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凡少爷,这里真是个养马的好地方啊。”高首环顾四周,禁不住发出跟高不凡一样的感叹。
养马不同于养猪,首先你得有一片辽阔的马场供马匹奔跑撒欢,其次才是营养供给。奔跑是马儿的本能,所有的马,天生就该像风一样奔驰,没有场地施展本能的马儿等于没了灵魂,就算营养供给再丰富,养出来的不过只是“猪”罢了,别说上战场,只怕耕田拉车也难以胜任。
这地方是天然的草原,水丰草茂,辽阔无限,而且纬度还适中,的确是一片适合养马的好地方。马性耐寒,害怕燥热,越热就越容易得病,所以炎热的南方不适合养马,即便能养活,也养不出好马来。
“长卿老大,莫非这里就是御夷镇?”高世衡问道。
高不凡点头道:“根据地图上所标示,的确就是这里。”
高世衡转首四顾,挠了挠大头疑惑地问:“不是说有奚人在这一带放牧吗,怎么连鬼影也没见到一只?”
“奚人逐水草而居,估计是到别的地方放牧去了吧,嘿嘿,这不是更好吗,趁着他们不在,咱们先把这里占领了,将马场建起来。”高世雄磨拳擦掌地道。
高首翻了个白眼道:“怎么占?就咱们五个人?咱们又不是老虎,撒泡尿画个圈就完事了。现在奚人虽然不在,春暖花开的时候还是会回来的,到时看到自己地盘被占了,准会跟咱们干仗。”
高世衡狞笑道:“干就干,谁怕谁,一群茹毛饮血的野人罢了,老子还怕他们,来多来杀多少,杀到他们不敢来为止。”
“对,搞死他丫的。”高世雄难得不杠,还扬了扬手中的马槊表示对弟弟这番话的强力支持,一副杀气腾腾,跃跃欲试的样子,看来哥俩不仅是武痴,还是战争狂人。
高不凡却是不敢苟同,在他看来,若能不动武自然是最好的,毕竟奚族人虽然数量不算多,但五六万人应该还是有的,而且溪人表面臣服于大隋,杨广也默许他们在这一带放牧。
另外,杨广目前正在涿郡卯足劲头准备第二次东征高句丽,誓言一雪前耻,如果自己这边和奚族人打起来,造成涿郡的北边不稳,肯定会让杨广不爽,倘若宇文化及之流再趁机弹劾自己“擅开边衅”,只怕杨广一怒之下会下令摘了自己的脑袋来安抚奚人。
所以,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到在这里放牧的奚人部落,跟他们充分沟通,然后和谐共处,你放你的羊,我养我的马,彼此互通有无,睦邻友好,等站稳了脚跟,壮大了实力,日后是战是和再另说。
当你还弱小的时候,最好还是猥琐发育,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出来浪!
其实,高不凡来这里考察之前已经充分考虑过了,奚人部落穷得叮当响,连铁锅布匹都不能生产,若自己能给他们带来看得见的利益,颇如捎给他们需要的日用百货,想必这些奚人部落会乐意让自己在这里建马场的,反正这里的地方足够大,而奚人的人口又稀少。
当然,马场也必须要有自保的能力,没有尖牙利爪的肥猪只是别人砧板上的肉而已,只有强大的武力作为后盾,奚人才会老老实实跟自己做生意,不敢生出歪心思来。
嘎嘎嘎……
这时,天空传来几声难听的鸣叫,众人抬头望去,原来是两头秃鹫从头顶上方飞过,幽深的眼睛打量了众人一眼便扑腾着往北飞了,这玩意对活崩乱跳的生物并不敢兴趣。
高不凡心中一动,飞身跃上马背道:“跟着这两只秃鹫。”说远率先催马追了上去。
高世雄等人也急忙上马,在主人的马鞭抽打下,四匹贪吃嫩草的战马才不情愿地离开了湖泊,跟在大青马后面往北边奔去。
秃鹫的飞行速度并不算快,再加上地势开阔,所以众人并没有跟丢,一直往北跑了约莫十里地,这里出现了一条蜿蜒的河流,仿佛镶嵌在草原上的一条玉带。
嘎嘎嘎嘎……
这时,两头秃鹫终于停下来了,在天空中盘旋怪叫,片刻之后突然俯冲下去,消失在前面一片草坡后面。
高首舔了舔嘴唇道:“这些秃鸟无利不起早,估计是发现食物了,不凡少爷,咱们跟着这些玩意作甚,忒的晦气。”
“因为跟着它们才能找到奚人部落。”高不凡说完翻身下马,牵着缰绳往草坡上走去,如果所料不差,奚人的部落应该就在草坡的那头,为免引起误会,所以高不凡牵马而行。
众人唯高不凡马首是,见状都滚鞍下马,牵着缰绳步行,高世衡有点不解地问道:“长卿老大,咱们找奚人干嘛?”
