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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1995小农庄正文卷第四百五十二章一绝陈凌在这边儿逗孩子。

  孙艳红却是走到王素素身旁与她搭话。

  对于王思怡,她也知道,倒是不怎么在乎。

  只是关心的问王素素最近怎么样,说她肚子越来越明显了,说不定这次是双胞胎怎样怎样的。

  让王思怡听来听去都听烦了。

  见王素素也有些难应付这种人,便故意插话道:“嫂子,这树桩子上是木耳吗?”

  王素素顿时松了口气,说道:“啊,对,你凌哥专门从山里扛回来,让它在这儿生木耳的。”

  她到现在,其实已经不讨厌孙艳红了。

  但就是这种老油子、见惯了人事的女人,到底是不如秦秋梅和钟晓芸那样单纯交往的比较好。

  现在还有个王思怡。

  她们和你熟悉起来后,亲热会觉得是真心的亲热,会很舒心随意。

  孙艳红就差点意思,哪怕王素素知道她给自家分了许多钱呢,也帮着赚了不少,关系却始终亲近不起来。

  “哎对了,说到木耳,这下过雨了,今天太阳也不毒辣,赶紧来找找这边还有没有地木耳。”

  王素素见到木耳,突然又想起一回事儿。

  下过雨后,树荫下或者墙根处,长着青苔的阴凉处会长出地木耳来。

  “地木耳?”

  “对,地木耳就是地上长的像木耳的东西,不过比树上的木耳好吃多了。

  下雨之后,山上也会长出来好多地木耳。

  但是太阳一照,就没法要了,要赶紧去采。”

  王素素笑着轻轻点头,然后走到墙根处一看,还真有一层。

  这也是沾了农庄这边水汽充足,环境清凉的光。

  要不然在外头,这些地木耳早就晒枯了。

  “阿凌,帮我们拿两个钵子来,我们要抠点地木耳。”

  “好嘞。”

  陈凌让黑娃两个看好睿睿,自己拿了两个钵子过去。

  这时王思怡正瞅着深褐色的地木耳好奇的看呢。

  觉得沾这些满了泥土和草屑的东西脏兮兮的,卖相很是差劲。

  学着王素素的样子用手抠下来一个,还黏糊糊的,忍不住皱眉道:“凌哥,嫂子,这地木耳好粘啊,还脏兮兮的,能吃吗?”

  “能吃,你别看它埋汰,这玩意儿只有在真正干净的地方才会生长,臭水沟之类的恶心地方生不出来的……洗干净了,哪怕是只炒个鸡蛋呢,都好吃的不得了,比木耳好吃多了。”

  陈凌笑呵呵的道:“对了,这玩意儿还有个名字,叫地皮菜,包饺子,做包子,也好吃,你没吃过吗?”xfanjia.com

  “没有,反正我在湾岛没吃过这种东西。”

  王思怡困惑的摇摇头,她真的是听都没听过。

  “放心吧,没吃过也没事,富贵在吃的方面肯定不糊弄人,保管你吃了还想吃。”

  孙艳红说了一句。

  说完之后就是一愣,她突然又觉得这种东西也能搬到饭店的菜单上。

  地木耳这东西,别看脏不拉几的,很埋汰的样子。

  但是不管煮汤,炒菜,还是包饺子等,都是一种上好的美味。

  虽说难清洗了一点。

  她心里冒出这个想法,也没立刻就跟陈凌去说。

  现在光小龙虾还没稳住呢。

  也不急。

  倒是咸蛋可以先加上去,当成一些小菜。

  “那倒是,你凌哥啥都可以糊弄你,唯独吃上面,他比谁都认真。”

  王素素也说道。

  “哈哈哈,我也感觉出来了,对了凌哥,为啥他们都叫富贵啊?”

