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都市小说>M君的相亲小记>第十三次相亲128
  可是,不虚耗时间,该做些什么呢?又能做什么呢?

  总有家长向别人诉苦,他们的孩子把时间都浪费在电子游戏机上。

  几年前,社会上还出现过专门矫正青少年打游戏癖好的机会。据说,这种机构通过特殊方法,真的可以让进去的孩子戒除不良嗜好。效果称得上是立竿见影。

  在m君小时候,家长们不用求助他人,都是自己直接上手教训孩子,拳头、棍棒、皮鞋都往孩子身上招呼。

  这在现在看来是野蛮,不可想象的。据他所知,真的有人因为玩电子游戏被家长打断腿。

  他本人在上大学以前,从来没有打过游戏,直到大三的时候,才平生第一次接触游戏。那是一款对战式电子游戏,曾风靡一时。

  在此之前,他的脑子里一直是家长灌输的大道理:打电子游戏就是浪费时间,虚耗生命。

  这道理没错。

  直到现在,他仍认为这句话是对的。

  他秉承这信念,把脑袋埋在课本和各种练习题册子里,终于考上心仪的重点大学,并准备再备考北京某重点大学的研究生。

  也就是在准备考研的时候,他向那些备考的前辈们请教相关事宜,知道了许多本不知道的新鲜事。

  人真的是奇怪的生物。

  如果不知道世界上有细菌这玩意,m君大概永远不会想起来,手摸过教室门把手后应该消毒。

  可一旦知道了世上布满无处不在的细菌,就再也不能对它们视而不见。

  哪怕其为肉眼不可见。他仍能感觉到,这些阴险之物就躲在哪个阴暗的角落里。

  后来,他又知道,因细菌的存在,人的肠子居然能影响意识判断。

  原来决定脑子的,不只是屁股坐在哪里,还有肠子里在消化什么。m.xfanjia.com

  自此,他思想上的新世界被开启,发现一个从没想到的事。

  那些热衷打电子游戏的人,真的是喜欢看屏幕上那些跑来跑去的小人儿吗?

  就像一个真正的酒鬼,真的是因为喜欢酒的味道吗?

  当然不是。

  酒鬼真正喜爱的不是酒,而是酒醉后把世界都抛之脑后的畅快。

  是把世界都抛弃了吗?

  酒鬼怕是没这个资格,也没这能力。

  如果世界上真有造物主,那么只有这位上帝才有资格这样做。

  酒鬼其实是被世界抛弃而已,才削尖脑袋进入酒精创造的迷幻世界。

  历史上有不少著名酒鬼。

  比如:阮籍。

  这位贤人很是洒脱狂放,曾经和一群猪共饮一盆酒。

  他把自己埋葬在酒精编造的虚假世界里,与酒本身无关,只不过是因为他的世界已经不存在了。

  就像世上有的人会自杀一样,醉酒也不过是一种逃避现实的无奈之举。

  m君一度很瞧不起酒鬼,就像那些父亲瞧不起沉迷游戏的孩子一样。

  可他终于发现自己并非成功人士后,再看招人厌恶的酒鬼们,竟多了几分羡慕之情。

  他实在做不到,把自己整个人都泡在酒里,不管你是甲乙丙丁,还是马五狗六,通通靠边站,让这个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世界见鬼去。

  每天太阳一升起来,他就得开始繁忙的一天,还得尽可能得向世界谄媚,希冀着哪天世界能瞥来青眼,自此就峰回路转柳暗花明,摇身一变从落拓者,变成人们仰望的成功人士。

  工作以后,他仍尽量避免饮酒,但总会在晚上打会游戏。

  这是浪费时间吗?

  是的。

  是虚耗生命吗?

  当然是。

  而且还很费、费钱、费眼。

  可是,他不打游戏做什么呢?有什么营生可做吗?看着白秃秃的墙发呆吗?

  像个面壁的得道高僧一样入定?他都不知道要思考些什么。

  他是真的悠闲到无事可做吗?

  自然不是。

  他不是成功人士,怎么可能摆脱萦绕在失败者身边的麻烦呢?

  世界就是这个样子,越是成功的人,需要料理的杂务就越少。

  人一旦不成功,一切没来由的麻烦,就会一股脑涌向世界的低洼地带。

  有些人就这样被生生埋没,于无尽的垃圾堆里,艰难的吐息着,直到肺泡无法进行新陈代谢为止。

  有堆成山的事需要他处理。

  可是,他处理不来。

  这似乎是种悖论。

  堆积的事项如耸入云端的喜马拉雅山一样高。

  可他却因无能为力,落得一个无所事事。

  这大概就是生活的黑色幽默。

  黑色的幽默是幽默吗?

  或许可算是幽默。

  只是这种幽默取悦的不是自己,而是隔岸观火的看客。

  仔细想想,这哪里是幽默,分明是残忍。

  忙碌的,不忙碌的都是永远达不到目的的希绪弗斯。

  如果勤劳如蜂的,和安逸如猪的,所得到的结果都是一样的,浪费时间的一切无意义活动,反倒不是毫无意义了。至少这些事短暂的麻痹了神经,带给我们瞬间的快乐。

  当然,这种快意不过是虚假的幻象。可现实严酷如凛冬,虚幻不实的温暖,哪怕只带来丝丝暖意,也是宝贵,值得珍惜的。

  人们总觉得,被圈养的猪看起来很愚蠢,不如散养的猫狗聪明。这些人一定没有见过被圈养在笼子的肉狗。

  大多数生物一旦发现反抗无用,最常见的反应就是放弃抗争,静等最终结局的到来。

  遑论猪狗,就算是熊、虎、狮、象这些更强大的动物莫不如是。

  如果有一天,宇宙里冒出来比我们更强大的文明。这些外星人把我们禁锢在牢笼里作为口粮。

  我们能比一头猪做更多的事情吗?怕是不能。

  人的行为大多数时候是由情势决定的。民国时代出过不少大名鼎鼎的土匪。

  这些强盗头子杀人不眨眼,胆大妄为无恶不作,甚至敢坐用人皮做成的马鞍。

  可这他们被抓住要枪毙的时候,大多数会像普通人一样,被吓到双腿发软走不了路,甚至屎尿失禁拉尿在裤裆里。

  这些人得意时意气风发像是草莽豪杰,失意时是变成卑微懦弱的普通人。倒不是说他们先前一直在演戏,不过是大势已去。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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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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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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