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言情小说>霍格沃兹之我的同学是伏地魔殉爆>第六百五十三章 三重伟大的赫尔墨斯
  “这件事距离我们很遥远了,你们也听了无数次,但每天我都必须向你们歌颂他的故事。”

  伴随着苍凉的七弦琴琴声,苍老的声音开始引颈高歌。

  “我们的城邦曾经处在一位半神的庇护下,他是双重伟大的赫尔墨斯的子嗣,他可以日行千里,依靠他机警的眼睛和敏捷的脚程传达伟大的赫尔墨斯神的神谕,我们才得以在冥界大军的一次次袭击中存活下来,”吟游诗人有种独特的技能,他们可以把任何不同的句子塞进他们一成不变的调子中,“但半神始终无法对抗真正的神明,哪怕祂是恶神,是被命运唾弃的冥界邪魔,我们的城市沦陷了,但护佑我们的半神请来了他力量的来源——”

  老人深吸一口气,挤出面具一样夸张的表情,用一种悠远的调子喊出了他歌颂的名字:

  “我们的救主,三重伟大的赫尔墨斯!”

  ……

  三重伟大的赫尔墨斯的真正面目从来不会被凡人窥探,生活在地上的子民们能够亲吻的只有他忙碌的影子。

  他时而是一只被北方的蛮族唤作“维德佛尔尼尔”的银色老鹰,它的羽毛呈现出金属的光泽,每一根羽毛都像镜子一样反射出灵魂的丑陋与美好,用锐利的目光注视着世间的一切,一切事物,包括那些隐匿在黑暗中蠕动、爬行的冥界亡灵,也会在他的目光中无所遁形。

  那只老鹰有时会站着一个年轻男人的头顶,从地中海南岸跑来的埃及人告诉我们,这是他们神话中的托特神,祂司掌智慧、魔法与医疗,但大多数见过他这副模样的人都始终难以将那个英俊的男人和埃及人的壁画中那个只会用半边脸冲着我们的鸟头尖嘴半人联系起来,埃及人狡辩说那是绘画角度的问题——鸟其实站在他的肩膀上,把脸遮住了。

  不过他的确配得上司掌智慧·魔法与医疗的神名,只是如果画卷能正面朝着人就更好了。

  他最经常展现在世人眼前的形象是一只永远不会停止奔跑的白猫,它会时不时遁入虚幻的境界,沿着我们灵魂的影子奔赴各地,寻找在冥界大军的肆虐中幸存的生还者,他是赫尔墨斯,旅行者之神,一直处在旅途中,也保佑着我们这些丧失家园流离失所、不得不踏上未知旅途的迷惘之人。

  没有人知道三重伟大的赫尔墨斯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了他的旅途,奥林匹斯山上的众神早已放弃了这片曾经那样信仰着他们的土地,任由冥界的乌云将我们的太阳彻底夺走,只有德尔菲的阿波罗神庙还剩下一丝抵御冥王的力量,赫尔墨斯神不顾父神宙斯的禁令,从天界窃取了当年普罗米修斯点燃的火种,准备重新将光明带给世人。

  没有兄弟姐妹的帮助,他独木难支,只能用他的神力塑造一位顶天立地的巨人,背负着他入世后第一座拯救的城邦,漫步在巴尔干半岛黑暗的大地上,为一位位流离失所的灾民提供安全的住处与美味的热汤。

  ……

  老人抬起头,周围的建筑变得明朗起来,这是一座不大的、建立在一块平整石板上的小小聚落,只有足球场大小,却垒着层层叠叠的建筑,住了少说五十户人,石板的前端钉着一枚被砸弯的生锈铁钉,一根比古树还要粗壮的铁索穿在铁钉弯曲的尖头上,被绷得笔直,斜斜地指向前方一座翠绿的、由藤曼纠缠形成的高耸柱子。

  而那根柱子上拴着不知道多少根一模一样的铁链,也不知道有多少个和这块石板一样的游民聚落被捆在一起。

  石板的两侧分别安装着四只凿出沟壑的木轮,凹槽卡在脚下两根笔直的铁轨上,在铁链的牵引下不断向前。

  藤曼的前方扬起漫天的烟尘,有人曾经顺着铁链爬到藤曼上,看到前方的起伏被一处处地铲平、银色的精灵在忙碌地铺设铁轨,为这些脆弱的城邦清理出足以前进的通路。

  城邦们不论昼夜地沿着铁轨向北行进,人们白天劳作,晚上休息,只有两个例外——午餐与晚餐时,它们会停下,用安德罗斯的话说:“我们不能把最后的吃饭的安宁也给剥夺了。”

