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其它小说>沈墨黄顺>第一百三十四章 沈先生的自来水
  焦桐鹤要去救人的村子叫做林家山,因为村子后面有一座山,而这个村子里的人大多数都姓林,就连他旁边这个带路的汉子也也姓林。

  林家山距离山外有十多里山里,虽然焦桐鹤已经尽量的催促众人加快脚步了,可还是花了将近半个时辰才到达。

  只是眼前的景象让他有点意外,虽然村子里也有哭泣的声音,而且也有被大火烧毁的屋子还在冒着黑烟,但是却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样尸横遍野,反而许多村民正在灭火,还有一队男人背弓跨刀在村里四处搜索,甚至路边还扔着几具穿着清军衣服的尸体。

  那些男人们看到全副武装的焦桐鹤一行人出现在村口后,为首的一人竟然吹响了脖子上挂的竹哨,然后很快村子中央方向也传来了一阵锣声,听到锣声的村民也顾不上灭火了,都快速向着村子中央的一栋大宅子跑去。

  那些背弓跨刀的男人们也立刻取下身上的武器,排成两列,第一列持刀,第二列张弓,对着焦桐鹤他们做出了戒备姿态。虽然看起来有些慌乱,甚至许多人的都还在发抖,但是看得出来也是经过一定训练的。

  这一幕完全超出了众人的预料,也立刻端起火铳排成阵列,做出了戒备状态。

  焦桐鹤皱着眉头看着那个带路的叫做林旺财的汉子,手按在刀柄上,冷声道:“这是怎么回事?”

  他当然不会认为是这个林旺财把他们骗过来想要搞伏击,因为眼前这些人的表现显然可以看出对他们的到来也有些猝不及防。而且村里明显也发生过战斗,还有被打死的清兵尸体。

  只是眼前的场景实在不符合林旺财说的情况,所以必要的戒备肯定要做的。

  林旺财也有点懵逼,急忙摆手解释道:“军爷,我也不知道啊,我平时住在那边的山上,靠着打猎为生,隔几天会下山把猎物和皮子卖给村里人,换一些粮食盐巴。昨天我猎了一头野猪,今天想带着下来换点粮食和酒菜,结果就看见有清兵冲进村子里杀人防火,我就赶紧扔下野猪跑去准备报官,结果就遇到了你们啊,我也不知道这是咋回事啊……“

  焦桐鹤看着林旺财一脸委屈的样子,知道他没说假话,于是道:“我信你,那你就去跟村里人说清楚我们的来意,免得起了误会。”

  林旺财神情一松,急忙向对面跑过去。

  那些拿着武器汉子们看到林旺财果然都是神情松弛下来,跟他说了好一会话,林旺财又指着焦桐鹤他们神情焦急的说了几句话,然后就有一个汉子跑回村子里面去了。

  没过多久,就有一个身穿皮甲,同样背弓跨刀的年轻人带着两个人来到村口,打量了焦桐鹤等人一番后,主动解下武器放在地上慢慢走过来大声道:“诸位都是荡寇军的好汉吧?我叫林佳明,是本村地主林思简的儿子,我很钦佩沈先生,也非常感激各位能来搭救我们村子。诸位若是相信我,咱们可以好好谈谈。”

  焦桐鹤看这人的样子不像说假话,就让他慢慢走过来。

  走近了发现这个叫做林佳明的年轻人虽然身材不算很高大,但是眼睛却很明亮,看到焦桐鹤他们的时候看起来很激动。

  为了证明自己,这哥们直接从怀里掏出一本书放在焦桐鹤面前,激动道:“这位小将军,这本书我都翻阅了好多遍,里面的内容都能背下来了。我想说沈先生就是我此生要追随的那个明主,从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打定主意要跟随沈先生一起驱逐鞑虏,在华夏大地上建立一个真正的理想国度。”

