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都市小说>我的1995小农庄叶公好龙A>第一百四十七章 鹤影
  家里的鸡蛋、鸭蛋是攒了不少,但没以前多。

  梁越民前两次来家里,带了不少东西。

  走的时候,自然不能让空着手,就给提了两篮子鸡蛋、鸭蛋回去。

  现在两样一共给捡出来五十颗,就按市场上的最高价卖的。

  那对夫妇蹲下仔细捡起来,看了看鸡鸭蛋的成色,暗暗点头,并不觉得吃亏。

  称过斤数之后,给钱也很痛快。

  实际上,土鸡蛋是比正常鸡蛋小很多的。

  陈凌家的鸡蛋却是个顶个的大,都快顶得上别人家鸭蛋了。

  很多人看了,觉得不是土鸡蛋。

  但是摸上去,比饲养鸡下的蛋,蛋壳要厚得多。

  其实不仅鸡蛋,鸭蛋也比正常的大一圈。

  即便没吃,也知道这样的鸡鸭蛋肯定差不了。

  这夫妇俩并没多待,买完后挎上篮子就走了。

  离开后,秦容先才说,这俩人在县城离他们住得不远,买这个不为自己吃,是女儿坐月子吃的,前些天梁红玉给了几个,做的蒸蛋,女儿吃了还要,就专门跑过来这一趟。

  听秦容先这样讲,陈凌呆愣了一下,突然觉得这俩人有些眼熟。

  “叔,这俩人不会是秦秋梅的公婆吧?”

  “哈哈,你这也认识?”

  “就是秋梅那丫头的婆家人,那丫头真正论起来,该管叫我四叔的,都是城南秦湾人。之前你建房的时候,在你家打了个照面,知道管是计划生育的,我跟你姨就都有点印象,那天闲逛遇到了说起话来,才知道是老乡,她公婆今年退休了,在家没啥事,最近刚来往起来的。”

  陈凌点点头,示意明白。

  他原本不认识,也是建房的时候,赵大海喝多了,他就开着车帮忙送了秦秋梅一趟,才觉得有点眼熟,但只是匆匆见过一眼就走了,这次来家里并没认出来。

  反正都是不缺钱的人家。

  找到家里来买,省得他往县城走了。

  闲聊着,梁越民给支起来棋盘,一老一少就你来我往的杀了起来。

  他自己在旁边看了会儿,见两人这盘棋时间有点长,就转身抓了把麦子,吹着口哨去喂鸽子了。

  最近他们隔三差五的过来,鸽子鹌鹑也不怕他了。

  村民们也知道,这父子俩是找陈凌下棋打牌的。

  一会儿工夫,院子里就围了一堆人。

  陈凌输了两盘。

  换下去不久,秦容先就跟同村的老汉吵得脸红脖子粗的,争执起来。

  围观的村民也不偏帮谁,笑呵呵的抱着膀子,在旁边看热闹。

  就这样闹闹哄哄,一直到中午才散去。

  秦容先还意犹未尽,跟几个老头约好明天再战。

  随后也不肯留下吃饭,就和儿子晃晃悠悠骑着车子走了。

  村民们也陆续离去,走之前,国兴家的陈玉彬扔下句话。

  “富贵叔,晚上记得早点吃饭,咱们还要去土地庙的。”

  “知道了。”

