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都市小说>我的1995小农庄叶公好龙A>第二百四十五章 进山采药
  “上山哟,挖药哟,我来,歌几声……”

  意韵悠扬的山歌,驱散清晨的薄雾,也惊飞山林中大片宿鸟。

  天才蒙蒙亮,群山有明有暗,云雾如带,偶尔两声悠长的“布谷,布谷——”,叫得山林更加清幽。

  太阳还没升起,清幽的山林略显昏暗,只有在明亮处,透出一股晴朗天空的蓝底色。

  一老一少山林中缓步行走,呼吸着山林里带着露水潮气的清凉空气,聆听着山中鸟雀的声声鸣叫,翁婿两人突然就来了兴致,你来我往的唱起了山歌。

  两人前方,一条高大俊秀的虎头黄猎犬,浑身金黄色毛发,沉着冷静的眼神,在前方小跑着,时不时停下来细细嗅着,不断探查周围情况。

  金黄毛发猎犬的身后,还跟着三只黄褐色毛发的小东西,在草丛与灌木间上下跑动,它们速度极快,来去无声,稍不注意甚至看不到它们。

  有时也活泼异常,听到鸟叫声就一溜烟的爬到树上去捕捉鸟雀。

  这自然就是小金和三只小黄鼠狼了。

  黑娃没带着,它被留在家里看家了,今天翁婿两人都不在,鸡鸭鹅也都没往外放,就全在圈里关着,有黑娃在家看守着,高秀兰记着去添水喂食就行。

  小黄狗也没带着,它不适合跟进山里,王存业买的这条小狗,本来就是当成宠物狗养的,能够看家护院就已经足够了,不用要求太多。

  至于鹞子没跟,则是伤势没痊愈,翅膀还不伶俐,需要再养养。

  所以除了小金之外,就把三只小黄鼠狼带上了。

  别看这三个小东西整天招猫逗狗的不着调,但是身上的本领可不弱,带过来也有用得到的地方。

  而陈凌和王存业翁婿两人也是全副武装,靛蓝的粗布包了头,穿着麻袋片似的破旧衣服,腰上缠着又粗又长的麻绳,后背是放着药锄和镰刀的竹篓,两人就这样踩着林间落叶缓缓于山林中穿行。

  陈凌身上还多带着一把喷子。

  从两人这身行头就知道,今天所去的地方肯定不会在近处。

  确实,近山没啥值钱的药草,须得翻山越岭的深入才行。

  翁婿二人此行主要是来采挖石斛和钩藤的。

  王存业前些天独自进山采药时,无意间发现了一处崖壁上长有石斛,年份不短,数量不少,长势也极其不错。

  可惜的是,他现在年纪大了,腿脚也不好,没办法当场采摘。

  加上当时他走的比较深入了,若是不及时返回,山里天黑得快,就回不去了,因此不敢贪恋,只留了记号。

  另外乌云山的北山之中,蛇虫极多,加上地势险峻,溪多涧深,九折八弯,所以人迹罕至,常闹野兽,独自一人还是不多待得好。

  不过这样的地方,只要胆子大点,敢深入一些,珍贵点的草药也不少见。

  除了石斛之外,老头儿还瞄上了钩藤。www.xfanjia.com

  或者说,石斛是意外之喜,钩藤才是他先前进山采药的目标。

  他是药农,不是开生药铺的,为了治病开方什么草药都需要采,首要的自然是采值钱的。

  除了非常值钱的珍稀药材之外,既能卖出好价钱,生长也比较多的草药是上上之选。

  钩藤就很符合要求。

  而乌云山的北山地貌和气候很适合钩藤的生长。

  在陡峭,阴暗,潮湿的沟壑,峡谷地带,往往会生长着一蓬一蓬苍翠的钩藤。

  只要找到一蓬,大致上就够他们采三四天的,回去剪段晾晒过后,大约可卖100多块钱。

  “以前来山里采过药没?”

  几首山歌唱的心情舒畅后,王存业在前面走着,问道。

  “来过,和素素来采过几次,我们这边采药还是不多的,要看季节。”

  陈凌想了想,从小到大,他倒是跟着去西山打过两次猎,采药的话,倒都是像捉蝎子那种闹着玩的一样,便说:“像这么正式的进山采药,我还是头一回呢。”

  “哈哈,你们这儿有田种,不用慌着采药。”

  王存业朗声笑两了句,“采药靠天吃饭,也靠命吃饭,拿命换钱的,哪有种粮食省心。”

  “那倒是。”

  陈凌应着,药农是父传子这样的家传技艺,但是大舅哥和二舅哥都不爱干这个,反倒是王素素这個女儿有兴趣。

  就是因为采药有着太多不确定性,且想采到值钱货,往往需要涉险。

  “头一回也比你大哥二哥强远了,他们现在都看不起咱这活计了,嫌来钱慢,赚得少。”

