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淑珍咣咣咣地剁着案板上的调味料。
说道:“你说的是谁?”
其实孙士林刚一开口的时候,杨淑珍就知道他说的是谁了,只不过这个人,杨淑珍并不想提起。
“我也不认识他,但是他认识我!这个人可奇怪了,大晚上的,带着他媳妇去咱们村村口的路边上,还坐在地里,也不出声,她媳妇在旁边趴着,我还以为什么大狗熊来咱们村了呢!”
“趴着?你没看见啥吧?”杨淑珍提起了警惕!
孙士林琢磨了琢磨。“没看见啥啊....啊,你不会是在想?怎么可能!”
“以后你碰见这人你绕着走!他有点儿奇怪!”
“奇怪?是挺奇怪的!不过为啥要绕着走啊?还有,他媳妇为啥大晚上趴在路边啊!”
杨淑珍把剁好的调料收到布袋子里,准备明天拿去厂里用。
“你哪来的那么多为啥?赶紧睡觉去!你说你就为了这点儿事儿你就跑回家,多大的出息啊!”
就在这时候儿,孙呈越回家了,正好听见孙士林的话。
“谁趴在路边了?”他是出去串门了,这时候刚回来。
“没谁。”杨淑珍不想再聊这个人了。
“就是一个说话声音特别粗的男人,他媳妇就趴在村口路边,这人还是咱们村的,他认识我!”
孙呈越一听,也知道孙士林说的是谁了,他看了一眼杨淑珍,说道:
“那是你六叔!也是咱们老孙家本家的,以后见了面叫六叔就行了!”
孙士林一脸不解,他长这么大怎么从来没听说过自己还有一个六叔?
“这六叔我怎么从来没听过,以前我见过吗?”
“你六叔是前年才回老家的,以前都在外面打工。他那个嗓子是以前喝热水被烫的,你别害怕就行。”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他说话声音那么奇怪。那他媳妇?”
孙呈越掏出自己的烟袋锅子往灶台边沿上磕了磕,抖掉了一些烟灰。
现在靠着杨淑珍,家里的日子好过了,他也开始抽旱烟叶子,再也不用抽红薯叶子了!
“他媳妇就是你六婶呗,不过平时好像不怎么出门,就算出门也不爱说话。你就别管那么多了,人家两口子的事儿,咱们外人有什么掺和的!行了睡觉吧!”
孙士林一想,也是这么一个道理,于是跟着孙呈越进屋,催促弟弟妹妹们洗漱睡觉。
孙士林的疑惑被孙呈越解答了,但是杨淑珍在堂屋地上,往袋子里倒调料的手却忍不住地抖了起来。
这个所谓的“六叔”,全名孙志文,是一个杨淑珍从重生到现在都没有关注过的人物。
但是现在回想起来上辈子的事,之所以回来以后没有关注他。
是因为他在1972年就去世了,早早就成为一段新闻,刻画在了杨淑珍的脑子里。
以拐卖人口的罪名,被公安抓捕时,畏罪潜逃拒不认罪,逃到外地以后开枪抗拒抓捕,最后被公安击毙。
一想到一个罪犯,一个即将被公安击毙的人,就生活在自己的周围,她就开始感到不安。
刚才之所以没有跟孙士林介绍他,也是因为不知道该从何说起,该不该告诉他真相。
如果告诉了,这个孩子会不会冲动地去见义勇为?最后被孙志文的枪打死?
不敢保证他不会对老百姓开枪,毕竟他是一个罪犯,还是一个持枪的、没有理智和人性可言的罪犯。
杨淑珍长舒一口气。
现在,在这个世界,在1968年,知道他是罪犯的人并不多,甚至连警察,此时也还没获得罪犯的线索。
孙志文这个人的始末非常传奇,他曾经孤身闯荡到南方,一开始想做毒品生意,后来发现当地的势力太强劲。
于是开始做拐卖人口的生意,他的嗓子并不是小时候被开水烫的,据说是被仇家用稀释过了的硫酸灌的,导致他的肠胃也很差。
而他所谓的老婆。也就是“六婶”,虽然不知道以前是什么样的,但是村里人都知道,即便她穿的破破烂烂,头发乱七八糟,也能看出来之前是一个多漂亮的女孩子。
上辈子的时候,村里的人经常感叹:孙志文找了一个好媳妇,长得漂亮,不会说话,还很听话。
而现在,已经知道了上辈子孙志文是什么下场的杨淑珍。
并不觉得孙志文的媳妇是真的说不出来话,也不觉得她是真的老实听话。
第二天一早,杨淑珍就骑着自行车带着孙士林出发去镇里,先送他上班自己再去县里。
孙士林坐在自行车后座上感慨道:“妈!我发现你这人进步的速度太快了!不仅能赚钱,还会骑自行车!简直就是新时代进步女青年呀!”
杨淑珍一笑,这小子真是看了点儿书,还知道什么进步女青年。
“你还好意思说呢!家里有自行车,还不赶紧学!到时候等你结婚,妈也给你买一辆!”
孙士林一激动,车子直晃悠:“真的啊妈?你可真大方真有钱啊!”
杨淑珍想起上辈子外甥女说话时的样子,嘘了一声,说道:“低调!”
孙士林愣了一下,说道:“对对对!低调!低调做事!”
这娘俩正说着话,路过了村口的一条河,河边上,月华又在洗衣服。
“这大冷天的!怎么跑河边洗衣服来了?赶紧回家烧点儿热水呀!”
杨淑珍一边骑着车一边朝河边喊。
要说这闺女也真是够让人心疼的,摊上一个那样的妈,还有一个德福那样的弟弟。
大冷天宁愿来河边洗衣服。
要是杨淑珍自己的闺女,怎么着也不可能让她受这个罪!
想到这里,杨淑珍莫名提起话茬,回头朝孙士林问道:“要是把月华介绍给你当媳妇怎么样?”
孙士林被吓得目瞪口呆,“孙月华?你在什么胡话啊妈?她可比我大六岁呢!”
“大点儿怎么了,大点儿你就吃亏了?!”
“主要是,就花婶那样的,还有德福,我得多想不开找德福当我小舅子!”
两人话声刚落地,只听河边传来噗通一声!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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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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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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