  据那个爬上藤曼的人说,在城邦们前进的时候,他能听到脚下有地震一般的脚步声,仿佛地下深处,正有一个巨人一步一步地拖拽着这些城市不断向北前行。

  老人抬起手,指向前方的藤曼:“我和一位北边的蛮族游侠聊过它,他告诉我只有他们传说中的世界树会生长到突破天际,即便我们的头顶被阴云覆盖,它还是可以高出乌云,将作物生长所需要的阳光带到地面,而三重伟大的赫尔墨斯的一重身,维德佛尔尼尔便栖息在世界树的顶端,用它足以看清一切的双眼俯瞰世界,而三重伟大的赫尔墨斯也正是如此,他会化作钢铁的雄鹰飞上世界树顶端,为我们指引通向复苏的方向。”

  他猛地拨动琴弦,手中那柄年纪比他还要大的七弦琴发出“铮铮”的蜂鸣,听起来真像是一只威武的老鹰在扇动它遮天蔽日的羽翼。

  “据我所知,那应该不是老鹰,是一只隼。”

  老人的身边发出一声不和谐的声音,他转过身,看到了一个北方人的生面孔,这是一个金发的年轻人,在一群黑发黑眼的希腊人中格外扎眼,但这里的居民已经习以为常了,因为巨人拖行的城邦每时每刻都会捡回无家可归的难民,想来他也是一样。

  他摆了摆手,瞪了年轻人一眼,示意他没事少说点话。

  此时正是正午,即便乌云蔽日的天空看不出昼夜,但即将散发的餐食却足以帮助他们判断时间。

  一名约莫四岁的男孩顺着铁索滑了下来,背后背着一只比他高了不少的大木桶,牛皮的绳子串着木桶捆在他的肩膀上,但男孩看起来并不吃力,好像什么都没背一样。

  男孩跳下弯折的大铁钉,在石板上蹭着鞋底的铁锈,不满地说道,“你们的钉子该打磨了,安德罗斯大人说过,生锈的金属很容易出现危险。”

  他环顾了聚集在铁钉旁空地上的人们一周,默默地轻点着人数,他很快发现,多了一个人。

  男孩眯起眼睛,仔细地望向那头醒目的金发,表情很快变了,但对上年轻人抬起头投来的目光,他很快闭上了嘴巴。

  “好的,我等会儿就找几个人去磨一磨钉子。”

  “别被铁锈划伤了,”男孩像个小大人似的嘱咐道,“听说三号城有人因为被铁锈划伤染了病,险些死了。”

  “明白明白。”老人乐呵地答应着,他对每餐都来送饭的男孩已经很熟悉了,他知道这个看似成熟的小孩在分发完今天的汤饭后就会迫不及待地在石板上撒欢玩闹一阵,他开着玩笑,敬了个礼,“明白了,长官!”

  这样寻常的交流引得周围听故事的人们哈哈大笑起来,但男孩今天似乎并没有玩乐的心情,他把木桶从背上摘下来,放在地上,说道:“你们自己分吧,我晚餐时间来收桶,如果缺斤少两你知道后果的!”

  他涨红脸说出了这一段对他而言过于复杂的句子,看了人群中的新人一眼,攀着铁索逃也似地离开了。

  “奇怪,”老人打开木桶,从里面取出了一只比木桶大一圈的、装满面饼的包裹,又抄起汤勺,招呼人们把自己的碗拿过来,一边为他们盛汤发饼,一边纳闷,“这孩子是怎么了?谈恋爱吗?喂,马丁,你们年轻人现在四五岁就开始谈恋爱了吗?”

  “没有,”被叫到的小伙子摇了摇头,“我这么大的时候只喜欢和男孩玩!”

