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言情小说>逃婚后,太子将我宠成心尖尖>第42章 一不小心一字马
  “不知素云最喜欢这百花之中的哪一品?”男子的声音淡淡的,可是语气中还有着意思不容拒绝,但又不会令人反感,好似天生就该是如此的一个人。

  素云?是她认识的那个素云吗?叶清歌眉头一挑,如星星般的眸子乱转。

  “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同样是淡淡的嗓音,却含着一丝克己复礼的恭敬。

  用一首诗回答了对方的提问,又显示了自己的才学。

  叶清歌点点头,果然是自己认识的那个素云,且这叶素云装AC的本领不在自己之下啊!

  能让叶素云语带恭敬对待的男人不多,尤其是对方声音听起来还很年轻,两人再此如实让其他人看见,定然要议论纷纷甚至要传出流言。

  不过,能让叶素云冒着流言也要一见的男人会是谁呢?

  “牡丹花品冠群芳,况是其间更有王。四色变而成白色,百般颜色更百般香。这牡丹确是担得起这百花之王的称号。这花能得叶姑娘青眼,也是它的造化了。”

  男子说完朗声一笑,虽是夸奖人的好听话却丝毫不觉得谄媚,甚至于这话从他口中说出更像是一种褒奖。

  “太子殿下见笑了。”

  叶素云也是一笑,纵是高岭之花听她语气之中也有一丝掩不住的喜悦。

  原来是太子啊?

  那就无怪乎叶素云愿意冒险与之避人一会了,不过说这位号称是自大萧国建国以来最为芝兰玉树的太子到底长得什么样?

  叶清歌不免好奇这太子的长相。

  于是假山后探出一颗小脑袋,一双美眸看向假山前的两人。

  果然是个够格出场自带BGM的男人,虽然只是背影,但是却足以看出他的卓尔不群。

  男子身材高大颀长,着一袭深蓝色锦衣,长长的黑发束于脑后一根玉簪横陈,即便是随意地负手而立,却也难以掩藏周身隐隐的王者之气。m.xfanjia.com

  做人不能太贪心,虽然没有看到正面,但是已经足够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于是叶清歌蹑手蹑脚的准备离开。

  谁知一回头,一柄泛着寒光的剑,搭上了自己的脖子。

  对面持剑而立的是一个一身黑衣的男子,而他与剑同样冰冷的眼眸,此时正落在自己身上。

  “少侠注意你的剑,你是一个成熟的侍卫了,要有控制住自己的剑的能力。”

  叶清歌说着伸出两只手指,轻轻地捏住剑身往一旁挪了挪。

  然而下一瞬,那柄剑又回到了远处,冷冷的贴住了她的脖子。

  这个人过于执拗,大抵是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趴着的性格,鉴定完毕。

  两人的动静虽然不大,但是还是引来了假山前面的两个人。

  “清歌?你怎么在这里?”

  叶素云不愧是大家嫡女,虽然自己和太子的奸情被妹妹撞见,不是,是和太子的中高层会议被妹妹看到,但是丝毫不见惊慌。

  “一不小心迷路了。”

  叶清歌说着双手一摊,一双大大的美目眨啊眨,一副无奈又无辜的表情。

  “没规矩,还不过来见过太子殿下。”

  叶素云看了叶清歌一眼,然后淡淡说道。

  “臣女叶清歌见过太子殿下。”

  叶清歌说着福身一礼,一双好看的眸子丝毫没有害羞,而是堂而皇之的打量起太子来。

  她的原则是有美男不看,实属笨蛋!

  既然对方给自己机会看了,她当然不会拒绝。

  只是这一看,叶清歌就忍不住在心中暗暗说了一句好家伙。

  这就是大萧朝的太子北堂元歌?确实是个让人一眼就难以忘怀的男子。一张脸仿若是上天筛选过的最美好的玉石精心雕琢而成的,唇瓣很薄是薄情的象征同时也是容姿不俗的象征。

  他的眼睛形状很漂亮,虽然不及那地主家的傻儿子,但是却也是人群中不可多见的美目。

  就在叶清歌打量着太子北堂元歌的时候,北堂元歌也颇觉有趣的看着叶清歌。

  她不怕自己,似乎也不心悦于自己,但是却似乎对自己很好奇?

  对面的少女眼睛很明亮,似乎还带着一丝评估的意味,丝毫不顾忌她的脖子上还放了一把凉凉的剑,就这么大咧咧的看着自己。

  倒是有趣了,不过也仅限于有趣。

  “免礼,慎言把剑放下吧。”

  北堂元歌说完,名唤慎言的侍卫当即把剑收了,侧立一旁。

  人也看过了,好奇心也满足了,叶清歌觉得自己该走了。

  不然自己这三千瓦的大灯泡恐怕要照的叶大小姐咬碎了银牙了。

  正待告退,忽听得北堂修墨淡淡开口:“这院中百花争艳,不知清歌姑娘喜欢什么花?”

  叶素云闻言眉头轻蹙,意味不明的看了叶清歌一眼。

  而叶清歌则闻言一愣,问她喜欢什么花?

  那当然是有钱花和随便花了。

  “回太子殿下,臣女喜欢莲花。”

  叶清歌笑意盈盈的答到,一双染着笑的眼睛,明亮又清澈。

  “哦?为何是莲花?”

  因为我会背关于莲花的诗啊,装起逼来才驾轻就熟啊。

  “回殿下,臣女爱莲只因其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

  叶清歌说完微微一笑,颇有几分出尘的味道。

  只是她的话一说完叶素云的脸色顿时僵硬了几分,一双美目也探究的看着叶清歌,似乎要看出个所以然来。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可远观而不可亵玩?”北堂元歌说完后朗声大笑,一双墨眸带着诧异与赞赏:“众人皆说莲花静默少了几分颜色,却不知那是君子秉性。清歌姑娘这说法我虽是头一回听说,却也十分赞同。”

  头一回听说?忽然想起这个世界的BUG有李白没杜甫,难道也没有周敦颐?

  完了BBQ了。

  本来只是想打个拳踢个腿,小小的卖弄一下自己也会背诗,可没想到步子迈大了直接一字马了。

  这个时代没有周敦颐自己直接变作者了。

  艹!(一种植物)

  怪不得叶素云会那样看自己了,试想一下这就好比人家一线演员在试戏,和导演谈的正欢的时候,突然闯进来一个三十八线快·手小网红,对着导演一顿演。

  一线演员会怎么想?肯定以为她要来撬行。

  不过她是真的没想啊,三十八线快·手小网红也是有自己的骄傲的。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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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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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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