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其它小说>骑砍三国之御寇>110、群魔乱舞(下)
  平芜上的风逞威风般地刮了起来,卷起无数野草和尘土。

  张辽抬头看了看天色。

  阴仄仄地...

  正如他此时的心情一般。

  眼前的景象似曾相识。

  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家乡。

  并州,雁门郡。

  那是神州西北处的边陲之地,从战国时期的赵武灵王为其命名起,其存在的最大价值便只是为了防备北方的异族。

  那里人习戎马,畜牧於野。xfanjia.com

  那里黄沙滚滚,将天空和太阳都永远掩盖在一片浑浊中。

  这是张辽从记事起对家乡的所有印象。

  所以当他接到丁原的命令,要其带兵奔赴京城时,张辽几乎是逃一般的当日启程,决然的离开。

  那一天,他第一次觉得自己人生有了希望。

  张辽发誓,这个家乡,他一辈子都不会再回来了。

  后来,丁原被人所杀。

  如果换做其他任何一个人,作为其故吏的张辽,便是为了报其带他离开雁门的恩德,也是一定会矢志报仇的。

  只是,那个人偏偏是吕布。

  张辽无法与吕布为敌。

  因为从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时,他便已对吕布心悦诚服,更是与有荣焉。

  因为这个强如鬼神的男人,也是并州人。

  所以他最终反而成为了其帐下的一员大将。

  张辽自己都没有搞懂,为什么事情会变的这样。

  或许,真是因为对方所代表的的那种强大吧。

  纯粹的强大。

  让人不由自主地相信,只要跟着这个男人,便可以永远成为胜利的一方。

  只是后来,张辽也明白过来了。

  这毕竟还是一个错觉。

  哪有什么人能靠一己之力便能所向无敌呢?

  西楚霸王项羽尚且不能,何况吕布?

  想到这里,张辽自嘲地笑了笑,回忆起了往事。

  他追随吕布不久,对方便遇见了人生第一次惨败。

  王允身死,李傕郭汜将吕布赶出了长安,拐马而逃。

  随后先投袁术,又投袁绍。

  只是他们随着吕布在去年刚刚帮袁绍大破黑山贼后,却再一次被无情地驱逐。

  便是如今客居之处,河内张杨...

  说起来,也已是第二次投奔了。

  莫说纵横天下,如今的境况,却是窘迫到了险些无处容身了。

  这段仓皇奔顾的经历让他们这支并州军的所有人,都郁郁不平了许久。

  所以。

  当听说河内郡旁有一处黑山贼蠢蠢欲动时,不等张杨开口,这群人便跑了出来,美其名曰保境安民。

  其实是再不让自家兵器痛饮人血,他们都快要被逼疯了。

  夹着灰土的风嘲笑似地更猛烈了。

  张辽抹了把脸,望向远处,眼神悠远。

  其实,最郁闷的,恐怕还是将军自己吧。

  “大丈夫生居天地间,岂能郁郁久居人下!”

  说出这般豪言壮语的人,却沦落至此。

  那份窝火,可想而知。

  正胡思乱想,突然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蹄声。

  似是有一群人正快速接近这里。

  张辽回头一看,面上露出了微笑。

  等为首之人凑近了,他便高喊了声,话中带着打趣:

  “瞧,这不是我们的高都尉吗?”

  “你不是说穷追贼寇这等事情很是无谓嘛,怎么又跑了过来,不窝在在城里练兵了?“

  张辽遗憾地双手一摊:“可惜啊,你来晚了,都被儿郎们杀光了。”

  来人是高顺。

  某种意义来说,他才是目前并州军内与吕布关系最为亲厚者。

  张辽这个老乡还只是同州,高顺可是真正的同郡啊(五原郡)。

  其为人清白有威严,不饮酒,不受馈遗,可谓既有风骨,又有能力。

  张辽对其也颇为敬佩,加上三人都是差不多的时期入丁原帐下,所以两人也算熟识。

  关系自然不错。

  “将军人呢?”高顺似是颇为兴奋,一阵小跑奔了过来,急匆匆地便嚎道:“快带我去见将军,我有大事禀告。”

  说着,扬了扬手中的竹简。

  “何等大事,让你急成这样?”张辽纳闷地问了句,随口道:“将军恐怕一时半会回不来。”

  指了指远处的山峰,笑道:“他追杀黑山余孽刚刚进山不久。”

  “什么!”

