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都市小说>陈凌王素素>第三百七十四章 农庄的第一批客人
  吃***,太阳已经从山梁上跳出来,将山脚的农庄与果林笼罩在一片春光中。

  早晨正是鱼类活跃的时候,从农庄走出来,不时可以看到莲池和水渠的鱼儿在水面嬉戏游玩,还有的大鱼跳出水面溅起朵朵水花。

  池塘的观赏鱼也精力旺盛异常,走过去就能看见水面上全是五颜六色的鱼儿在游动。

  这些鱼以金鱼为主,锦鲤的数量稍微要少一些,毕竟当下还是金鱼要受欢迎一些,金鱼也更适合在玻璃鱼缸里养。

  放点石头,养点水草,放在室内也是别有一番情调的。

  现在农庄三个小池塘里,两个池塘是金鱼,一个池塘是锦鲤,现在基本上也都快有半拃长了。

  养到月底就可以卖掉。

  这玩意儿养起来快,一年四季都能卖,在大城市也是,观赏鱼这东西没有固定的澹季和旺季。

  眼下就卖的极为火热。

  前段时间在市里的时候,陈凌就见过很多路口就有摆摊卖观赏鱼的,也不是啥花鸟虫鱼市场,看哪个路口人多,就往那边一摆,吆喝着卖起来了。

  有时在人流密集的十字路口,甚至梦全部放满摊位,全是卖鱼的,还有啥鱼虫、鱼食、大的小的捞网、方的圆的鱼缸,极为热闹。

  而且卖的极为便宜,一块钱十条、二十条的比比皆是,比如那种小泥鳅,就是这个价位。

  上百块的金鱼和锦鲤,已经是极为高档和少见的了。

  而现在市面上的金鱼呢,根据陈凌的观察和在书籍上的对比,都是传统品种的金鱼。

  像后来那些兰寿、泰狮、皇冠珍珠,根本看不到。

  锦鲤当中的什么龙凤锦鲤、蝴蝶锦鲤,也不见踪迹。

  金鱼当中常见的,也就是各种花色的蝶尾、龙睛、水泡、望天、珍珠、狮子头等等,什么赤橙黄绿青蓝紫的,各种花色几乎全覆盖。

  可以说,国内传统的金鱼品种在本地很齐全了。

  品种齐全,那必然是买鱼养鱼的人多。

  至于为啥这年月买观赏鱼的人多?

  原因很简单,归根结底还是这时候娱乐活动少,在家搞个鱼缸养点鱼,大人小孩其乐融融,既有趣又好玩。

  后来观赏鱼市场逐渐萎靡,也是因为后来那时候网络发达,到处都是玩的东西,也就没几个人有那个雅兴去养鱼了。

  想想吧,做饭都不做了,哪有空养鱼?

