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都市小说>我的1995小农庄叶公好龙A>第四百六十七章 放鸽子
  清晨,旭日东升。

  昨夜小雨过后,又是一个炎热的大晴天。

  推开窗子,雨后的新鲜空气扑面而来。

  耳畔传来几声鹞鹰的鸣叫,还夹杂着田野上传来的群狗几声‘汪汪汪’的打闹声……

  不用多说,家里的狗和鹞子肯定是出去撒欢去了。

  陈凌伸了个懒腰,缓缓走下楼。

  最近几天,每天夜里都会下点雨。

  晚上吃过饭,人还没什么感觉,天上就噼里啪啦的落下雨点来了。

  有时候夜空上挂着月亮呢,就下起雨了。

  有时候是小雨,一個钟头都不到就会停。

  有时候却是整夜的大雨。

  总之这阵子是一天也不隔,天天夜里有雨。

  到厨房简单的把早饭做好,从水塔里叉出来一条糟鱼当做早晨的饭菜。

  白米粥,蒸馍,再配上咸鸭蛋,糟鱼,小咸菜。

  咸鸭蛋切开两半,蛋黄沙沙的,已经红得流油。

  盘子里的糟鱼,酱红色的鱼冻,松软滑嫩的鱼肉。

  清脆爽口的小咸菜。

  配上热乎乎的蒸馍,清淡温香的白米粥。

  着实让人胃口大开。

  “这糟鱼就跟着咸蛋咸菜一样,拿出来就能吃,吃着方便啊。”

  陈凌呼噜呼噜干掉两碗白米粥,舒爽的打了个饱嗝。

  “是啊,改天再多做一点,这东西好吃呢。”

  王素素给儿子喂着饭,笑笑说道:“今天去黄泥镇吗?”

  “嗯,得去一趟看看,闯子说那边的次品挺多的,价格也便宜,就是量太大了,制衣厂里积攒了好多,他拿不定主意。”

  陈凌应着。

  “你带睿睿去吗?要是带他出去,就不要骑马了,骑摩托车去吧。”

  “不带他,让他在家跟着咱爹放羊玩吧。”

  陈凌今天还得去趟城南的小院子,试着种点东西,这些天闲着没事鼓捣了点新品种,准备拿出来试试。

  睿睿这臭小子能记点事情了,陈凌可不敢再当着他的面用灵水催熟东西了。

  于是吃罢饭后,陈凌就骑上小青马,一路杀向黄泥镇。

  不料,才刚出村,走到水库的大坝上,天上一声啼鸣。

  小青马听到这声鸣叫,也是一阵唏律律的叫。

  陈凌仰头一看,一只神骏的黄爪鹰隼盘旋在头顶,便吹了声口哨:“二秃子,下来飞。”

  “咻——”一声哨响之后。

  鹞子便猛然俯冲下来,与小青马平行着低空飞行。

  “哈哈,二秃子你这技术,真不愧是猛禽里的飞行健将啊。”

  刚夸赞完。

  忽而听到左边的耳畔传来翅膀扇动空气的‘呼呼’尖啸声。

  转头一看,竟是家里那两只小鸽子也跟着飞了过来。

  这两个小鸽子早就学会飞了。

  不过因为陈凌养得好,当成种鸽培育,就比村里院子养的鸽子更黏人一些。

  鸽子这种东西本来就温和亲人。

  哪怕是面对陌生人的投食,这种家鸽也敢飞到人家手上去抢吃的。

  所以鸽子这东西说是最好训的鸟类,一点也不为过。

  就算一点训鸟技巧都不会的普通人,一旦把它们养好了,这鸽子也会比想象中的还要黏人。

  “好家伙,你们都跟来了啊。”

  陈凌见此豪气顿生,当即一勒缰绳,让小青马加快速度。

  小青马现在得了灵水滋养,被养的膘肥体壮,油光水滑的,浑身腱子肉,一旦放开了奔跑,那速度说是风驰电掣也不为过。

  长长的鬃毛与尾巴随风飘荡,既漂亮又威武,显得异常的英姿飒爽。

  在小青马的周围,还有一只神骏的鹞鹰带着两只鸽子环绕飞舞。

  那鹞鹰还时不时的展现出让人眼花缭乱的技巧,在青马四周上下翻飞。

  有时候还会从马肚子底下嗖的一下穿梭飞过,速度如闪电般迅捷。

  两只鸽子稍微差劲一点,但也紧跟在小青马身后低空飞行。

  新修的砂浆石路,宽敞平坦。

  小青马跑得十分欢快,‘磕嗒嗒’、‘磕嗒嗒’密集的马蹄声,敲在山路上。

  伴随着马蹄声与阵阵鹰啼,一路向黄泥镇疾驰而去。

  引得过路人不断侧目,忍不住骂骂咧咧是谁家小子这么骚包,这大热天的,一大早就出来骑马放鹰的。

  “什么放鹰,我这明明是在放鸽子。”

  陈凌默默嘀咕一句,然后想着以后再把鸽群壮大一点,然后再做几个竹哨绑在鸽子腿上。

  那每天清早出来放放鸽子,看着鸽子翱翔在蓝天之上,随着翅膀扇动发出‘呜呜’的哨响,那是多美的事啊。

  “咦?鸽子呢?”

