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晚上,气温更是在零下二十多度。
苏明哲就算是身体强横,但是在这种天气下,也不愿意在外面多待。
所以,送完书信后,他就急着往家走。
不出意外的话,意外还是发生了。
就在他再次路过电影院门口的时候,就看到四五个小流氓正在调戏一个卖冰糖葫芦的小姑娘。
那几个小混混也没想到,天都这么黑了,路上还会有行人,不过当他们看到只有苏明哲一个人时,就有两个人嚣张得跑了过来:
“小子,你瞅啥!”
苏明哲穿越过来半年,还是第一次听到别人问自己这句话,想都没想,就回了一句:
“瞅你咋地!”
“嗨,你说能怎么地?”
一个寸头瘦子,可能是见苏明哲身高体壮,不想弱了气势,说话的时候,还不忘挺胸。
“怎么,你们几个大老爷们都有胆子当街欺负小姑娘,还害怕被别人看啊?”
苏明哲趁着昏暗的路灯,忽然发现那卖糖葫芦的小姑娘有点眼熟,顿时火冒三丈:
“你们几个,趁着我还没发火,赶快给我滚蛋!”
苏明哲说着让他们走,但是怎么可能真让他们走啊。
敢欺负自己的女人,今天不把他们的尿脬打出来,就算他们命硬!
几个小混混也发现苏明哲不是善茬,手里一晃,人手一根铁签子,就朝着苏明哲冲了过来。
小混混群殴的时候,很少有一个接一个送人头的情况。
一般都是大家一哄而上,手里拿着什么东西,都朝敌人身上勐戳,对什么后果都是不管不顾。
苏明哲也是摆出了架子,准备好好地教训他们一顿,争取让他们这一辈子都记住,不是说天黑了,就成他们小混混的天下了。
这些小混混可不知道,自己惹到的是什么人,在他们看来,他们手里拿着铁签子,那就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铁签子,来自自行车的车轱辘铁条支架。
把那铁锹的一头磨得又细又尖,就是一把铁签子。
这玩意扎到心口,那就是一条命。
扎到脾肺肾,一时半会死不了,但是这辈子也别想下床了。
这些小混混就是仗着有这么阴毒的兵器,这才肆无忌惮、嚣张跋扈。
苏明哲看着对方距离自己越来越近,眼神里也开始冒出凶光。
就在双方生死一瞬间的时候,卖冰糖葫芦的郑娟也不知道从哪蹦出来的勇气,竟然率先一步,从几个小混混身边冲了过来,拉着苏明哲的手就跑:
“快跑,他们几个真杀过人的!”
苏明哲被郑娟拉扯了一下,也不知道为什么,脑子里一片空白,下意识就跟着她朝着远处跑去。
那几个混混被郑娟冲了一下,愣在原地有一秒钟,但是看到郑娟和苏明哲一起逃跑,顿时一个个就像是打了鸡血,嗷嗷直叫,拿着铁签子就朝着两人背影追去。
可能是这些小混混声音喊得太响,没过一会,就被巡逻的治安队拦住了去路。
只不过,这一幕,郑娟没注意到,她现在一心带着苏明哲逃跑。
一路上两人不停地钻街走巷,也不知道是下意识,还是无意识,郑娟竟然带着苏明哲一路回到了自己家。
郑娟母亲和弟弟郑光明,听到房门被推开,然后自己闺女大口大口的喘气,还以为后面有狼狗追赶呢。
不过,随即郑母就看到,自己闺女还牵着一个男人的手呢:
“娟,这是谁啊?”
郑娟的母亲是个老实人,也是个好人。
郑娟和弟弟郑光明都是这个老人拾捡养大的。
此刻,见到自己闺女拉着一个男人的手跑回家,这个老人多少有点害怕,是不是自己闺女在外面惹了什么事。
“大娘,您好,我叫苏明哲。”
苏明哲正想自我介绍,郑娟后知后觉,勐然发现,自己竟然还和苏明哲牵着后,连忙甩开,但是脸蛋和眼睛早就羞涩地转过头了。
活了这么大,郑娟还是第一次和男人牵手。
苏明哲长得还高大威勐,郑娟这么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很难不心动。
“妈,刚才我在电影院卖糖葫芦,被几个小混混调戏,是这个……苏大哥救我出来的。”
“……”
苏明哲面对郑娟的解释,犹豫了一下,也不多做解释。
刚才的情况,明明是自己英雄救美不成,反被美女救。
不过,都这个时候了,苏明哲也不在乎,是自己救郑娟,还是郑娟救自己了。
“小伙子,你是哪里的人啊?”
