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都市小说>重生1990之改写人生>第25章:胡若云文学之路上的“里程碑”
  农历正月十六,元宵节的第二天,胡若云开学了。

  不管他如何思绪纷杂,但在这个现实世界里都还只是一个十四,不,只是一个十五岁的高中一年级学生。

  教导处的大门口,钉着一个漆着绿皮的大木头箱子,邮电所送来的信件都在这里放着,任由大家自己翻找,不少信封上的邮票都被热爱集邮的同学给揭去了。

  胡若云正常的文化科目学的不怎么样,却经常写些诗哥、散文什么的给一些报刊杂志投稿,他特别关注这个箱子里有没有新送来的邮件,期盼着能有一份惊喜不期而至。

  在刚刚过去的1990年,24岁的汪国真成了《辽宁青年》、《中国青年》、《女友》等杂志的专栏撰稿人,并在大江南北掀起一股“汪国真热”。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诚/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汪国真《热爱生命》)。”

  成为很多青少年励志的箴言。

  “呼喊是爆发的沉默/沉默是无声的召唤/不论激越/还是宁静/我祈求/只要不是平淡/如果远方呼唤我/我就走向远方/如果大山召唤我/我就走向大山/双脚磨破/干脆再让夕阳涂抹小路/双手划烂/索性就让荆棘变成杜鹃/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汪国真《山高路远》。”

  曾经是无数青少年手抄本上的座右铭。

  胡若云最早写点东西是在小学五年级,也不知道是听谁说的:写文章投稿如果被采用了,一个字有7分钱的稿费。

  他想,这可比带着弟弟小虎、妹妹美凤拾知了壳、挖香附省心省劲多了。

  于是,上小学的他就想通过“知识改变命运”,想着靠写东西能赚下传说中的“稿费”。

  先是仿着《故事汇》的内容编故事、编笑话,还郑重其事地用方格稿纸誊写了寄出去。

  当然,这些投稿的信件寄出去之后都没有什么结果。

  那时候家里更穷,穷人家的孩子成熟的早,成熟的早的孩子脑子里乱七八糟想的就多,于是,用在学习上的精力就不够了。

  升入高中,学校里有一个“青桔文学社”,每半月出一份油印社刊,八开纸、单面印刷,刊发的都是文学社成员的习作。m.xfanjia.com

  这个时候文学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和影响。

  班主任王剑涛是这个文学社的辅导老师,也是社刊的“总编辑”,还负责在蜡纸上刻版、用油印机印刷。

  胡若云的文学爱好很快被王老师发现,并迅速把他发展成了文学社成员,平时写的散文、诗哥投出去之后都是泥牛入海,但在青桔文学社社刊上却是经常“发表”出来,也算是对他这个疯狂的文学爱好者的另一种慰藉吧。

  开学第一天,胡若云终于在这个漆着绿皮的大木头箱子里翻到了一封收件人写着他的名字的大号牛皮纸信封,寄信人位置印着“《作文周刊》编辑部”字样,他的心顿时狂跳起来。

  以他无数次给这家刊物投稿的经验,不管来稿是否采用,他们从来都是不退稿的,而且从厚度上看,他敢肯定信封里面装的不是退稿,退稿的信封不会这样的“丰满”!那么,如果不是退稿的话,就基本上可以确定里面装的是样刊了!

  他在心里呐喊:我写的东西真的发表了!

  胡若云用颤抖的手撕开信封,小心翼翼地抽出里面的内容。

  真的是《作文周刊》报纸,整整五份!他也真的在第四版看到了一篇署着他名字的一首题目为《土地的儿子》的小诗:

  土地的儿子/一年四季/耕耘在土地母亲的怀抱/春天/播下用汗水浸泡的希望/秋天/收获/沉甸甸的喜悦/土地的儿子/依靠土地/一定/能够崛起。

  虽然短,胡若云却觉得意义非凡:这可能是自己“文学生涯”中的里程碑吧!

  《作文周刊》没有给胡若云稿费,但给他这个作者、还有他的班主任、学校教导处各寄了五份样报,就这已经足够让他满足和兴奋了,更给了他无尽“创作”的动力。

  胡若云的“事迹”在安南县第八高中传开了,班里的同学高家壮是个体育生,爱说爱笑爱热闹,在班里撺掇着一帮子同学起哄:“胡大才子,大作都发表了,得请客啊!”

  胡若云不好意思:“就一个小豆腐块,不值一提……”

  一帮子人在高家壮的带领下闹哄着不依。

  开学典礼上唱《黄土高坡》王冰冰现在是校广播站的播音员,专门在播音时间声情并茂地用普通话朗诵了他的这首“作品”,不知道听谁说胡若云要请客户,也专门找到班上:“请大家吃糖吧!”

  最后,胡若云在学校的小卖铺买了一包水果糖,班里每个同学发了两颗。

  能在《作文周刊》上发表作品,不仅同学们钦佩、羡慕,就连学校也觉得是一份荣耀。

  胡若云的这首小诗被学校放大复印之后,张贴在阅报栏上。

  大概是虚荣心作祟吧,胡若云悄悄留意了一下,看到不少同学、有时候还有老师站在那里阅读、品评。

  在县城学校上学的江秋莹、班长赵洪涛、团支部书记李向前也先后写信祝贺并索要样报。

  胡若云打心里有些飘飘然:学习不好怎么了?学习不好说不定也能当作家。

  有些事情,不到最后时刻,你就无法判断对错。

  胡若云更加走火入魔般地醉心于“潜心创作”,学习的心思就更少了,学习成绩也就更加提不上去。

  他痴迷地认为自己一定能成为下一个汪国真,或者成为像路遥一样的作家,可以写出像《人生》、《平凡的世界》一样不凡的作品!

  要知道,未来的时间里,路遥虽然英年早逝,但他的不朽之作《平凡的世界》一版再版(盗版就更不用说了),风靡一时。

  在胡若云预见的记忆里,在贾平凹、莫言、余华等还在探索自己的写作道路时,写下《灵与肉》(后被改编并拍成电影《牧马人》搬上银幕,引起巨大反响)、《男人的一半是女人》、《肖尔布拉克》等作品的作家张贤亮已是名声大噪,他的作品被翻译成30多种文字在全世界发行,赚取的稿费已经让他成为中国最有钱的作家。

  每年作协开会,张贤亮都会开着他的宝马轿车,听着唱片一路从宁夏开到北京。

  胡若云单纯地认为,所有穷人家的孩子最朴素的理想都是和他一样,只有一个:有钱!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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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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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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