高不凡随手拔了一根草茎叼在嘴里,慢吞吞地道:“自然跟他们做生意了。”
“嘿,一群茹毛饮血的野人,除了牛羊马匹就没啥了,长卿老大你打算跟他们做什么生意?咱们是来养马的,跟他们抢生意还差不多。”高世雄嘿然道。
高不凡笑道:“话不能这么说,奚人还是有不少好东西的,颇如各种皮毛和人参之类的草药,当然,世雄如果喜欢,也可以买几个奚族美人回去。”
高世雄立即摆手兼摇头道:“还是算了吧,上次在契丹盟帐见到的女人,全都是脏兮兮的,身上还有股难闻的羊骚味,俺膈夜饭都差点吐出来,奚人比契丹还要不堪,白送俺都不要。”
高世衡杠道:“俺倒是见到几个很好看的契丹女人,好好洗涮一下,再换一身漂亮的衣服,定是难得的美人儿,要是白送,俺一定要。”
高世雄白眼一翻:“人家凭什么白送你?”
眼看哥俩又要杠起来,高不凡连忙加快脚步上了山坡,耳不听为干净,只是当他翻上了山坡时,登时面色微变,还赶紧把嘴里叼着的草茎吐掉,目光凝重地往山坡下望去。
高世雄哥俩见状对视一眼,也不杠了,急急牵马跑上山坡去,登时也傻了眼。
山坡下面是一处小河湾,河湾的草原上停放着大量的马车,估计有上百辆吧,只是这些马车跟国内常见的马车迥然不同,没有矩形的车厢,不过车上却搭了一个顶棚,两个轮子的比例极大,看上去十分古怪。
这些车围成一圈,却没见到一头牲口,遍地都是腐烂的死尸,十几只秃鹫正散落在四周愉快地啄食那些腐尸,场诡异恐怖,一阵风吹来,恶臭扑鼻。
高不凡连忙屏住呼吸,高首等人纷纷捂住了鼻子。
谷</span>“长卿老大,你说得对,跟着这些秃鹫的确能找到奚人部落,不过他们都变成死人了。”高世雄捂着鼻子道。
奚族人擅长造车,不过不是马车,而是牛车,因为牛的负重更大,耐力更足,所以奚人更乐意使用牛车,将所有家当都放在牛车上,逐水草而居,每到一处地方放牧,他们就会把部落的所有牛车围成一圈作为营地,很明显,眼前正是一支奚人部落,不过不知为何,这个部落的人竟然全部死掉了。
“这支奚人部落应该是遭到其他部落的抢掠和屠杀,不用猜,男人肯定全部被杀光,女人和孩子,还有所有牛羊都全部被掠走了,这是游牧部落一惯的做法。”高首叹了口气道。
“你说得不对!”高不凡却面色凝重地摇了摇头。
“不凡少爷,哪不对了?”高首反问道,显然有点不服气。
高不凡指了指山坡下散落四处的尸体,沉声道:“这些尸体的形态不太像是被屠杀的,反而更像是自然死亡的。”
众人仔细一看,还真是,因为不少尸体就倒在河边,瞧那姿势,生前好像是要取水喝,而更多的尸体是死在车辆围成的圈子内的,部份尸体还躺在牛车上,四周也见不到任何血迹。
高不凡又指了指那些摆放成一圈的牛车道:“如果你是出手抢掠的部落首领,得手会不带走这些马车?”
