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敏之没有能力为自己的兄弟解决医疗费,心里很是愧疚,特意掏了大半的积蓄,为老家的亲人们买了一些礼品,让他们带走。
贺大舅知道大姐的生活并不宽裕,本想拒绝,但贺敏之言辞恳切,眼带泪花,贺大舅不忍心拂了她的心意,还是接受了下来。
在这段时间里,岳家给予的帮助已经很多,这已经给予了贺家人很大的压力。黄怡君是个通透人,心中明白这一点,在客人离开的时候,也就没有赠予更多的东西,只是忙活了一晚上,精心准备了一路上的吃食。
陆怀谦和贺敏之的工作太忙,两个人都没有特意请假送行,送行的只有黄怡君和岳文轩两个人。
考虑到这是始发站上车,母子二人也就没有跟着进站,众人在检票口分别。
眼看着贺大舅等人就要进站了,黄怡君这才把手里的一個兜子塞到了贺大舅的手中,大声喊道:
“里面都是我准备的一些吃食,都是些耐存放的东西。火车上的饭菜太贵,咱自己家里做的东西不用花钱,拿去吃吧。”
这样的一番心意,无法拒绝,贺大舅紧紧抓住兜子,心中千言万语,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最后只是说了一句:
“又让你费心了,快回去吧。”
贺大舅等人顺着人流走过了检票口,几次回头和母子二人挥手告别。
这一次进京治病,来的时候,他心中满是焦虑、愧疚和忐忑;走的时候,心中装满的是温暖、感激和不舍。
送走贺大舅一行人,黄怡君母子开始进行入学准备。
进修时间本来就不长,要在短短的两年时间之内学完四五年的大学课程,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就算基础扎实一些,必然也会学得很吃力。
所以,对于他们这些进修人员,学校的要求更加严格,课程安排也更加紧凑,全员住宿是最基础的一个要求。
以后就要长期住宿舍了,被褥和日用品都是必不可少的东西,都得提前备好。
送走贺大舅一行人,正好闲下来没什么事儿,母子二人结伴逛商场,商量着购买东西。
虽然家里不缺被褥,但也不能带到学校去,因为休息的时候还得回家住,总不能来回搬被褥,所以还得重新购买一套。
购买被褥和日用品,总共也没花多长时间,反正岳文轩不缺钱,买的都是质量好的,就算价格高一点也无所谓。
黄怡君过惯了苦日子,买东西还是习惯买那些价廉物美的物品,在东西的选择上,总是和岳文轩的意见不一样。
对于妈妈的意见,岳文轩也会选择性的采纳。那些关键性的东西都是他自己拿主意,一些不太重要的小东西,就听妈妈的意见,总要让她高兴才好。
入学之后肯定会忙起来,也许就没有时间陪妈妈逛商场了,考虑到这一点,岳文轩鼓动妈妈买了好几身衣服。
女人哪有不爱买衣服的,岳文轩又特别会说话,不知不觉就买了四五身。
现在的经济虽然很困难,却也是难得的自由时期。刚刚解放,各个阶层的人都有,只要手里有钱,不管是吃饭还是穿衣都是自由的,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穿什么就穿什么。
尤其是对于喜欢打扮的富家小姐和太太来说,现在就是最幸福最自由的时期。
