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程,这项目比较急,你加加班!”
“老程,汉东那边需要有人盯一下,其他人都走不开,你去一趟!”
“老程,南安公司的那一笔尾款,拖得太久,你去催催……”
“老程……”
……
老程,其实并不老,刚刚过了三十五岁。他的大名叫程世杰,是一名瀚钢集团的中层干部,并不是领导多么器重他,而是因为他是一个中年男人,好欺负。
程世杰在瀚钢集团工作了十五年,一直任劳任怨,干最苦最累的工作,拿最少的钱,时不时地还要背后锅……
程世杰的领导吃死了他,因为他的生活压力太大,家里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儿子程家龙十一岁,女儿程家悦才四岁,但是程家悦是天生体弱多病,经常住医院。
程世杰的妻子为了照顾女儿,不得不辞职,专职带娃。他一家四口的生活开支都压在程世杰的身上。
面对这种情况,程世杰根本就没有更好的办法,他第一学历只是大专,想跳槽也找不到更好的工作,只能忍受着打压。
……
“世杰,今天需不需要加班?”
程世杰接到妻子向慧的电话,他这才想起,今天是女儿程家悦四周岁的生日,程世杰伸伸懒腰,看到公司内已经没有了其他人,这才笑道:“不用加班,我订了蛋糕,马上回去,咱们一起吃饭!”
程世杰收拾好自己的物品,关上电脑,来到公司楼下的车棚,骑上自己的电动车,他骑着电动车来到蛋糕房,取走订下的十二寸蛋糕。
来到熟食店,程世杰购买了一只烧鸡,几个鸡翅,以及一点猪头肉,顺便买了一瓶二锅头,准备奢侈一下。
程世杰的家,居住在瀚钢集团的家属院,这个家属院的建造时间比程世杰的年龄还要大,差不多拥有四十多年的历史。
一个老旧的家属院,各种基础设施已经跟不上了,只要条件差不多的人,都已经搬走了,这里空了差不多三分之二。
来到单位楼的门口,楼道里一片黑暗。他用力跺了跺脚,声控灯没有半点反应。他只好掏出手机,照亮了楼道。
在走到家门口的时候,程世杰掏出钥匙。
“当啷啷……”
一枚一元硬币滚落的声音响起,程世杰急忙用手机照着硬币滚落的方向寻找……
如果是其他人,一块钱丢了也就丢了,但是,这一块钱对于程世杰而言却不一样,可以买半袋盐,或者两个馒头,再或者是给女儿买半根烤肠。
硬币滚落到楼下,就在程世杰捡起硬币的时候,他发现二楼的房间的门开了,里面隐隐约约有灯光。
程世杰的这个邻居搬走三年多了,屋里没有人,也从来没有锁过门,程世杰会将平时捡到的破烂放在里面,存够一定数量再卖掉。
“怎么会有电?这个房间的电断了很久?不会是哪个熊孩子在里面玩火吧!”
想到这里,程世杰轻轻推开门。
这是与程世杰家中一样的格局,两室一厅,开门就是客厅,客厅里没有人,也没有开灯,但是却有一团光。
这一团光却像一个硕大的白色气球,如同实质一般,不上不下,就飘浮在空中。
程世杰看到这一幕,顿时被吓了一跳。
“什么鬼东西!”
