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尚和帅戈能够享受到的,顶天了,也就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不在乎。
帅戈救场的时候,肯定没有想到过,在第五夏这里。
楼尚的事情=文艺喜欢的男生的事情。
关注度最高可达50%。
楼尚和帅戈的朋友的事情=不关第五夏的事情。
关注度最高可达0%。
第五夏从来都不是一个会在很多人身上花心思的人。
她不介意,甚至有些喜欢别人对她的误解。
她不喜欢有太多人,靠得太近的感觉。
她只愿意照顾极少数人的感受。
第五夏再次来到布伦施威格酒厂,是因为刚刚作出了不继承耶罗尼米斯遗产决定。
下定决心的那个瞬间,第五夏就倍感轻松了。
其实,从来也没有人,逼着她去面对过去。
一切的一切,都是她自己给自己的枷锁。
和过去告别的最佳方式,就是切断和过去的所有联系。
有些人,愿意分享快乐。
有些人,愿意分享悲伤。
有些人,什么都是自己扛。
每个人都是别人眼中的自己。
但别人能看到的通常都不是最真实的自己。xfanjia.com
那些看起来什么都不在乎的人,大多都有不愿意提及的过往。
抑或,一个不愿意面对的现在。
…………………………
“你丫要送妹妹,有没有问过本帅的意见?看到本帅被热情风像胎盘一样地包围了,你丫现在开心了?”胖戈吨极度珍惜自己的“娇躯”。
不太喜欢自己比一般人要娇贵得多的身体,在风中凌乱的感觉。
都说瘦得一阵风都能吹走,可胖子的体积,明明白白地摆在那里。
风中的胖子,难道不是受力更多、危险系数更高吗?
“嗯,开心。”楼尚云淡风轻,仿佛完全没有听出来帅戈在说反话。
“你丫是想让风把本帅吹死,好继承本帅的花呗?”帅戈的心,从凌乱升级为郁闷。
他这么厚的皮下脂肪,都被海风吹得有一种想要发抖的感觉,楼尚那小身板,能和艾莱岛的风,叫嚣到什么时候?
胖戈吨的关心自家艺人的方式,从来都是这么的特别。
“我不记得你有开过花呗啊,你不是整天都说,钱赚得太多,花都花不完,每天往银行存钱,很有负担吗?”被甩哥是真的没有在介意海风对皮肤的伤害。
经纪人很生气,这摆明了是没有把1980万粉丝关心的事情,放在心里。
被甩哥有权不在意他自己的“那点”粉丝,可也不能顺带着坑了段子手一哥的两千万粉丝吧?
第一主播的皮肤要是背海风吹红了,吹干了,以后还怎么做亿里挑一的Sh-u-aiG-e?
“说的好像你丫知道本帅的这许多事一样。”帅戈莫名地有点小情绪,因为他印象中的楼尚,是不会关心这些事情的。
“我就你这么一个从大学一直到现在的朋友,我可能不知道你所有的事情,但你一定是我知道事情最多的那一个。”楼尚的话,说得温柔而又感伤。
原来还有一肚子牢骚要发的帅戈,瞬间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胖戈吨原本就是故意找茬抱怨,好分散点楼尚的注意力,让他不要太介意自己此刻身处的环境。
现在看起来,楼尚似乎并没有特别的感伤,而是在像刀一样的风中,变得刀枪不入地坚强。
尽管不知道原因,但现在的楼尚,和帅戈前一天见到的那个,躺在床上说自己“一个人处理不来”的楼尚,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个曾经有过严重的心理问题,并且依靠自己的力量,一步一步走出来的人,自我调节的能力,总会比那些从来都没有经历过伤害的人,要高出许多。
他改变不了第五绮雯去世的事实,但他一定可以让楼夏以后的生活,因为哥哥的出现,而变得和以前有些不同。
“现在怎么办?拍照只需要一秒,回去可就遥遥无期了。你丫是打算让本帅在这儿吹一夜的海风吗?”