  “没出息,”老人用勺子敲了敲他的头,开始给排成长队的人盛汤,一边唱着关于“三位一体赫尔墨斯”的故事,当最后一个人端着碗离开后,老人看了一眼桶里最后一碗的量和包里最后一块面饼,望向了那个突然出现的年轻人,“年轻人,你这顿先用我的碗吧,晚些时候找到工作记得自己准备碗和勺子。”

  “不用了老先生,您吃吧,”年轻人从怀里取出了一只篮子,“我还剩些食物。”

  老人也没有多劝,他端着自己的碗坐回了原来的位置,将干巴的面饼掰成一块块的泡到汤里,用一只手吃饭,一只手拉琴,嘴巴除了咀嚼吞咽也没有闲着,继续着刚刚没有讲完的故事。

  “他还是音乐之神,”老人摇头晃脑地唱着,七弦琴的音色有一种古朴的悲怆,“这个乐器是他留给我们冲散黑暗的宝物。”

  围坐在周围的男女老少如痴如醉,一边为脚下神迹的城邦感到欢欣鼓舞,又为与冥王对抗的赫尔墨斯感到担忧。

  故事越讲越长,赫尔墨斯的功绩几乎已经超越了宙斯,在人们朴素的价值观中,你做了更多,就值得更多的歌颂。

  “所以他为什么叫三重伟大的赫尔墨斯呢?”

  一旁的年轻人吃着移动城邦中新鲜产出的小西红柿,甘美的汁水充斥着他的口腔,酸甜可口的味道刺激着他无聊了很久的味蕾,但这个嘬着牙花子、满脸尴尬的年轻人却丝毫感觉不出口中水果的味道,露出来的脚趾深深地抠着草绳鞣制的凉鞋,看起来就像一只身上挂满苹果的刺猬或是豪猪一般浑身刺挠。

  “因为他拥有三种形态,对应着流民队伍里三种族裔的不同传说。”老人捋了捋胡子,从年轻人的水果篮子里悄摸顺出来了一枚他眼馋了很久的水果,趁着年轻人坐立不安、对周围没什么反应的空挡,一口把小西红柿丢到了嘴里,甘甜的汁液在嘴里爆开,他的泪水不由得涌了出来,苍老的手掌抚在七弦琴上,低头说道,“伟大的赫尔墨斯不光给我们留下了希望,让我们在这样的末日里也能吃到水果,还将如此优美的音乐送给了我们。”

  “呃……你要是想吃,这一篮都给你了,”年轻人挠了挠头,“您说的这些是否有些生搬硬套了呢?据我所知,拯救这些城邦的不止一个人,是每个城邦中的人共同求生的结果,‘赫尔墨斯’,是一群人。”

  “你在胡说什么!”

  老人一巴掌拍在屁股底下的石头上,怒视着纳尔逊,周围听他唱歌的人也投来了不善的目光,在漫长的旅途中,他们已经听老人唱了无数遍“三重伟大的赫尔墨斯”的故事,每一次这个故事都有所不同,都会填补一些新发生的细节,就是在老人这样的吟游诗人的传唱中,关于赫尔墨斯的形象也越来越丰满了,“你就是被他所救,不要侮辱我们的恩人!”

  “呃,好吧,抱歉。”

  这个满脸尴尬的年轻人正是纳尔逊,他抬起手告饶:“抱歉抱歉,我是新来的,不懂这儿的规矩。”

  “我一看就是,”老人又咬了半枚小西红柿,看在水果的面子上饶了纳尔逊,“看你一头金发,应当是从北方来的吧,真倒霉,你还不如不来呢,以前我们总说北边的人是蛮夷,一年有一半的时间看不到太阳,另一半时间睡不好觉,可现在倒好,你们至少能看到一半的太阳,能睡一半的好觉。”安慕小说网

  “会好起来的,”纳尔逊点了点头,“我们正在往北方去,再过两个月,就要离开巴尔干半岛,离开乌云的范围了。”

  “感谢三重——”

  纳尔逊已经不想再听到那个名字了,“三重伟大的赫尔墨斯”在巫师中名气不小,但那却是公元一二世纪时某个秘密结社的巫师们发表文章时公用的笔名,本来指代他们对魔法的研究已经做到了集古希腊的赫尔墨斯、古埃及的托特与古罗马的墨丘利三位一体,但没想到在墨丘利尚未诞生时就已经在人们的杜撰中出现了,为了填补墨丘利的空缺,甚至强行把世界树顶上的老鹰塞了进去。

  听着老人一中午不带停的侃侃而谈,纳尔逊生怕他是个荷马一样的诗人,把他的事迹就这样浮夸地记录下来,让他无端承受两千年的尴尬,于是他赶忙打断了老人的话:

  “您识字吗?”

  “不,怎么了?”

  “没什么,我有些事,先告辞了。”纳尔逊冲他招了招手,“我过段时间再来看您,到时候再带些可口的水果……生拌樱桃怎么样?”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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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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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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