高首顿时作不得声,奚族人全副身家都在牛车上,抢掠者的确不大可能丢弃这些牛车。
高世雄竖起大拇指道:“还是长卿老大目光如炬,俺也觉得这些人不是被杀死,那他们是怎么死的?太古怪了,不会是集体中毒而死吧。”
高不凡点了点头:“有这个可能。”中毒的人通常想喝水,那些死在河边的奚人生前明显是想取水喝。
“咱们也别猜了,下去看看不就知道了。”高世衡牵马便欲走下山坡,高不凡连忙厉声喝道:“且慢!”安慕小说网
高世衡停下脚步愕然问道:“长卿老大,咋了?”
高不凡犹豫了一下,吩咐道:“马都留在山坡上,我们步行下去,记住,不要触碰那些死尸,我总觉得不太对劲。”
众人见高不凡神色凝重,倒是不敢怠慢,连忙点应诺,把马匹留在山坡上,由高仁一人看管,然后四人便往山坡下行去。
众人越接近河湾,那股恶臭就越发浓烈了,高不凡取出手帕蒙住嘴鼻,又把裤褪和袖口绑紧,高首倒也机灵,连忙也有样学样,少爷脑瓜子好使,跟着他做准没错。
高世雄和高世衡见状面面相觑,问道:“长卿老大,你作甚,至于吗?”
“小心使得万年船,不想死得不明不白,最好还是小心些,我有点怀疑是瘟疫。”高不凡沉声道。
高世雄和高世衡吓了一跳,失声道:“卧槽,长卿老大你咋不早说。”
“我只是怀疑而已,但愿不是!”高不凡冷静地道。
高世雄和高世衡赶紧也取出手帕蒙住嘴鼻,又把袖口和裤褪扎紧,尽管不知这样做的意义何在,但跟着长卿老大做准没错的。
终于,四人走到了最近的一具尸体旁,隔着几米便站定了。这具尸体看着像是一名男性,也不知死了多久了,肉都完全腐烂长蛆,有些部位还露出了森森白骨,倒看不出什么来。
众人对视一眼,绕过这具尸体继续往前行,那些秃鹫见到高不凡这几个活人,竟然丝毫也不怕,只是歪头警惕地打量了几眼,然后又继续大块剁颐。
这时,四人终于走到河湾处,一具趴在河边的尸体看上去还比较“新鲜”,高世雄正想伸出马槊把尸体翻转过来,高不凡连忙喝道:“不要动!”
高世雄连忙把马槊缩了回来,讪讪地道:“不用手碰应该没关系吧。”
“那你的马槊还要不要了?”高不凡冷道,高世雄顿时讪讪作不得声。
高不凡取出一根羽箭,小心翼翼地刺进了尸体的脑后,恶心的血水顿便流了出来,卡嚓一声轻响,感觉利箭已经刺穿了头骨,高不凡这才小心翼翼地把尸体的脑袋提翻侧过来,顿时看到那张满是烂疮的脸,还有红肿溃烂的脖子。
高不面色微变,又用同样的方法查看了附近几具尸体,果然死状跟第一具差不多,全身淋疤肿大溃烂,这可是肺鼠疫的特征。
“长卿老大,怎么了?是瘟役吗?”高世雄等人此刻也是心惊肉跳,有点后悔跑下来趟这浑水了。
“是肺鼠疫,快走,不要触这里的任何东西。”高不凡扔掉那支箭,厉声提醒道,一边掉头就走。
高世雄等人心头狂震,鼠疫这两个字简直就像催命恶鬼一般,令人谈之色变,急忙跟在高不凡身后往山坡上跑。
高仁见到四人回来,正要迎上前,高不凡已经厉声大喝:“不要靠近我们三米以内!”
高仁吓得急忙停住脚步不知所措,高世雄等人也是面色惨白,高不凡的慎重显然也把他们吓着了,只以为已经被疫鬼上身。
“长卿老大,现在怎么办?”高世衡哭丧着脸问道。
高不凡并没有回答,转身弯弓搭箭,嗖嗖连珠箭发,将那十几头正在啃食腐尸的秃鹫全部射杀,竟然无一落空。
只是这个时候,大家都无心情喝彩了,只是惴惴不安地看着高不凡。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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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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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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