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都市小说>我的1995小农庄叶公好龙A>第二百九十章 漏掉的人
  割到了蜂蜜,回去的时候,去给梁红玉一家子送了一些,回到家刚好赶上晌午饭。

  中秋节才刚过去,加上王庆文一家和两个小孙子也在,晌午饭丈母娘还是烧了两道荤菜的。

  虽然简单,一个鳝鱼盘,另一個是炒的鸡块,但比起一般人家也算得上是丰盛了。

  再切上几个咸鸭蛋,从菜地里现摘的几样小菜拌着豆腐当成凉菜,弄盘脆生生的油炸花生米,撒点白糖就算完事。

  陈凌见此,也钻进厨房添了两道菜。

  不是正好割了这么些蜂蜜么。

  就做了蜜汁山药,蜂蜜蒸蛋这两道。

  蜜汁山药就不说了,关键是这蜂蜜蒸蛋,家里的鸡蛋本来就比普通鸡蛋好。

  蛋液打碎调散,加入蜂蜜和水,蒸出锅之后,整个蒸蛋就涨发起来,滑滑的,弹弹的,呈现一种晶莹的淡黄琥珀色,看上去像果冻一样,仿佛带着一种胶质。

  与此同时,鸡蛋和蜂蜜的香味,被热腾腾的锅气激发出来,饭桌上飘香四溢。

  用调羹挖一口吃进嘴里,根本就不用咀嚼,稍微用舌头一抿,这口蒸蛋就顺着嗓子“滋溜”一下,滑下去了。

  只在嘴里留下满口的浓香味,而且浓香之中,细品还有蜂蜜的清甜,回味无穷。

  让人赞不绝口。

  晌午饭过后,来一杯蜂蜜薄荷茶,往农庄外的亭子里一座,下下棋,喝喝茶,任由清凉的山风吹拂着,也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

  至于晚上的饭菜,就没再特意去做,只是平常的粗茶淡饭了,因为明天陈凌就准备带上家人去药王寺上香了。

  晚上饭后,就收拾了一下东西,这趟本来就是想带着王素素和孩子出去玩的。

  所以尿布啥的各类东西要准备齐全,常言道穷家富路,把东西带够有用到的时候心里不慌。

  一切准备好了,车也借来了,没想到上午要走的时候下起了雨。

  秋雨瑟瑟,淅淅沥沥的下了起来,说大也不大,但下了一个上午,也不见有停的意思。

  无奈,出行计划被打断,陈凌一家也只好重新把东西放好,老老实实的待在家中等雨停。

  陈凌自己呢,给笔友们回了封感谢信之后,也没什么事要做,就自个儿钻到猎具室瞎鼓捣起来。

  先把两个赤麂的脑袋收拾了一下。

  一个是从土豹子嘴下捡的,一个是公狼嘴边拿回来的,保存的都挺完整。

  除了赤麂,新添的野猪牙啥的也略做整理。

  弄好这些,又把他的猎人笔记往后写了写,把最近的獾子、狐狸、豹子、狼狗配补充了进去。

  “这家伙,越写越厚了啊,起因经过,感慨感想,还挺有可读性……照这样下去,日后说不定还能出本书,嗯,就叫【秦岭猎人王】,再把狗和鹰啥的画上去当封面,啧啧,那多威风。”