帅戈的天籁之音,在海风的伴奏下,显得更加悠远,还带了一点空旷原野才有的回音。
虽然还习惯性地对着楼尚丫来丫去的,但帅戈语气变得比刚才温和了很多。
“吹一吹海风,让脑子清醒一下也挺好的。”楼尚莫名地就喜欢上艾莱岛糟糕的天气,风吹得有多么的肆虐,存在感就有多么的真实。
帅戈的整个人都不好了,凭什么艺人的脑子不清醒,经纪人就要陪着一起吹风?
遇到这么不讲道理的艺人,经纪人怎么可能忍气吞声?
但帅戈又不忍心,搞砸了楼尚此刻忽然变得积极的情绪。
在想要发飙的胖戈吨,和忍气吞声的帅戈,天人交战的时候,帅戈的电话响了。
“本帅是可以对你不抛弃不放弃,但这个要怎么处理?”
给胖戈吨打来电话的人,是樊老。
他堂堂地球最帅经纪人,怎么就带了被甩哥这么不靠谱的一个艺人?
这电话要是接了,樊老肯定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指责他没有照顾好最宝贝的小徒弟。
也不知道是谁把两人弄到现在这样的境地的。
帅戈已经完全忘记了,是他自己提议说要帮朋友到布伦施威格酒厂外面拍照这件事情了。
第一主播不可能犯错,千错万错都是楼尚的错。
帅戈在楼尚面前是一条龙,到了樊老那里,就是一条虫。
借他两万个胆子,他也在樊老那儿数落楼尚。
“我来接。”楼尚骨节分明的手,接过了帅戈的手机:“师傅。”
“奇怪了,什么时候给经纪人打电话,都是艺人亲自接啦?”樊老开口的第一句,就是和楼尚开玩笑。
大概从两年前开始,樊老就在努力,让自己的小徒弟多吸收一点人间烟火。
樊老的努力,一直也不见什么成效,楼尚总是守着他这么一个老头子。
心无旁骛,除了酿酒,什么都没有放在眼里。
这一次,楼尚“下山”去参加文化酒业的年度盛典,先是说会晚几天回去。
一回来就是辞行。
一辞行就是出国。
樊老很高兴,也有点担心。
听到楼尚说自己是去苏格兰调研威士忌,樊老才算是安下心来。
但樊老也只是安心让楼尚到苏格兰,并不代表完全放心。
樊老给自己在艾莱岛认识的所有老朋友,轮番打了电话。
“我的经纪人比较大牌,艺人在他手底下,通常都是需要毕恭毕敬地打杂地。”帅戈爱面子,楼尚也很习惯给帅戈面子。
“那胖子长本事啦,敢让我的爱徒给他打杂?”樊老语带质疑。
过了九十岁之后,樊老的脾气,越发像个老顽童。
自己的徒弟,只能自己压榨。
旁人想要欺负,那是绝对的一星半点都不行。
“冤枉啊,樊老,我这么大老远从中国飞到苏格兰,都快被您的徒弟给蹂躏死了!”实惨帅戈简直不要太委屈,直接把电话给抢了回去:“樊老,您听听这呼呼风声。您的爱徒把我骗到了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鸟不生蛋鱼不靠岸的地方,我小命都快折在这里了……”
帅戈卖惨都还没有卖完,樊老就直接把电话给挂了。
紧随其后的,是一个视频通话的请求。
“完了完了完了,这下完了。”帅戈不敢接樊老的视频。
不是已经决定了要忍气吞声的吗?
刚刚一委屈,怎么就口无遮拦地说了大实话?
这下好了,要怎么解释?
“给我吧。”楼尚还是那么的安然若素,好像根本就没有“身临绝境”。
“我和帅戈出来放风呢,这边风有点大,您会不会听不清楚我们说话?”楼尚知道樊老对自己的关心,风大不是问题,他的精神状态不好,才是会让师傅担心的。
“清楚,清楚,你师傅我听力好着呢。你这地儿,看着有点像是布伦施威格酒厂啊?”樊老认真看了一眼楼尚深处的环境。
“师傅来过?”轮到楼尚意外。
“没有,你师傅我去艾莱岛的时候,就去了三家当时最大的酒厂,这都得有三十年了吧。”樊亦武老先生开始回忆几十年前的事情。
“那师傅怎么知道这里是布伦施威格酒厂的?”
