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言情小说>霍格沃兹之我的同学是伏地魔殉爆>番外 家书:会计小姐和记者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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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爱的威廉姆斯小姐:

  您最近可好?

  最近我在法国出差,有了一些可以拿来和同事一起游览巴黎这座古都的闲暇功夫,从圣母教堂门口经过,不知怎的,忽然想起了你的笑脸。

  我记得你应当在这座教堂的修女学校里念过书,走在路上,时而能够看到抱着珠串小包的年轻姑娘从教堂里成群结队、莺莺燕燕地走进走出,就像是从莫奈的那幅《花园里的女人们》里走出来的一样,那些维纳斯垂怜的年轻脸蛋令我的同事们看花了眼,好在我早有了准备,毕竟在见过贝拉小姐以后,世界上可没有什么美丽的东西能够令人动心了,我相信,即便是在女校读书的时候,您也一定是巴黎街头最美丽的风景线。

  巴黎是一座美丽的城市,我来过很多次,对这里的景致与风情都很熟悉了,熟悉到几乎丧失了兴趣,可在认识你之后,我竟然又重燃起了对它的好奇,究竟是怎样的一座城市才能诞生出你这样的人?

  我为你挑选了一件新的丝巾,会随信一起送给你,哈哈,回想起那天我们相遇的瞬间,我端着咖啡走在街上,你从银行里挥舞着存根跑出来,就像童话故事里那些扑扇着翅膀的小仙子一样,尽管那杯美味的黑啤我只喝了一口,但那个味道对于见过你的我来说简直味同嚼蜡,我相信那就是命运送给我的礼物,能让我在异国他乡遇到这样一个仿若命中注定的美丽女孩。

  其实那天惊惶失措的我并非我本来的模样,我和同行的同事们走散了,一不小心走入了一条从未涉足的小道,问路也没怎么问明白,只有你,贝拉小姐,尽管我打湿了你的衣衫,但你还是不计前嫌地帮我指引了方向,甚至愿意陪伴我详细地游览这座你已经踏足了无数遍的城市。

  我相信那几条路你每天都在走,走得已经烦了,就像我如此抗拒出差一样,但是想必你也能够在同我游览的过程中见到不一样的景色,就像我从那天开始

  我发誓,那是我这辈子过过最快乐也是最轻松的一天,以至于找到同事之后的第二天,他们看我写的报道时都在问我是不是恋爱了。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坠入了爱河,回到家里后,我想了很久,甚至在和主编争执的时候脱口而出一句“你爱我吗?”(不得不说,那场面真是尴尬极了,不过他为了缓解尴尬,竟然帮我把那篇敏感的报道给通过了,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贝拉小姐,说句实话,在上次去法国出差以前,我从没想过爱上某个人,和她一起走过熙攘的街道、拥挤的人潮、辽阔的原野或是逼仄的小巷,和她一起把时间消耗在一起下班买菜,在油烟中打趣的平凡中,让她冠以我的姓氏,成为我半边身子的拐杖,我会牵着她的手还是搂着她的肩膀呢?我会叫她亲爱的还是夫人呢?我会吻她还是拥抱她呢?

  这些突如其来的想法令我沉醉又恐惧,我还以为我是个铁石心肠的人,我空洞的内心需要更伟大的事业去填补,我甚至为此放弃了钟爱的诗歌,和我尊敬的老师大吵了一架,我抛弃了海森堡大学的学历,告别了生我养我的特里尔,前往柏林一间最破烂的报社,成为了一名最底层的记者,我将贫穷、饥饿、犯罪、冲突、疾病、死亡等等等等他们不愿意看到的东西记录在一张张一文不名的草纸上,我丢下一切,因为在我心中除了飘荡在家乡上空的事业外,世界上并没有什么珍贵的东西——至少在遇见你之前,我都是这样认为的。