  这样看来,这个时候把观赏鱼养殖搞起来,还真的是好处多多,起码接下来好几年时间,自家是不缺进项了。

  沿着池塘和水渠逛了一圈,看了看鱼的情况后,陈凌就去把鸡鸭和牲口都放了出来。

  鸡鸭鹅和羊不用多管,现在家里狗多,它们随便跑也没事。

  主要就是要把小青马看好,这家伙太不安分,整天想出去撒欢乱跑,最好是陈凌骑着它出去,到处狂奔一通才好。

  「你先自己玩,待会儿就去带你出去跑。」

  抚摸了两下小青马光滑的鼻梁,陈凌悄悄来到果林边缘,想看看是什么鸟在祸害菜园子。

  一般这类祸害庄稼和菜苗儿的贼鸟是喜鹊的时候居多,不过早饭之前陈凌去看的时候,那些湿润土壤上的新鲜脚印,比喜鹊的鸟爪要小很多。

  现在他出其不意的悄悄摸过去一看,好家伙,菜园子周围一大群麻雀落着,距离麻雀不远处,还有野山雀、花喜鹊、灰麻扎在光秃秃的菜秧、红薯秧上啄食。

  几只臭姑姑也夹杂其中,尖而细长的鸟喙把埋在土壤中的菜种轻巧的啄出来,叼起来就飞走到一旁享用去了。

  这情形把陈凌看得火冒三丈,掏出

  弹弓就打:「你大爷的,臭姑姑,连你个浓眉大眼的也叛变了……」

  这臭姑姑其实叫戴胜,这鸟头顶有一把小扇子,嘴巴细细长长的,羽毛被黑白横纹覆盖,很是漂亮。

  陈凌小时候总是将其误认为是啄木鸟。

  后来长大懂事了,知道这玩意儿虽然不是啄木鸟,也是吃害虫的好鸟,哪知道竟然来偷吃种子。

  真是把陈凌气得够呛。

  打完一弹弓,啥也没打中,只把群鸟惊得轰然飞起,逃向天际。

  往跟前走了几步,下的套子倒是没落空。

  是两只倒霉的野山雀和一只灰麻扎。

  陈凌当场喊来小狗子们,把三个倒霉蛋当场撕扯的鸟毛乱飞,丢在地上给那些贼鸟警示。

  「二秃子还没回来,你们就先在这儿看着吧,晚上给你们加餐。」

  陈凌摸了摸二黑脑袋,让它带着小狗子们轮流去守菜园子,这样鸟来了也能驱赶走。

  而后自己回农庄拿来蔬菜种子重新种上,那些秧苗也得慢慢补上。

  「咋了凌子?」

  老丈人牵着小白牛从村里赶过来,看到陈凌带着狗在菜园子忙活,就撒开牛,匆匆走过来。

  「咱家菜园子让鸟给祸害了,我把这些菜再补种一遍。」

  陈凌指着让老头看了看啥情况,无奈的道。

  「啥东西?鸟给祸害了?」

  王存业弯腰瞪眼一瞧,也是气的直咬牙。

  「让二黑它们看着行么?要不就栽俩稻草人吓唬吓唬这些贼鸟。」

  「也对,这狗也不能时时刻刻看着,那就栽俩稻草人试试咋样吧。」

  陈凌点点头,就回去拿上工具,还有俩破草帽、茅草披,在菜园子竖起来了两个稻草人。

  弄好之后,还绑了两个轻飘飘的红色丝带,风一吹,就来回飘荡,也是为了能起到吓唬鸟的作用。

  一切就绪。

  小白牛也跑来菜园子趴着不动,和小狗子们一起守着。

  一旦有鸟雀过来,它们就将其驱赶走。

  到了中午,半天时间,小狗子们就扑到了二十多只鸟儿,整整齐齐的摆在地上也不吃,专门用这个来向陈凌邀功的。

  下午,小花猫也来凑热闹,它整日和小狗子们打闹,狩猎本事并不弱,到了天黑也捕到了两只麻雀。

  只是这猫太憨了,抓到鸟后也不懂邀功,当场就吃掉了。

  次日需要在麦田打除草剂了,有人在,不用专门让狗靠着。

  不过小狗子们现在好像知道了看地,不用说自己就过去守着了,带着小花猫,三五成群的围在小白牛身旁,有鸟来了就冲出去驱赶,没鸟过来就绕着菜园子打滚玩闹,倒是有意思的很。