然而,那团飞色的光,却漂向程世杰。
程世杰一步一步向后退。
白光变得更加刺眼,仿佛像太阳一样,让无法直视。
程默赶紧闭紧眼睛。
白光将程默包围住了,他摸索着门的方向,终于握住了门把手,用力拉开门。
……
这是一个陌生的环境,却让程世杰的心凉了半截。
眼前已经变成了白天,他出现在一条夯土泥路上。
远处就是一座巍峨的城池,天空中还下着小雨,身披着蓑衣的行人正艰难地行走着。
虽然这个年头很多人都想穿越,但是,程世杰却不想,哪怕他的生活过得不太容易,因为穿越就意味着,他要舍弃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儿子,还有自己的女儿。
虽然他的妻子并不算漂亮,儿子也调皮捣蛋,女儿也一身是病,但是,程世杰知道,如果没有自己,妻子、儿子和女儿将会过得无比艰难。
让程世杰在浮想联翩的时候,几名身穿破旧鸳鸯战袄的士兵,拿着长枪和腰刀,朝着程世杰走来。
在这些士兵和行人眼中,程世杰不仅仅是异装异服,与大明完全不一样,更为关键的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伤的大明,这件事情实在显得非常怪异的。
五名士兵向程世杰包围而来,等他反应过来,正准备跑的时候,远处一名弓箭手,已经挽起了弓,锈迹斑斑的箭镞,正对准他。
他作为一个中年胖子,想跑也跑不过这些瘦弱的士兵。
“站住!”
程世杰举起提着烧鸡和蛋糕的双手:“不要误会,我是良民!”
此时的一名士兵,明显闻到了程世杰手中肉食的香味,他用力地嗅了嗅,伸手乌黑的大手,正准备抓程世杰的手提袋。
“你不要命了!”
一名年老的士兵伸手拦住年轻的士兵,压低声音说道。
年老的士兵见多识广,程世杰虽然奇装异服,目测身高大约五尺八寸,比其他士兵高出整整一头,体重至少二百四十斤开外。更为关键的是,程世杰的手,既没有茧子,也不粗糙,明显是没有干过活的贵人。
程世杰的衣服虽然怪异,然而,质地却是棉布。
上等的松锦棉布需要一百两银子一匹,而丝绸需要六两银子,他这一身衣服,抵得上他们五个人加在一起的身家。
还有靴子(其实是运动鞋),这可不是平民百姓可以穿的。
年老士兵看着程世杰一身肥肉,这就是富贵人家的明显特征,这年头天灾人祸,一般小中小地主都瘦得跟猴一样。再说,程世杰身上的皮肤比女人还要细腻,更不像西夷,西夷虽然也有皮肤白的。
那些西夷皮肤虽然远看着白,却异常粗糙,哪像眼前这个贵人,弄不好就是信了教的居士。
混口饭吃不容易,没必要去随便得罪人,年老的士兵满脸堆笑道:“贵人可有路引?”
在几名士兵嘀嘀咕咕的时候,程世杰其实也反应过来了,他必须活下去,才能慢慢寻找回家的路,如果自己死了,向慧肯定会改嫁,自己的女儿和儿子还会叫别的男人爸,那么就会像段子里讲的那样。
“睡着你的媳妇,打着你的娃,花着你挣的钱!”
程世杰也看过不少穿越类的小说和类似的影视剧,也明白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的道理,越是害怕,就像越受人欺负。
程世杰也算是国企老机关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还是有的,他的眼睛微微一眯:“我世代隐居,不知道是什么是路引。”
这好像是某个小说的桥段?
年老士兵满脸堆笑:“贵人可是要进城访友?”
程世杰微微点点头:“没错!”
“贵人,里面请!”
年老士兵引着程世杰,朝着城门方向走去。
距离稍近,程世杰看清了城门楼镌刻的大字——登州城。
几名士兵跟着程世杰,程世杰缓缓走进城门。
等过了城门洞的时候,程世杰将手提袋里的烧鸡取出来,直接扔给年老士兵:“赏你们了!”
年老士兵身手相当敏捷,一把接过烧鸡,满脸欢喜:“谢贵人赏!”
其他几名士兵也跟着鞠躬。
登州城的商业氛围非常浓厚,在青石板的街道两旁,挂着各种各样的招牌,有酒楼,青楼、药铺、医馆、金银铺子、典当行、茶肆、货栈、客栈等等,一眼望去,居然望不到尽头。
不过,街道上行人很少,奇装异服的程世杰,引得众人注意。
此时的程世杰也有些头疼:“怎么办呢!”