夏天的时候可以穿旗袍,冬天的时候可以穿裘皮大衣,走在大街上美美的,还不用担心鬼子、兵痞以及小混混的骚扰,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已经是最大的幸福。
岳文轩知道今后的发展,趁着还有十几年的穿衣自由的时光,他也希望妈妈能够在她美好年华的末期不留遗憾,以后回想起来的时候,她也曾经有过最美的时光。
等到岳文轩又鼓动她买一件看上去很漂亮的毛衣,黄怡君问了价格之后,马上意识到钱花的太多了,再也不肯继续逛下去。
这么多年的消费观念,不是那么好改变的,慢慢来就好,岳文轩接受了老妈的建议,不再继续给她买衣服。
黄怡君觉得自己花钱太多,但她并没打算马上走。她自己的衣服已经多到穿不完,肯定不能再买,但她愿意把钱花在其他家人的身上。
接下来两个人商量着,先是给老太太买了两身衣服,又给念念买了一身。就连每天只穿军装的岳振华,黄怡君也没有落下,给他买了一双皮鞋,还买了几斤毛线,准备闲暇的时候给他打一身毛衣毛裤。
黄怡君最疼的还是自己的儿子,原本她打算趁着自己在场,正好可以给儿子做个参谋,替他选上两身衣服,但被岳文轩给拒绝了。
如果是在十几年以后,大家都是一样的简朴,岳文轩也就没什么好挑剔的了,只能屈从于时代。
但现在还是穿衣自由的时期,他也就没必要委屈自己,当然要穿最好的。
他给自己买的衣服就没有一件便宜货,价格都很高。
他自己无所谓,但家人必然无法接受这种观念,所以他从来没和家人说过衣服的价格到底是多少。
以老妈节俭的性子,就算他是老妈最疼的儿子,也不可能让他花大价钱买件衣服,那也太奢侈了,必然不能接受。
“妈,今天买的东西已经太多了,现在都已经拎不下了,不能再买了。
我也不缺衣服,等什么时候不够穿了,咱再来买,反正也方便。”岳文轩拒绝的理由很充分。
“你这孩子,总是想着别人,你手里也不缺钱,别这么抠搜,该给自己花也得花,别舍不得。”
黄怡君心里替儿子觉得委屈。
岳文轩继续说道:“我才多大,以后肯定还得长个子,衣服够穿就行,过两年个子一高就不能穿了。
要是买的多了,那不是浪费吗?等什么时候不长个儿了,我肯定多买几身衣服。”
逛了一上午,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接近十二点。
老太太上班的地方离得远,中午不回来吃饭,念念也在学校吃,黄怡君就准备简单做一点,两个人随便吃一口就行了。
她准备给儿子简单做一个肉片炒白菜,刚把菜切出来,贺敏之竟然上门了。
“我紧赶慢赶的,生怕错过了饭点,幸亏我走的快,今天又有肉吃了。”一见面,贺敏之就不客气的说道。
“你也不提前说一声,昨天晚上石头还来家里玩儿了,你要是让他传个话,你今天中午吃的就不是肉片炒白菜,而是红烧肉了。”
虽然贺敏之和黄怡君相处的时间不是很长,但两个人性格相投,现在已经是关系亲近的好闺蜜,说话办事都很随意。
“我中午都是在单位的食堂吃,哪能天天来伱这蹭饭。
我也是上午听到一个好消息,这才迫不及待的过来跟你说上一声,顺便解解馋。
我要求不高,不用大鱼大肉的招待我,有个肉片炒白菜就已经很不错了。在你家吃上这么一顿,我一个星期都不带馋肉的。”
黄怡君停下手上的动作,“什么好消息让你这么开心?”
“你肯定比我更开心。”
说完这句话,贺敏之不在卖关子,继续说道:“曾秀竹就要嫁人了,婚期就定在了半个月之后,你说这是不是好消息?”
