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平素爱掉书袋的李璟目为嘲讽。
此君是否有意嘲讽,已不可考证。
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诗句的意义与人的意气一样,境遇不同内涵就不同了。
譬如“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在明代绝不会被认定为反诗,在满勤时代就是大逆不道之辞。
至于,此诗作者是否有腹诽之意。倒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满清皇帝杀害徐骏自是野蛮人的残暴行径。
不过,如站在赫连勃勃的角度看,徐骏、韦思祖这种人是必须死的。
当然,韦氏与徐氏在死因上还有点区别。
就算徐氏是有心讽刺满清贵族,也不过是躲起来发牢骚。
韦氏则是当面对赫连勃勃进行羞辱。
有人会说,韦氏对待这个野蛮人的领袖分外恭敬,怎么就是羞辱对方了呢?
有此疑问的人,必定是比m君小上几岁的年轻人。
韦氏曾见过后秦皇帝姚氏。
当时他以一副文人领袖该有的不卑不亢姿态,与后秦皇帝平等相交,谈笑风生,一时传位佳话。
可等到赫连氏灭后秦,召见他时,这位大儒却是一副深入虎穴的战战兢兢之态。
如果他遇到的是曹操、刘表之类尚有沽名钓誉之心的豪杰,或许还能像祢衡一样,暂时逃离虎口,苟延残喘一段时间。
可他面对的是本就不大讲中原礼仪的胡人皇帝。
赫连本意无非是想重现姚韦之会的局面,借此向全天下宣示,他赫连勃勃与姚氏一样,是受到中原士族爱戴的皇帝,是天下共主。
可韦氏竟然毫不配合,把一出明君见贤士的戏码,愣是演成虎狼将要噬人的恐怖片。
韦氏的结局可想而知。
m君倒是觉得,韦思祖是位真名士。
毕竟,能面对凶残的敌人,还能保持文人风骨的名士不算太多,敢于当面反讽的就更少。
唐代颜真卿算一个真名士。
和他同时代的哥舒翰有名士的才华,却没名士的风骨,竟然向老对手安禄山屈膝投降,哀求祈生。
他跪拜在安禄山脚下,像耗子向猫卑微乞活一样,苦苦哀求对方,丑态百出的画面,大概是安史之乱中最能恶心大唐君臣的丑剧。
当然有些人没资格嘲笑哥舒翰。这些人平时谈到外敌,无不是慷慨陈词,大发感慨,大有跨上自行车,手舞水果刀,就一骑绝尘去攻占敌都的气势。
可真要是有敌人杀过来,恐怕不等对方发问,就如北魏赵元则般应声如雷,争先恐后了。
就像那个以勇武闻名的秦舞阳,空有勇冠天下的美名,一到关键时刻就派不上用场。xfanjia.com
说到秦舞阳,就想到荆轲。
荆轲是战国四大刺客里最有名气的,也是其中唯一一个失败的。
另外几人虽都身死,但任务都是完美完成。
他们为什么名气不如荆轲呢?
是荆轲比他们更有义气吗?
似乎不是。
聂政、专诸、要离无不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前去刺杀的。
大概是因为秦始皇帝的名头比那几位被刺者更响亮吧。
这看似不太公平。
都是死士,都是壮士一去不返。就因为对象不同,所得名气就有了高低。
可世事就是如此。
所以,人一定得选好需要努力的目标。
曾经有人问m君:如果追长得漂亮的女孩,和追求不那么漂亮的女孩,所需付出的代价是一样的,你会选择追哪个?
他不假思索的回答:漂亮的。
大概,世界上绝大多数男人都会这样选。
再比如:
面前有一座金山,还有一座银山。在限定时间内,可选搬金子,也可选搬银子,搬走的都可占为己有。
那么,正常人会搬哪个?
不论时间是否充裕,思维没病的人应该都会先搬金山。
道理简单的就像姑娘脸上的小酒窝一样浅显。
但是,在现实中,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出正确选择。
什么是正确的选择?
一只兔子被狐狸紧追不放,前面出现两条路,一条通往继续生,一条是此生重来。
选到继续生那条,就是正确的选择。
可惜,世上浮云太多,总会有那么几片,遮住我们窥视真相的眼,总会昏招迭出,把路走窄,一直走进死胡同里去。
就好比,明明大家的时间都不富裕,最好把有限的时间,投入到最有效率的事上,却总让时间在无益的事上白白消耗掉。
何谓有效率的事呢?
无非就是投入少,回报大的事。或者,同样的投入,能得到更多回报的事。
比如:
以一个高中生而言,最有效率的事,就把时间尽量全投入到备战高考这件事上。
可是不少高中生把本就不多的时间,分配给了恋爱、游戏、打架、争风吃醋等等不急之役,以致消耗了本就不多的军力,导致高考这场战役彻底失败。
高中生该不该谈恋爱呢?
这是教育家们应该深入研究的课题。
m君倒不反对高中生恋爱,只是觉得大多数人没有恋爱的条件。
有两种高中生是可以肆无忌惮去谈恋爱的。
其一,不需要通过高考搏一个明天的人。这种人是时代的宠儿,命运选中的娇子,可以毫不顾忌恋爱对时间的损耗,任性的挥霍自己的青春。
其二,不会因恋爱耽误高考的人。这些人是天生智力超群的精英,目的性极强,意志坚强如花岗岩,不会被恋爱的风波搅乱内心平静的湖面。
此外其他的人,则要对恋爱保持慎重态度。
究其根本,不是说高中的恋爱就是洪水猛兽,必须闻之色变,退避三舍。
而是,为了更重要的目的,必须得有舍,才能有得。
鱼与熊掌可兼得吗?
可。
但是,能兼得的人必定不是普通人。
作为普通的大多数,必须明白一件事实,我们只是作为这个世界上直立哺乳动物的基数存在,而不是其中的特例,不太可能同时拥有鱼与熊掌。
所以,在情势好的时候,我们得懂得取舍,集中有限资源实现最主要的目标。
当然,在形势不好时,我们更要会选择,做到两害之中取其轻。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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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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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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