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栋是东江军的一名把总,他本是海州卫人。
天启元年四月,他的家乡海州卫失陷。陈国栋一家十一口,除陈练与其弟陈国梁幸存,九口人,包括陈国栋的父亲、母亲、两个哥哥、一个姐姐,两个嫂子,一个侄子,一个妹妹九个人死在建奴手中。
时年仅仅十一岁的陈国栋带着九岁的陈国梁随流民一起,逃至广鹿岛。后来,毛文龙奇袭后金镇江,开镇东江镇,他就成了东江军民兵中的一员。
天启六年,十七岁的陈国栋正式成为东江军的一员,他随东江军数次袭击建奴,因功从一名小卒,升为把总。
但,好景不长。
向来桀骜不驯的毛帅与袁崇焕产生了矛盾,结果毛文龙被杀,东江军成了一盘散沙,袁崇焕扶持东江军原副将陈继盛为总兵,可陈继盛不能服众,多谋无断。
崇祯三年三月,第二任东江军总兵陈继盛被刘兴治、刘兴基等人杀死,辽西关宁军出身的黄龙继任第三任东江军总兵。
东江军新任总兵官黄龙新官上任三把火,第一把就烧到了耿仲明之弟都司耿仲裕身上,耿仲明率部投靠了登莱巡抚孙元化。
而陈国栋则是耿仲明麾下把总之一,与普通小兵想象的不同,陈国栋非常反感那些将领今天斗这个,明天反那个。
东江军团结在一起,哪怕是建奴也可慎重对待,可分裂之后,谁拿他们当盘菜?
来到登州以后,陈国栋深深感觉到了登州以及山东人的恶意,任何一名登州人盯着他们,都像是在防贼。
陈国栋带着麾下例行的巡逻,突然间,一阵鸡飞狗跳,几名东江军士兵疾步而来。
“陈把总!”
“何事如此惊慌!”
“他们……他们……欺负人!”
陈国栋带着麾下来到登州城的南门,这一幕,让他的脑门直突突。
十几名登州军士兵拿着明晃晃的兵刃,正在威逼着一群流民。登州军士兵让这些流民将随身携带的包裹打开,将金银制钱首饰珠宝器皿等物扔进一个大箩筐里,甚至连身上的衣服,也要剥下来。
赤身的流民蜷缩着身体,瑟瑟发抖。不光是流民中的男人被要求赤身,就连妇孺也是一样。流民都是瘦骨嶙峋,哪怕袒露着上身,还要被那些登州军士兵指指点点,动作稍慢,就会被引来一阵拳打脚踢。
如果这些流民是山东人,陈国栋绝对不会吭声,装作没有看见。
可问题是,这些流民都是在东江镇诸岛屿生活不下去的百姓,他们见东江军被调到登州,担心建奴袭击,没有东江军士兵的保护,他们就是一群待宰割的牛羊。
非常可惜的是,极其排外的山东并不愿意接纳辽东流民,不知道是登州军士兵的自发行为,还是受到了来自上面的暗示。
这些辽东流民被驱赶到城下的护城河前,一名袒露着上身的妇女尖叫起来,挣扎着不让登州军士兵靠近,原来,这名妇女怀中的孩子,项上戴着一只银质长命锁,被士兵发现,士兵扯住长命锁,直接硬拽。
孩子的脖子上被勒出一道血痕,孩子的母亲张口朝着那名登州军士兵咬去。
登州军士兵勃然大怒,甩开妇女,持着长枪,狠狠地刺向妇女。
“扑哧……”
锋利的长枪,毫无迟滞地穿透妇女的脊背,也穿透了这名想用身体保护孩子的母亲。长枪从妇女的后背刺入,却从她怀中的孩子胸前刺去。
陈国栋愤怒了,他走到那名登州军士兵的面前,扬手就是一巴掌。
“直恁娘!”
那名挨打的登州军士兵,却直接扔下长枪,朝着城里跑去,一边奔跑一边大喊:“东江军造反了……”
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山东军与东江军的矛盾和敌视并不是一天造成的,于是乎,双方开始砍杀在一起。
……
程世杰有些庆幸,庆幸这一次自己带来了刀剑。一刀在手,程世杰多少有些底气。只要有人过来杀他,他也不至于毫无还手之力,像一阵风可以吹跑的士兵,他一个人应该可以砍死两三个。
一个中年男人狠起来,自己都害怕。
伙计还有些疑惑,他记得非常清楚,程世杰住进来的时候,提的东西很少,绝对没有刀,特别是程世杰现在拿的这柄唐直刀,看上质地相当不错。
“客官不用担心,乱不到这里!”
