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答应了霍非之后,两人并没有别的举动,甚至连手都没有牵一下。
只是相视一望,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真诚,以及,掩藏了许久许久的爱意。
情不知所以,而一往情深。
情爱的种子不知何时种下的,但待发现的时候,它已然成了参天大树。
目送霍非出了宫,半夏一步一步地往回走,思绪陷入回忆之中。
是什么时候喜欢上霍非的呢?
是女王‘消失’的那一个个夜晚,她害怕又固执地执剑守门,所有人都说她不可理喻。
只有霍非,也抱着剑守在院子中,那一个个黑暗的夜里,她回头看的是空空的床,转头看的是霍非的笑脸。
好像,也不那么害怕了……
直走到路上积满了雪,踩上去咔嚓咔嚓地响。
她身上还披着霍非的披风,上面沾了淡淡的酒香。
她好像被那股酒香给迷醉了……
躺到床上的时候,她没盖被子,就紧紧地握着那个披风。
时而轻笑,时而把脸埋在枕头里,待想到礼物还没看,忙起来将那个荷包打开。
里面是一块很漂亮的紫玉,雕成两枚连起来的环,雕的很粗糙,形状也有怪些,圆不圆,扁不扁的。
这能做什么?首饰不像首饰,配饰不像配饰。
直到天大亮,秦妩过来请安,看着她一身女装,腰上的禁步宫绦,半夏才反应过来,那是个禁步。
禁步是压裙角的,难道霍非是想看她穿裙子?
这么一想,她的脸就红了起来。她还从来没穿过裙子呢。
李凌薇一早起来就觉得今天的半夏不对劲,总是走神,还偷偷傻笑。
太反常了!
要知道半夏可是谁的面子也不给,拿剑怼过霍非,怼过季清哲,看谁都摆一张厌世脸的。
她也没多问,青春期的小姑娘,有点小秘密是应该的。
秦妩来问中午的宫宴,小型宫宴只有那几个重臣。摆在大殿又冷,说话还有回音,太麻烦。
李凌薇让摆在家宴的内殿,菜单本来拟了许多菜色,但昨夜一场大雪,今天正适合吃火锅。
便让改为吃火锅,秦妩建议:“昨天内务府送了一只鹿,就吃鹿肉锅子吧?”
鹿肉好啊,补肾……
李凌薇猛地想到昨天和洛白接吻时,碰到的那块烙铁,不禁脸一红,轻咳一声道:
“吃羊肉,羊骨和活鱼熬汤,味鲜。羊肉片成薄片,涮着吃。”
吃鹿肉,太为难这群没成亲的将军们了……
洛白是最先到的,今日他穿了一身大红里衣,玄色外袍,披着银灰毛领的大氅,头发也只系了根红发带系着,整个人神采飞扬。
只见他一手抱着一盆鲜花,脚步轻快,十分张扬地进了宫。
从他一进宫门,整个皇宫的色彩都明亮了。
不知为何,远远看他这样朝自己走来,李凌薇的心就雀跃了起来。
我的洛白,穿着锦衣,抱着鲜花,踏着白雪,朝我走来……
一盆白水仙,一盆金黄的冰凌花,都用极漂亮的瓷盆养着。
“公主,送给你。”
然后洛白如愿以偿地,看到李凌薇欢喜地接过,轻轻地嗅了一下冰凌花,朝他一笑:
“谢谢,我很喜欢。”
洛白笑的更甜,公主接过花的欢喜的模样,他看多少久,都看不够。
趁其他人不在,李凌薇拉他坐下:“怎么也不束发?”
说话间取出梳子,亲自帮他束发。
洛白很享受这样惬意的两人时光,安安稳稳地坐着,看着纤毫尽现的玻璃镜中,李凌薇温柔地替他梳头的模样。
全部头发梳起,拿发罩套牢,再戴上和他衣裳颜色相配的,玄色虎纹冠。
束好冠,再帮他正正衣领,微冰的手指不经意间碰到他的下巴,一阵战栗感从指尖传遍全身,不知不觉间,两人越凑越近……
暧昧的气息弥漫开来,洛白伸手想握李凌薇的手,就在这时,殿外传来不重不轻的脚步声。
这脚步声他太熟了,正是讨人厌的季清哲。
洛白无奈地收回手,两人快速回到外殿,他抱着臂站到李凌薇身侧。
李凌薇朝他眨眨眼睛,也立即正襟危坐,静等季清哲进殿。
季清哲一进殿门,行了礼之后,目光凌厉地看了洛白一眼,随即垂眸入坐,表情莫测。
李凌薇用眼神问洛白:你又惹他了?
