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凌带着黑娃走入林地,笑道。
听到他的说话声,远远地小金就从帐篷后面跑过来,扑到他身上哼哼唧唧蹭来蹭去。
“是啊,今年山里的小玩意儿多得很,毛老鼠、黄皮子到处跑,你瞧山猺子、花狐子都逮了这么几只。”
营地的帐篷前,王立献和刘广利正坐在石头上忙活着自己的事,听到陈凌的话,就指着就近几棵树上挂的东西给他看。
只见一棵树上挂的是黑脸黄身像大号黄鼠狼的东西。
这是山猺子。
也是人们熟悉的黄喉貂,也叫黄猺。
旁边就是松鼠和白花狐狸脸的叫花狐子的东西。
松鼠,本地人喊它们毛老鼠,就是看它们身上毛长,尾巴又大又长,上面毛蓬松,因此喊它们这个名字。
至于花狐子,并不是狐狸,只是像狐狸而已。
学名其实叫果子狸,这个玩意南方北方都有,分布很广的。
至于黄鼠狼,本地人一般是不抓的。
“好香啊,是毛老鼠的肉,还是花狐子的肉?”
陈凌扒拉了几下悬挂的猎物,突然耸了耸鼻子,闻到一股很特别的肉香味。
王立献就晃了晃他身前的剥下的皮子道:“毛老鼠呗,这东西肉好吃得很呐。
刚剥皮给炖上,晌午吃山孤炖毛老鼠肉。”
老话讲,金老鼠银老鼠,不如一个毛老鼠。
就是说的松鼠,这东西肉不错,以前饿肚子的年月,来山里找吃的,最先吃的就是这毛老鼠。
“哈哈,那敢情好,我还给你们带着两大袋子白面蒸馍跟蒸饼,今天就放开了吃吧。”
陈凌到火塘跟前,掀开锅盖看了看,闻了闻味道,便满意的说道。
不过人多,这一锅估计不大够吃。
嗯,起码还得再来一锅,不然别说其他人了,就这么点,他自己也不够吃啊。
这松鼠肉肯定比野猪肉好吃多了,他可不想错过。
随后起身转了一圈,见营地没别人就问:“他们都去干啥了,咋就你们两个在这儿。”
“出去下夹子,放套子了。这两天,在周围林子里抓得多,这些小东西不敢往这边附近走了,得去得远一点抓才行。”
王立献看了他一眼,指着剥下的松鼠皮说道:“这玩意儿可是值钱货,难得山里又多起来了,可不得能多抓点就多抓点吗,不过就是卖的时候费劲,得花时间跑远点去卖。”
“去王八城?还是风雷镇?”陈凌坐到王立献身旁的石头上,看着他利索的给松鼠剥皮。
“都能去,不过咱们这边的人一般还是去王八城,那边一直收,也肯出价。”
秋后农闲,除了继续外出打工,进山采药采山货的人不少。
但是采山货的同时,下下夹子啥的,逮上一点小猎物,也能给家里添不少进项。
小猎物主要是野兔、松鼠、山鸡、狐狸、山狸子等。
除了山鸡和野兔,大部分小型猎物就是不卖肉了,而是卖皮子。
八十年代末的时候,靠卖皮子也能发财。
比如说松鼠吧,这小东西别看它不起眼,入冬后,松鼠皮毛一张能卖五六十块钱呢。
这还是八十年代末的价格。
比松鼠皮毛贵的是狐狸,狐狸就不好抓了,而且数量少,不如松鼠,山上随便转转就有收获。
以前王立献就经常干这个买卖,据他说供他家五妮儿读书花的钱,当时有一半的钱就是卖皮子赚。
这也使得他剥皮技术练得极好。
剥皮是精细活,剥不好的话,皮子上刀眼多了,一张皮子要少卖好些钱,自然得非常注意刀法。
“怎么样,手痒了?手痒也去套几个,我这儿还有俩跟细钢丝绳绑的套子,你拿去用。”
王立献看到陈凌蠢蠢欲动的样子,就笑道。
陈凌一听这话肯定没说的,拍拍屁股起来:“在哪儿呢钢丝绳?”
“帐篷里。”
“广利叔,你那儿有像这样的钢丝绳做的绳套子吗?”
“没,俺没那么高级,皮子搓成的套子你要不要?”