  当我那天我在巴黎街头遇到你时,我仿佛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一个以女性的身份诞生在世上,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富足的、自由的国家中,受过良好教育,知事明理,同时又美丽动人的另一个我,不管我和你说什么,你总能表现出和那些庸人不同的一面——这一切都令我感到无比的新鲜沉迷,甚至是我采访那些位高权重的人时也无法获得的体验。

  就像魔法一样。原谅我使用了这样一个不严谨的词汇,你就像故事中的魔女一样,用俯瞰的视野睥睨着世间的众人,以至于那段时间,我只要闭上眼睛,就能想起你对我说过的那些话。

  我总是认为我的生命要像诗歌一样无拘无束,但我想,优秀的诗歌总得有些限制,不是吗?就像诗人也要遵纪守法,不能信口胡诹一样。

  比如韵脚,比如结构,比如对仗,比如排比,比如渐进的情绪,比如贴切的意象,比如深刻的情境——它至少需要分行,如果一个疯子的胡言乱语和乱写乱画都能称之为诗歌,那么诗人和疯子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想爱情对于我来说,可能就是区分我的笔与疯子指头的标杆,就像在城市中生活的人拥有的一枚指南针,或许他能够凭借楼宇与街道的排布分清楚东南西北,但它却能够在怀疑或者迷失时为人指引确凿的方向,至少能够清楚,有人在家里等他。

  此刻我正在旅馆中等待我的同事们一起返回德国,我是实在是太过焦急,才会在清单的背面写下这句话,字迹扭曲,语无伦次,我本想把那条丝巾寄给你就算了,但是实在难以按捺住心中的憧憬,我不想让这场有趣的邂逅草草划上句号,我想我们的故事还有更长久的未来。

  在圣母教堂的脚下,那座高大的塔楼高悬在我的头顶,这里正是那段传奇的浪漫故事生发的地方,我不敢自诩痴情的卡西莫多,或许我更像是那个怯懦的流浪诗人格兰瓜尔,在举目无亲的孤寂中遇到了一个愿意向我伸出援手的美丽吉卜赛女郎——我生长在一个压抑的国家里,在明快的巴黎游荡时又走错到了陌生的地域,那种孤寂感包裹着我,灰色的头发在巴黎的街头格格不入,不正是那个闯入了乞丐王国的迷茫之人吗?

  贝拉小姐,我真挚地祈祷能够享受到收获您回信的权利。

  您忠诚的,

  约纳斯·尼克劳斯

  ………………

  “所以您最后给约纳斯回信了吗?”

  纳尔逊一边帮助姨妈把收好的行李搬到轮渡公司的马车上,一边问道,这可能是他们在这栋他居住了十年的房子中的最后一面了。

  这栋用玫瑰色的砖砌成的、窗户上有天竺葵、只是少了些鸽子飞过的屋子从今天起就要冷清下来了。

  “回了,如果早知道他会拿着鸡毛当令箭,我一定不会回他,”贝拉吃吃笑着,看不出丝毫的怨怼,“我又有些后悔,纳尔,你知道我在信里写了什么吗?”

  “义正言辞地怒斥了约纳斯轻浮的示爱?”

  纳尔逊挑了挑眉毛,从木箱中挑出了约纳斯留下的仅剩半边的金丝眼镜,镜片上的裂痕如同蛛网一般,将贝拉口中的一封封情书黏合在一起,构成了他们相遇的故事。

  “那是什么?”贝拉眯起眼睛望向纳尔逊手中的眼镜,表情又随之落寞下来,“我怎么把它放进去了,留在书桌上吧,以后如果约纳斯回来,总不至于连路都看不清。”

  纳尔逊把眼镜揣进口袋,转过身,假装没有看到姨妈抹眼泪的小动作。

  过了好一会儿,当纳尔逊开始搬第二箱行李时,贝拉的声音才缓缓传来,“我只写了一句话:圣母教堂没有女校。”

  “哈哈哈哈!”

