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都市小说>我的1995小农庄叶公好龙A>第四百六十一章 知了
  其实像陈凌他们那一代的男娃娃,在小时候没几个去费劲巴拉的孵化乌龟蛋的,捡到了就吃掉,也就陈凌玩心重,喜欢瞎鼓捣,还会折腾着给乌龟蛋孵化。

  想孵一窝小乌龟养着玩。

  他记得当时自己连着捡到乌龟蛋之后折腾了好几年才知道怎么把小乌龟孵化出来。

  因为有些乌龟蛋没有受精,本身就是废蛋、坏蛋。

  那样的他渐渐能分辨之后,有的捡出来就吃掉了,有的就拿着玩了。

  剩下的自然孵化率极高。

  并不是说像他跟小森他们讲的那样,每个乌龟蛋都能保证孵出来,没受精的,他有啥办法?

  之所以跟这些小鬼头说到这个事儿,还是因为他最近也在抽空鼓捣这些玩意儿。

  在洞天里搞,也在外头搞。

  当然主要还是在洞天内部。

  前阵子,去动物园之前的晚上,不是和王聚胜他们一块看了半晚上西瓜嘛。

  当时王聚胜给了睿睿两只麦田龟,睿睿和王真真两个后边也在瓜田里抓了几只。

  那些乌龟带回去之后,也陆陆续续的下蛋了。

  当时陈凌他们在市里,王存业和高秀兰在家看到乌龟下蛋后就攒了起来。

  攒了一草帽呢。

  后来陈凌他们回来了之后,陈凌就将那些乌龟蛋放到一个小石槽里,用沙子埋上,覆盖住,又浇了点水,等它们孵化。

  王真真和睿睿也一起兴致勃勃的参与在其中,很是期待。

  不过这期间呢,陈凌看他们两个对这龟蛋宝贝得很,就以剔除没受精的废蛋为由,拿了一小半放进了洞天里。

  以同样的方法孵化。

  这样做既是丢进洞天让它们繁衍进化出新品种,另一方面呢,陈凌还想试试看能不能在洞天这个自己拥有神奇力量的地方,让这些小乌龟背上,按照自己的心意出现一些图文、字印儿。

  养着好玩不说,还能赚钱。

  这还是王聚胜抓的那个龟给他的灵感。

  但很可惜……

  那些龟蛋放进洞天之后,因为首次进入洞天,有些良性小变化,也算产生变异了。

  却没法让陈凌的“奇思妙想”得到实现。

  目前嘛。

  也就是把原本麦田龟两个月左右的孵化时间,缩短为半个多月了。

  总的来说,也不算一点收获都没有。

  后续的变化,希望它们能像是蜜蜂那样出现多种多样的龟类就好了。

  回到农庄,王素素在葡萄架下腌咸蛋,高秀兰在旁边坐着编凉席。

  “凌子回来啦?你爹说你到南山采药去了,我刚还和素素说你这晌午也不知道能不能赶回来吃饭。”

  “今年村里没谁有空去挖药材,值钱的药草在北山,南山没人去,药铺常用的药草遍地都有,我随便摘摘就够这一趟的了。”

  陈凌走过来后把竹筐放下,让两人去看。

  “还真是啊,今年村里来的外地人多,进项也多,前些天又是赵老师在招工挖河沟,山里也闹豺狗子,没人去山里,这草药也疯长啊……”

  高秀兰笑着道:“正好,趁着晒药材的工夫,下午把后院架子上的豆角也摘了,洗一洗,晒一晒,不然一下子结那么多豆角,没几天就长老了。”

  现在进入豆角的生长旺季,一天能摘十多斤、二十斤豆角,自家根本吃不完。

  送村里也没人要。

  夏天里,谁家还缺菜吃啊?菜园子种的吃都吃不完。

  豆角、黄瓜、丝瓜……都不稀罕。

  尤其豆角,这东西长在秧上,过三五天就变老,彻底不能吃。

  不如趁着天好,全部摘了,晒成干豆角或者腌成咸菜也可,总不至于浪费。

  “行,那我去捞几条鱼,晌午烧俩菜吃。”