洛白摊摊手,表示自己很无辜。昨晚宴后回府,他就没见过季清哲!
所以说,这人有病!
他哪知道,他那么张扬地抱着两盆花,还是一大早跑了半个燕京城,找的冰凌花。
季清哲早就听说了,并且亲眼看着他连头发都没梳,就进了宫。
结果两人前后脚进宫,他的头发就束好了。
他竟然敢让王上给他束发!真是,胆大包天!
季清哲岂能给他好脸色!
幸好,霍非几个很快进宫,否则,这局面还得尴尬下去。
行礼之后,相继入席。李凌薇特地为吃火锅打的大圆桌,本来秦妩说这样不合礼仪。
哪有君王和臣子一桌子吃饭的,都是一人一桌。
但李凌薇坚持称吃火锅就得这样才有意思,鸳鸯锅,一边是羊肉红汤,一边是鸡肉清汤。
大圆桌子摆了几十盘配菜,和整整一只羊片的羊肉,几十个味碟自己调蘸料。
这样的火锅吃法,大夏还没有。都是第一次见。
本来几个武将还有些拘谨,虽然以前在军营中常和李凌薇一起吃饭,但这在皇宫里,总觉得有些不自在。
结果见李凌薇很熟悉地调蘸料,还笑着跟他们讲,麻酱和辣酱怎么调更香。
女王特意上宫女们退下,不用她们帮忙,全部自己动手。
大家瞬间觉得,又回到军营一般,都不再拘谨。
特别是有霍非这个社牛在,先夸这锅好,说回陇右要带上百来个,陇右冬天长,正适合吃锅子。
又夸这吃法新鲜,比一锅炖了有趣。
余飞龙一听才知这不是北方的吃法,笑问:
“我当北方吃锅子也这么讲究呢!原来不是啊!
这要传到外面的酒楼,保管都学着这样吃。”
这几个家伙都是昨晚喝了酒,今天又没早饭,锅子的热气一熏,香味一勾,都开始咽口水。
李凌薇失笑,这一桌可是大夏国最有权势的人。
竟然都在馋火锅,若是让外人看到,肯定不敢相信。
本来打算吃饭的时候谈谈正事,但这火锅一开涮,连李凌薇自己都不想多说话。
还是等吃饱了再谈吧!一顿火锅吃了一个多小时,一只羊吃饭了余飞龙还叫着没吃饱。
说是在海上天天吃鱼吃腻透了,这滩羊肉岭南买都买不到了,好不容易回到燕京,要多吃点。
秦妩立即又让人切了一只羊羔肉过来,也被他们几个吃完了。
然后就是喝酒,昨晚吃多了,今天就喝低度的果酒。几人都想替麾下名酒宣传。
余飞龙带了荔枝酒,百般劝李凌薇多饮,只要女王喜欢,岭南荔枝酒立即就能名扬天下。
霍非带了陇右葡萄酒,很生气地对余飞龙说:“你哪岭南产业那么多,不差酒这一个。
我们陇右就靠这葡萄酒赚点科研经费,余大将军就别跟我们抢了,今天就喝葡萄酒。”
洛白也来凑热闹,带了漠北的烧刀子。不过他不让李凌薇喝,而是让余飞龙喝。
“海上冷,该喝烧酒。我给余兄备了几十坛,你回岭南带上,请弟兄们尝尝漠北烧酒。”
施诚趁他们三个相互推销时,默默吃肉。还把涮好的羊肉,悄悄放在李凌薇的捞勺里。
季清哲则全程不说话,反正不管哪个酒卖的好,都是替国库赚税银。
最终李凌薇把剩下的几瓶可乐拿出来:
“一会要谈正事,都不许喝酒。吃火锅就该喝快乐茶。”
除了季清哲和洛白,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喝,当然也都是一下子就迷上了。
余飞龙立即要订个几船:“王上,这快乐茶是哪里的茶?这在海上,会比酒还受欢迎的!”
李凌薇可惜地说:“阴大夫的医学院研究的,目前还没法指量生产,你先等等吧!”
