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爷,您见多识广,想必对骨笛应该不陌生吧?”胖子道。
“这真是用骨头做的?”我问。
洪云鹏点了点头。
要是这笛子真的是用骨头做的,那价值可就不一样了。
骨笛可是大有来头,其中最为出名的莫过于贾湖骨笛,这可是我国最早的乐器实物,距今九千多年。
可是骨笛这种东西想要鉴别真假和年代,就必须得通过专业的研究。
毕竟骨头是一种很特殊的材质,加上古玩乐器并不是我的强项。
“项爷,这可不是一般的骨笛。”胖子道,“这可是鹰笛。”
“鹰笛?”我有些疑惑,“你不会说这是塔吉克族的鹰笛吧?”
胖子眼睛一亮,竖起大拇指道:“项爷不愧是项爷,这就是比一般人懂得多,不错这就是塔吉克族的鹰笛。”
我哭笑不得:“这是白天你们遇到的那个人和你们说的?”安慕小说网
“恩。”胖子点头。
“那家伙给你们三十万要买这笛子?”
“恩。”
“那你就应该赶紧卖给他,还塔吉克族鹰笛,你怎么不说这是嫦娥用的笛子呢?”我没好气的道。
白含烟忍不住插嘴问:“塔吉克族的鹰笛有什么特别的吗?”
我看了他一眼,解释道:“据说在帕米尔高原上,塔吉克人以狩猎为生,他们每家每户都养了猎鹰,那些猎鹰白天跟着主人一起出去狩猎,晚上便会为主人看家放哨……”
说到这,我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接着道:“很早之前有个叫娃发的猎人,他家祖辈都是有名的猎户,家里有一只祖传的鹫鹰,这只鹫鹰活了一百多年,眼力非常好,百里开外的麻雀都逃不过它的眼睛,而且它还是一只骁勇善战的猎鹰,被周围的人称之为鹰王。”
“当时还处于奴隶制,娃发有一只鹰王的消息很快就被奴隶主知道了,于是命令娃发交出鹰王。可是娃发不肯,奴隶主就将其抓了起来每天折磨,最终鹰王看不下去了,就让娃发把它杀了做成骨笛,只要吹响骨笛,就没有人再能欺负娃发。”
“可是娃发下不去手,毕竟他早就已经把鹰王当成了亲人……鹰王知道了他心里所想,于是便撞死在了他面前,娃发非常伤心,便将死去的鹰王翅膀做成了骨笛,这个骨笛有一个名字叫做:那依。”
“当娃发吹响那依后,便召唤出了亡灵,这些亡灵只听从吹笛者的命令。在娃发的命令之下,亡灵将欺负他的奴隶主全部杀死……至此,方圆百里的奴隶主再也不敢欺负奴隶。”
讲完这个故事之后,白含烟看着桌上的骨笛道:“这笛子真的能召唤亡灵?”
我笑道:“除非这笛子是传说中的那一支。”
胖子道:“不对啊,白天那人和我们说,这笛子不是召唤亡灵用的,而是用来超度亡灵的。”
“传说这种东西谁说的好?每个地方的传说都不同。”我道。
“项爷,你怎么就这么肯定这骨笛不是传说中的那依?”
我白了他一眼道:“谁会花大价钱买传说中的古董?这种古董,价格可说不好,除非有专门喜欢收藏这种稀奇古怪的藏家。”
说到这,我忽然想起了游仙枕和秦镜!
当初杨翰学费了那么大的劲寻找游仙枕,之后去海底找到了沈万三的密室,至于秦镜那可是莹姐点名要的东西。
莹姐为什么要找这些传说中的物件?
“我还以为能卖个好价钱呢,现在看来三十万也不算亏了。”胖子把骨笛收好道,“云鹏,你赶紧联系那个买家,让他把钱带过来,这笛子让他拿走,我们一人一半。”
洪云鹏咧嘴一笑道:“好嘞。”
“等等!”我忽然制止住了他。
胖子和洪云鹏一脸不解的看着我。
“这笛子不能卖。”
“为什么?”两人异口同声的道。
我把骨笛从胖子手里拿过来:“因为我要了。”
说着我将骨笛交给了洪云鹏:“洪哥,这笛子你可得帮我保管好了。”
洪云鹏有些懵,胖子也眨巴了几下眼睛盯着我。
我从钱包里掏出两千块钱,递给胖子:“喏,这是你昨天买东西的钱。”
“啊?”胖子愣了一下,“项爷,您这是要吃独食?”
他哭丧着脸:“你不能这样啊,你吃肉好歹也得给我们喝口汤吧?”
“你懂什么?”我道,“这东西我是想留着研究研究,说不定到时候还能卖个更高的价格。”
被我这么一说,胖子由愁转喜道:“那到时候卖了,有我的份吗?”
“你说呢?”
“我就知道项爷最仗义了!”胖子道,“云鹏,你可得把笛子收好了。”
洪云鹏点了点头:“放心,这东西放在我这,丢不了。”
白含烟居然也来了一句:“项总,见者有份,到时候可别忘了我那份。”
“你凑什么热闹?”我无奈的道。
“你忘了,我现在可是你的助理。”白含烟道。
胖子一愣:“白小姐也是项爷的助理了?”
白含烟点头:“从今天开始,咱们都是帮项总打工的人,大家以后就是同事了,别那么见外。”
“那敢情好!”洪云鹏咧嘴道,“咱们以后可就跟着小飞吃香喝辣了。”
看着这三个活宝,我哭笑不得。
“这都九点多了,要不咱先去弄点吃的?”胖子道。
听到他这么说,我才猛地想起我今晚可是还要去找人的!
差点把这事给搞忘了!
“洪哥,得麻烦你送我去个地方。”我道。
“去哪?”
“西海园景。”
“去那做什么?”
“找个人。”我道。
我话音刚落,胖子和白含烟两人顿时异口同声道:“我也去!”
……
半个小时后,洪云鹏开车,胖子坐在副驾驶,我和白含烟坐在后座。
我们一行四人来到了西海园景,在车上胖子还在啃着烧饼。
车子开到门口,保安问我们找谁,半天没说出个所以然,结果人家不让我们进。
还好的是,洪云鹏下车交涉了一会,之后保安才开闸让我们进去。
“你和他们说什么了?”我问。
洪云鹏咧嘴一笑,拇指和食指搓了搓:“给了两百块钱,让他们买烟抽。”
我愣了一下,胖子感叹道:“这世道,有钱能使鬼推磨呐……”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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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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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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