“这样最好!”
刘记客栈也算是登州城的地头蛇,在混乱开始的时候,伙计已经开始关门,刘记客栈的大门非常厚实,足足是三寸厚的木板,除非是用火烧,否则还真难破门而入。
混乱持续了足足半个小时,这才慢慢停止了下来。
空气中开始弥漫着血腥味,显得没少杀人。
程世杰警惕地望着门口,直到那名眉清目秀的伙计去而复来。
“客官,没事了!”
“怎么回事?”
“听说是辽东兵闹事!”
这让程世杰心中有些不安,如果没有查阅历史资料,他还真没弄清楚,现在他知道现在的登州城已经是即将喷发的火山,随时都有可能地动山摇。
程世杰决定去登州巡抚衙门碰碰动气,孙元化正在训练登莱新军,或许他需要自己手中这样的神兵利器。
采购成本是两百多块与三百多不等,只要能卖十几两银子,他就拥有十几倍的利润。
从刘记客栈里走出来,街道上人声嚷嚷,一群衙役驱赶着百姓,正在清洗街道,一桶桶的水倒在街道上,很快就漂起淡淡的红色。
“哇哇……”
就在程世杰向前面走去的时候,突然听到传来阵阵凄厉的婴儿哭泣声,循声望去,却没有看到婴儿,也没有看到抱着孩子的妇女。
明明婴儿的哭泣声并不遥远,程世杰下意识地走过去,只见旁边的土堆上,出现一个襁褓,襁褓里传出阵阵哭泣声。
程世杰轻轻抱起这个婴儿,这个婴儿非常瘦弱,小嘴上已经起了干皮,显然是很久没有进食,朝着周围的人群大喊:“这是谁的孩子?”xfanjia.com
然而,周围的行人若没有人理会他,各顾各的走路。
“弃婴!”
程世杰很快就想到了这个情况,他假装自己离开街道,将手机倒扣在手心里,露出摄像镜头,开始录像。
程世杰走后不久,墙角探出一个妇女,妇女朝着程世杰的背影,跪下磕头。
就在妇女准备起身的时候,程世杰抱着婴儿走过来。
妇女抬头,看着程世杰的脚。
“你这个人,怎么这么狠心,为什么要丢掉孩子?”
程世杰的闺女是先天性的心脏病,也是一个早产儿,刚刚出生那会,在医院里养了半年多,这才成功出院。为此,他花了将近十万。
很多人都劝程世杰,就当没有过这个孩子,还年轻,可以再要一个。
程世杰对丢弃孩子的母亲有些鄙视。
妇女捂着脸,哀哀哭泣。
“接着你的孩子!”
妇女见程世杰没有收养孩子的意思,就抱起孩子,伸手掐向孩子的脖子。
“啪……”
程世杰真的怒了,一巴掌抽在妇女的脸上:“你这么狠心的女人,我要报官……”
妇女却朝着程世杰磕头,一边磕头一边哽咽:“奴也不想……可没有办法……家没了,钱没了……活不下去了……”
随着这名妇女的哀哀痛苦,程世杰总算明白了怎么回事。
这名妇女本是良乡县人,姓杨,名芸娘。在崇祯三年正月,良乡县城被建奴攻克,大屠良乡县城,女人的命运比男人更加悲惨,杨芸娘就被建奴劫走。
去年五年,朝廷收复永平府城,她因为病重,建奴也没有将其掠到关外,而是丢弃在永平府城。永平府收复后,官府将被俘虏的百姓遣返原籍,杨芸娘被人糟蹋了,还有了身孕,娘家人嫌弃她丢人,就将其赶走。
杨芸想过自杀,结果投河的时候被人救下,灌了一肚子河水,反而吓得不敢死了,无奈之下,她只好一边乞讨,一边南下。
在南下的途中,杨芸娘遇到了一个中年鳏夫罗贵,罗贵没有嫌弃她的遭遇,就这样带着来到了登州城。随后二人成婚,可随着这个孩子的出生,风言风语出现,她的丈夫罗贵认为她生的这个孩子是野种,将其赶了出去。
杨芸娘的遭遇,程世杰只能感叹。
“你这个孩子是几月出生?”