  陈凌乐呵着,独自畅想了一会儿,便又把【猎人笔记】合上,放回去。

  然后锁上猎具室的门,进了洞天之中。

  他是进来看土蜂的,想看看昨天收进来的那些有没有出现什么变化。

  得到洞天的时间也不短了。

  他就发现,外界的东西,什么鸟兽虫鱼初次进入洞天的前三天,甚至是第一天就会发生非常剧烈的变化。

  就比如最初的大公鸡。

  还有后来的两条红鳝鱼。

  普通红鳝鱼这东西说起来并没有人们传言中的那么玄奇。

  除了颜色之外,和黄鳝没啥区别,野生的生长起来很慢。

  但是陈凌当初的那两条红鳝鱼却不一样,身板嗖嗖的涨,在人们眼皮子底下,一个月就长到了三十多公分。

  这也是让山猫和韩教授引以为奇,乃至出大价钱的原因。

  哪怕是陈凌掉了包,给他们的不是最开始两条呢。

  他们带回去后,也有了不小的研究发现。

  而这蜜蜂,就更别说了。

  尤其是工蜂,本来就是一种发育不完全的雌蜂。

  它们在幼虫时期,是距离蜂王宝座最近的时候。

  以至于很多人工培育的蜂王,就是在幼虫时期,帮助工蜂逆天改命。

  和蜂群中蜂王出事了,工蜂急造蜂王台,分泌蜂王浆,培育蜂王是差不多的流程。

  但是错过了幼虫时期之后呢,已经是工蜂的就永远是工蜂,再也没机会逆天改命成为蜂王了。

  而现在进了洞天,接触到这其中浓郁的灵气,曾经错过的、没把握住的那一个逆天改命的机会再次摆在它们面前。

  浓郁的灵气,会促使它们的身体再次产生剧烈的变化,开始新的蜕变。

  其中的佼佼者,会抓住机会一跃成为蜂王。

  剩余的工蜂,或许表面没什么变化,但是在繁衍后代的时候,比如造出的雄蜂,它们深埋于体内的变异基因,会起决定性作用。

  这样的雄蜂,再与蜂王交配,那家伙可了不得了。

  这就跟红鳝鱼是一个道理。

  普通的红鳝鱼,是生存环境等因素影响下的基因突变造成的,后代会恢复成正常鳝鱼的颜色,变成黄鳝。

  但是陈凌的两条,却孕育出了新的分支,后代也全都成了红色。

  这就是陈凌比较关心,要进来看一看的原因。

  昨天收进来的蜂,大概有几百只,被他简单的困在了茅草屋里。

  进了洞天之后,倒是蜕变出了两只蜂王。

  现在已经完成分蜂,在茅草屋里打算筑巢了。

  陈凌用意念控制着,把两群蜂划分到两个地方,不让它们在茅草屋筑巢。

  划分的时候,他还细心的观察,这两群蜂在进入洞天之后产生的变化。

  “一个颜色越发黑,是黑色越重,一个颜色越发金黄,是黄色突出一些……”

  陈凌沉吟着,“这样看来,倒是像最开始那样,收取的整窝蜂,带着蜂王收进来的变化是最小的。”

  “是没了蜂王会着急,有蜂王不着急,没有面临生存危机的缘故?”

  “这还需要再多收几窝蜂进行观察。”

  然后压下心中想法再次回到茅屋前后。

  茅屋前后的水渠中,红鳝鱼的种群越发壮大起来,红艳艳的飘着一层,最初的两条红鳝鱼现在已经一米多长,肥实无比,须子也老长,游动起来,身后跟着大大小小的鱼群,在水渠中游来游去,非常壮观。

  尤其现在它们现在脑袋顶上还长了两个小揪揪,真的像是两条红龙王一样。

  这样的小揪揪很多鱼都有,也不是要长龙角啥的,没啥奇怪的。

  陈凌对着水渠一挥手,水渠中水花四溅,一条条红鳝就飞到了岸上,再从茅草屋招来一把刀,简单的杀了杀。

  晚饭的菜肴就有了。

  这鳝鱼很好吃,也很滋补身体,常言道小暑黄鳝赛人参,他这洞天里的红鳝,比普通人参可不差,而且还不会有啥补过头的弊端。

  好东西是好东西,但现在没卖的地方,鱼苗也还在不断增加,这么多鱼不吃干嘛。

  “嗯,这啥锦鸡也该往外放一些了。”

  陈凌洗洗手,慢悠悠的走到茅屋后。

  这里正有一群红腹锦鸡,在一片百花烂漫之中来回奔走,在花丛之中穿梭着,不断啄食成熟的草籽。

  看到他,有的不害怕,继续我行我素,也有的飞上果树的,悄悄看着他,非常戒备。

  怕就怕吧,待会儿就把这些怕他的放出去。

  陈凌笑着跺脚挥手驱赶,树上的锦鸡便扑棱棱的飞起来。

  一只只羽毛鲜红艳丽,头上还有金丝冠,像是凤凰一样,煞是好看。

  现在经过一年多的时间,也在洞天繁衍起来了,该往外放几只了。

  说干就干。

  闪身出了洞天,外面雨还在下。

  他就找了把伞,喊上黑娃,就出了农庄。

  出了农庄后,径直向南山而去。

  南山上没啥野兽。

  这些锦鸡放出来之后,天敌比较少,存活下来的数量远远要比西山和北山要多。

  至于下雨天碍不碍事,这个陈凌是完全不担心。

  到了南山上,把锦鸡放出来,看着它们冒着雨,在山林中乱飞乱跑,陈凌笑得很开怀。

  “让你们怕我。”

  “怕我就对了,正愁把你们放出来之后,万一看到我找回去呢。”

  然后瞅了眼黑娃,“走吧,继续到老地方看看,有没有豹子的踪迹。”

  黑娃瞬间领会意思,冒着雨在跑到前面,一边探路一边嗅着气味儿。

  下雨固然会把气味儿冲刷掉。

  但是呢,豹子这样的猛兽食量巨大,不可能不出来喝水觅食。

  河边走走,看看脚印有没有留下的,下雨脚印清晰,找起来比平时容易。xfanjia.com

  将近一个小时,走到老地方,把附近的河边、水源地转了一圈。

  有发现是有发现,但结果还是很让人失望。

  “看这脚印,得好几天之前了,应该是在我们手里吃了亏,就过来水边喝水狩猎,填饱肚子后就离开南山了。”

  陈凌看着河边留下的一串豹子脚印,以及树林边缘的两个小野猪的骨头,能确定时间不太短了。

  “娘的,这只豹子还盯上野猪了啊,专门吃野猪吗?”

