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朝推开窗户,用木条将其撑起,便有一股湿润的凉风吹进来,说不上的惬意。
这几日大齐朝廷派了一位官职不小的巡抚来到宿夜城,针对这次妖族围城的劫难,还有百姓流离失所,家破人亡的惨剧进行了一番关怀备至的问候,若不是兄长潘固极力婉言劝阻,这位巡抚大人甚至情到深处,头脑发热的要收数百名无家可归的孤儿为义子义女。
不过既然是朝廷专门派来擦屁股的,自然也是要表示一番,此前参与谋划了这场劫难的晏乘兴,黄龙师徒,正被关押在大牢内,每日耗费心神为死难者重塑残破的神魂,累的要死要活,而对于找寻寄宿的魂魄身躯所要花费的重金,一盖由朝廷负责。
经过这段时间的复盘,朝廷默许三妖围城的秘密早已被许多人知晓,像是朝廷特意要用重礼来堵死旁人的嘴,赏赐了潘固黄金千两,良田百亩,就连他也一道鸡犬升天,赏了纹银五千两。
潘固一再推辞,怎料那位巡抚大人来劲了,吹胡子瞪眼说若是不收按照抗旨罪处置。
潘固最后拗不过,只得承诺将朝廷赠予的金银用作日后办公、嘉奖学有所成的读书人的费用,百亩良田充公,连带着赏给他的五千两白银一并充公,让他难受了好半天,这可真是赏了个寂寞。
至于升迁,朝廷只字不提,想来也是,谁会让一个知晓了朝廷私底下见不得光勾当的人去到洞京任职呢。不过这样也好,他在宿夜城这个地方野惯了,真让他去那什么洞京,他还有些不习惯呢。
最后就是那群滞留在此处的修士、武夫,当初潘固在发出征集之时,早已是做好了城破人亡的打算,几乎是久病乱投医一般,只要是缥缈州上叫的出名字的,都传了飞剑。
对于那些即使妖族破城杀来,依旧奋勇杀敌的修士武夫,潘朝是打心底敬佩的,为此潘固还动用了那笔朝廷赠予的黄金银两,对他们以示嘉奖。
而在此次大战中伤残乃至于阵亡之人,都亲自为他们的家人和宗门送去了银两和悼文凭证,朝廷许诺,日后阵亡之人家族之中,若是有子弟想要在朝中任差事,可大行方便之门。
起初潘固也料到了,个别武夫修士一定会为了酬金争吵个不停,只是他没想到这群人最后要求的酬金翻了好几番,一个说死的是我同门师兄,是我门中出了名的修道美玉,这点钱打发要饭的呢;那个说我的本命法器在此次大战之中,被一名六境大妖损毁,修缮起来可不便宜。www.xfanjia.com
以至于潘固甚至打算动用那些黄金白银,都远远填不上这个窟窿。
彼此之间还会相互拆台,一群人围在衙门外,喋喋不休,甚至有好几次看对方不顺眼,要大打出手。潘朝杀敌之时,见过索要巨额酬金的人,有好几个都是一见妖族杀来,立马吓得屁滚尿流,跑的比普通百姓还快,而那些奋勇杀敌,死战不退的豪杰,才不会计较这些,领了酬金,乐呵呵买酒去。
潘固起初为了服众,要求一视同仁,酬金翻了一番,只是有一个铁的律令,断不可比死者的酬金更高,但还是难调众口。最后竟是那位巡抚大人出面,说要领赏金可以,说法器损毁的,受了重伤的,朝廷自会派出对应的修士进行检查,若是结果属实,一律重赏,若是有人胆敢弄虚作假,就得让人记录在案。
至于记录在案会有什么后果,让他们自个掂量去。如此一来,那伙人终于才悻悻然领了赏金,就此散去。
这几日潘固一连几日同那位巡抚大人应酬,后者听闻潘朝在这场大战中,雄姿英发,说什么都要见见他,结果酒席上,那位巡抚大人看着倒是慈眉善目,只是一开口便是晦涩难懂的话术,他那里见过这样文绉皱的场合,嘴巴张着半天不知该如何回应,闹了个大红脸。
也就是因为这样,这几日潘固便不再让他参与应酬,罚他在潘府,‘饱读诗书’。
潘朝转过身,桌案上趴着个少女,穿着一袭黄色襦裙,头上别着的簪子颇为别致。
潘朝两手托着腮帮,噗嗤一笑,她睡得好香啊,不知为何自打她脱去那件铠甲,穿上了寻常女子穿的衣裙,你别说,还挺好看。
说来也怪,自从那日在城楼之上对她说了那一番推心置腹的话语之后,贺采萍就再也没有打过他,甚至有些时候看到还会用眼角余光偷看他,被他发现了还会脸红。
潘朝不由得浮想联翩,若是有一日真的明媒正娶,将她娶过门,穿上嫁衣的她肯定会更好看吧。
潘朝忍不住把脸凑近,却不料少女在这时蓦然醒了过来,睡眼稀松的揉了揉眼睛,问了句:“我睡了多久......”