  纳尔逊的指头忽然因为巨大的笑点失去了力气,手中厚厚的书稿重重地砸在地上,他仰天大笑,眼泪都被从眼角笑了出来,“姨妈,要我说,您就该在他的葬礼上讲这个笑话。”

  “我原本也是这么计划的……”贝拉也微笑起来,“但是那个老神父实在是太唠叨了,我实在是困得受不了了。”

  “很难不支持。”

  纳尔逊捏着眼镜框,把它举到了眼前,眯起一只眼睛望向它,当作瞄准镜一般对准天空中被乌云遮蔽的太阳。

  “啪!”

  他像是捡到根木棍就开始乱甩的小屁孩,假装自己正举着一杆可以射日的狙击枪。

  “冒失的男人,你总是这么油腔滑调!谁会给第一次见面的女孩子写这种信?别说什么卡西莫多格兰瓜尔,我倒觉得你就是那个花心的、讨厌的、自以为是的菲比斯!”

  贝拉特里克斯·尼克劳斯,一袭黑色长裙的她似乎尚未适应自己寡妇的身份,坐在摇椅上,目光渐渐迷离起来,她的手腕上缠着一条被浆洗了很多遍已经没有颜色、却被缝缝补补维持着最初形状的丝巾,怀里整齐地码着一叠泛黄的旧信笺,微风拂过她的脸颊,鬓角的长发被风用力地扬起,露出了躲在黑色中的缕缕银丝。

  几天时间,对她而言,仿佛像是度过了人生中的好多年一样。

  “我不知道圣母教堂有没有女校,但是即便有,我也不可能在那里读过书,我是个会计,修女的学校里可不会教这种东西。”

  贝拉眯起眼睛,靠在椅背上自言自语,她的脸上绽放出遇到故人般的微笑,皱纹顺着她的眼角向外延申,一双被衰老包围的黑眼睛里有一道光蚀般的痕迹,那似乎是一个正在咧着嘴笑的男人的剪影。

  “你是开心了,仗着自己是个外国人拽着我在巴黎逛了一整天!可我却被扣了整整三天的工钱!”贝拉气鼓鼓地把信笺丢回怀里,又很快直起腰,把有些发皱的信纸抹平,小心地塞到那一叠信纸的底下,嘴角带着笑意怀念道,“后来放假回家的伊丽莎白还问我,‘姐姐,你是怎么和姐夫认识的呀?’,你猜我是怎么回答她的?”

  贝拉盯着那叠信笺,又气又笑地说道,“我告诉她,你是一个躲避德国秘密警察追捕的诗人,我在你逃亡的过程中帮助了你,她差点儿就相信了,我这可不是骗小孩,我总不能直接告诉她,约纳斯端着啤酒在街上跑浇了我一身吧?”

  “不过我也不算骗她,你不是说那杯黑啤是从德国运过来的吗?说它在追杀你也不过分吧!”她半是埋怨半是甜蜜地回忆道,“你记不起来了,但是我还记得很清楚呢……那杯黑啤,闻起来有淡淡的饼干香甜、橡木桶的味道、啤酒花的刺鼻,还有我洗一晚上衣服的时候手指头开裂的血腥味。”

  她的瞳孔又重新凝聚,望向一旁的纳尔逊。

  “为什么旷工一天要扣三天的工钱啊?”纳尔逊表达了他的不解。

  “因为那间银行是我爸爸,也就是你的外祖父开的,本来只用扣一天,但是听说我是去和一个外国人逛街了以后,他又多扣了两天。”贝拉被自己的记忆逗笑了,乐呵地说道,“世界上怎么会有端着啤酒在街上跑的人啊?”