  王存业在前面走着也不回头,自顾自说着:“我看你挺感兴趣,你想学的话,我以后多教教你。”

  这话把陈凌说的有点不好意思,心想:“我不是有兴趣,我是爱玩。”

  当然了。

  除了玩,顺便也想认认草药,用洞天来拯救下濒危的珍稀药材,做点有意义的事。

  翁婿两个闲聊着话,一条狗三只黄鼠狼在前方跑动着探路。

  慢慢地,翻过两道山脊,太阳升起来了,山林大亮,鸟雀的鸣叫声更加响亮悦耳。

  便沿着山脊下去,顺着一条山溪前行。

  走到地势低缓处,溪水在前方转折之后,便豁然开朗。

  流水声中,溪边是茂密的竹丛,竹丛之中有着一片片空地,都是些贴地生长的矮草,有不少蒲公英、灰灰菜、野蒜错杂其间。

  两人便找了一片空地,暂时歇脚吃饭。

  出来的早,还没吃早饭呢。

  早饭很简单,菜蒸饼和煮的鸡蛋。

  陈凌还带了些炸的鱼段,用报纸与荷叶包着,拿出来后让老丈人直瞪眼。

  咕哝咕哝嘴后,最后只说了句:“还是你会吃啊。”

  心里却想,这女婿,哪有这样采药的。

  这脾气性格也不知道随了谁,咋干啥都跟玩似的。

  “别愣着啊爹,吃鱼。”

  “哦。”

  王存业愣愣的接过一块鱼段,就着菜蒸饼来吃。

  不得不说,这小子确实有一手,这鱼段炸的真好吃,鱼刺都是酥香的。

  老头儿吃得香喷喷的,陈凌则是吃了两小块就放下了,掏出鸡蛋在竹篓上磕打。

  “嗒嗒嗒”的磕鸡蛋声音一响,在远处的小金和三只小黄鼠狼就立马支棱起耳朵,一溜烟的跑回来,围到陈凌身边摇着尾巴打转。

  连三只小黄鼠狼也是站立起来,迫不及待的把前腿搭在陈凌裤子上,一脸馋猫模样。

  “我还没吃呢,我得吃完再给你们啊。”

  陈凌无奈的说道,把鸡蛋塞进嘴里。

  家里不管是两只狗还是这些黄鼠狼,都很喜欢吃鸡蛋,不止是家里养的鸡下的蛋,普通鸡蛋也喜欢吃。

  只要在家吃饭的时候,听到磕打鸡蛋的声音,立刻就会跑过来,比平时专门叫它们来的还快。

  王存业看着小金和小黄鼠狼们哼唧个不停在撒娇求食的样子,好笑道:“你养的这些都跟小娃子似的,瞧它们在你跟前的闹腾劲儿。”

  老丈人以前是不大待见这些东西的,总觉得不务正业。

  何况是拿人的吃食来喂它们?

  但现在上了年纪,他倒是也愿意家里有点这些小玩意儿,热闹欢快点挺好的。

  “比小娃子可馋多了。”

  陈凌笑笑,继续磕打了两个鸡蛋,剥开蛋壳喂给小金一个,剩下一个分了分,喂给三只小黄鼠狼。

  结果小黄鼠狼们嫌弃不够吃,把地上的鸡蛋壳也全都吃进嘴里,嘎吱嘎吱吃得那叫一个香。

  “好家伙,搞的跟我虐待你们一样。”

  陈凌见状只好又取出来一个鸡蛋,分给它们。

  其实它们不用人喂,林子里的鸟雀和鸟蛋就够它们吃的了,这季节田野上还有各类虫子和老鼠,饿不到它们。

  但养在家里后,就算不饿,也喜欢事事来凑热闹,和他亲近。

  “又吃完了?再喂一个就不给了啊。”

  陈凌摸了两个鸡蛋出来,给了小金一个,又给三只小东西分了吃。

  王存业在旁津津有味的看着。

  觉得女婿爱玩不是没道理的,要是他能养出来这样聪明伶俐的小玩意儿,他也爱玩。

  ……

  吃完早饭,继续出发。

  路上到处也有各类草药,但是并不怎么值钱,不值得去采。

  就比如前胡和天花粉。

  前胡:又名野芹菜,长相像芹菜,主治咳嗽,咳喘。长在阴湿的低坡上,一片一片的,就像种的芹菜,价格一般。

  天花粉:为葫芦科藤类植物,它的根部是药材,白色,长10公分左右,质地不太硬,有些像白薯,采回后,切片晒干即可。用于清热生津。收购价一般。

  也有价值中等,能卖出价格的草药。

  因为还要给石斛与钩藤留出来地方,不能当场采走,就打上记号。

  比如马兜铃:为缠绕类草本植物的果实,样子很可爱,像马头下吊的铃铛。清肺镇咳药。它的藤也是一种药材,叫天仙藤,祛风活血用药,它的根也是一种药材,叫青木香,解毒利尿用药。