“她要嫁人了,怎么这么快?还真是挺突然的,但确实是个好消息。”
黄怡君很惊讶,但更多的还是开心。
听到这个消息,就连岳文轩也从屋里走了出来。
前些天曾秀竹吃完三个疗程的药,他特意登门诊治了一下,确认她确实已经痊愈,这才放下心来。
这才几天时间?曾秀竹竟然就要嫁人了,确实有点出人意料。
虽然有点突然,但岳云轩的心情和老妈一样,都很开心。
曾秀竹既是岳家的恩人,更是岳家人心里的一根刺,而且是很难拔掉的一根刺。
这根刺不能主动拔掉,但要是她嫁了人,也就不存在了。
“我一直觉得曾秀竹是一个聪明人,早晚都能想明白自己的处境,但我没想到她会这么果决,还真是让人有点意外。”黄怡君的语气中有点唏嘘。
贺敏之的观念也有所转变,“以前我看曾秀竹不顺眼,就觉得她的相貌不过就是一般,也就是气质突出点罢了。
其实我的认知有点偏颇,她的长相挺受男同志喜欢,她要是真想嫁人的话,只要条件别太高,把自己嫁出去还是不难的。
自从和你见面后,她也就没了念想,自然要为自己的后半辈子做打算。
也是机会赶得巧,妇联的同志又来给她保媒,这一次的对象,条件还真不错。”
说到关键地方,贺敏之停顿了下来。
“你就别卖关子了,家里好像还有一块猪头肉,等会儿我也给你切了,肯定让你吃个够,赶紧如实交代吧!”
有了黄怡君的许诺,贺敏之满意的说道:“你这个人就是欠拿捏,一点都不主动,贵客上门都不知道好好招待,还非得让我敲诈一下。”
“你算什么贵客?做人要有自知之明,要能摆正自己的身份。
三年两载登一次门的,那才是贵客,三天两头登门的,不是恶客就是土匪。
我能用肉片炒白菜招待你就已经很大度了,结果还要被你这个恶客敲诈,真是欠了你的。”
“知道欠我的就对了。”
调侃了两句,贺敏之接着往下讲:“曾秀竹这个对象也是个老革命,据说年龄比他大八岁,好像姓孙,如今在政府部门工作,现在是副ju级干部,级别不算低了。xfanjia.com
这个老孙结婚挺早的,前些年老伴去世了,老家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已经在老家结婚,小女儿在前几个月接到了身边。
他这个小女儿年龄也不小了,好像有十八九岁的样子,已经去工厂上班,再有两年也该结婚了。
曾秀竹结婚之后虽然要当后娘,但两个继女都已经长大成人,再过两年等小女儿一嫁人,也就很少再见面了。
现在她的病已经痊愈,有了自己的儿女之后也不受什么影响,这门婚事确实不错,挺适合她。”
“我听着也挺好的。”黄怡君实话实说,“虽说和她闹了一点不愉快,但她毕竟是振华的恩人,我也希望她能嫁的好,以后能够幸福。
要是她婚后过得不好,说不定振华还会牵挂她,可要是她能过得幸福,应该就不会有什么影响了。
所以,不管是出于感恩也好,还是出于私心也好,我都愿意看到她早点嫁人,能有一个幸福的家庭。”
“你就是心太好了,但也正是因为你心好,所以才好人有好报。
我一直有点看不上这个曾秀竹,不是因为她的出身不好,而是我觉得她的思想不够纯粹——私心太重了!
但不管怎么说,她也为革命流过血,能有一个好的归宿,也是我希望看到的事情。”
在黄怡君的面前,贺敏之不需要隐藏自己的真实想法。
今天黄怡君本来就很开心,听到这个消息更是心情舒畅,她想了想说道:
“再过两天,我就得去学校报到了,肯定没有时间参加她的婚礼,而且我觉得她可能也不想看到我出现在她的婚礼之上。
我去不了她的婚礼现场,但贺礼必须得有。以我们之间的关系,贺礼太重了不行,但太轻了也不合适。
一时之间,我也不知道该送她什么样的贺礼,我得好好考虑考虑。”
贺敏之也帮着考虑,一边思考,一边说道:
“要是送一床被面的话,一盖被子就想到你,肯定不开心。送一面镜子的话,要是小肚鸡肠的人,说不定会觉得你别有用心。”
贺敏之又说出了几样贺礼,都觉得不太合适。
岳文轩几辈子的生活阅历,在礼尚往来的拿捏上,比较有经验,看两个人挺为难,便开口说道:
“不如就送一个暖壶吧。拿得出手也不算太贵重,而且很容易被打碎,用不了多长时间就得换一个,这份心意很快就会消失在她的生活中。”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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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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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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