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都市小说>陈凌王素素>第四百四十章 茅草屋
  说这种蘑孤奇怪,是因为它长着深绿色的菌帽,雪白的菌杆子,从菌帽下沿长出一圈细致洁白的网状裙子,一直垂到地面,在枯黄的竹叶间,它像是一个穿着白裙子的小姑娘一般,一尘不染,异常吸人眼球。

  见到这一丛蘑孤,陈凌惊喜异常:“哈哈哈,哎哟,还没采过这么新鲜的竹孙呢,今天有口福了啊。”

  这竹孙号称可是草八珍之一,能名列山珍的,无一不是美味。

  便是他们这些靠山吃山的山民,有时候也不好寻摸到。

  陈凌吃过寥寥几次,哪怕只是单纯煮汤呢,就十分鲜美,让他至今难忘。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这东西不像平常蘑孤的那种在野外随处可见,一找一大片的。

  竹孙大多生长在竹林深处。

  另一方面,比较奇怪,本地还有很多人不知道这玩意儿能吃。

  就跟狗奶蜜一样,大人小娃去吸食它的蜜,却不知道这是一味药材,叫地黄……

  “好东西啊,正好家里还有山驴子肉,山珍配野味,啧啧啧……”

  陈凌擦擦口水,开始蹲下来采摘这丛竹孙。

  这一丛竹孙,有十多株,太小的陈凌没采,最后采下来十一株。

  陈凌觉得太少了,就分了两株到洞天。

  同样是在茅屋跟前的竹林种下去。

  催熟、培育新株、扩散……

  统共摘取了三十多株,可以耍着花样做几道菜了。

  竹孙配山驴子肉,竹孙炖鸡等等……

  这个也不怕保存不了,把竹孙晒干就行。

  下山回家后,陈凌选了几株清洗好,从小水塔取来一块山驴子肉,切成大块放入锅中,用来炖汤。

  刚采摘的竹孙,自然是回到家就下到锅里吃上,才不辜负这番鲜美。

  再把扛回来的枯竹噼开,放进灶膛里烧火。

  很快水煮开后,一股奇特的清香味就从厨房飘了出来。

  连睡梦中的王素素都闻到了,揉着眼,打着哈欠走到厨房里来。

  “阿凌你大早上又鼓捣啥吃的呢?这么香。”

  “醒啦?”

  陈凌正用炒锅在小灶上煮挂面,闻言转过头来微微一笑:“看看这样子的蘑孤你认识不?”

  说着指了指一旁桌上的竹筛。

  王素素往里一瞧,看到竹筛里的蘑孤后就惊讶的圈起了红润的小嘴:“这个我见过,这东西能吃吗?山上竹园里好多,我小时候还以为是狗尿苔之类的,长得怪怪的,都用脚踢烂了。”

  “噗,用脚踢烂了?”

  陈凌顿时无语,“这可是宝贝,常说什么山珍海味、山珍海味的,这可是名副其实的山珍,你待会尝尝就知道了。”

  王素素走到锅边,吸着小鼻子嗅了嗅,歪歪脑袋看向他,“嘻嘻,不用尝,闻着这个味道我就知道很好吃的。”

  说着过来垫着脚敲敲他脑壳:“别以为我不知道,一大早起来,就跑山上去了,连狗也不带。”

  要不是肚子隆起来了,就这姿态模样,还跟一个小姑娘一样。

  陈凌看得心中熨帖,眼含笑意,“睡不着了嘛,起来瞎转悠一圈,我看你睡得正香,也不敢吵醒你们,还是把狗留在家里看门比较好。”

  “哼,还不是你,昨天晚上非要折腾……这才将将够五个月,还不牢靠,你也不听,不然我早起来了。”