  走神了几秒,忽然发现鸽子没了,转头看了看,二秃子也不见了。

  “这是飞累了吗?算了不管了,反正它们都知道回家的路,不用担心。”

  小青马一放开了跑,那就兴奋异常,早晨的时候路上行人较少,它可算跑了个欢快。

  直到县城地界才放缓速度。

  它也知道,人多的地方不能太放肆,不能不管不顾。

  但是没想到,小青马刚把速度慢下来,只听前方一阵鹰隼的啼鸣,与鸽子的叫声传来。

  陈凌赶紧勒停小青马,循声望过去,只见一处民居的房檐上,赫然落着两只鸽子。

  而鹞子更像是个大爷一样,正落在房檐外的电线杆子上,悠然自得的梳理羽毛呢。

  这架势把陈凌差点看傻眼。

  “我嘞个去,我还以为你们飞累了,在后边停下歇着呢,没想到眨眼没看见,这就飞到前边来了。”

  “咕咕”、“咕咕”……

  两只鸽子鼓着嗉囊在房檐攒动的脑袋你来我往的大声叫了起来,仿佛是等的久了等无聊了,两个家伙互相争斗嬉戏了起来。

  “妈的,你们这是笑话我吗?”

  陈凌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走,头前开路。”

  这三个家伙才闻声而动,振翅飞向天空。

  去了趟黄泥镇,陈凌看了看些次品衣服以及布料的质量,当即就决定全部要了。

  其实王庆忠的意思是没准备要太多。

  但是陈凌来这边一看,质量还挺好的,哪怕是次品,也都不错。

  既然如此全要了得了。

  次品虽然他不会当成正品卖,但是让王庆忠他们在风雷镇那边先低价卖,赶赶集也不错。

  毕竟那个啥文化衫还见不到钱。

  而风雷镇外边呢,码头上干体力活的人不少,次品便宜点卖完全可以。

  “东西还算不错,下午我开拖拉机过来装车。”xfanjia.com

  和韩闯兄弟俩说了声,就又骑马返回县城,到了城南小院之后,让小青马和鹞子、鸽子先歇歇,歇完喂点水。

  陈凌就拿出锄头,把一片野草除掉,在院子南半边儿的菜园子里撒了些种子,浇上未曾稀释的灵水。

  青葱的秧苗便开始疯长,开花、结果,果子很快就变成了一个个黑绿色的大西瓜。

  陈凌蹲下来,挨个敲了敲,听了听声响。

  这黑西瓜不比那种花皮西瓜,皮太厚,听不出来熟没熟。

  于是就随便挑了一个出来,打开一瞧,西瓜皮有两指多厚,瓜瓤很红,子少肉多,光看品相还算不错。

  可陈凌切了一块尝了尝之后,却轻轻皱起眉头。

  “啧,这味道,还是不太行啊,用灵水催出来的口感都比外界的普通西瓜差一点,这次的嫁接有点失败啊。”

  这黑皮西瓜是他用冬瓜嫁接出来的。

  继承了冬瓜的优点,皮非常厚,经得住长途运输。

  而且个头大,一个西瓜平均十几斤、二十斤,大一点的甚至能达到四十斤。

  但是吧,也有冬瓜身上来的缺点,就是不怎么甜。

  别说外边种了。

  就是洞天内部栽培,甜度也不高。

  “现在长途运输的问题解决了,口感又成了新问题……”

  “难道还得在洞天里头再培育几代才行?”

  陈凌还是第一次体会到在洞天里种东西没种成功的滋味。

  “唉,看来日月洞天也不是万能的啊,不能瞎搞……”

  “不过这也没啥,回去换着花样,再培育几代试试。”

  陈凌摇摇头,对小青马招招手:“过来,剩下的交给你解决了。”

  西瓜没种成功,但是桃子培育的还挺成功的。

  或许这跟在洞天内的生长时间有关系的。

  桃树是陈凌刚得到洞天就种进去的。

  生长时间长,现在都成了一片桃林了,可以说是一个自然繁育优化的品种。

  “怪不得后世也就小日子那边西瓜新品种搞得多,每年他娘的限量的卖,原来这东西没我想那么简单。”

  “说到底,还是桃子培育起来比较简单啊。”

  陈凌从洞天摸出来一个桃子,洗了洗,掰开后,果肉是深红色的,非常奇特。

  尝一口,汁水四溢,甜美多汁。

  这种奇特的桃子,外表与普通桃子没什么区别,但是果肉的颜色却大不相同,是一种罕见的深红色。

  这是陈凌用野生樱桃树嫁接的。

  只培育了两代,就出现了这种奇特又好吃的新品种。

  “这个品种不错,明年在果园给桃树嫁接一下,以后就当新品种卖,比现在的强啊。”

  陈凌暗暗思量着。

  然后把地上的西瓜收起来,收到洞天里,又从洞天搬出来一个大冬瓜,奶奶的,冬瓜嫁接西瓜没弄成,那就回去中午炖大锅菜吃。

  回去路上,又绕道转去电话亭,给大舅哥王庆文打了个电话,让他和王庆忠明天到镇上等着,自己会送一车衣服和布料到风雷镇。

  通知到后,也不管边飞边玩的鹞子和鸽子,一路纵马疾驰回家。

  刚到家,就见老丈人抱着儿子嚷着什么,高秀兰还拿着一根大竹竿骂骂咧咧,一群狗在山坡上跑来跑去,汪汪叫个不停。

  王素素则是仰着头看着天空,拿着鹰哨在那儿吹。

  “怎么了这是?”

  “阿凌你回来了正好,咱们家鸡让老鹰吃了好几个,这鹞子也不在家,好几个老鹰一个劲儿在天上打转,赶快想想办法吧。”

  王素素见他回来,急忙说道。

  在麦收或者秋收之后,庄稼收割完毕,田野上的野物就没了藏身之处,很多山里的老鹰便会趁机飞来,一早一晚天气凉爽的时候,在田野上来回盘旋,寻找猎物。

  这是很常见的事情。

  二秃子也经常会参与进去,变变口味儿,陈凌还经常带着儿子看那些老鹰。

  没想到今天,这些老鹰没在田野上打转了,居然跑来抓他们家鸡吃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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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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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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