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说出千秋宴应该一起从简这句话,皇帝没有当场拂袖而去就是给这些大臣面子。
这事是一个人提出来的,但是却得到了其他大臣的支持,话里话外都是暗示,不做就不是贤明君主。
大臣们直接把皇帝架在这里,他不同意都不行。
所以皇帝虽然不愿意,但也只好答应,不过心里却在骂那些大臣,哪个家里不是堆金砌玉,怎么他办个千秋宴就不行了。
心里骂的欢了,又忍不住埋怨,如果不是大雪不是死了那么多人,他也不用这样。
于是就在回寝殿的路上说出了这样的惊人之语。
他周围都是内侍,还有随行的禁卫军,很容易就传出来了。
不过也只是小范围的传,毕竟若是传到民众的耳朵里,他这位无德帝王别说办千秋宴了,恐怕晚上就该睡不着了。
本来这些消息是不该传过来的,大约是传信之人太过气愤,又没有其他人可以抱怨,满腔的愤恨只能通过密信告诉安子珝。
收到信的安子珝先是骂了那人一通,但看到消息的时候脸色也不好,哪怕他早已对上边那位不抱期望了,但看到这样的消息还是让人厌烦。
安子珝当即就写了一封密信回去,让那人没事不要写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也不想知道。
皇帝从未怜悯臣民,这个人知他早就有了,现在他弄出什么样的事来,他都不惊讶。
在去见魏林夕的时候,安子珝的表情一时没能调整过来,不过他很快就恢复成和往常一样,陪着她买东西。
别的男人别说陪着妻子买东西,就是能陪着上街的都没有几个,但安子珝却喜欢陪魏林夕一起买东西。
每次她拿着什么东西回头问,这个好不好看,这个行不行,是不是那个更适合的时候,他就有一种奇异的满足感。
“你看这个,是不是很好看。”
魏林夕兴冲冲拿着东西过来,举到安子珝面前给他看,还附带一个大.大的笑脸。
她手里拿的是一个玉冠。
斟杯欲饮邀明月,举袂将招扶玉冠。
魏林夕语文学的不怎么好,但看到这顶玉冠的时候突然想起来这两句诗,可能是她的贫瘠的文学素养中少有能记住的。
哪怕这顶玉冠的玉质并不算上佳,甚至雕工也平平无奇,素色的冠,素色的叉子,连花纹都没几个。
但只要她想象安子珝戴上玉冠的样子,翩翩君子,朗月清风,再素的玉冠好像也成了上品。
“好看。”
安子珝见过更好的,更贵的,但魏林夕选的这个却最让他喜欢。
这样的玉冠是文人雅士的最爱,他从前也有很多歌,而他现在从军,能戴这个的机会少之又少。
但那又如何呢,只要她喜欢。
“那我们买下来吧,虽然有点贵,不过不管,我喜欢。”
一向花钱都很有计划的魏林夕,这次也忍住要买买买,还好这玉冠在她承受范围内,于是掏钱掏的格外开心。
“应该再给你做一件新衣服的,就是那种读书人穿的那种,再戴上玉冠,肯定很好看。”
平民为了劳作方便穿的都是窄衣窄袖,军中的人也是一样。
宽衣大袖那是富贵人家的象征,还有读书人会穿一种士子服,布料可以不好,但一定是宽衣大袖,以和下层阶级区分。
从前的安家当然又不少这样的衣服,甚至流放的时候身上穿的还是这种,但来到松树村之后,穿的衣服和平常人没什么不同。
魏林夕也就再也没看到过书生打扮的安子珝,虽然现在的他干练俊逸,但谁说不能回忆回忆曾经了。
魏林夕揣着玉冠,高高兴兴的走了,这是她今天最好的收获。
买完东西,两人又去了康家送年节礼,没有见到大腹便便的平夫人,由康家的女眷招待的,虽然很热情,但魏林夕和她们不熟,两人略坐坐就走了。xfanjia.com
之后又去了何家一趟,本来何家的年礼魏林夕已经送去了,但安子珝回来了,总要再去一次。
何家还是住在那个小屋里,但却收拾的干干净净,过了几个月正常的日子,和家里的的身体也养回来很多。
最明显的要属杏花,终于不是一个干瘦中年妇人的模样了,养胖了,脸也白了些,虽然不说花容月貌,但长得也很清秀,和她的名字很合适。
就是魏林夕总觉得她这个嫂子有点而乎乎的,但对她很好,对何家夫妻也孝顺。
何三姑有时候嫌她傻乎乎的,她也不生气,反而娇娇憨憨的和婆婆说话,反而让何三姑没话说了,只能是想着多护着点,别让外人欺负了。
魏林夕就觉得,她这个嫂子还是个大智若愚的人。
本来看完他们魏林夕就准备走了,何家这一间屋子肯定不能留他们住下,还是要回店里将就一晚。
结果何三姑非要留下他们吃一顿饭,于是一家四口加魏林夕两人,六口人坐在小小的房间里吃饭。
安子珝高大的身影,在这低矮的房屋衬的更加挺拔,让这个小屋子有一种蓬荜生辉的感觉。
但他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适,甚至能和何家人谈笑风生,从做菜说道杀猪。
菜都是何有力做的,味道还行,但都带着这个时代菜色的特点,不怎么舍得放调料,所以除了咸味,其他的味道都很寡淡。
但何家已经是拿出最好的来招待了,只是他们平时就吃的一般,自然不可能像魏林夕那样很轻松就做一桌色香味俱全的菜来。
就算是魏林夕想下场只会,可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何家的厨房里只有油和盐,一小瓶酱油,没了。
没办法,只能这样吃了,就当是养生吧。
相对比于魏林夕的食不知味,安子珝看不出任何异常,甚至还夸赞何有力的菜做的好。
说实话,就何有力这手艺,在村里掌勺个红白事宴席还是可以的,但在安子珝面前还是不够看。
就算是庶子,那也是侯府庶子,吃穿上李氏是不会苛待他的,顶多就是上边有能干的兄长出不了头。
所以,魏林夕一边夹根菜慢慢咀嚼,一边看着安子珝施展名为“人情世故”的良好教养。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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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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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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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我不管,我喜欢免费阅读.https://www.xfanji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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