  “不过这些‘秘密警察’倒是被逮捕了……约纳斯第二次来的时候,他已经喝不到家乡的黑啤了。”

  贝拉的语气再次落寞下去,与约纳斯第二次相遇时的场景缓缓浮现在她的眼前,和那个端着啤酒在街上狂奔的年轻记者相比,此时的约纳斯落魄了很多,连跑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

  “我觉得相比你的家乡对你的需要,你更需要你的家乡。”

  年轻的贝拉坐在圣母教堂长长的石阶上,她柔顺的长发被绾成了一个时下流行的发髻,松松垮垮地斜挂在脖子后面,她穿着一身男人的衬衫和西装,面容干练,身边放着一叠钉起来的文件和一块用报纸包起来的三明治。

  她望着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按住了约纳斯探向身边的手:“你也不能从这瓶马尿里找到家乡的味道,约纳斯,你瘦了,也憔悴了很多,你应当是水土不服了。”

  “哈哈!”

  约纳斯绕开了贝拉的阻挠,抓住了身边深褐色的玻璃瓶子,他穿着一条沾满灰尘,看不清颜色的旧咔叽裤,翠绿色的衬衫也因为浆洗不当而显得廉价,一件记者常穿的马甲随意套在衬衫上,心爱的相机被随意地丢在脚边的台阶上,他的眼窝因暴瘦而变得深陷,落寞的眼神被藏在了眼镜的反光之后,“这种劣质的黑啤已经是我能找到最‘家乡’的东西了,你明白吗贝拉,德国已经没有什么东西能出口了,你可能不知道这代表着什么。”

  贝拉望着

  “那你的工作怎么办呢?”她无奈地摇摇头,拍了拍约纳斯胳膊肘上沾染的灰尘,“我还以为你这次是来出差的……”

  “他们已经不需要我了,读者砸烂了我们报社的门,我的主编拒绝刊登我写的报道,他托关系帮我搞到了一份居留国外的许可,有些人早都盯上我了……我已经回不去了。”

  约纳斯低垂着头,额前细碎的灰发盖住了他的眼睛,只能看到胡子拉碴的下巴在微不可察地颤动着,“他们沉浸在天下无敌的狂热当中,富人肆无忌惮地压榨着穷人,穷人们却只能在愚弄的木偶剧下将仇恨宣泄到他们的邻国,我的祖国就像一个被硫磺填满、正在不断膨胀的气球,它只能开闸放气,把压力通过某种激烈的方式转嫁给外界……压抑和恐怖的气氛正在德意志的头顶笼罩,但我却无能为力,贝拉。”

  “你应该相信人民的判断,约纳斯。”贝拉双手环抱着膝盖,怜惜地拍了拍约纳斯颤抖的手背,“哪怕是我这样对时事一无所知的会计,也知道我们的世界更需要和平,工厂需要开工,军人需要休假,孩子需要上学,大人需要工作,老人需要健康,家庭需要团圆。”

  “如果真是那样,”约纳斯用双手捂住脸,将头深深地埋进腿弯,喃喃道,“苏格拉底就不会死了。”

  “会好起来的,”贝拉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只是轻轻地拍了拍他颤抖的后背,重复道,“会好起来的,约纳斯。”

  “几时才能好起来啊……”

  这声望着天的长叹直到他倒下的那天,都没有人给出回答。

  ………………

  “总体而言,就是他在报社发表了一些当局不喜欢听的言论,”贝拉轻声说道,“以至于他们想要除掉他,在朋友的帮助下,他逃到了巴黎,并获得了一份合法的身份与签证。”

  “这么说您之前的说辞还真的成真了?”纳尔逊挑了挑眉毛,“就是关于秘密警察的那一段?”

  “是啊,我的妹妹,你妈妈告诉我,我有一些成为预言家的天分。”

  “我觉得也是呢,毕竟您从我小时候就说我长大以后会变得很帅呢。”

  “这点你倒是挺像约纳斯,”贝拉翻了个白眼,“确实,当人变得不要脸以后,美丑的标准都可以随意制定。”

  “魔镜魔镜,谁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纳尔逊先是用低沉的声音模拟了巫婆,又学着妖精的声线怪叫道,“哦!是贝拉!”

  “哈哈,真是个乖孩子,”贝拉摸了摸纳尔逊的头发,摇摇头,“你这个版本的白雪公主不会是一个黑人吧?”