  王素素又气又羞,还好现在老夫老妻了,也不至于脸红的说不出话来。

  不过天生骨子里的羞涩和放不开让她依旧脸色发烫,转身说去把睿睿抱下来吃饭,就匆匆走了,生怕陈凌再说出什么疯话来,太露骨的她可听不得。

  一听就心里发酥,身子发软。

  陈凌瞄着媳妇越发丰腴窈窕的背影,嘿嘿一笑,把煮好的挂面捞出来,分到碗里。

  他和王素素两大碗,睿睿小半碗。

  添上葱花,咸菜沫,豆角沫,盛上两勺子竹孙汤,往面上一浇。

  汤色晶莹剔透,满室清香。

  再捞几块红润饱满、色泽鲜艳,没有一丝肥肉的山驴子肉在碗里。

  那滋味真是绝了。

  山珍配野味,哪怕是就着普通的挂面,也好吃的教人差点把舌头吞下去。

  睿睿昨天玩得太高兴,早晨比王素素睡得还沉,往常七点钟早就起来了,今天还呼呼大睡呢。

  但是被王素素抱到厨房后,闻到香味顿时精神无比,勺子快子都不用,也不用爸爸妈妈喂,自己下手抓肉、捞面吃,吃完捧着碗让陈凌给他盛汤,比小狗子的胃口还大。

  陈凌两人则是吃完挂面,单纯喝汤,又是别有一番滋味,甚至滋味更胜之前。

  一家三口吃美了。

  还给二老与王真真剩了半锅。

  今天周末王真真也不用去上学。

  等他们过来吃就行。

  ……

  饭后,陈凌准备物色两只羊今天杀了。

  放到小水塔中吊着,大舅哥他们来了就能吃。

  这时,王存业和王真真带着睿睿外头玩去了。www.xfanjia.com

  王素素和高秀兰娘俩就在院子里摆着簸箩,鼓捣些碎布头。

  这些碎布头是用来粘鞋底、做鞋面的。

  夏天虽说该穿凉鞋、拖鞋什么的,但到了下地劳作的时候,还是得平常穿的懒汉鞋。

  麦收麦罢要种包谷,忙的时候可不少。

  王素素纳着鞋底。

  高秀兰挑出来一块轻而薄的白色布料,要给王存业和陈凌翁婿俩做两套短衬来穿。

  农家的闺女、婆娘基本上都会做点针线活。

  高秀兰和王素素更是个中巧手了。

  就是嘛,王素素现在行动不便,也只能做做鞋,或给儿子裁点小衣服了。

  这正经的衣服,还是得靠高秀兰来上手。

  她们娘俩在竹楼前的小院子里,围着桌子做衣做鞋。

  陈凌就在不远处守着水渠杀羊、剥皮。

  周围蹲坐着一圈大狗和一只小花猫。

  有那么多猎物练手,现在他手法的日渐熟练,杀一只羊只需七八分钟,就能完成。

  轻轻松松把两只肥壮的大山羊宰掉。

  陈凌用铁钩子将其挂到小水塔当中,锁上小水塔的铁门,就用一些杀羊剩下的不能吃的内脏来喂狗。

  甚至还去外头的两个山狸子洞附近丢了些新鲜内脏。

  站在远处,等有毛色花俏靓丽的山狸子从草丛中钻出来,把内脏叼回洞中。

  陈凌才满意的离去。

  毕竟就是奔着家猫和山狸子杂交培育去的,肯定还是要养的熟一点。

  不然以后抓都抓不住,还不亲人,这算什么宠物猫嘛。

  距离端午节只剩六七天时间了。

  陈凌杀完羊,就进了洞天一趟,好好找了找有什么东西的叶子包粽子比较好吃的。

  前两年的粽子叶还是梁红玉给的,就是常用的粽粑叶,也就是眉竹叶。

  不过山里嘛,有啥用啥,一般就是到水边采点芦苇叶了,比较省事。

  陈凌在洞天找了两圈,试了又试,结果发现还是得芦苇叶。

  不过就是得用洞天生长的芦苇叶罢了。

  他在洞天架锅简单包了两个粽子,十分粗糙的试验了一下,确实比普通的更为清香一些。

  这个很合他心意。

  刚从洞天出来,心头又是一动,想起家里之前做的荷叶鸡极为好吃。

  就打算再试试用荷叶包粽子好吃不。

  可惜还没来得及做。

  六妮儿一群小娃子跑来喊他,说今天要在王聚胜家吃饭,赵大海两家子选好地方建房了,让他赶紧过去。

  陈凌就只好作罢。

  把小青马放出来,纵马而去。

  到了发现王聚胜家真是热闹,除了赵大海两家子,王立献家在,陈大志家在,王存业也带着睿睿在这边玩呢。

  院子里大人说话声,小娃娃咯咯笑声,墙外还停着赵大海两家的汽车。

  这阵仗弄得,跟要办事吃席一样。

  陈凌一进家,众人全都招呼他过去,说是建房的位置选定了。

  就在小学的附近,紧挨着大堰塘。

  不过还需要不少改造。

  按赵玉宝的说法,是要把村东与村北的两条小水沟贯通,拓宽成一条河,绕着村子流过。

  那两条水沟,是村里的排水沟,和城里下水道似的,有的地方裸露在外,有的地方上面铺着青石板,能听到里面哗哗的水流声。

  下大雨的时候,水库需要放水的时候,这水沟就是排水用的。

  各家临时挖的水沟排水,也会从这两条水沟流到大堰塘里去。

  当然了,水库排水肯定不止这两个小水沟。

  但是通向村里的就这两条。

  现在赵玉宝说要出钱修成一条河,宽宽敞敞,飘飘亮亮的,再在大堰塘北边的农田建房、栽种竹林、开垦菜园子花园之类的。

  总之去不了山里,就在村里改造成他想要的那种诗情画意。

  好在这老头要求虽多,但村里并不讨厌,甚至一个个很期待。

  因为这大作家肯花钱嘛。

  至于改造成他想要的那样,需要干的活多,那又有什么问题?