郑母见到苏明哲长相不错,穿的也不错,再看自己闺女和苏明哲的架势,不由得就无声地笑了起来。
如果这个小伙子没对象的话,看起来也算是一个良配。
“大娘,我家是光字片,光义街的。”
苏明哲说了一下自家地址,还不等郑母多问,就自动把自己家的情况,还有自己目前的情况讲了一遍,到最后才说道:
“我刚才是去共乐区给人送家书,没想到会碰上小混混当街耍流氓,这才……”
“呵呵,光字片的挺好。”
郑母听到苏明哲是光字片的,笑得更是合不拢嘴了。
这倒不是说,光字片有多好。
恰恰相反,在吉春市市区,有这么一句话:
“好男不扎辫,好女不嫁光字片。”
有这么一句话,就能知道‘光字片’在吉春市是个什么地位。
但是,在吉春市,有个地方比‘光字片’还要令人嫌恶,那就是太平胡同。
电视剧中,周秉坤来郑家送钱,被同事看到,就一脸嫌弃的问他:“你怎么会来太平胡同啊?”
周秉坤听到问话,都只能羞红着脸说:“我就是想绕个近路。”
那同事就劝说周秉坤,太平胡同什么人都有,以后别走这边了。
由此可以推断出:出身光字片的人,还看不起、鄙视、嫌弃‘太平胡同’。
而且这种看不起、鄙视、嫌弃,已经到了连走捷径都不乐意从太平胡同经过的程度。安慕小说网
周秉坤这样的老实人,都免不了对太平胡同鄙视,谈起自己经过太平胡同,都羞愧不已。
自家住在太平胡同,老太太自然对住在光字片的苏明哲不会有什么意见。
甚至,苏明哲的知青身份,老太太也没当回事。
苏明哲见老太太对自己挺满意,心里还在乐呵。
他最初还挺怕,这老太太知道自己是知青身份后,就把自己赶出去呢。
知青这个身份,在这个年代多少有点尴尬,从身份上来讲,属于农村户口,但是性质却‘非农、非兵、非工’。
在婚姻市场上,甚至一些城市里没户口的小混混都比知青吃香。
结果,苏明哲没想到,这老太太对自己的知青身份根本无所谓。
其实,这里面也有老太太性子比较‘佛系’的缘故。
在老太太看来,苏明哲和自己闺女有缘。
苏明哲几个月才回吉春市一趟,回来一次,就能凑巧救下自己闺女。
这不是缘分是什么?
不仅仅是老太太有这样的想法,受母亲影响的郑娟,明显也是这么想的。
要不然,她也不至于,看向苏明哲的眼神,有些‘审视’和‘羞涩’。
而苏明哲对郑家居住在太平胡同,也没什么特殊感觉。
太平胡同脏乱差,五毒俱全,那是太平胡同某些人的关系,和郑家没什么关系。
郑家一家三口都是好人,这就够了。
而自己相中的是郑娟,管太平胡同什么事啊。
在这种郑母和苏明哲互相都有意的情况下,本该是当事人的郑娟,看了苏明哲几眼后,反倒低着头,听着母亲和苏明哲聊个没完没了。
苏明哲现在恨不得立刻就把郑娟娶回家,不过他也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喝了郑娟倒得一碗开水后,苏明哲恋恋不舍,告辞道:
“大娘,这天都黑了,我就不多打扰了,你们早点休息,我明天再过来。”
郑母自然是看到了苏明哲对自己闺女‘虎视眈眈’,她现在也巴不得,苏明哲能早点把自己闺女娶走,所以听到苏明哲要走,立刻对着自己闺女笑道:
“娟啊,明哲都要走了,你快去送送啊。”
郑娟眼神里虽然带着羞意,更多的却是一种奔放和热情。
苏明哲走出郑家,回过头,就见郑娟站在街道灯光下,虽然穿的衣服都是补丁摞补丁,但是浑身都散发着迷人气息。
怪不得那几个小混蛋在电影院门口,就迫不及待,想要图谋不轨。
“外面冷,你快进去吧。”
苏明哲说着,挥手让郑娟回去。
再让这个女人送两步,指不定发生什么事呢。
“那我回去了,你路上慢点,如果碰到那些人,就大声喊,邻居们听到,肯定会出来帮你的。”
郑娟鼓起勇气和苏明哲告别,嘴里说着殷勤叮嘱的话,眼神还大胆地看向男人。
“我会小心的。”
苏明哲挥挥手,让郑娟赶快回家。
眼看着郑娟一步三回头的进了家门,苏明哲这才长松了一口气:
“果然,‘英雄救美’,是古往今来,最直接,也最有效的追女孩方法。”
走过了路口,苏明哲就快步朝着原路,向电影院赶去。
电影院门口,此刻只有郑娟遗落在这里的冰糖葫芦车子,但是那几个小混混早就不知道去向了。
苏明哲把车子又推回了郑家。
郑娟听到动静,拿着棍子出来,见到苏明哲把车子给找了回来,眼神里既是感激,又是情意绵绵:“你怎么还没回家啊?”