因为程世杰这身的肥肉,倒是没有人敢上来为难他。
在没有穿越之前的时候,程英明也想过,如果我穿越到古代去会怎么样?他心里没有半点雄心壮志,比如回到古代当皇帝,当富翁,当文豪……
可是真正穿越了,他反应有些茫然。
由于下着雨,程世杰的衣服慢慢湿了,冷倒是不太冷,关键是贴在身上不太好受。
街道上开门的店铺很多,可问题是,钱是英雄胆,没钱,程世杰还真不敢进去。
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了足足半个小时,街道出现一个岔路口,胡洞口有一户人家,大门紧闭,门口却非常干燥。
程世杰也没有多想,直接走过去,靠在门槛上,思考着对策。
他并没有搞清楚穿越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如何回去……
有些茫然地孤独坐了足足一会,感觉有些饿了,程世杰就拿出自己购买的鸡翅,想了想,鸡翅留给闺女吃,闺女最喜欢吃鸡翅。
程世杰一边吃着猪头肉,卤猪头肉瘦肉不多,肥肉他也吃不下去,就在这时,他的旁边出现一个人影。这是一个二三十岁的男子,身上穿的是短衫,短衫也破破烂烂,他望着程世杰面前的猪头肥肉,艰难地吞咽着口水。
“想吃!”
“嗯!”
程世杰现在除了知道自己来到了登州城,也就是后世的烟台,其他一无所知,他就将手中的猪头肉递给了眼前的这名男子。
“兄台高姓大名?”
程世杰想着古代人交流的方式问道。
“俺叫刘三!”
“刘三,那个今年是哪年?哪月?”
足足半斤多的猪头肉,被刘三几口吞下去,他甚至连快餐盒上的辣椒油都舔舐干净了。
“额,崇祯四年七月初三!”
程世杰的心咯噔一下子,如同置身冰窖。
崇祯四年七月,这可是人命贱如草芥的乱世。
程世杰此时头大如斗,刘三望着程世杰也是沉默不语。
程世杰又拿出购买的水煮花玉米,默默打开那瓶二锅头。
程世杰还没有来得及喝上一口,突然发现身后的大门开了。
一名身穿青色长衫的中年男子走了出来,他的目光直接落在程世杰手中的二锅头上面。
“好酒,好香的酒!!”
门后的中年男子,吓了程世杰一跳。
程世杰起身,坐在人家门口,多少有点不好意思。
中年男子望着程世杰手中的二锅头:“这是什么酒,居然如此晶莹剔透?还用水晶瓶高来装?莫非是京城新出的美酒?”
这名中年男子也是一个急性子,一把抢过程世杰的酒:“此酒可卖!”
“卖!”
“给钱!”
中年男子身后出现一名少年,少年拿着一大串,至少几百枚钱递给程世杰。
程世杰也不知道明朝的物价如何,他看着中年男子急切的模样,应该可以多要点。
中年男子微微一愣:“不够?”xfanjia.com
程世杰掂量掂量了一下铜钱:“不够……”
说着,程世杰作势要拿中年男子手中的二锅头。
中年男子伸手入怀,掏出一枚金豆子,直接扔给程世杰。
程世杰捏着金豆子,居然是实心的。
“这也太多了!”
“多了赏你了!”
程世杰接过钱,提着蛋糕,准备找一个客栈住下来。
他找了一个环境还算不错的客栈。
“客官里面请,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
“住店!”
伙计也是有眼力劲的,直接道:“上房八十钱,中房五十钱!”
现在程世杰也是一个有钱人了,他手中至少有五六百钱,没有细数,金豆大约一两多,具体多少他也不清楚。
上房大约相当于后世的中等套房,外间是客厅,里间是一个大床,还有书桌,柜子一类的家具。
程世杰躺在床上,却难以睡眠,他闭上眼睛,就会想到自己的妻子、儿子、闺女……
程世杰感觉有些不对劲,他睁开眼睛,居然在二楼的那个房间里,然而问题是,烧鸡、猪头肉、二锅头都没有了,然而面前多了一串铜钱,还有一颗金豆子。
这是怎么回事?
程世杰大喜,我又回来了!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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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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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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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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