  这东西收购价格还可以,就是需要特别留记号的。

  这一路上,由于陈凌给小黄鼠狼喂了鸡蛋,这次又肯特意带上它们。

  三只小家伙兴奋极了,时常一溜烟的爬到他肩膀上,对他又是蹭又是舔的,对他极尽讨好,仿佛得到认可的小娃子一样,高兴得不知道怎么好了。

  陈凌赶了几次,还是没用。

  就像现在,他还没注意怎么样呢。

  就有一只小家伙在前方的溪流旁的矮石崖上,咬下来一枚红色的果子,又嗖嗖的跳下来,爬到他肩膀上,献宝似的递到他的嘴边。

  “啥东西?”

  “这是无花果吧?”

  陈凌拿着果子仔细看了看,才认出来这野果子是啥,山里的无花果比外边种的那些相比,个头有点太小了,也不过拇指大小,红彤彤的像是山里红一样,已经熟了。

  “哟,野无花果,这可是好东西啊。”

  王存业看了一眼,惊喜道。

  山里野生的无花果很少,大部分是鸟兽带来的种子长起来的。

  陈凌往前边走了走,果然看到一丛无花果树,这玩意儿野生的不修剪,就会长成一大片。

  “看着熟了不少,我上去摘了去,不然熟过头烂掉,也是被蚂蚁虫子吃。”

  说完陈凌便放下竹篓,卸下猎枪,摘了些红透的果子回来。

  翁婿两人尝了尝,味道出人意料的好。

  果子掰开后里面有一层像是果冻似的凝脂,像是蜂蜜一样甜中带着清香,比山外种植的无花果要好吃得多。

  山中野果是不少的,但能在这个季节,要说味道比较好的,也就很少的几种,比如:凤眼儿野枣,刺梨,猕猴桃,野小地瓜等,现在可以加上这无花果了。

  这山里野生的无花果,比起凤眼儿枣和猕猴桃也不差了,算是各有千秋,属于野果里面相当好吃的了。

  “可惜了,这么好吃的东西,带出去就烂了,想给家里带点吃也不行,也没法种了往外卖。”

  王存业吃完几颗意犹未尽的道。

  确实,无花果这东西不改良的话,在本地不咋好种,没法作为经济果树来种植。

  无花果的挂果时间,从六月份到十月份都在陆续挂果,自然成熟的周期比较长,可以持续采摘,从这一点上来看是很不错的水果。

  可惜,无花果有一个毛病,就是在晚上会变红熟透,如果清早不摘下来的话,到了太阳出来的时候,果实就容易烂掉,不易保存。

  “哈哈,野果子那么多,不差这一种的。”

  陈凌安慰道,然后两人继续向前走。

  石斛距离是比较远,近处的是钩藤。

  不过钩藤和石斛一样的是,就是这钩藤也挂在陡坡和峭壁上。

  王存业是没办法采到的,还是得靠年轻力壮的女婿上去采。

  没走多远就遇到一片野生的杨梅树和刺梨。

  秦岭的野生杨梅树都是行商与鸟类带来的树种,数量极其少,且口感也并不好,大多就是用来泡酒的,吃是没什么人吃。

  刺梨还没成熟,现在吃不了。

  刺梨,果如其名,浑身长满的刺,是一种很好的中药材,根、叶、果均可入药,可谓是全身都是宝。

  在秋季成熟后会红彤彤的,打过霜后非常的甜,因此人们也称它为糖罐儿。

  换成以前,陈凌或许都给它挖下来两棵,但现在已经没啥兴趣了,洞天之中基本都有。

  只是缺少合适的契机拿出来而已。

  两人沿着溪流,踏水走过几道山涧,终于来到一处峡谷地带。

  走近之后,竟有一片早熟的猕猴桃,与钩藤距离很近,生长茂盛,果实已有成熟的。

  猕猴桃听着像是树种,其实是藤条植物,野猕猴桃往往会把藤条依附在悬崖峭壁上,不过大多数的藤条不会生长太高,采摘也不难。

  陈凌拽着枝条摘了两枚成熟的猕猴桃,剥开尝了尝,就摇摇头,吐到一旁。

  “看着熟了,摸着也熟了,其实还没熟透。”

  说着,擦擦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说晚也不算太晚,但采完钩藤,还要去才石斛的。

  “算了,不吃了,赶紧干活。”