  没一会儿,黑娃小金带着几只狐狸从果林跑过来,也加入它们当中,队伍越发庞大热闹。

  让提着鸟笼子慢悠悠逛过来的余启安三人一阵眼热。

  余启安更是把鸟笼挂在果林边缘的一棵树上,就惊呼道:「我滴个乖乖,富贵你这儿咋还有狐狸?」

  嘴上说着,腿脚已经控制不住的往几只皮毛火红的狐狸走过去了。

  狐狸们很机警,见到陌生人接近,便翘着蓬松粗大的尾巴轻盈的跑开了。

  小金正和狐狸们玩的高兴,这下被打扰到了,就凶狠的冲余启安汪汪叫了两声,继续向着狐狸们撒着欢追了过去。

  追上去后,金黄色毛发的大狗和四只漂亮的红狐狸并排跑在一起,一会儿贴着边跑边蹭,一会儿碰碰鼻子,很是亲昵欢快。

  余启安被小金的凶狠模样吓得不敢动,然后又看到

  这样的一幕,就又奇怪的发问:「难道这不是狐狸,是你家小金下的小狗崽子?长得像狐狸?」

  「没有,这就是狐狸啊,不过是山里的野狐狸,只是跟我家的狗玩得好,一般不亲人的。」

  那三只小狐狸现在长大了,因为小时候被陈凌救活,后来又时常去农庄蹭吃蹭喝的缘故,也只是和他们一家人亲近。

  对别的人类,还是抱有很大警惕性的。

  看到有人接近,就会很快跑开。

  得知这狐狸喜欢跟农庄的狗和牛一起玩,余启安三人一阵啧啧称奇:「你养的这些小玩意儿就是好玩,还会自己交朋友,听着就招人喜欢。」

  「你们今天是要干啥,打药吗?」

  「对,打点灭草剂除除草。」

  「除草?这不会把麦苗给杀掉吗?」

  「哈哈,你这话说的,那肯定不会啊。药量也没那么大,就是杀一杀那些刚长出来不久的小草。」

  种过地的基本都知道,农田的作物发芽生长的时候,各类野草也会跟着一起生长。

  比如小麦,虽是冬小麦,播种前还将土地翻耕过,看上去野草似乎不见踪影了,只有一垄垄嫩绿的麦苗,非常齐整洁净。

  但天气暖和之后就不行了,一株株各式各样的小草便又会逐渐冒出头来。

  刚开始很不起眼,远远没有麦苗高壮。

  但只要下一点雨,哪怕是小雨,它们便会顽强又野蛮的生长起来,几次雨水过后,便可超过麦苗后来者居上。

  尤其是这样的大雨过后,农田的野草当真是一天一个模样。

  一个月不管,两个月不管,让野草肆无忌惮抢夺土地肥力,农田很快就会变得荒芜起来。

  所以及时在小草的时候将其灭杀,不仅省时省力省农药,而且农药用量小了对土壤和小麦也有好处。

  「启安这年纪小,没赶上下乡插队,啥都不懂,之前还以为种地就是在地里撒上种子就不用管了呢,根本不知道这农田里野草和虫子的危害,一旦不管,严重了就是颗粒无收。」

  马威笑眯眯的道:「启安啊,知道那边的稻草人干嘛用的不?」

  「老马你过分了啊,稻草人我能不知道吗?防鸟的呗。」

  周卫军帮腔道:「就是,老马你这有点过分了啊,启安还没那么傻,连稻草人干啥的都不知道。」

  随后转过头来问陈凌:「富贵你咋弄了两个稻草人啊,是嫌弃这边儿鸟多吗?」

  「不是嫌弃鸟多,鸟多其实不是坏事,就是那些鸟把我家菜园子给祸害得够呛。没办法了,才弄了俩稻草人放在那儿。」

  陈凌一说这事,余启安就来了精神,自告奋勇的就去给陈凌看菜园子。

  那些鸟让狗吃了多可惜啊,还不如给他呢。

  几人都知道他的小心思,也不说破,任他去那边折腾。

  周卫军和马威则是拿起锄头和铁锹,帮着陈凌翁婿两人除掉一些稍微大点的草。

  一边干着活一边跟陈凌商量,说他们剧组明天就要过来了,来的人不少,问一下他能不能安排一部分人住在农庄。

  由于不是周卫军自己的剧组,他和陈凌讲明了,住宿费和各类杂七杂八的费用一样不少。

  农庄的环境很好,山明水秀,景色宜人,只要陈凌允许住,多给点食宿费那也没啥。

  「行啊,既然是老周你朋友的剧组,那这个面子我说啥也要给啊。」

  陈凌一听是这,二话没说就答应了下来,农庄房间那么多,本来就是让住人的。

  自家农庄占地广,竹楼两层,木楼有三层。

  周卫军讲明

  人不会太多,到时候就住木楼即可。

  现在孩子大点了,老丈人和丈母娘也在,各方都照顾得到,也不会影响他们家的正常生活。

  再者,这些人待的时间也不长。

  农庄早晚会有这一天,也该适当的接待一次客人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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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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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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