  村里集体出猎,前一天的晚上要祭拜土地爷的。

  祈求土地爷保佑获得更多猎物。

  至于为什么是祭土地,而不是山神,就不得而知了。

  老辈子传下来的,一直是这样。

  下午。

  七队要进山的,就一块聚到了王立献家。

  共同商量着明日的出猎事宜。

  去哪个方向、谁家有合适的狗撵山、谁把关坳口、那些人搜山等等详细分工,外围山林不需要,猎物也少,这些说的是深入山林之后。

  一切准备妥当,就只剩晚上到土地庙祭拜土地爷了。

  土地庙除了过年的时候上大供,其余就是端午、中秋这样的节日会有人添香烧纸。

  平常没人来,较为冷清。

  里面尽是灰尘,蛛网,积灰很厚,几个小年轻的事先打扫好之后,才开始祭拜。

  这次进山的,不拘是哪个队,都要过来,烧上一把香,点燃黄纸,敬上供果与肉类,恭恭敬敬的磕几个头,说些带有敬意的话。

  不然这么多人进山,一声招呼都不打。

  土地爷爷就会不高兴,把猎物全部藏起来,或者让它们跑掉,让进山狩猎的一根毛都捞不着。

  夜里大概九点钟的时候,基本祭拜完了。

  陈凌就起身去放炮。

  一大盘的二踢脚,从麻袋取出来,排成一排,在土地庙周围点燃,砰砰砰的窜起火光,不断在夜空中炸响。

  响了足足十来分钟。

  到此,祭拜土地爷才算圆满。

  最后走的,关上庙门,便只待明日进山了。

  七队进山的人最多,除了陈大志和王立献之外,另有陈玉强、陈泽家的几个叔伯兄弟,加起来共十二人。

  仍有五人分不到枪,嫌太年轻,就这样,也都抢着要跟进山。

  闰八月初四,一大早陈凌就扛上猎枪,领着两只狗出了门。

  到村外等着出发。

  他也没带太多东西,只披了大衣,打了个包裹,让黑娃帮忙驮着。

  腰上斜插着一把砍柴刀,是用来开路断藤的。

  这把跟狗腿刀形状接近,有些年头了,还是以前陈凌父亲留下的,送信的时候常带在身上。

  不管开路,还是防身,这一把刀就可解决,非常锋利。

  经过特殊的加工和打磨,这么些年,还是雪亮锋锐,没有生锈的迹象。

  山野人家,柴刀是家里必备的物件。

  好比镰刀一样,家里时常备着两三把备用。

  作为进山的猎人,砍柴刀和剥皮的猎刀一样重要。

  除了在草藤稠密的地方开路,遇到突然蹿出的野兽可以防身,还可砍竹做筏,用途很多。

  没等多久,七队的人基本来齐了。

  其他队虽然不走一起,但也是热热闹闹的,在村外三个一伙,五个一团聚在一起,抽着烟,说着笑着热情高涨。

  陈凌带了狗。

  七队的其他人也都把自家狗带上了。

  这是昨天在王立献家商量过的,陈凌家的两只狗比较厉害。

  只要它们两个带头,村里的土狗就会变成另一番模样,凶猛异常。

  面对狼群也敢冲上去。

  且村里的狗,上次和狼群战斗过后。

  受伤是有不少,但确实看着凶狠了许多,汪汪一叫,精气神都变了。

  乡下出猎,也不讲究什么寻回、追踪之类的猎犬。

  自家养的土狗,像是王立献带的黄虎斑,练过腿之后,就能搜、追、叫、咬一条龙。

  反正是枪猎。

  比平时进山打到猎物要容易许多。

  狗主要是示警,以及搜寻猎物撵山用的。

  “人到齐了,就都把裤腿子缠一下吧,咱们准备出发了。”

  王立献抽完一根烟,就让大伙在腿脚上缠带子,进山后能防止毒虫钻进去。

  缠好带子,绑好腿,一伙人向北出发,要从陈凌家地那边进山。

  一个个身上背着布包,挂着大大小小的袋子,也是装的药和一些常用物件。

  路过打麦场,再向北,西北角的村口就是碾子口。

  以前的碾子杠不在了,那时候村边边的田地,现在都盖成了房子。

  但狼叼岩没什么变化,就在面前这座山最高的山头,这次也要经过。

  “富贵你瞧,素素还是出来送你了。”

  走了一段路,陈大志笑着拍了拍陈凌肩膀,让他回头看。

  陈凌转身看去,就看到王素素正带着妹妹站在村口,两人在向这边张望着。

  以前陈凌去山上只是玩耍。

  这次是要到乌云山深处,很危险。

  平日里村民们活动范围只是在外围,要想获得更多的猎物,就只有深入。

  其中野猪、野狼很常见,豹子也有,毒蛇、毒虫、旱蚂蟥之类的更是防不胜防……深山老林的危险很多,还有许多叫不上来名字的东西,也很要命。

  临行前,王素素不愿意说不吉利的话,但心里哪能不担心呢。

  她就只好等队伍走远之后才过来看上一眼。

  陈凌似乎都能看到自家小媳妇那双藏着许多种情绪的大眼睛,笑着向她挥挥手,高声喊了句快回去吧,便叫上跟着他汪汪大叫两只狗,转身越过一道陡坡而去。

  众人紧随其后,自然免不了一番调侃打趣。

  “富贵,过了狼叼岩后,让小金带着狗群撵山去吧,小金跑得快。”

  走上山道后,王立献提议道。

  他这倒是阴差阳错的蒙对了。

  小金确实是有这本事的,它能当狗中女王。

  王立献这样说,也是打狼的那天晚上,跟村民们一块,都见识到了小金那惊人的速度。

  跑起来真跟风似的,腿都看不到影子,狼见了也要认怂。

  “行啊,那这个大任就落在我家小金头上了。”

  陈凌摸了摸小金脑袋,嘱咐它待会撵山的事。

  山林外围猎物少无所谓,翻过外面的山头,进了人迹罕至的山岭之中,就要从外到内放狗去逐步搜寻一遍。

  有没有猎物,主要是以狗吠声来判断,当狗闻到猎物气味时就自然高声连续不断的狂吠,这就说明已有猎物出现,如果是狗小声叫,并且时吠时停的,说明尚没有猎物出现。

  当发现猎物动静时,搜山的人便一个与一个发信号,就是大声呼喊猎物现在已出山,现在已到某某位置,请各位注意等。

  然后包抄过去,举枪来打。

  “哈哈,富贵你还跟狗废啥话,它再聪明,还听得懂人话不成?”

