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情况啊,他装这么像还是暴露了?
“有,有空,草民现在有空,大人您找草民啥事儿啊?”
庞大勇战战兢兢地攥住衣角,心虚得连头都没敢抬。
林常宇以为他是胆子小,害怕,放缓了声音道:“你别怕,我只是想找你谈谈合作。”
“谈……合作?”庞大勇一愣,“像我这样的货色,不,老百姓,还有资格跟您谈合作?”
林常宇轻笑,“身份无所谓,重要的是那颗赤诚之心。
我觉得你挺合适,如果你愿意的话就随我走一趟,咱们找个安静的地方详谈。”
庞大勇用力点头,“愿意,非常愿意!”
攀上知州大人这条线,以后他岂不是可以在沁水县横着走了?
妙哇!
码头适合坐下聊天的地方不多,舒家食肆里用屏风围成的小隔间算一个,林常宇轻车熟路地把人带了过去。
刚开始庞大勇还没意识到情况不对,咧着个大嘴跟林常宇套近乎:“您看我成天忙着收货,连码头新开了一家饭馆都不知道。
大人的眼光真好,这饭馆装修得挺别致,生意也不错,还没到饭点呢,店里就有客人了。”
林常宇笑着解释:“我朋友家的饭馆,昨天刚开业,店里饭菜味道还不错,待会儿庞老板可以尝尝。”
正说着话,他口中的“朋友”手握糖葫芦,蹦蹦跳跳地从店里走了出来。
“林叔叔,你怎么来了?”小团子咯嘣咯嘣咬掉糖葫芦的外层糖衣,脚步轻快地跳到林常宇身前问。
林常宇笑着调侃她:“怎么,不欢迎我?”
“欢迎,欢迎,热烈欢迎!”小团子很给面子地拍拍手,转头瞧见站在他身侧的庞大勇,眉毛一拧,小脸瞬间耷拉下来了,“林叔叔,你怎么和他在一块呀?”
“他怎么了?”林常宇不解。
“他是……”坏人呀。
后面三个字没说出来,被庞大勇紧急打断了,“哟,小姑娘长得真可爱,这个给你,拿去买糖吃。”
庞大勇一伸手,往她手里塞了几个铜板作封口费,面上堆满笑容,实际紧张得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要是让知州大人知道了他以前的德行,别说合作了,不把他剁了都是好的。
但小团子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哪看得上这点小钱?
“六个铜板不够,哥哥能吃,要买很多糖才够分。”
庞大勇无奈,反手掏了块碎银子,“这下够了吧?”
“够了,谢谢伯伯!”小团子接过银子,连蹦带跳地走了。
庞大勇回头望着她的背影,长舒一口气,谢天谢地,总算把小兔崽子糊弄走了。
刚送走一个小麻烦,一扭头,店里还站着个大麻烦,真是冤家路窄!
庞大勇害怕被认出来,心里生了退意,“林大人,要不咱们换家店吧,我知道有家店菜很好吃,咱们去那儿吃也一样。”
这时候林常宇要是再察觉不到问题,脑子就出问题了,“为什么要换地方?你对这家店不满意?”
对面林常宇毒辣的目光,庞大勇更加心虚,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因为,我,我也不知道……”
“我知道为什么。”原本该在街上买糖的颜颜突然又出现在两人面前,嘴角带着笑,一看就憋着坏招呢。
庞大勇吓了一跳,“你不是去买糖了吗?”
“突然不想吃糖了,就回来了呗。”小团子美滋滋地啃了口糖葫芦,嚼得咯嘣响,“糖葫芦比糖好吃。”
庞大勇死死瞪着她,眼珠子都快从眼眶里瞪出来了,“小兔崽子,不买把银子还给我!”
林常宇眉头紧蹙,不动声色地将小团子护在了身后,“吵什么,吓到孩子了怎么办?”
庞大勇紧张地咽了下口水,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我,我跟她开玩笑呢……”
林常宇不理他,蹲下身子,帮小团子擦掉嘴角糖渍,温声问:“你刚才说你知道这位伯伯为什么要走?能不能跟林叔叔说说?”
“他害怕我们告状呗。”小团子吸溜下口水,口齿伶俐道:“这位伯伯呀,一点都不好!
上次我们到码头卖螃蟹和蛤蜊,他给的价钱可低可低了,那么大的螃蟹,才五文钱一斤,太坑人了!”
小团子伸出胖爪子比了比螃蟹的大小,说完跺了跺脚,以表示内心的愤怒。
林常宇抬首,面色不虞地看向庞大勇,“她说的是真的?”
庞大勇死鸭子嘴硬,“不是我不想开高价,而是开了高价我卖不出去,只能砸手里,大人,还请您理解一下草民的难处。”
小团子可不给他叫屈的机会,“哦,开了高价你卖不出去,那我们不卖给你,你为啥还要过来拦,要不是三舅舅在,你还想打人呢!”
林常宇面色阴沉似水,“我们庞老板好大的威风啊。”
“不是,您听我解释,这件事有误会……”庞大勇急得跳脚,想编个合适的理由糊弄过去,奈何脑子不够用,啥也想不起来。
这时街对面传来云逸的笑声:“这就是林大人要找到的本地商人吗?呵,脑子不行,人品也不行,怕是用不得啊。”
“的确用不得。”林常宇瞥庞大勇一眼,冷声道:“老实在家待着,待本官处理完手头的事务,再来找你算账。”
庞大勇人傻了,他怎么这么倒霉,折腾一大出子,啥没落到,还惹上了官司。
这下完犊子了!
云逸穿过街道,走到林常宇面前,笑问:“林大人要不再考虑一下我?”
林常宇摇头,态度依旧很坚定,“本官还想再找找。”
琼州要想发展起来,还是得有自己的人才,靠外人不是长久之计。
“要是我搬到琼州了呢?”云逸问,“在丰城住久了,感觉挺没意思的,不如琼州,地方大美食也多。”
林常宇挑眉,“你说真的?”
“真的。”云逸吐气,扫过天边绚烂的阳光,轻声道:“林大人也许不知,云家虽然家大业大,有花不完的钱财,但也有寻常人没有的烦恼。
我累了,想带着妻儿换个地方住,琼州挺好,地方好,知州大人更好。”
林常宇尴尬地摸了下鼻尖,抬步往店里走,“进来详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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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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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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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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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搬到琼州住免费阅读.https://www.xfanji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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