云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一定是老苏还没准备好,对,一定是这样!”
小厮们也一起附和,话虽如此,可他们察言观色,却发现苏长龄已经变了脸色。
只有苏长龄这个当事人才知道,对面的小崽子力气有多大。
“老苏,再来一次,精力要集中,别走神,快点!”朱云说道。
可是下一刻,所有人都不说话了。
这一次,他们看得清清楚楚,苏长龄他尽力了,可他还是输了。
“我就不信这个邪!”朱云把苏长龄推开,自己卷起袖子亲自上场。
......又输了,苏长龄还坚持了一下下,朱云的胳膊直接了当就被摁在桌子上。
“你们四个,也要比吗?”南瓜扬起小拳头,意犹未尽。
四名小厮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又看看那两位如同活见鬼似的主子,一起缩起了脖子:“不比,打死也不比。”
南瓜哼了一声,小拳头在苏长龄和朱云面前晃了晃,这才重又乖乖地坐好,恢复了初见时的小模样。
苏长龄和朱云好不容易才从震惊中觉醒,小嫂子这是从哪里找来的小孩子,不对,这哪里是小孩子,分明就是个天生神力的小金刚啊。
“请问,你贵庚了?”苏长龄小心翼翼地问道,这莫非不是真小孩,而是一个武林高手,只是生了怪病,永远不能长高。
“啥叫贵庚?”南瓜眨着大眼睛。
“就是问你几岁了。”朱云解释。
“偏不告诉你!”
南瓜瞪他,大小姐说过,不能把自己的事告诉陌生人,拐子们都是先从小孩嘴里套话,你家在哪儿,你爹叫啥,你几岁了,家里还有什么人。一旦被抓住,拐子就会说这小孩是自己的孩子,不但知道小孩的名字,还知道小孩家里的情况,原本见义勇为的路人,往往就会上当,错把他们当成一家人,以为自己是在多管闲事。
南瓜紧抿小嘴,打死也不说。
苏长龄和朱云面面相觑,算了,这是小嫂子的人,他们惹不起,那就不惹了吧。
“你把这封信交给小嫂子吧,她让我们查的事,都写在信上了。”苏长龄把早已准备好的信封递了过来。
南瓜看他一眼,收了信封,转身就走。
“喂,你等等。”苏长龄不甘地叫住他。
南瓜问道:“你还有事?”
苏长龄咽咽口水,有些为难地问道:“你......真的是小孩吗?”
“不小了,我都十一了。”南瓜也挺委屈的,每个人都说她是小孩,其实她真的不小了,她真的有十一了。
唉,就是只长力气不长个子。
南瓜也挺郁闷的。
看着被南瓜关上的屋门,苏长龄和朱云唉声叹气。
苏长龄:我八岁开始练武,至今练了十二年。
朱云:我们家都是练家子,我从娘胎里就练武了......
可他们都输给了一个十一岁的小孩,偏偏那小孩又瘦又小,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还要小。
南瓜回到越秀胡同,她先去把那封信交给明卉,便去洗了脸换了衣裳,又变成了可爱的小朵朵。
信上的内容并不多,明卉一口气看完,她果然没有猜错,何文广和胡大富这对翁婿,在衙门里都是有案底的。
胡大富因为伤人和放火,进过四次衙门。
胡大富最后一次进衙门是在六年前,他手头吃紧,盯上了一户人家的独生女。
那家只有一个女儿,因是老来女,女儿虽然只有十几岁,但父母都已年过五旬,体弱多病,女儿在家里做针线,贴补家用,每隔几天,都会从家里出来,步行去绣庄子里送绣活。
胡大富找了一个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帮手,在那姑娘去绣庄子的路上,把姑娘骗到了一条巷子里,胡大富早已躲在那儿,他打晕了姑娘,用麻袋装了,卖给了私寮。
而胡大富找的那个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帮手,就是他的老丈人何文广。
案发是这姑娘竟然从私寮里逃了出来,姑娘没回家,直接跑到了衙门。
何文广被捕归案,咬出了胡大富,最终,胡大富被判杖四十,罚银二百两,役百日。
因何文广说他是被胡大富逼的,且又是从犯,因此只挨了二十板子,罚了十两银子。
事实上,胡大富拐卖良家子,按律,除了杖四十,还要徒役三年,徒役可以银相抵,胡大富出了二百两,将徒役时间抵去大半,只让他在砖窑里做了一百天的苦力。
不过,当时他受了很重的杖刑,还要做重活,那一百天过得并不容易。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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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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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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