  陈凌应了一声,转身拿上新织的网兜,捞了一条胭脂鱼和一些细鳞鲑。

  然后去开膛破肚,清洗干净。

  胭脂鱼今天蒸着吃,先抹匀猪油,再抹上酱和盐巴。

  碗里调好酱油、醋,再掺上些花椒油。

  把水烧开后,再把盛着鱼的钵子放进去,把料汁碗也放进去一起蒸上。

  掐好时间然后熄火。

  熄火之后再焖一会儿。

  再将料汁碗淋遍鱼身。

  蒸胭脂鱼这就成了。

  细鳞鱼更简单,直接煮鱼汤即可。

  再加上一些凉拌菜。

  两荤一素就够了。

  夏天的午饭清淡一点,吃着不至于起腻。

  这两种鱼不管用什么做法都很好吃。

  每次做出来,一家人都吃的干干净净。

  好吃归好吃,就是这两样鱼太贵了。

  哪怕家里就养了不少呢,也不怎么舍得吃。

  要不是陈凌以给王素素补身子为由时不时拿出来吃,家里别人连动都不肯动。

  ……

  吃过午饭,小睡了一会儿。

  去洞天瞧了瞧那几只小乌龟,陈凌就到后院摘豆角去了。

  后院的围墙上已经满是绿意,墙根处斜斜的靠着一根根竹竿子,爬满了丝瓜、葫芦、豆角。丝瓜花黄、葫芦花白、豆角花粉紫……蝴蝶、蜜蜂在花丛中飞来飞去,煞是热闹。

  木架下,老母鸡领着一群小鸡崽儿在土里刨食,也不知道这会儿刨出什么好东西,咕咕低叫着,立刻引来小鸡们疯抢。

  陈凌拎着竹筐猛地一跺脚,它们也不怕,直到两狗过来驱赶,才惊慌的咯咯叫着从墙角的水道口钻了出去。

  “老往家跑干啥,外头那么多虫子吃,家里又没啥虫子。”

  陈凌让狗把它们全赶了出去。

  然后开始放下筐子去摘豆角。

  忙活了半个多钟头,豆角摘了一大竹筐。

  陈凌压了两桶水,然后把豆角倒进水盆里头漂洗。

  这个步骤主要是除虫,自家豆角没有打过农药,属于纯天然的绿色食品,也就是难免会长虫眼儿、生虫子。

  泡在水里漂洗的过程中,豆角里藏的虫子会憋不过气,从豆角上的虫眼儿爬出来。

  不然的话,简单洗洗,是没法把它们洗出来的。

  吃的时候,吃到虫子就不好了。

  漂洗又花了半个多小时,陈凌就在厨房里烧了一锅开水,留点新鲜的晚上炒菜吃,剩下的全部丢进大锅当中,煮上三五分钟,然后就在前院的木楼这边扯上一根绳子,开始晾晒。

  正忙活着,高秀兰把王真真接了回来。

  这丫头一进家就先去看她木楼上的那些蚕茧、龟蛋,之后又让陈凌别忘了今晚要去外边捉知了猴的。

  得早点把晚饭做上。

  然后又去风风火火的准备小桶、小铲子之类的捉知了工具,那兴奋劲儿就别提了。

  没过一会儿,王存业带着睿睿放羊回来了,好家伙,家里又是一阵吱哇乱叫的折腾。

  玩了一天也不觉得累,精力旺盛的不得了。

  不累好说,继续带他们出去玩去,玩累了就老实了。

  于是早早吃过饭之后,太阳刚落山不久,天色还没怎么黑下来,陈凌就带上两个小家伙,拿齐捉知了猴的工具,一起出门了。

  先赶到打麦场,等六妮儿他们一伙子过来。

  “富贵叔俺考考你,你知道这知了猴喜欢往啥树上爬不?”

  六妮儿来了之后就仰着小脑袋向陈凌卖弄。

  “哦哟,你还考我啊?不就是柳树、榆树之类的树上最多吗?”