  “小名儿呗,你嫂子也有……”

  “呸,不许瞎说,你还不快去给孙姐拿酒,在这儿杵着干啥。”

  陈凌看着媳妇恼羞成怒的鼓成包子脸,王思怡又满脸振奋好奇的模样,只好明智的闭上嘴巴,嘿嘿笑着走开了。

  而后,给孙艳红打了两坛酒,捞了些胭脂鱼和细鳞鲑,还摘了些桃子,接着和四爷爷坐一起织网去了。

  王素素和王思怡两人过了一会儿也带着睿睿走了出来。

  在果园的沟渠两旁青石上去找那些水灵滋润的地木耳。

  这地木耳其实一直都有,只是太阳毒辣的时候会被晒枯晒焦,没法儿吃,也不那么显眼。

  但是并不是说它被晒死了。

  这东西还是挺耐旱的。

  平时不下雨的时候,看着它贴着地皮焦黄的快枯死了一样,可只要一场雨,它马上活过来,变得水灵灵的,晶莹剔透。

  果园这边,大部分地方是被树荫遮蔽的,而且紧挨着沟渠,水流不停,沟渠附近一直是湿漉漉的,环境非常适合地木耳生长。

  前两天的大雨过后,不仅蜗牛螺壳到处乱爬,地木耳也在疯狂滋生。

  现在过来一看,在一层层嫩绿的苔藓当中长了一大片,草里、石头缝儿里,那一朵朵深褐色的异常明显。

  王素素带着王思怡从大门口往西抠着地木耳,还有睿睿这个小不点,也撅着小屁股抠个不停。不大一会儿就把两个钵子捡的满满当当的,这两钵子够他们一大家子吃两顿的了。

  就是地木耳这东西比较难清洗。

  王素素两人守着水渠清洗了几遍,又从水塔哪里接了些干净水泡在桶里,来回洗了一个多个小时,将近两个小时,才彻底洗干净。

  王思怡都洗了一脑门的汗,喘着气说她两只手都快酸得不是自己的了。

  过了十一点,高秀兰骑着车子过来,她送完王真真后,去给赵玉宝那边帮着收拾了下晌午的饭菜。

  不过也就是帮点忙,没留在那边儿吃饭。

  来农庄这边后,看她们捡了这么多地木耳,挺高兴的。

  “哎哟,咱们这片地方就是好啊,不仅夏天凉快,地木耳都没晒枯呢。

  就是现在时候不早了,来不及做包子,晌午炒个鸡蛋算了,等吃了饭多抠点,我下午给你们做包子吃,这地木耳鸡蛋馅儿的包子啊,比肉的还好吃呢。”

  说完,就把车子在大门口扎好,然后挎起篮子,喊上大外孙,去山坡上捡鸡蛋。

  地木耳炒鸡蛋,可是山里人的最爱。

  王思怡本来洗好地木耳后,揉着小手去看陈凌织鱼网来着,听到高秀兰这话,也领着睿睿跟了过去。

  还趁着没人,贼兮兮的问高秀兰王素素的小名儿叫啥。

  说高秀兰告诉她,她不会告诉别人的。

  不一会儿又和睿睿一起拿着石头去丢躲在草丛里乱叫个不停的秧鸡子。

  丢完就抱着睿睿嘻嘻哈哈笑个不停,享受恶作剧的乐趣。

  活脱脱像是个调皮捣蛋的大姑娘。

  只是很快,乐极生悲。

  到了山坡捡鸡蛋的时候,没注意到黑漆漆的鸡窝角落还卧着一只母鸡,手背让狠狠的啄了一下,差点疼哭。

  “哎哟,让啄到手了?思怡你别动,我看看出血没?”

  高秀兰急忙放下篮子过来看。

  睿睿也踮着脚,好奇的往王思怡手背上去看。

  “没事的婶子,没啄破皮,就是生疼。”

  王思怡笑笑,顺便摸摸睿睿的小脑袋瓜。

  “你啊,可得看着点,这有老母鸡守着的鸡窝,是想要抱窝了,把鸡蛋看得严实,就是见到一块白的圆石头,也要叨到肚皮底下暖着,不肯让别人碰。

  这样的老母鸡你去拿鸡蛋,就会啄你。

  不过鸡这个东西,是个死脑筋,你转个圈儿,从它屁股后头拿鸡蛋,它看不到你,就不啄你了。

  哪怕你伸到它肚皮下边,它也只是挪挪窝,连脖子都不会扭呢。

  来,你瞧。”