潘朝做贼心虚,退后两步,支支吾吾,贺采萍起初还感觉到奇怪,但很快白皙的面容上便开始泛起一阵潮红,连忙站起身对着潘朝就是一桶粉拳,打得潘朝连连后退。
夏泽嬉笑着走到门外,看到有一人打着伞,牵着个红衣小童,从院子外走了进来。
夏泽一脸红润,身边上有白色烟雾升腾而起,看着挺唬人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要白日飞升而去呢。
潘朝笑道:“夏泽,你这么早就从学堂回来了?”
夏泽看一眼潘照脸色,似笑非笑打趣道:“不早了,先生教的圣贤书都已经读了不下二十遍了,潘朝兄弟,你的书,念得可还通顺?”
潘朝皱了皱眉头,旋即反应过来,这小子是在揶揄他呢,于是一本正经说道:“夏泽你可别误会,我先前可真的是在念书,你可别还不信,我这就给你背......”
夏泽一副我懂,我都懂的莫名笑容,结果从屋内走出来的贺采萍,一时气不过,一巴掌便拍在了潘朝的后脑勺,这呆子,此地无银三百两呢,本来没什么的,被他这么一搅活,越描越黑了。
贺采萍瞪了一眼夏泽:“看什么看!”
夏泽嘿嘿一笑,牵着那小孩的手去了别院。
潘朝追上前,高声道:“夏泽,我和你一同练拳。”
油纸伞下那个少年,头也不回,大笑着招了招手。
贺采萍抓起裙摆,淑女的坐在台阶上,把手伸出屋檐外,去接那一滴滴雨水,然后望向那个令她有些陌生的潘朝,会心一笑,他的夫婿,以后一定会更加意气风发吧。
大战过去之后,夏泽一行人,皆在潘府内疗伤。其中夏泽和林露清恢复的最快,仅仅三日,便可健步如飞了。
而阿玉、徐修竹、白吕三人,则是在七日之后恢复如常,然后宣布自己可能要闭关几日,好好复盘此次大战心得,运气好的话,甚至可能直接破境。
令潘朝心悦诚服的是,夏泽那几日忽然找到他的兄长潘固,几番欲言又止后,才问能不能帮帮忙,让他去上几天学堂,他想认几个字。
潘固原本还以为他有什么难言之隐,听到竟是这个要求,爽朗一笑,这有何难?
于是夏泽还有何煦,一个少年,一个孩子,便到了城中最富盛名的书塾念书,周边多是些年龄参差不齐的孩子,就属夏泽年纪最大。
负责教书的是位暮气沉沉的教书先生,看到夏泽坐在屋子的最后边,起初还怀疑他是潘固的某个远房亲戚呢。
不过这小子虽然看着傻乎乎的,念书写字的劲头可真是无人能敌,每次布置的作业,都能看出这家伙的用心,虽然字写的歪歪扭扭,但是里边吐露的那股认真劲,让老先生差点老泪纵横。
于是老先生教书之时,愈发卖力认真,原本像是有块老痰卡在嗓子里的腔调,开始一日不同一日,精神抖擞的吓人。先生晚上回家,还要翻一翻老旧的书籍,生怕有一日被这位学生问到了不懂之处,丢了读书人的面子。
一个月的相处过后,这老先生越看这小子越是顺眼,下课之后还会别出心裁的给夏泽开小灶。
某日上课前,先生喝了二两酒,讲的内容简直是离谱离出了十万八千里,讲到了一半,竟然沉沉睡去,待到酒醒,发现课堂内的学生跑的没影,只有夏泽正襟危坐,在对着一本蒙学典籍认字。
老先生老泪纵横,颤抖的拍着夏泽的手说道:“以后即便不是状元,多半也会是个文采奕奕的举人。”
反观何煦就是另一副样子了,早些时候他还觉得纳闷,夏泽这家伙是不是脑子里进水了,居然想去什么学塾?这不是给自己找罪受吗。但是他还是不情不愿的跟着去了,果不其然,他听到那老夫子酸臭的读书腔调,便忍不住昏昏沉沉睡去。
状态好的时候,他可以稍微听上那么两三句话,然后就和隔壁的那个学生一起玩在书本上打仗的游戏。为此,没少被那位老先生打手心,而夏泽只是看着,一言不发。