  国兴家的小子陈玉彬笑道。

  结果说完就被陈大志训了:“老狗通人性,老狗通人性,这话都没听说过吗?你达刚当电工那年,被电倒在树底下,你问问是谁去叫的人?”

  “不就是俺家的狗嘛。”

  “那时候你二奶奶还活着,家里的狗养得壮实得很,毛都油光水滑的,狗知感恩啊,懂事着哩。”

  陈玉彬听了两眼发蒙:“啊?还有这事儿?咋没听俺达讲过。”

  “不跟你讲,是国兴哥当年被人敲了闷棍,才叫电倒的。跟你们说了,怕你们记仇。”

  “谁啊,哪个王八犊子敲俺达闷棍,大志叔你告诉俺,俺肯定不记仇。”

  “那人早死了,坟头草都老高了,跟你说也没用。”

  “……”

  他们两个说着。

  王立献却跟陈凌道:“这都上山了,你还咋让黑娃驮这么些东西,狗腰软,能跑不能驮,这样搞在山上走不远,就会把狗累坏的。”

  “没事,黑娃比牛犊子还壮哩,浑身腱子肉,驮点东西不碍事。”

  陈凌说着,转身踢了身旁的黑娃一脚:“行了,既然献哥说了,就不让你驮了,你头前带路去吧,待会好好表现,别再让小金比下去了。”

  便把包裹取下来,背在自己身上。

  黑娃依旧没心没肺,吐着舌头憨憨的看他一眼,然后扑棱棱的用力甩了甩毛发,冲到前方跟小金还有一群土狗耍闹去了。

  今天阳光依旧好,凉风轻缓的吹着,望着一棵棵野树上沉甸甸的果实,红彤彤,黄澄澄,成熟的野果散发成熟的果香气,身心都舒畅起来。

  不过在踏入山林之后,路途就变得艰辛了。

  村民们上山采药、打野味开出来的小道,只要小半个月没人走过,杂草和藤蔓就会遮挡的严严实实,就好像这些小道从来没出现似的。

  走在前面的陈玉彬、陈广彬几个兄弟,拿着砍柴刀,一阵披荆斩棘,在头前开路。

  这活儿看着挺过瘾,实则累人得很。

  杂草略好些,相互缠绕的藤蔓、灌木就不那么好对付了。

  几个小年轻的体力消耗很大,陈玉强还比较胖,不适合干这个活,不时的就要换上陈泽几兄弟上前,轮流开道。

  一个多小时过去,从狼叼岩所在的这座山头翻了过去。

  王立献再次提醒一句:“背阴了,注意脚下。”

  说的是脚下的毒蛇和毒虫,在山的背阴面居多。

  这里平时来的人更少,道路更加难走了。

  藤条也更粗,灌木荆棘杂乱不堪。

  小年轻们都累得气喘吁吁,甩着胳膊,野藤粗韧,砍起来震得手臂发酸发麻。

  陈凌见此抽出砍柴刀上前:“换我来吧,你们歇会儿。”

  把他们都换了下来。

  众人退开,陈凌便提了砍柴刀,挥舞起来。

  “咔嚓”、“咔嚓”的响声不断。

  野藤、灌木应声而断,雪白的柴刀,印在略显幽暗的林子里,显得格外耀眼。

  队伍果然快了不少。

  等到了一处山谷的时候。

  陈凌身边的两只狗突然竖起耳朵,就要冲出去,被陈凌一下子拦住了。

  “咋了富贵?”

  王立献眼神凝重起来。

  身后的众人也纷纷警惕的举起猎枪。

  陈凌伸出手指放在嘴边,轻轻嘘了一声。

  然后指了指前方。

  众人顺着垫脚望去,前方视野开阔许多,不远处有一条山涧,水声潺潺,周遭翠竹俨然,林木森森,水中站着一只只白色的大鸟,长脚尖喙,梳理着毫无杂色的羽毛。

  是群白鹤,有七八只左右,是个小型的鹤群。

  这时,鹤群山涧溪水,却有只奇怪的白鹤,高昂着修长的脖子,挺着胸膛,睁着圆溜溜的眼睛,好像在警惕地放哨。

  众人屏息凝神,不敢惊动它们。

  但土狗却有些按捺不住,低声呜咽着,围在黑娃、小金身旁,尾巴不安分的摇动着,老想冲过去。

  那只机敏的白鹤很快发现了这边的动静,于是它高声叫了声,拍了拍翅膀,双腿一并,伸颈昂首向长空飞去。

  随之,在空中又发出一声声清亮的长鸣。

  也许是听到了同伴的示警,其它的白鹤也纷纷伸长了脖子,扇动翼翅向长空飞去。

  “是鹤飞回来了啊。”www.xfanjia.com

  陈大志扬起枯瘦的脸,有些感叹。

  鹤又来了,秋也到了,这一年马上就到头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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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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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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