“几个意思啊,小徒弟,你师傅我没去过还不会看直播吗?”樊老很是有些得意。
他八十岁开始学上网,现在玩得简直不要太溜。
楼尚想了想,师傅连#被甩哥找妈妈#都知道,有怎么可能不知道他到苏格兰的真实原因。
“原来师傅您什么都知道了啊,我还以为瞒的挺好的。”楼尚刚找到旧报纸的时候,脑子是真的有点不在线。
“哈哈,你小子,都到了要给师傅抱徒孙的年纪了,不知道姜还是老的辣的道理吗?”樊老的得意又更多了一些。
“师傅哪里老了?”楼尚比谁都更知道要怎么哄自己的师傅开心。
“哈哈哈,说的也是。师傅在艾莱岛认识了一个小警察,他当年就和你现在差不多大,现在都差不多退休了。我和他说了我徒弟要去他地盘找人,我给你个联系方式,你回头有什么需要的,就给他打电话。有小警察帮忙,你要找人,应该就容易得多。”
樊老对自己的小孩,可能都没有对楼尚这么无微不至。
他的儿女们早就已经去了大城市生活。
就算是有做和酒有关的事情,也都是在营销和销售领域。
就算是在酒厂,也是那种自动化的生产线。
没有能够像楼尚这样,静得下心来,专研传统酿酒技术的。
楼尚看着樊老发过来的电话号码发呆。
或许,上天曾经给过你多少的风雨,就会在风雨过后,给你同等的彩虹。
他现在已经有了一个挂满彩虹的世界,他一定可以把楼夏也带到彩虹的折射里。
樊老润物细无声的关怀,让被甩哥成为了现在的楼尚。
他也可以用同样的方法,慢慢地走到楼夏的身边。
重要的,不是什么时候相认,而是让笑容,重新回到楼夏的脸上。
“你丫也是够了,风刀子都能给你丫刮出一脸的春心荡漾。”帅戈抽回自己的手机,直接拨通了樊老发来的“小警察”电话号码。
被某人无良的妹妹,丢弃在一个有手机信号的“荒野”,好不容易拿到了“小警察”的电话,还不第一时间拨打的,不是傻子就是罪犯。
樊老发过来的是一个固定电话。
艾莱岛人烟稀少,这里的人,也不热衷搬家,所以电话很快就接通了。
三十年时光飞逝,樊老嘴里的“小警察”弗雷德里克已经快要六十岁了。
帅戈大致说了一下自己的位置,弗雷德里克就直接开着车过来接。
弗雷德里克对帅戈和楼尚会出现在这个地方,感到有些奇怪。
接到楼尚和帅戈之后,弗雷德里克用最地道的艾莱岛口音表达了自己的疑惑:“你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参观布伦施威格酒厂,拍张到此一游的照片。”帅戈除了酿酒技术不行,其他的事情,多半都是一学就会。
语言,也属于一学就会的范畴。
楼尚的英文,大部分是后来跟着樊老学的,和酿酒比较相关的。
帅戈可是大一就直接过了六级的大牛。
“三十七年之前,韦斯特伍德·耶罗尼米斯一家遇害的时候,还有一些胆大的人,会来布伦施威格酒厂的地界拍照留念。现在好像不太流行来这里参观,我都没听说,有什么人,是能进这个酒厂参观的。”弗雷德里克一开口,就是个本地通。
“三十七年前,弗雷德里克先生就已经在这里做警察了?”帅戈开始打探消息。
“没有,我那时候就是为了证明自己胆子大,过来参观了一下,和所有人一样压根就没能进去的那一种。”警察叔叔说道这里,很是有些遗憾。
“十九年前,有人进去了。”一直没有说话的楼尚拿出了一张照片。
费雷德里克刚说完没有人能进去,楼尚就拿出孟千寻妈妈给的,和第五绮雯在酒厂里面的合影,用事实予以反驳。
帅戈扶额,这是谁带出来的艺人,都不知道给警察叔叔留点面子的?
“十九年前,我也进去了。”弗雷德里克说罢,一眼就认出了照片里面的第五绮雯:“我记得这个女人,她死了。案子还是我经手的。”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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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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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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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我记得这个女人免费阅读.https://www.xfanji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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