  听到这话,高顺顿时急了,直接吼出了声:“张文远!你怎么能让将军孤身一人进山?”

  “高顺你发什么疯啊?区区一群贼寇,还能伤到将军不成?”

  张辽被喷了一脸唾沫星子,一脸嫌弃地胡乱抹擦,一边辩解:

  “何况是将军要求我们不得跟随,免得扫他的兴致啊。”

  却见高顺却已懒得理他,再次上了马,疯一般地朝着前方奔赴。

  ......

  高顺一行人蛇行鼠伏地走过了崎岖而漫长的山道。直到天色渐渐昏黄,他们终于找到了那处密林。

  不久之前的一场杀戮,留下了足足两百多具尸体,血腥味极为浓烈,更是远远飘散,引来了不少山林中的猎食者。

  此时虎豹豺狼俱至,正在大快朵颐。

  见有人打扰了它们的进餐,纷纷咆哮怒吼起来。

  高顺一瞥之下,顿时不惊反喜,已知找到了地方。

  密林中的尸体大多自然是躺卧,这便衬托出其中一具的怪异显眼。

  那是被一支箭死死钉在树上的尸体。

  至今还保持着站靠的姿势。

  只消看其姿势动作,再端详伤口处,高顺这等行家便大致还原出了当时的一幕。

  那分明是一箭从远处袭来,未曾射中要害却也把这人的整个身体直接带飞!

  这等恐怖景象,除了那个男人,当世绝无第二人能做到!

  高顺确信这一点。

  既然找到地方了,便不再耽搁,随着高顺带头,几十个精锐甲士一同冲了上去。

  不消片刻功夫,便或杀或驱,将之前进食的牲畜们一扫而空。

  随即,众人纷纷呼喊起来。

  “将军...”

  “将军...”

  发出的声音极大,在山谷中不断回荡。却始终不见任何回应。

  “都尉,莫非将军已经离开此地了?”一个骑兵有些纳闷,提出建议:

  “要不我们散开再去别处找找?”

  高顺摇了摇头,他了解将军的脾性。

  进山只为杀戮游戏,如今目的完成,要么离开,要么逗留附近回味。

  怎么会还去别处呢?

  或许...是懒得回应自己等人。

  一念至此,他心有所悟,运气提劲,直接一声大喊,道出竹简的关键信息。

  “将军!”

  “陈宫来信,欲献兖州!”

  “嘶!”

  短短八个字刚刚出口,却立刻有了动静。

  一声清越无比,高而拖长的鸣声从前方乍响!

  “是赤兔的叫声!”

  “就在那里!”

  高顺眼睛一亮,便带人猛冲了过去。

  走了不久,眼前天地一阔,更有潺潺流水传来。

  却是已到了一处山谷。

  谷中奇峰秀出,巧石罗列,森林茂密,时有四蹄生灵出没其间。

  更有清流蜿蜒,溪水冲刷石怪,在阳光的照耀下,水动石变,幻景无穷。

  这般赏心悦目的景象,高顺等人的视线,却同时被溪边两个身影牢牢吸附。

  一人,一马,

  人如青龙昂然,身材极为高大,马如赤焰炽烈,四蹄修长劲健。

  听到脚步声时,正温柔抚摸着马背的男人转过头来。

  乌黑的头发散披在他宽壮的肩膊上,垂在两侧的手比一般人长了少许。

  此时对方穿着常服,露出的所有皮肤都是苍白的颜色。

  黑发白肤,强烈的对比之下,整个人似是炼狱里的鬼神,忽然破土来到人间。

  一张脸鬓如刀裁,面若斧劈,鼻钩如鹰,双目深陷。

  予人一种冷酷无情的感觉。

  此时,男人两道森冷的目光深邃难测,如利箭般一一扫射众人。

  即便隔了几丈的距离,竟让每个人都觉得面皮隐隐刺痛。

  他的视线最后落在了高顺的身上。

  “兖州?”

  这是男人第一次开口发话。

  声如金铁之音。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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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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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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