“算了,不要了。”
陈凌摇摇头,喊上两条狗就往外走。
刘广利瞅他一眼,笑道:“你这娃还挺挑。”
下套子,当然是钢丝绳套子好用。
这种钢丝绳并不粗,甚至比织毛衣的毛线还稍微细点,放在猎物经常出没的地方,草里、灌木里、树下边,都可以放,而且钢丝绳不容易打结。
要是别的棉线之类的套子就不好说了。
说不定风一吹,那些绳子和线就变成乱糟糟的,胡乱缠绕成一团,张开的套子口都没了,还怎么套到猎物。
《基因大时代》
虽说是找地方套小猎物的。
但陈凌还是对那只母豹子念念不忘。
在山上走着,又让两条狗分别嗅了嗅气味儿,可惜它们两个理完骚,反应不大,这就证明豹子的距离太远,已经够不到了。
以小金的鼻子都觉得远,最近这段时间想找是肯定没戏了。
“看来山里的豹子还是太少了,现在山里估计也就这两只,”
陈凌当然也想找别的豹子。
可惜山里没有那么多豹子,他有啥办法。
豹子少,是以前打得太狠。
老虎不好抓,就抓豹子,很多人认为入药可代替虎骨用的。
虎骨酒可壮阳,强腰肾,是异常珍贵的宝药酒,这样的东西向来是能卖大价钱的。
这样的功效,加上稀缺,什么时候都是高价货。
……
“他们下套子应该就是往西边鹰爪岭去了,那我就往北走吧……”
陈凌想了想,往北面的大山深处行去。
扎营的营地的位置是在湿地附近的山上。
营地西面有一道挺深的山涧,需要绕道走,往西可以到达鹰爪岭。
而往北,山脉越发高大。
陈凌很少往这边深处走,这次也是来逛逛,看看有什么新鲜的东西。
另外就是,找完豹子,让狗找野猪的时候,两条狗的反应也是指向的这个方向。
“我去,这边我算是来对了啊,这里的松鼠也太多了。”
刚走入北面的一座大山,没走几步远,陈凌就目瞪口呆,因为根本不用它下套子,黑娃小金两个就跑来跑去,抓了一只又一只松鼠回来。
这简直是比抓兔子还简单。
在以前没人抓松鼠卖皮子的时候,松鼠这东西,可以说是山里除了野猪之外,最泛滥的东西了。
像是松鼠这类小猎物。
用枪打的时候是很少的。
由于它们小巧灵活,用枪很难一击便中,布置陷阱诱捕反而更容易一些。
再一个,考虑到皮毛要卖,那是肯定不能用猎枪的,这种用来卖皮子的小东西,一有枪眼子,就不值钱了。
看着眼前被两只狗叼到跟前放成一排的松鼠,陈凌满意的笑了:“看来这来的人少的地方就是好啊,跟拿麻袋捡钱一样。”
再看看两只狗下嘴的地方,还挺小心翼翼的。
“不错不错,卖皮子的钱就是你俩的伙食费了,加油干。”
他这话让两个家伙顿时兴奋起来,摇着尾巴在山上抓起松鼠来,抓的那叫一个起劲。
等陈凌身上挂了一串松鼠,洞天也放了不少之后,连忙叫它们停下别抓了。
这两个家伙,也太好湖弄了,说到伙食费就兴奋成这个样子。
“呜汪~”
绕着山林走了一阵,小金忽然警觉的支棱起耳朵,发出一声低沉的呜咽,快速沿着陡峭的山坡跑下去。
一直跑到了两座山峰之间,一个山垭口形成的狭隘过道前,躁动不安的在地上嗅探起来。
黑娃也紧随其后,嗅了一阵,便凶狠的低吼起来,似乎异常的愤怒。
陈凌急忙走过去看,这个山垭口大概有七十公分左右宽,在两座山峰之间形成一个狭窄的通道,此处阴凉潮湿,长满青苔与野藤。
但这个过道下面,则是各种野兽留下的足迹和粪便。
“好家伙,这是个天然的兽道啊。”
陈凌一看惊讶极了,“而且还是通用的。这个是野猪的脚印,一群过去的,这个是鹿留下来的脚印,也是一大群,这个是啥东西的脚印不认识……”
“汪汪!”
两只狗看陈凌过来后只顾着乱看,就焦急的扯着他的裤子让他看自己发现的脚印。
“咦?这个是……豹子脚印?”