  焦桐鹤看了一眼,那本书的名字他还是认识的,《荡寇集》孙翔手里就有一本,还给他讲过上面的内容呢。

  他现在眼前这本的确被人翻得都卷了毛边,证明这个林佳明所言不虚。

  沈墨要是在这里,肯定会高兴自己竟然已经有了自干粉(自带干粮的粉丝),估计还会感慨一句这就是思想的力量啊。

  焦桐鹤放松下来,挥挥手让身后的士兵们解除戒备,然后指着村子里问道:“这是怎么回事?”安慕小说网

  林佳明急忙解释起来。

  这位原来是林家山最大地主林思简的独生子,另外还有两个姐姐都已经嫁人了。正因为他是独生子,林老爷就很宠他,所以这兄弟从小就养成了特立独行的性子。

  十六岁的时候还考上了秀才,然后却没有继续考下去。别人问起理由,他说忽然觉得八股取士只能取到一群只懂得寻章摘句的傻子和贪婪自私的功利主义者,反而耽误了那些真正的能够经世安邦的人才,所以就干脆放弃了科举,在家自己读书。

  这一待就是三年,他爹气的天天骂他不孝子,但是也拿他没办法。

  但是隔壁东安县闹反贼的消息传到林家山之后,这兄弟忽然对沈墨的做的那些事情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于是偷偷跑到东安县城去实地考察了一番,结果发现传言不虚。

  然后他还在县城的一家书坊里面花了高价买了一本人家店主用来收藏的《荡寇集》,回来后越看越兴奋,越看心中的那团火烧的越旺。

  前几日干脆主动剪了辫子,并且将自家的地学着沈墨分田的样子也分给了村里的佃户们,而且还学着沈墨成立了护村队,成立了村公所。

  倒是农会一时没有弄起来,因为村里那些老人都觉得他这个年轻人瞎折腾,不想陪着他一起折腾。

  这一番折腾差点没把他爹气死,但是毕竟是自己的亲儿子,而且还是独苗,以后还要靠他给自己养老,所以只能由着他折腾了。

  那些分到田的佃户村民自然很激动,非常的拥护这位林少爷,跟着他每日操练,搞得有模有样的。

  这个村子里虽然依然以种地为生,但是所谓靠山吃山,村里的男人基本上都会打猎,所以都会射箭,操练了几日渐渐有了一些模样。更夸张的是这位还专门弄了一面荡寇军军旗,只不过在下面绣了一个“林”字。

  今天进村的这股清军自然就是在新宁城下溃败的清军的一小股,被荡寇军追的慌不择路,结果跑到了林家山,又累又饿,就想抢点吃的,结果刚进村祸害了几户人家后就被得到消息的林佳明带着村兵们冲杀过来。

  这些清兵本来士气低落,又累又饿,一看见那面荡寇军军旗直接就吓的魂不守舍,根本没有抵抗的勇气,转身就跑。

  林佳明本来也有点紧张,但是一看清军这么怂,自己一下子变得勇了起来,带着人杀了跑的最慢的几个清兵。

  清兵彻底不见了踪影之后,他才派人救人灭火,搜查有没有漏网之鱼,结果就听说荡寇军的人来了。

  焦桐鹤听完感觉一肚子槽想吐,但是却又不知道从何吐起。

  敢情自己虽然没赶上杀敌抓俘虏,但是吓走这些清军溃兵的还是咱们荡寇军啊。

  所以他也不知道该呵斥这个林佳明不经允许私自制作使用荡寇军军旗,还是要夸他一颗红心向太阳了。

  想了想,最后摆摆手道:“算了,你先安顿村中百姓。若是有空,跟我去新宁县见见我家孙将军,看他怎么安排你。”

  林佳明得知清军三千人马全军溃败,主将都被眼前这位娃娃脸的哨长给割了脑袋的时候,顿时肃然起敬,急忙拱手道:“固所愿,不敢请耳!”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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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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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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