这也不全是假话,最早的气泡水本来就是医师弄出来的。
她把原理和经费给了阴大夫,至于什么时候能正式量产,就不知道。
到是也能让小白在空间里造出来,但她觉得,什么都依靠空间总是不稳当的,还是得自己人把研技研究出来才行。
火锅配可乐,还有一群好友,这一顿吃的,更畅快了。
等吃饱喝足,撕了标签的可乐瓶被施诚收好,说要尝试做同样的橡胶瓶。
所有人到书房喝茶的时候,都是瘫在椅子上的,上好的毛尖茶被秦妩换成助消化的山楂水。
不出意外的话,这是李凌薇登基之前,以女王身份跟他们吃的最后一顿饭。
并且,登基之后,他们就要各奔东西,再想凑到一起涮火锅,又不知要到何年何月去了。
余飞龙一时兴致大发,要跟霍非比武。
被李凌薇制止,哪有刚吃饱就打架的,想比试明天去军营,你俩好好比,还能让将士们看看热闹。
季清哲不惯着他们,赶紧谈完正事出宫,还想在女王这吃晚饭不成!
养成的习惯,每回谈政事,要么将大夏地图拉出来,要么将世界地图拉出来,这回是两张图并排摆着。
第一届大夏军政会议正式开始,秦妩做会议记录,季清哲做会议主持。
在其他人发言之前,季清哲先替赵刚请出诉求:
“派到高句丽的探子回报,那边的天气比漠北还要冷。
旋风炮冻的经常失灵,火药引线受潮,其作用只能发挥一半。
目前漠北军工大量储备军用物资,因棉花短缺,将士冬衣不足。
今明两年,向高句丽开战都不太可能。
赵刚请示朝廷物资支援,先派探子潜入高句丽,等将那边的地形打探清楚,再开战。”
李凌薇深思片刻后道:
“明春在丰城州县大量种植棉花,百姓土地一半种粮食,一半种棉花。
除了工部增加棉麻工坊,民间产业也可参加竞标生产军用棉衣。
军用物资一定要备足,备好,才可发动对外战争,决不能让战士们因为物资的问题而流血。
至于高句丽,之前就跟赵刚说过,先好好经营漠北,三年之后,再思打高句丽的事,不可急于一时。”
季清哲点头记下,他隐晦地看了洛白一眼,见他对漠北之事不插一言,便知他不打算管。
不再多说,就全权交给赵刚吧!洛白真提出他回漠北,季清哲还不放心呢。
接下来是余飞龙发言,这家伙的问题可多了。
先是愁眉苦脸地再一次提出请求,让岭南军工坊有制作火药的权力。
都不用李凌薇回答,季清哲直接做恶人:
“此事不必再提!火药只有严州、邵州两处的军工坊可生产,其余几大军区,朝廷都不可能给予此权力。
余将军手上军工武器坊众多,朝廷对岭南所用火药从不吝啬,难道你还不满足吗?”
这话说的有点重,一个不好,拥兵自重的帽子就扣下来了。
余飞龙忙行礼解释:“末将并非不满,只是那南洋群岛的土著、海盗甚多,还有那天竺,都得用大量火药。
一直这么向朝廷要,即耽误时间,又觉得心中有愧,所以想着,若岭南能自己生产火药,到给朝廷省了不少麻烦。”
季清哲冷哼一声:“你也知道海盗多、外族多,那般多事之地,再有火药滥用,将会如何,你可有设想?”
会议局面突然变得冷酷起来,再没有刚才吃火锅喝山楂茶的温馨。
霍非眼睛一转,出来打圆场,笑道:
“余大哥你是不是军费多的用不完?
所以想替朝廷省钱自己造火药?若真如此,投资我们陇右吧!
刚好投资棉花地、棉花工坊,你若觉得投资这些太过麻烦,也可以投资我们的科技院。
蒸汽棉纺织机,施大人正在研制呢。”
余飞龙感激地朝他一笑:“好啊!为了蒸汽机,我可投资了不少橡胶,这造出来,怎么着也要给我用一用。”
火药的事就此掀篇,余飞龙接着道:“王上,我们的探索队除了往天竺方向,就是往南洋群岛方向。
最近一次探索船队发现了一片无人涉足的大陆,但那里戈壁、沙漠丛生,淡水极缺。
即不适合种植,也不适合放牧,便没过多探索。只将我们的军旗插了百面在岛上。
末将从他们沿途的航线推断,此地应该就是这里。”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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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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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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