“七月初一”
程世杰可以肯定,这个孩子应该是罗贵的,毕竟永平府是崇祯三年五月收复的,孕育一个孩子只需要二百八十天,哪怕是超预产期,最多两个星期。
程世杰迟疑了,如果他不管杨芸娘,杨芸娘与她的孩子,只有死路一条。
可是,管,怎么管?他只是一个过客。
程世杰摸了摸怀中的银子,他还有七两多银子,虽然不多,分给杨芸娘一点,也未尝不可。
想到这里,程世杰掏出银子,给杨芸娘一块,大约一两多,具体多少,程世杰也不知道。
“谢恩公,但是奴却不能要!”
“为何!”
杨芸娘抱着孩子望着胡同深处。
胡同深处,露出三名大黄牙,衣衫褴褛,应该是乞丐头子,毕竟普通的乞丐可不能吃得油光满面。
一个妇女带着一个不满月的婴儿,手中有钱,那就是原罪。
想到这里,程世杰道:“你跟我来!”
程世杰想得不多,他决定在刘记客栈里给杨芸娘租个客房,只要卖掉手中的刀剑,他就会有一大笔钱,到时候,多付点房款,就可以让杨芸娘生活下去。
至于以后,那就是命了。
程世杰在前面走,杨芸娘在后面跟着。
他隐隐约约感觉身后还有尾巴。
再次掏出手机,放在袖子里点开录像功能,
程世杰并没有回头,点开录像回放,果然,身后出现了三条尾巴,不过并不是那个胡同里的乞丐,而是三名提着腰刀,一身青色劲装打扮的人。
这是怎么回事?
程世杰寻思着,很有可能是兴平号典当铺的人,一千两银子,在明末可是一笔巨款,难道是想黑吃黑?
必须马上雇佣两打手,要不然……
还真不安全。
想到这里,程世杰用力地握紧手中的唐直刀。
还是准备不足啊,可惜,电击棍在网上无法直接购买了,要不然,也不知道这么担惊受怕。
就在这时,程世杰发现街道边上,有一个乞丐。
这个乞丐与其他乞丐不同的是,周围乞丐与其格格不入,这名乞丐身上布满了伤痕,脸上、脖子上、胸前、胳膊上都是,不过都是一些旧伤,特别是脸上有一道狰狞的疤痕,让人感觉不寒而栗。
特别是乞丐身上有衣服,都成了破布条,胡子和头发都已经灰白,看着有五六十岁,乞丐懒洋洋地挪动了身子,露出了脊背,脊背上倒没有伤疤。
就你了。
程世杰朝着乞丐走去,他缓缓蹲下身子,从怀中摸出一个银块,铜钱已经被他卖掉,现在他手中还有六七两银子。
这一块银子是其中最小的一块,大约可以兑换几百个铜钱。
“我想雇佣你帮我做事!”
“老夫只会杀人!”
程世杰的眼睛一亮:“有人杀我的话,你帮我杀了他!”
“想雇用我,先给钱!”
“给你!”
乞丐接过程世杰的银子,放在手中掂量了一下:“老夫沈明遇这条命就是你的了!”
程世杰带着杨芸娘以及沈明遇,朝着刘记客栈走去。
来到刘记客栈,伙计一脸为难地望着程世杰。
杨芸娘还好说,虽然衣服破破烂烂,好歹还算干净,可那名沈明遇浑身上下散发着臭味。
程世杰将一块银子塞在伙计手中:“给他准备点热水,让他沐浴一番,给他找件衣服,不用太好,能穿就行!”
“客官里面请!”
有钱好办事。
不过,给沈明遇弄一身行头,再加上给沈明遇的钱,程世杰手中只剩一两银子。
过了半个多时辰,程世杰在刘记上房中,换洗一身的沈明遇再一次出现在他面前。
程世杰愣住了,他差点认不出沈明遇,原本的沈明遇头发、胡子灰色,满脸污垢,看着仿佛六七十岁的样子。
可是现在他却成了一名中年人。
“沈明遇拜见主人……”
“别叫我主人,叫我老板……还是东家吧!”
“是,东家!”
“沈明遇,你多大了?”
“老夫三十有六岁!”
“看着你像六十三岁,不七十三!”
“咕咕……”
沈明遇不好意思地望着程世杰。
程世杰掏出最后一块银子:“伙计,准备酒菜!”
他决定,先吃饭,再赚钱。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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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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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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