有次先生像是真的动了肝火,用戒尺打手心的时候,下手忒狠,以至于那天下着小雨,夏泽撑着伞,何煦则是哭哭啼啼的吹着红红的手心。
他忍不住气鼓鼓问道:“夏泽,你怎么忽然变得这么喜欢读书了,那些圣贤书,我听着就犯困,还有那个老夫子,每次下手忒重,我都恨死他了。”
夏泽默默不说话,撑着伞走着,想了想,淡淡一笑道:“在学塾外边,我和你是朋友是兄弟,有人要是欺负你,我肯定第一个不答应。在书塾里边,他是先生,我和你都是学生,你在课堂上和同学打闹,不用功念书,先生打你手心,没有错的。”
何煦想要骂出口的气话,被夏泽一口气噎了回去。
“怎么说来着,尊师重道?”夏泽蓦然笑道,揉了揉何煦的脑袋,然后目光深邃,望向远处雨幕,“其实我也算不上特别喜欢念书,就好比卢衣巷老前辈和我说的,少年郎,要饮酒,饮酒过后才能参透着江湖,我才开始饮酒。是我在亲自出来走这一趟江湖之后才意识到,我不能这么稀里糊涂的走一遭江湖,不说作诗写文章,最起码得识文断字。看见大江滔滔,看见山川日月,不是只能兴奋的手舞足蹈,肚子里得有东西。”
“这样啊......”何煦觉得有些惭愧。
“况且你也知道的,我们两个从云溪镇出来,路上见过了多少好人,见过了多少恶人,好人为什么这么少,恶人为何杀之不尽,这便不是我用拳头能够杀的尽的东西,我要一步一步去认识这个世道。”夏泽的声音逐渐凝重,吓得何煦不敢开口,结果夏泽粲然笑道,“多学几个字,没准到时候娶媳妇的时候!还有过年写春联,一定用得上!”
二人捧腹大笑。
“兴许到时候我姐姐知道我会认字了,一定也很高兴。”何煦像是忽然下定了决心。
从那日起,何煦就再也没有在课堂上捣乱,即便是听到那老头说话困得不行,却也会强打精神,安安稳稳。回了潘府,自有夏泽帮他另起炉灶。
只不过这几日逐渐转凉,何煦忽然就开始发了高烧,由潘府的老妪顾婆婆照看着。
而后的每一天,便会有一个身穿红衣,留着齐肩长发的孩子,约莫七八岁,小脸肉乎乎,无论刮风下雨都在书塾外等着夏泽。他像是头一回认识这个世界,下了雨也不知道躲避,摘一朵花嗅嗅,抓两只小虫子看他们打架,玩的不亦乐乎。
夏泽每次透过窗外看向这个孩子,都会觉得莫名心疼。
起初老先生还担心这风雨把那孩子淋出病来,便拉着这孩子的手让他进屋躲雨,怎料他一个大人,却怎么也拉不动这个孩子,心里越发觉得古怪,也就由他去了。
“夏泽,学堂里好玩吗......”红衣小孩用稚气的声音问道。
“好玩啊,先生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夏泽忍不住逗他。
“什么是黄金屋,什么是颜如玉,好吃么......”吞天怯生生盯着夏泽的眼眸,生怕说出一个他不明白的东西。
“这......怎么说呢......”夏泽面露难色,想了想,试探性的说道,“就好比你在学塾外边抓的小虫?还有鲜花?”
“不明白......但是我不喜欢那个人,他讲话,听不懂......”吞天说道。
就在这时,有个买糖葫芦的小贩,肩上扛着一把插着糖葫芦的棒子,另一手撑着伞,仓皇的在雨中奔跑。
吞天看那一串串晶莹剔透的东西,觉得稀奇,眼睛眨巴眨巴,顿时挪不动道了。
夏泽会心一笑,忙大声呼唤那个小贩:“那个小哥,别走!我买几串糖葫芦!”
糖葫芦小贩被这风雨吹得湿淋淋的,有好一滩糖浆都要融化在他肩上了,心情不太愉快,于是没好气道:“客官,这天气做生意可不容易,这糖葫芦要三文钱一串。”
夏泽皱了皱眉,将六枚铜板递给小贩,递给他:“给我来两串,要靠近里边的,你外边那几串糖霜都化了。”
然后递一串交给吞天,笑道:“尝尝,糖葫芦可好吃了!”