  “等格林兄弟后人的版权到期以后,我就这么改编一版出来。”

  “那样一定不会受认可的。”

  “谁知道呢?”

  “就像约纳斯一样。”贝拉忽然说道,纳尔逊感到头皮发麻,尽管他已经不停地把话题往各种奇怪的地方瞎扯了,但贝拉却总能把它绕回亡夫的身上,“他刚定居巴黎的时候,周围的人也不怎么欢迎他,包括你的外祖父,除了放假回家有过一面之缘的伊丽莎白与同她来巴黎玩的梅尔干,整座城市都在排斥他,但他并不在乎。”

  “您排斥他吗?”

  “我?”

  “我想对约纳斯来说这就够了。”

  “嗯?纳尔,”贝拉表情僵住,用力地捏了一把纳尔逊的脸,用食指戳了戳他的额头,佯怒道,“人小鬼大,还编排起大人了。”

  ………………

  “你可真怪,这种时候还往法国跑,你看到街边那些人想要用石头砸你的眼神了吗?”

  “你也好怪,”约纳斯甩了甩她的辫子,亲昵地说道,“你还愿意陪着我。”

  两人同上次一样,依旧坐在圣母教堂的台阶上,约纳斯甚至有闲心抬起手,冲每一个瞪着自己的路人打招呼。

  街上一派萧条,和他上次来巴黎时的繁华躁动有了不小的差距。

  “可能我就是个怪人吧,”贝拉抱住膝盖,往掌心哈了口气,时间已经进入冬天,空气不可避免地转冷了,“我只是有些生气,明明是你第一个说德国要打仗的。”

  “话可不能这样说,贝拉,很多有识之士都做出了类似的判断,我只是在报纸上转述他们的话罢了,”约纳斯耸了耸肩,做出爱莫能助的表情,“我又不是汉斯·穆勒,不能强求每个人都认识我。”

  “呃……容我打断一下,汉斯·穆勒是谁?”

  “德国大概有一万个汉斯·穆勒,”约纳斯笑道,“连他都做不到,又有谁能保证自己是人尽皆知的呢?”

  “贝拉!”

  一声呼喊从远处的街口传来,贝拉在银行的同事哼哧哼哧地跑了过来,在贝拉面前止住了步子。

  “我已经扣过工钱了,”贝拉面色不善地说道,“我也不想要今天的工钱了。”

  “不是……不是钱的事,”同事断断续续地说道,“威廉姆斯先生让你……让你回去一趟,有要紧的急事!”

  “希望你没有骗我,”贝拉撑着台阶站起身,“不然我就在你的账本上随机添几个数字。”

  说罢,她与约纳斯点头告辞,准备回家。

  “他也邀请了尼克劳斯先生。”

  “我?”约纳斯指了指自己,张大嘴巴,惊讶地冲贝拉说道,“你爸爸这是终于压抑不住愤怒准备用他的猎枪打我了吗?”

  “如果你还在那坐着,就得换我用猎枪打你了。”

  ………………

  “贝拉,今天是几号来着?”

  银行后方的办公室中,纳尔逊从未谋面的祖父威廉姆斯先生正叼着一根雪茄,整张脸垮了下来,眼神中看不出任何情绪,像极了日后名声大噪的那张丘吉尔的照片,一顶软毡帽被随意放在手边,雪茄并没有点燃,被威廉姆斯先生像转笔一样在空中转得飞快。

  “一月七日,怎么了?”贝拉随口说道,“不过我这个月只剩下二十二天可以扣了。”

  “一九一六年一月七日……”

  威廉姆斯先生并没有理会女儿语气中带着的嘲弄,他重复着这个日期,把手伸向了办公桌下,用极大的力气挤出最小的声音,“让那个德国人进来吧。”

  得到贝拉呼唤的约纳斯推开门走进了办公室,刚踏进一步,枪栓拉动的声音便在耳边响起,一对黑洞洞的枪管伴随着硝石的刺鼻味道直冲着他的脑门。

  “威廉姆斯先生,”他缓缓地举起双手,后退了一步,“我真不是间谍。”

  “我问你个问题,德国人。”

  “您尽管问,”约纳斯维持着举手的姿势,说道,“但是我还是得重申一遍——”

  “我知道,你不是间谍,德国人,你的所作所为我也看在眼里,虽然你配不上我的女儿,但至少避开了你的同胞之间诞生烂人的高概率,”威廉姆斯先生双手平稳,语气平淡地说道,“如果你的妻子死在了敌人针对平民的袭击下,作为一个男人,你会怎么做呢?”