  “嗯,那边有树,找一棵结实的,把绳子拴上吧。”

  王存业指着一个方向说道。

  “行。”

  “小心着点,崖壁不算陡,就怕有蛇和毒虫,驱蛇药再撒一遍吧。”

  “知道了。”

  在采药方面,陈凌是啥都不懂,全靠老丈人来指挥。

  首先要攀援到上方,然后解开腰上的麻绳,把麻绳一头拴在一棵树上,另一头系着腰,手拉着绳子慢慢往下滑。

  到了钩藤边,收紧绳子,开始干活。

  陈凌没啥采药经验,但胜在年轻有力气,镰刀挥舞之间,采收起来速度倒是不慢。

  干得兴致起来,看到小黄鼠狼在崖顶追着一些鸟雀,那欢快不已的样子,引得他也心情舒畅,便高声唱起山歌来,边唱边挥舞镰刀,一大蓬钩藤很快就被收割了小半。

  收割后顺着山壁丢下去,王存业便在底下简单收拾,打捆整理。

  等收割的数量已经足够两人背出去,陈凌就停下来,拽着绳子,像只猴子一样,唰唰的爬上去。

  “这谷里钩藤不少啊,咱们还能来个十来趟呢。”

  陈凌解开绳子下来后,望着山崖上悬挂的一蓬蓬钩藤,心说在下边看着不咋多,收割起来才发现,采下来的只是很少一部分。

  “嗯,不急,挑天好的时候来就行,回去还要晒的。”

  王存业点点头,蹲在地上一边给钩藤打捆,打望了两眼山崖上方,“这是个好地方,可惜没出别的好药。”

  “嗯?这值钱草药也选地方长?”

  “当然了,我跟你说啊,越是值钱草药越是有怪脾气……”

  翁婿两人正说着,突然小金汪汪的叫起来。

  “有情况?!”

  陈凌赶紧起身,一手握紧砍柴刀,另一手把猎枪摸到身边来。

  他这才刚作出反应,只见一群野猴子从远处的林子里冲了过来,龇牙咧嘴的嚎叫着狂奔不止。

  “靠,又是这帮野猴子。”

  陈凌一看顿时气急,把砍柴刀往旁边一丢,就举着猎枪要打。

  然而这一枪还没打出去,小金还在狂叫着示警,他发觉不对,仔细的一看才看出端倪。

  立即惊叫一声:“是野蜂,猴子招惹了野蜂。”

  这话喊出口,已有响亮的“嗡嗡嗡”的声音传来。

  “爹,有野蜂过来,快撒药。”

  王存业闻言一看黑压压的蜂群在猴群后边遮天蔽日的涌来,也是大惊失色,叫道:“这是炸窝的蜂啊,撒药也没用的,跑吧,赶紧跑吧。”

  说着又是气急:“这帮狗日的臭猴子,惹了蜂群,故意往咱们这里引。”

  陈凌见此也顾不上再说什么。

  没办法,要是他自己的话,蜂群敢蜇他,落在他身上就会被他收到洞天之中,但有老丈人在旁边却是不行,便一把将王存业背起来,找了个相反的方向就狂奔而去。

  小金和小黄鼠狼们也纷纷跟着逃窜。

  它们也敌不过蜂群啊。

  山里的野蜂子毒辣异常,蛰到人就肿一个大包,并伴有发烧、呕吐、心烦意乱等不良反应,哪能硬挨呢?

  所以陈凌跑得相当快,一直到耳畔听不到嗡嗡嗡的声音,才把王存业放下来。

  缓了口气,向四周瞧了瞧,发现这里是一处山涧附近,流水潺潺,颇为幽静,只是附近林深树密,遮天蔽日,光照在这里会显得很暗,有种阴森森的感觉。

  到了这里后,小金鼻子嗅了嗅,轻声对着陈凌吠叫了两声,而后眼睛盯着山涧的一个方向。

  这是示意他跟着看过去。

  “怎么了?又怎么了?”

  王存业现在一听狗叫,就有点紧张。

  陈凌走到小金身旁向山涧中看去,这一看他立马舒展眉头。

  “没事的爹,就是一头野猪在这儿摔死了,死了很长时间了,都烂出骨头来了。”

  王存业听此,也缓缓走过来看。

  只见山涧的乱石堆上,静静躺着一具野猪的尸骸,看体型应该在三四百斤左右,是头不折不扣的大野猪。

  “好家伙,一头大公猪啊,这是在这儿打架了?”

  王存业愣了下,说道。

  随后又情不自禁的有些唏嘘,这家伙山里的野猪都能死到这地方。

  要不还是别让女婿跟着学采药了。

  他开农庄养点东西也挺好的。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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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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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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