  “不对,你说错了,知了猴是最喜欢柳树,榆树比不了柳树,俺们之前在河边的柳树上,一棵树上能摸到十多个、二十来个知了猴嘞。”

  “好家伙,你还做过这方面的研究呢。”

  这小子嘿嘿一笑,看了一眼王真真:“是小姑姑之前说她写老鸹跟布谷鸟的作文让老师表扬了,俺想了想,正好知道知了猴的,就写这个了。”

  “好家伙,你娃够机灵的啊。”

  知了猴这玩意儿也就是蝉的幼虫。

  现在这年月多得很,除了树底下多之外,河滩附近也多。

  它们最喜欢柳树,其次是榆树,再是杨树,枣树、核桃树这类的汁水较少,木质较硬的树上比较少。

  小娃娃抓得多了,慢慢就知道这些了。

  这个时候正是知了出土的季节,一到晚上,知了猴密密麻麻的从地底下钻出来,从傍晚六七点天还没黑透开始,一直到半夜三四点,都有知了猴往外爬。

  尤其是晚上十点到十一二点这个时间段,知了猴就像赶集一样,一窝蜂的往外爬。

  等小娃子们来齐之后,陈凌就领着他们去土地庙后面的树林中寻找知了猴。

  他们这边很多村民夏天喜欢把床搬出来,在树底下睡觉。

  经常有知了猴爬到床上。

  有时候早晨起来惊奇的发现,被单上、凉席上、床腿上爬着一只知了猴,刚蜕下壳变成知了,还没飞走呢。

  当场被人抓住摔死,就喂给鸡吃了。

  “哇,快看,这棵老柳树底下,这么多洞,咱们前几天就该出来抓的……”

  一过土地庙,下到大坑的树林里,王真真就发现一棵大柳树下,一层密密麻麻的小窟窿,挤在一起,起码二三十个,像是被谁用铁棍子插出来的一样。

  这就是知了猴爬出来的小洞。

  他们这边的土壤特别适合知了繁衍生息,一棵柳树上爬二三十个知了猴那真是很平常的事情。

  “俺就说吧,柳树下最多,富贵叔别动,你脚下有一个……”

  六妮儿正说着,忽然发现陈凌脚边的位置,有一个黄豆大的小孔,赶紧把他喊住别动。

  这个时间点,很多地底下的知了猴已经爬到了地表,但是还没贸然爬出来。

  只差一层薄薄的土皮了,上边往往会留一个黄豆大小的小孔,完全能看出来小孔周围的土层很薄。

  这是明显的特征。

  只等天黑,它们就会破土而出。

  就是有少数的知了猴比较胆小,一旦察觉洞口外有什么风吹草动,便会立马缩回洞中,躲到很深的地方去。

  等到没有动静之后,才会慢慢地再从洞中爬出来。

  陈凌停住脚步,只见六妮儿用手轻轻一抠,把小孔抠开,伸进去一根手指,趁着知了猴的钳子去夹手的瞬间,勾住它的钳子,往上一拽,很轻松的就把知了猴拽出来了。

  睿睿见此新奇的蹲下来,瞪大眼睛瞧个不停。

  陈凌视线往周围一扫,很快发现身后还有一个,甚至能看到小孔内知了猴的脑袋和黑汪汪的两个眼珠子,“呶,这边又有一个,让六妮儿哥哥教你抓,小心点,别抓伤手。”

  其他小娃娃也特别兴奋,蹲在地上不断寻找那些往外爬的知了猴。

  “这里真多,俺今晚肯定能抓一百个。”

  “你那算啥,俺能抓一万个。”xfanjia.com

  “……”

  “富贵叔,你这拿的小桶怎么还装水呢?”

  抓着抓着,有小娃娃看陈凌提的小桶里还装着小半桶水,他们一个个不是拿着罐头瓶,就是酒盒子之类的东西,没谁装水的。

  “这个是防止它蜕壳的,我不喜欢吃嫩知了,放点盐水,它们就不变知了。”

  陈凌笑笑,回答道。

  他们当地很多人还挺喜欢刚蜕壳的那种白生生的嫩知了,他吃不来那个,还是比较喜欢没蜕壳的知了猴。

  用油一炸,外壳满满的金黄色,外焦里嫩,吃起来又香又脆。

  (本章完)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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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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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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