  约纳斯沉吟片刻,抬起头,说道,“我可能会选择在战场上痛击仇人。”

  “如果不知道仇人是谁呢?”

  “这种针对平民的袭击一般是无差别,您知道的。”

  “很好,”威廉姆斯先生抬起枪口,迅速地按动扳机,猎枪枪管内巨大的爆鸣声霎那间充斥着约纳斯和贝拉的耳畔,约纳斯感到头晕目眩,直到威廉姆斯先生从他的身边经过才反应过来,“我还以为你和你在报纸上的那些文章一样,是个只知道和平的孬种。”

  “和平的代价并非是让善良的人一直挨打。”约纳斯捂着耳朵,用自己也无法控制的音量喊道,“让始作俑者受到惩罚才是符合公义的结局。”

  “嗯,”威廉姆斯先生拍了拍约纳斯的肩膀,和他擦肩而过,“帮我照顾好我的女儿,德国人。”

  “什么?”

  约纳斯望着威廉姆斯先生手中的猎枪,贝拉同事的焦急与威廉姆斯先生问他的奇怪问题在被音爆震成一团浆糊的脑子里回荡着,他很快意识到了,贝拉的母亲很有可能就如威廉姆斯先生所说的那样,死在了德军针对平民的袭击中,他赶忙转过身,不顾威廉姆斯先生手中的猎枪,用力地拽住了他的胳膊。

  “德国人,你也是这样选的。”

  威廉姆斯先生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眼角的血丝像瞳孔疯狂地生长着,他最后看了一眼呆滞的女儿,毅然决然地走向了在银行外等待的老伙计。

  “我爱你,贝拉。”

  ……

  “他留着了索姆河,在同一年去陪妈妈了。”

  贝拉用复杂的眼神望着纳尔逊手中的软毡帽,撑着扶手站起身来,从纳尔逊的手中接过最后一只小箱子,将那摞信笺整齐地码了进去。

  “你外祖父的帽子很快就被寄了回来,留给了约纳斯,最后留给了你,”贝拉说道,“我那时候还没有答应他的追求,可是我的父亲已经把我托付给他了,那就只能这样了,不过说真的,还不赖。”

  “约纳斯的事业在这个时候也有了起色,但他为了我,还是搬离了那个只会带给人痛苦的地方。”

  “在远离大陆以后,他的事业反而更好了,可是我的一切都不见了……好在我有他。”

  “我只是个没什么用的会计,是巫师口中的麻瓜,”贝拉的眼中噙满泪水,搂住了纳尔逊的脖子,说道,“我教不了你什么,但是我想告诉你,永远,永远,永远都不要做被留下的那个人。”

  “姨妈……”

  纳尔逊抱住了单薄的姨妈,她太瘦了,仿佛一阵风就能吹走。

  “我是自私的,纳尔,我希望你像约纳斯的想的那样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成为无忧无虑的自己,”贝拉用力攥住纳尔逊的后领,泣不成声,“但是我更像让你成为和他一样的人,只是……只是昨晚梦到他的时候,他狠狠地骂了我一顿。”

  “他建议我把你送到圣母教堂读女校,”贝拉笑了笑,搂住纳尔逊的胳膊愈发用力,“他到现在还记得我的回信。”

  “叮铃铃……”

  马车装车完毕,马夫正在催促贝拉赶快上车。

  “一定不要给自己留遗憾,纳尔。”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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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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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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