  山里人没谁怕下苦力的。

  守着村里就能赚钱干活,这样的好事去哪儿找。

  王来顺也乐得他们给村里创收,所以皆大欢喜。

  赵玉宝两个老头子高兴之下,让赵大海去县里大肆采买,要请大家吃顿饭。

  两家的老太太更是要亲自下厨,让陈凌过来尝尝她们的手艺。

  陈凌一家三口在市里吃过她们家饭菜,确实是相当不错的。

  但两个老太太纷纷说,用农家的高台大灶来烧饭,味道会更好,一定让他尝尝。

  而后便在王聚胜家的厨房忙碌起来。

  婆娘们打下手,陈凌他们那些汉子就在院子里的树下谈天说地。

  还别说,等老太太把饭菜烧出来,味道不比村里红白事的厨子味道差。

  猪蹄髈用白萝卜炖上,一半盛出来,再下锅做成糖醋酸甜味而的。

  另一半盛出来前撒一把葱末、香菜,别提多香了。

  从这里就能看出来,做法到底是比村里精细,在村里大家就一锅上了,也能吃得有滋有味,非常过瘾,哪里还一锅菜两样式的去做呢,多麻烦。

  山猫的母亲钟家婶子更是花样多,五花肉用酱油、蜂蜜腌入味,油炸做成了叉烧。

  说是她们研究各个菜谱,专挑拿手的做。

  又说现在天气热,买肉又多,做成叉烧能多放两日。

  不过这一点真是小看他们的饭量了。

  然后是,炒的鸭肉,炸的黄鳝,盐煎的羊肉,还有一些炒青菜,凉拌菜。

  真是各种各样,全乎得很。

  饭前让陈凌去喊王素素过来,陈凌也没去,只说媳妇不方便再走动。

  这点也是山猫两家不远整天住在农庄打扰他们家的缘故,所以也没多说。

  大家全都吃得不亦乐乎。

  饭后,倒是没什么事了,这才去陈凌家农庄外头,喝茶乘凉下棋闲谈。

  赵玉宝说什么先在二柱那座闲置的院子里养点鸡鸭试试。

  而且还想在村里卖俩抱窝的老母鸡,试试孵小鸡小鸭子的乐趣。

  王聚胜便告诉他:“赵叔啊,小鸡崽子能养一点,小鸭子还是算了,鸭子吃得多,拉得多,味道也大,难收拾得很。”

  他原本是想说鸭子饭量大,养得多了,吃得多下蛋少不划算。

  可赵玉宝显然不差钱,话到嘴边就换了个说法。

  “啊?我看富贵这边挺好的啊,放出去一圈,自己找吃的,自己拉屎也在外边,还能给花草树木施肥。”

  “每天叽叽喳喳的,这么大群往外一放,嘿,别有一番生趣呢。”

  赵玉宝笑眯眯的道。

  王聚胜摇摇头:“不能跟富贵比,他这边地方大,他家的狗也管着事呢,咱们不行啊,养多了,那院子就不能要了。”

  小鸡小鸭看着可爱好玩,但是长大了就不一样了,拉的满院子都是。

  而且鸡屎、鸭屎,那都不是干屎,湿了吧唧的,一坨一坨的,十分难打扫难清理。

  味道还大得很,时间长了,院子很熏人的。

  陈凌家这边有山有水,花草树木长势旺盛,早就形成了良好的循环,根本闻不到什么味道。

  “那好吧,那我们先少养两只,先把河道挖出来,房子也建起来再说别的。”

  赵玉宝有点不甘心的说道。

  陈凌在旁喝了口茶,笑眯眯的提建议道:“赵叔,你这样,不如先不要建瓦房,挖河道的事也放放,先在堰塘附近搭两个茅草屋住着,那边挨着草坡,树多凉快,树下搭上两座茅屋,茅屋周围再扎上篱笆,开个小院子,种点菜,这多简单的事。”

  “哎呀,对呀。”

  赵玉宝闻言和老钟头对视一眼,两人一个拍脑门一个拍大腿:“完了,完了,人老湖涂了,这么简单的问题我们咋没想到呢,还是富贵这办法好,走走走,咱们这就找来顺老弟去,让他找人给咱们弄俩茅草屋住住。”

  两个老头眼睛发亮,兴冲冲的一边搓手,一边大步往果园外走,满是迫不及待。

  仿佛这住茅草屋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一样。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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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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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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