  高秀兰说着,走到鸡窝后面伸手进去,一把就从老母鸡屁股底下掏出了三个鸡蛋出来。

  这些鸡窝,是砖块错落着搭成的,鸡窝的四壁有一个个小方窟窿,很多家庭养鸡场,其实也是这样。

  不管从前后左右哪个方向,手都完全可以伸进去。

  “哇,我也来试试。”

  王思怡见此大感惊奇,忘了手背上的疼。

  蹲下来就伸手摸进鸡窝,还真顺利的摸出两个鸡蛋来。

  不一会儿两人带着睿睿就捡了大半篮子。

  “婶子,这鸡窝怎么弄成这样,冬天鸡不冷吗?”

  捡完鸡蛋,王思怡对四面透风的鸡窝很是困惑。

  “这个啊,是你凌哥专门让老母鸡下蛋的地方,不是让它们住的。

  不然天天在山上跑着,到处下蛋,捡起鸡蛋来,费劲儿得很。”

  高秀兰笑笑,“另外啊,就是怕它们秋冬季节天冷往山上跑,不肯回窝,这才把鸡窝留着窟窿,冬天冷,它们待不住的。”

  夏天不能老吃肉,天气热,多吃点青菜,更显得清新。

  晌午的饭菜,高秀兰下厨,地木耳炒鸡蛋,拍黄瓜,清炒豆角。

  王思怡没吃过地木耳,试探着品尝了一下,结果整盘子菜被她一个人干掉一半,别的菜一点儿都没动,吃完还连叫好吃,说她们这儿好东西真多,越来越不想走了。

  这东西吃起来滑滑柔柔,口感像是木耳,但要比木耳细腻得多,和鸡蛋一炒,那吃进嘴里满口香的,回味无穷。

  到了下午,这会儿不用别人说,她自己就拿着钵子去果园的沟渠两旁抠地木耳去了。

  满心期待着高秀兰所说的地木耳鸡蛋馅儿的包子。

  “凌哥你干啥去,不织网了吗?”

  “去给赵叔家送点蔬菜,他们正在用人呢,晚上要做大锅饭。”

  陈凌笑笑,翻身骑上马,背着一筐青菜赶往村里。

  不一会儿又骑着马返回来,让高秀兰给他揪下一块面引子来,又送了过去。

  所谓面引子,就是蒸馒头用的酵头面。

  作用和发酵粉一样,是用来做发面的面食。

  发好的馒头每次留一小坨面,称面引子,下次做馒头的时候就用这个面引子和面。

  面引子做出来的馒头又香又有嚼劲。

  赵大海的母亲赵家婶子听说他们家要蒸包子,晚上也想蒸一大锅包子吃,这面引子可少不了。

  夏天天气热,发面快。

  一块面引子,能发一大盆面。

  陈凌家里也是如此,早早的把面发上了。

  回来之后,简单的织了一会儿渔网。

  就去帮忙洗地木耳、炒鸡蛋、拌馅儿。

  没别的,他也想吃地木耳鸡蛋馅儿的包子了。

  王素素现在干活不大方便。

  王思怡就帮着高秀兰去和面、擀皮……

  一家人热热闹闹的包起大包子来。

  当揭起锅盖,一个个白白胖胖的大包子出锅时,那种香味直往鼻子里窜,咬上一口,清香爽口,油而不腻。

  这地木耳鸡蛋的包子,当真堪称是素馅包子里的一绝。

  太久没吃,这拳头大的包子,陈凌一气儿吃了九个,还意犹未尽呢。

  让王思怡差点惊掉下巴,连声说他真是活武松了。

  而后又说起老虎的事情。

  陈凌打算这两天把家里的麦子送到粮站,就去省城的动物园瞧瞧。

  这是个难得的机会,带着老婆孩子逛逛动物园。

  之后的天气雨水会很多,出行不便,另外雨水多了,也是他对付水库怪鱼的好机会。

  再者就是,媳妇肚子一天比一天大,以后想出去玩就更加不便。

  所以这老虎的事情,还是得提早去。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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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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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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