陈凌惊喜的看着地上浅浅的梅花脚印,但很快他就摇摇头,豹子的足趾是前五后四,这个明显和豹子不一样。
再看两只狗焦急的围着这个脚印打转转,对其他的脚印视而不见,陈凌勐的想起一个东西:“这是猞猁的脚印。”
听刘广利说,大猞猁比豹子还精明,豹子经常换地盘,猞猁不是。
凡是有猞猁的地方,附近肯定有鹿活动的必经之处,也就是鹿的兽道。
鹿不是今天走这条路,就是明天走。
猞猁只要找到了兽道,它可以待到后天。
一直等到鹿从这儿过。
这是老猎户用朴素的话来形容的猞猁的精明和强大的耐心。
它们找到猎物的兽道,可以埋伏两三天,不吃不喝不动。
成功后便可饱餐一顿。
猞猁爱吃兔子和鹿。
最近两三个月之内,是鹿类交配的旺季,这段时间它们活动频繁,是猞猁出猎的绝佳机会。
“汪汪汪~”
两只狗还在愤怒的叫着,围着猞猁留下的脚印打转转。
陈凌还是难得看到它们这么愤怒的样子,估计是上次遇到猞猁受挫了,迫不及待的想找回场子吧。
“我在这儿先下个套子,看看行不行,能不能抓得到它?这玩意儿可是机灵得很。”
陈凌摸摸两只狗的大脑袋,安抚道。
然后远远的走开,到山林生起一个小火堆,摆弄着两条钢丝绳。
一番处理之后,才开始在这处天然的兽道附近布置套子。
不然气味太明显,野东西不会上当的。
最后放饵的时候,他除了用鸟儿之外,还大胆的用了洞天的鱼类。
丹顶鹤那么喜欢吃,洞天的那只断尾的公豹子喂它吃鱼,也吃得很起劲,他不怕这猞猁不上钩。
“走吧,明天我们再过来看看。”
……
“富贵厉害啊,你咋搞的,这才半天吧,这毛老鼠就抓了两大串子?”
“那是,抓个毛老鼠还不简单。”
“你听他的吧,俺打赌,他肯定是让狗抓的,不是套的。”
“嘁,不是俺说你,富贵你这让狗抓,纯属是糟蹋好东西,这皮子剥下来就不值钱了。”
“……”
营地内一群人围在陈凌身旁嚷嚷着。
是陈泽和金门村那些下套子的也回来了。
他们抓的松鼠啥的也不少,但那是一块的,陈凌是一个人抓的。
刚开始得知他用狗来抓松鼠,还有点不服气和气愤,觉得他糟践好东西。
但是仔细看过之后,他们就惊讶的发现,这些松鼠身上的牙口很小,大多数并不影响卖皮子。
“奶奶的,你娃养的这狗越来越妖了,那么尖的牙,狼脖子也能咬穿,咋逮的松鼠比俺们夹的套的伤口还小。”
一群人觉得很不合理,同时对陈凌羡慕嫉妒恨。
陈凌也只是笑而不语,自家狗多聪明啊,一听关系到给它们加餐的伙食费,那可不是小心得很。
……
中午,吃了顿蘑孤炖松鼠,松鼠肉的味道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甚至比竹鼠肉还要差一些。
更别提小野猪崽子做的烤乳猪了。
但是口味儿也挺独特的,像是鸡肉,也有点像山老鼠肉,微微发甜的口,肉里很奇特的带着坚果的香气儿。
只能说吃了个新鲜吧。
他吃完还有心情回味什么味道,其他人哪还顾得这些。
狼吞虎咽的就着馒头和蒸饼大口吃着。
“感谢富贵兄弟带来的蒸饼和馒头,挂面我真的快吃吐了。以后还要麻烦你多来几趟啊,你可是我们的大救星。”
几个考察队的年轻人咀嚼着馒头,含湖不清的说道。
“哈哈,那我可没个准时候。”
陈凌摇头笑笑:“下午我要带着狗打猪去,要不你们跟我去打猪吧,能打到我以后还给你们送饭。”
几个年轻人还真应了,说:“好啊,只要你不嫌弃我们技术差。”
但是陈凌就单纯开个玩笑,哪能真的带他们去,太影响自己行动了。
酒足饭饱后,陈凌坐到刘广利身旁,向他询问了一些关于猞猁的事情。
老头知道他下午要去猎猪,讲完猞猁,也叮嘱了他几句,要他小心一些事,很多野牲口到了交配季节,活动很频繁,千万不能大意了。
王立献也说:“近处没猪了,想打到猪,那得往远了走,你一个人行吗?要不我跟你一块去得了。”
陈凌知道他的好意,但还是婉拒了,说自己就是到处找着玩玩,也不是一定要打到野猪,找不到猪就早点回来。
王立献这才没说什么。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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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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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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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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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意外的发现免费阅读.https://www.xfanji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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