吞天小心翼翼的捧过那串糖葫芦,嗅了嗅,一口吞下,脸上渐渐有了笑意,然后又悄咪咪的望向那一大捧糖葫芦。
“这小娃娃长得真贵气,只是这会糖葫芦可要四文钱一串咯。”小贩啧啧称奇,然后狡黠一笑。
“切,怎么不赚死你。”夏泽翻了个白眼,然后将手中糖葫芦递给吞天,拉着他就走。
“客官!客官!有话好好说嘛!三文钱一串!三文钱!看你我有缘!两文钱一串!”那小贩见上钩的大鱼跑了,急得连忙折返回来。
“夏泽......夏泽......糖葫芦......”吞天拉着夏泽的衣袖,口水从嘴边滑落,不肯走。
“别着急,那家伙诚心想要占咱俩便宜呢,再走两步,就会便宜不少。”夏泽轻声道。
“一文钱!一文钱两串!一文钱三串!”小贩步履匆匆,见过那小子忽然转过身,满脸嬉笑。
“这可是你说的啊!一口唾沫一根钉,你要是敢再坐地起价,我上潘大人那告你去!”夏泽将五枚铜版放在他手中,然后一把夺过那个装满糖葫芦棒子,带着吞天拔腿就跑!
唯独那个小贩捧着那十一枚铜钱,在雨中独自仿徨。
“何煦还发着烧呢,不能吃糖葫芦,咱们就在门外把他们都吃光,千万不能让他知道,好吗?”夏泽蹲下身,用井水将手帕沾湿,然后一点一点将男孩那张黏满糖霜和灰尘的脸擦干净。
吞天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一串接着一串的吃着糖葫芦。他逐渐明白了,糖葫芦就是颜如玉,糖葫芦就是黄金屋,就是世上最好的东西。
傍晚,何煦躺在床上,烧的迷迷糊糊,负责照顾他的顾婆婆将毛巾敷在他的额头上,就去厨房煮粥去了。
迷迷糊糊之中,何煦看到吞天走了进来,用一种很古怪的笑容看着他,顿时让他觉得毛骨悚然。他记得很清楚的,这小孩是夏泽那头像山一样巨大的异兽变成的。
“喂!你笑什么。”何煦撑起身子,拿掉毛巾,气喘吁吁问道。
“没......没什么......”吞天的神情有些慌乱,支支吾吾道。
就在这时,何煦忽然闻到一股很香甜的味道,他将信将疑的嗅了嗅,蹭的直起身子问道:“是不是夏泽趁我不在,带你去吃什么好吃的了?快说!”
吞天赶忙摆手:“没有啊......没有......夏泽说,书中......自有颜如......玉”
夏泽这回正从屋外走进来,听见吞天的话,眼神里有一丝丝躲闪。
“最好没有......让我抓到你们就死定了.....”何煦转过身,盖上被子。
让他看这家伙背书和说话,比发高烧还难受。
那日过后,吞天便早早的蹲在学塾外边,等着夏泽放学,这就意味着他可以吃糖葫芦,而且以他妖族的神通,轻而易举便能在这宿夜城内找到那个小贩。
令夏泽更为崩溃的是,那个小贩不知从哪里得来的消息,知道他在此处念书,其他人的生意也不做了,贱兮兮的找了个马扎,和吞天一起在书塾外边,等着夏泽放学,风雨无阻。
这个过程中枯燥且无聊,有好几次小贩都想要开口逗逗这穿着红衣披头散发的孩子,结果那小鬼要么一言不发,要么半天蹦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这孩子,心智不完全啊,怪不得那少年这么疼他,三文钱一串的糖葫芦都舍得买,自己赚的这是昧良心的钱啊,小贩鼻头一酸,恨不得抽自己几十个巴掌,然后取出一根糖葫芦,递给吞天,温柔笑道:“小孩,破个例,这糖葫芦叔叔送你吃的。”
吞天转过身,看着小贩手中的糖葫芦,馋的直流口水,但还是晃了晃脑袋道:“不行......夏泽说了,颜如玉,要花钱买的......”
于是转过头,继续玩他的沙子,良久,他转过头,冲那个小贩毕恭毕敬的说了一句:“谢谢。”
夏泽透过窗户看到这一幕,忍不住咧了咧嘴,这才放下心跟着新生念书。
三天之后,何煦大病初愈,果然让他逮到夏泽一脸带着吞天吃了好几天的糖葫芦,勃然大怒,而夏泽为了息事宁人,只好慷慨解囊。
“哈哈哈!想吃糖葫芦!都跟我来!小爷我叫何煦!今日起占山为王,男的都做我的护卫,女的姑且充做我的嫔妃!冲啊!”何煦捧着那一大捧糖葫芦,舞龙一般,跑来跑去。
身后则是一群差不多大的孩子,追着他跑来跑去,连吞天都开心的追着跟在后边。夏泽有些意外,要知道在之前,他可是半点不会分享的。
秋风里凉意,渐渐深了,夏泽捧起一张枯黄落叶,看着上边虬髯般的脉络。
不知不觉,离家挺远了呢。
“你这剑鼎,练了这么些天,怎么还是原地踏步?”有人说道。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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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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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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