  不过想起自家的那些野猪崽子。

  陈凌就忍不住咂起嘴来,小野猪肉确实是好吃啊,烤乳猪最香了。

  这豹子还挺有眼光,就是跟他没啥缘分。

  他原本还想能找到的话,收进洞天里呢,给它治治伤势,以后有机会再抓到的话,就培养起来,生几窝小崽子也挺好。

  打猎的时候放出来,想想就带劲。

  可惜没找见。

  于是只好回返,回家的时候,拐到水库看了看蒜头它们。

  又在水库收了些水,在洞天玩了场行云布雨,电闪雷鸣,过了把瘾之后这才回家。

  农历八月十七,雨虽然停了一阵,但半上午的时候又下了起来。

  这让陈凌很是郁闷:“好不容易想出去一趟,咋还出不去了。”

  说完看着媳妇坐在床边一手抱着娃,一手专心的翻看那本药用植物学根本顾不上和他说话,陈凌就更是郁闷了。

  只好走过去抱起儿子,在外边的楼上走廊到处溜达,和儿子一起看雨景。

  溜达了一会儿,突然有人喊他。

  “富贵,出来下棋。”

  他循着声音一看,是陈大志站在莲池旁的走廊朝他招手。

  咦?陈大志是啥时候来的?

  陈凌瞄了一眼农庄外面,好像老丈人和大舅哥也在。

  就回到房间,把儿子交给王素素,自己打着伞出去。

  走到农庄外,就看到竹林的亭子坐了几个人,“哎哟,大志哥,四爷爷,你们啥时候过来的?”

  陈大志见他就笑:“来了好一会儿了,棋都下了好几盘了,俺们还以为你正趁着下雨天睡回笼觉哩,就没喊你。”

  这时候,坐在棋盘旁的陈赶年也看了过来,“富贵刚才是在看娃娃吧?”

  陈凌顿时一愣。

  陈赶年平时大多数时候看到他,都是喊他爹的名字,很少喊他小名。

  现在没把他认成他爹,那就是清醒了。

  连忙说道:“是啊,带娃来着。”

  “娃好管不好管呐?”

  “这阵子还不赖,天凉了,一上午两小觉睡着,不闹腾。”

  “哦,那挺好。”

  陈赶年虽说清醒了,但是苍老的眼睛中还是有些浑浊。

  陈凌便说,现在外边下着雨,还是把棋盘搬到家里去下吧。

  他一说话,老丈人和大舅哥也是附和着,把两人请了进去。

  往家走着,陈大志就小声告诉他。

  陈赶年今早不知怎么回事,清醒的时候挺久的。

  早晨没吃饭呢,就上山跑到四奶奶坟前待了会儿。

  四奶奶去年就是差不多这个时候没的,相差甚至不到一个月时间。

  老头可能又不好受了。

  回家后吃了饭,就到处在村里串门子,找些往年的老伙伴。

  陈永胜两口子也没办法。

  跟了一会儿之后,陈大志见了,就带着老头儿在村里转了几家。

  最后要回去的时候,碰到王存业牵着牛带着小黄狗往农庄走,他们说了几句话,四爷爷知道这是陈凌的老丈人,就说啥也要跟了过来,跟过来也并不是要干什么。

  就只是拉着王存业说话。

  王存业也不以为忤,就喊上王庆文,和他们两人在农庄外边下起了象棋,边下棋边说话。

  “富贵,你这咋还挂了半截豹子尾?是你这后边的北山上又闹豹子了?”

  领到了竹楼一楼,刚给两人沏上茶摆上棋盘,陈赶年就指着屋外房檐下柱子上挂的豹子尾问道。

  陈凌一听大为惊讶,“四爷爷你认识这是豹子尾?”

  “那肯定认识呗,以前俺那小的时候,还见人在北山上打过豹子哩。”

  老头摘下解放帽,擦了擦脑袋后的雨水,漫不经心的说道。

  “这……”

  陈凌和老丈人互相对视一眼,眼神里全是意外。

  别说他们翁婿俩,就是王立献当时问遍了村里所有老人。

  还不是唯独把四爷爷漏掉了?

  谁也想不到这个糊涂老头会知道这种事。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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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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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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