“我马上就回家,你回屋吧,外面冷。”
苏明哲笑呵呵挥了挥手,再次劝着郑娟回屋。
他自然是不可能回家的。
那几个混蛋敢欺负自己的女人,如果让他们见到明天的太阳,都是自己慈悲。
到了第二天。
郑娟还想替生病的母亲去摆摊,但是郑母说什么都不愿意闺女出门了。
昨天才出去一次,差点就回不来了。
郑母怎么可能还让自己这个如花似玉的闺女,替自己摆摊啊。
郑娟和母亲争论不出道理,无奈之下,只能待在家里。
到了下午,郑母感觉自己身体好了一点,准备自己出摊。
还没出门,就见苏明哲提着两袋礼物,从巷子外走了过来。
“大娘,您不是什么还没好吗?怎么还要出摊啊?”
苏明哲快走两步,拦住了郑母,不等郑母解释,先一步满脸都是责备道:
“大娘,您先别急着出摊了,正巧我有事,您先跟我回家吧。”
“孩子,娟子在家呢,你找她就行。”
郑母倒是不担心苏明哲欺负自己闺女,说着话,还想出去摆摊。
“我想说的事,不是关于娟子,是关于光明。”
苏明哲说着,硬拖着郑母进了屋。
郑娟正在屋里照顾弟弟郑光明。
郑光明年纪不大,五年前被郑母捡回家,因为失明看不见东西,被郑母和郑娟牢牢地保护在家里,家门都没敢让他出去过。
苏明哲来到郑光明身边,见郑母和郑娟都紧张得看向自己,连忙解释道:
“大娘,娟子,其实我会一点点医术,我感觉光明虽然眼睛看不见东西,但是他这种看不见,并不是不可治愈的。今天上午我去了一趟医院,问了一些医生,又去药店拿了一些药,你们如果放心的话,可以让我给光明治一下。”
郑娟多少有点不敢相信,毕竟,从相貌来看,苏明哲也就是比自己大个五六岁,怎么看都不像是名医专家。
但是,郑母却目光殷切道:
“孩子,大娘相信你,你尽管治就行,治不好,那也是小明的命。”
自从把郑光明这个孩子捡回家,郑母也带着他去医院看过病,但是吃了不少药,都没什么效果。
如今,苏明哲愿意给郑光明看病,郑母就特别感激了,怎么可能还抱着怀疑态度啊。
见郑母相信自己,苏明哲也就不废话了。
那自己买来的药,一一和郑娟说清楚。
内服的,一天一次,一共十天的量。
外敷的,半个月换一次。
苏明哲如果自己没时间来换,会找朋友过来帮忙。
郑娟听了,一一记了下来。
苏明哲说着,又拿出银针,给小光明渡穴,活络经脉。
在郑家人的关切目光中,苏明哲把银针收起来,这才给了一个准确的回复:
“如果我没诊断错误,短则三月,快则半年,光明的眼睛,肯定能好。”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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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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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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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一章 英雄救美免费阅读.https://www.xfanji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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